三 资本主义经济观:保证资本所有权及其获取利润的竞争
资本主义是资产阶级取得并维护统治的主义,它在经济上要保证资本所有权及其获取利润,进而与增殖资本的竞争,政治上要以财产所有权为根据的“民主”来维护资本所有权,文化上则是资本所有者的个人自由意识。这三者是内在统一的,都是由“自然权利”的财产所有权出发并围绕财产所有权的。而资本主义的财产所有权又以资本所有权为主要内容,因此,资本主义实际上是以资本所有权为核心的概念体系。
资本主义者对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国家的规定奠定了资本主义和资本雇佣劳动制的基础:人身权和对物质财产的所有权是人生而具有的自然权利,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两个权利获取利益,社会契约就是以这两个自然权利为依据处理与他人及社会总体关系的方式。对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的论证,宣布了封建领主制和集权官僚制是违背人的自然本性的,封建特权和集权专制都是不合理、不合(自然)法的。人类应当,而且必然依自然规律建立以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为基础的新社会制度,这就是资本雇佣劳动制。在这个制度中,每个人都能充分地利用其自然权利并与他人结成社会契约,而拥有物质财产并将之资本化的所有者与出卖劳动力使用权的劳动者之间的交换,是完全符合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的:资本所有者“转让”的是其一部分财产所有权,劳动者“转让”的是其人身权包含的以时间计算的一定量劳动力使用权,二者是自由地达成契约的。由这种交换而导致的劳动力使用所创造的多过劳动力使用权价格的价值或利润,属于购买劳动力使用权并组织劳动生产的资本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因此而增加了其物质财产,同时也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他们为增加其资本而展开的竞争,是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的体现,因此必须从社会制度上由国家保证资本所有权和获取利润、增加资本的自由竞争。
资本主义思想家认为,人作为物质的特殊存在,其利益就在占有和使用其他物质条件,以满足人生存的需要,而为了保证对物质条件的占有和使用,就要由社会总体规定并保证个人对物质财产的所有权,这是人的自然权利所要求,也应是社会法所明确的。人的财产所有权所包括的物质财产,并不以个人及其家庭的当下消费为限,还有储备以后所需及为了增加物质财产的工具、生产资料,这样,财产所有权包含的就是个人能力及其权势所及的全部物质财产,由于世代积累,其量在一些人那里甚至可以说是无限的。虽然每个人都有自然的财产所有权,但由于家庭、能力和机遇的差异,各个人的财产量却有巨大差别。正是这种差别,导致拥有超过其消费量的物质财产的所有者,可以将其所有的物质财产资本化,用以购买生产资料和没有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为了消费不得不出卖的劳动力使用权。通过这种购买而形成的劳动过程可以生产出超过购买劳动力使用权价格的物质财产,这部分物质财产属于资本所有者并用于再生产,同时也增加了社会总的生产力和财富。资本是财富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动力,获取利润是物质财产转变为资本的动因,必须以法律保证资本所有权及其为获取利润的竞争。
这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的实现,也是合乎自然规律的经济制度和关系。资本主义经济观就是要规定保证资本所有权及为了获取利润增加资本而自由竞争的合理性和原则,其学理化的资本经济学,也可以称为“利润学”。
早期的资本所有者拥有的资本量并不多,而且他们大多从事技术、经营管理,既是资本所有者又是劳动者,因而其当时的思想代表们还能从劳动规定财产所有权。这在洛克那里表现的相当明显,他说:“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每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进行的工作,我们可以说,是正当地属于他的。所以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动,在这上面参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36]“劳动在万物之母的自然所已完成的作业上面加上一些东西,这样它们就成为他的私有的权利了。”[37]不仅劳动的产品,而且劳动所能利用的土地,也都自然地属于劳动者所有。“一个人能耕耘、播种、改良、栽培多少土地和能用多少土地的产品,这多少土地也就是他的财产。”[38]洛克这里所论证的,是自然权利中物质财产所有权的形成和规定,因为土地及其上一切低等动物是“一切人所共有”的,因而只要有人将其自己生命活动的劳动用于其上的一部分,并使之改变原来的自然状态,那么这一部分土地也就为他所有。
在自然权利基础上的生产使个人有了稳定的生活资料,劳动者对其产品的所有权,不仅保证他可以自己享用这部分产品,还可以拿出来与他人的产品交换。不断扩大的交换形成了货币,货币是“一种人们可以保存而不致于损坏的能耐久的东西,他们基于相互同意,用它来交换真正有用但易于败坏的生活必需品”。[39]货币的出现给了人们突破个人消费的局限、继续积累和扩大财产所有权的条件,拥有货币也就拥有了可以换来其他物品的权利,从而进一步扩展交换,甚至可以用货币来投资,这样就使人们对财富的占有欲不断扩大,成为支配人类经济活动的主要动机。用个人所有的货币投资所增加的利润,其所有权属于投资者,为了增强国家财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国家应鼓励和保证个人财产所有权并增加其财产。洛克没有、也不可能论证以货币投资所生产的财产所有权与个人以劳动生产的产品所有权的区别,而是从其所投资的货币所有权来证明其所控制、组织的生产的产品属于投资者,他认为只有这样,货币所有者才会将其财产所有权用于投资和竞争,从而增加国家的财富和生产力。
洛克及其后的资本主义者是从资产阶级意识来考虑经济的,此时英国资产阶级已经掌控了国家统治权,因此资产阶级的利益也就是国家利益,国家的富强成为他们论证经济问题的目的和原则,而保证资本所有权和鼓励投资与增加资本的竞争,是国家富强的根本。斯密将国家的富强与国民财富的增长和生产力的发展统一起来,在标志资本主义经济学体系形成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他规定了“劳动生产力”这个概念,并由此论证国民和国家的财富。该书第一篇的标题为“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并论劳动生产物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说明了财富源于劳动生产力,为了发展生产力,不仅要进行劳动的分工,还要展开交换,扩大需求和消费,更要注重物质财富在各阶级间的分配,他试图从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来说明合理地分配物质财富有助于社会和谐,而且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增加。斯密在这里遇到了一个他及全部资本主义者都不可回避的问题:按照洛克自然权利的论证,个人的财产所有权与人身权是统一的,只有以自身劳动生产的物品属于他本人,交换只是依社会契约而相互转让部分物品的所有权,而那些不劳动的投资者为什么仅凭其财产所有权就可以得到增加了的财产的所有权?这显然是有悖于自然权利的,而资本主义又必须以自然权利作为根据和出发点,如何解答这个问题,保证资本所有权和以投资来增加对物质财产的占有,以及相应的自由竞争,是资本主义经济学的一个关键。
斯密认为,由于资本所有权使其所有者可以自由地占有和支配、使用相应的物质财产,导致人们依所有权而对物质财产的追求和竞争,有效地配置生产的各要素,促进劳动分工,合理利用土地,加快劳动生产力的增长和国民与国家的富强。占有物质财产是个人的经济利益,也是人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明确个人利益并依照个人利益的导引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就是“经济人”。“经济人”是理性的利己主义者,他们为了利益去参与竞争,“经济人”在自然状态下是敌对的,是竞争的对手,但社会契约和国家又会以法律、道德等方式制约竞争,从而使“经济人”在追逐个人利益的竞争中增加社会生产力和财富。“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既以牟取利润为唯一目的,他自然总会努力使他用其资本所支持的产业的生产物能具有最大价值,换言之,能交换最大数量的货币或其他货物。……确实,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40]利己,是拥有自然权利的人参与经济的目的,即使是将自己所有的货币投资于产业,也是为了获取比所投货币所值物质财产更多的财产。但这种利己的动机所导致的投资,却因众多投资者的相互竞争,而形成一种机制,“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并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41]
斯密认为,人之所以追求、竞争对财产的占有,原因有二,其一是迷恋发明、改良和革新的本性与本能,激发了人们辛勤劳作的热情,“促使人类耕种土地,建造房屋,创立城市和国家,在所有的科学和艺术领域中有所发现、有所前进。”[42]并由此提高了人类的生活水平。其二是实现和维持社会地位的需要,人是生活于社会的,需要他人的同情,而人们的同情更倾向于快乐而非悲伤,所以形成一种习惯,即夸耀财富、掩饰贫困。人生的利益和目标,就是“追求财富而避免贫困”[43]。对财富的占有程度决定了人的社会地位,占有了财富也就拥有了对他人的权力。人的本性界定了人的利益,“所有地位不同的人的那个竞争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按照我们所说的人生的伟大目标,即改善我们的条件而谋求的利益又是什么呢?引人注目、被人关心、得到同情、自满自得和博得赞许,都是我们根据这个目的所能谋求的利益。”[44]拥有财富使人在社会上处于有利地位,得到人们的同情和关注,相反,穷人因为贫穷而感到羞辱,既不被人关注,也没有人对他的不幸和痛苦产生同情。富人是自私和贪婪的,他们雇用了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目的只是满足“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但他们还是要同穷人分享其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45]从追求个人利益去参与竞争,尽可能多地占有财富,既是资本所有者本人的“虚荣”心的满足,又使他在雇用千百人并“分配”生活资料时充分体会支配他人的权力。斯密看到了资本所有者投资与竞争的目的在于追逐利润,这是自私自利,但他认为,这种投资和竞争也会促进生产力,从而增进社会利益,为此,应当保证财产所有权并鼓励为增加财富占有的投资与逐利的竞争。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和先进性,就在于其制度化保证了资本所有者的财产权的同时,为其雇佣劳动者进行生产经营,获取利润增加资本量,提供了必要社会机制和条件。而各个资本所有者的获取利率而展开的自由竞争,是资本投资、生产、经营的必要机制,是发展生产力,增加国民财富的必要条件。
斯密关于保证资本所有权获取利润及其竞争的观点,得到萨伊、李嘉图的认同和发挥,并贯彻于资本经济学的道层次。萨伊强调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和竞争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因。他将经济分为三个方面:财富的生产、财富的分配、财富的消费,并且都集合于财富的积累,体现于生产力的发展,其关键就在保证财产所有权。他认为,财产所有权是鼓励财富积累的“最有力因素”,必须保证财产的不可侵犯性,政府不仅要禁止他人对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更不能以其权力侵犯属于私人的财产所有权。“如果财产既不是现实的东西又不是权利,那就不能说财产存在。只在财产是权利和现实的东西的场合下,生产的源泉即土地、资本和劳动才能发挥其最大生产力。”[46]土地、资本、劳动是斯密所规定的生产三要素,萨伊强调发展生产力的关键是“这些生产要素怎样个别地和协同地执行生产工作。”[47]法律要保证生产三要素的所有权,尤其要保证资本所有权,建立激励财产转化为资本并保证资本所有者增加其财产而进行竞争的社会制度和机制。
李嘉图在接受和坚持斯密观点的基础上,还受到边沁功利主义的启发。他本人也是一个成功的资本所有者,对于资本主义有着深切的理解。他坚持认为保证资本所有权获取利润及由此展开竞争是最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资本雇佣劳动制是最为合理的社会制度。马克思评论道:“李嘉图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作最有利于生产、最有利于创造财富的生产方式,对于他那个时代来说,李嘉图是完全正确的。他希望为生产而生产,这是正确的。如果像李嘉图的感伤主义的反对者们那样,断言生产本身不是目的本身,那就是忘记了,为生产而生产无非就是发展人类的生产力,也就是发展人性天性的财富的这种目的的本身。”[48]
李嘉图强调,社会财富来源于人的生产劳动,主要体现于资本利润及其积累扩大再生产,只有保证资本所有权及其主导的生产和竞争,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为此,制度应当维护资本利润的提升,用于生活消费的地租和工资都应相应减少,以保证高利润率,而资本所有者也要将利润再投入生产,积累和扩大资本量和再生产。“因为人们积累只是为了使积累能够生产,而且也唯有这样使用,它才会产生利润。”[49]如果没有积累的动机,或者资本不能产生利润,因此不能积累,社会生产就会陷于停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就应保证高利润率,以促进积累的动机和扩大再生产,而且要引导人们减少生活性消费,增加生产性消费。为了提高生产力而扩大积累,为了发展生产而保持有效需求。生产力的提高增加了物质财富,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和竞争又会增加资本积累,增加资本积累又能扩大再生产,扩大再生产势必再提高生产力。社会经济由此而步入一个合乎人性和自然规律的正常轨道。为了步入这个正常轨道,就必须保证资本化的财产所有权,并为竞争提供适宜的社会条件和机制,由资本主导劳动,由资本所有者领导生产和发展生产力。李嘉图所设想和论证的,是资本主义经济观的理想形式,不仅展现于他本人的著述,也为以后的资本经济学家们所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