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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无债一身轻,官司缠身非良人

一般说来,上法院打官司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如果是被人告了,不管是什么原因发生的诉讼,都会认为碰上了闹心事;如果不光是被人频繁告到法院,自己还经常起诉别人,可谓“官司缠身”,说明这个人的人际关系就存在一定问题。

法院下达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从经济方面来说,万一结婚对象被法院判决要承担一个数额不低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味着婚后自己也可能牵连其中。假如结婚对象被法院判决要承担履行经济支付的义务,但因一时经济紧张没钱履行判决,有可能会被法院列进失信人名单里。

跟这样的人组建家庭可能面临什么风险?如果直接问有可能因为不信任而导致和对方的关系疏远,有什么方法可以了解到对方打官司的信息呢?

典型案例

林琳和马东结婚的第一年,马东就经常背着林琳接电话。起初林琳不在意,次数多了,林琳就疑心马东是不是有外遇了。有一次马东去洗澡,电话又响了,林琳就顺手接了起来,是一个固定电话打来的,对方说自己是法院的,让马东下周去一趟法院做谈话笔录。

林琳质问马东,才了解到,原来马东在结婚前,住在农村的房子时,跟邻居家因为排水的问题发生过冲突。当时两家吵得很厉害,最严重的一次是双方都动了手,结果两家都被拘留了五天。于是马东开始起诉邻居,邻居家也不示弱,要求他赔偿自己家被马东砸坏的东西并申请强制执行。这次执行庭明确通知马东,如果再拒不履行,就要采取强制措施了。

后来林琳了解到,马东其实不只是和邻居家有官司,和原来工作过的单位也有劳动仲裁,和自己家的亲戚因为家族财产分配也有官司,和朋友也有借款官司。算起来,马东在法院有十几个诉讼。

因为马东不履行法院判决,已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同时被限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是无法购买动车票、飞机票等高消费票证的,当然也住不了酒店,他为此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出去旅游了。

案例分析

官司缠身的潜在风险

对于失信人员,会被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

1.限制消费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①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②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④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⑤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⑥旅游、度假;

⑦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⑧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⑨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份名单对被执行人的正常社会生活会产生重大影响。

第一,失信人信息将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二,失信人名单信息将被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第三,失信人信息将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第四,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3.其他惩戒措施

① 通过“执行天眼”定位。

② 将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强制设置“失信彩铃”。通信公司将对失信被执行人手机打上特殊标签,启动彩铃提示。其他人拨打失信被执行人手机时,将收听到大概内容为“您好,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感谢您的参与”的彩铃。

③ 对失信被执行人“悬赏执行”。

④ 拘传、拘留、罚款。

⑤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使失信被执行人在工作、生活、出行、住宿、融资、开办公司、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方面,特别是入党、入伍、招录(聘)公务员,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竞选农村基层干部等方面受到相应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所以,如果是不小心找了这样的伴侣,婚后可能面临种种法律纠纷。那怎样才能知道自己找的对象是不是一个被官司缠身的人呢?如何才能查到对方打官司的信息呢?

查清对方是否在打官司的几种方法

首先,在国家公布的查询裁判信息的网站,即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

在检索栏中输入要查询的人的姓名,就可以弹出与这个公民有关的裁判案件。每一个裁判案件都会详细介绍各方所陈述的事实,以及法院查明的事实,包括各方所举的证据,以及最后的裁判结果。从这些判决文书中基本可以还原所涉诉讼的具体情形。如果是无辜诉方,通过判决是能基本看出这个结论的。

另外,还有一个网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政务公开网站,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这个网站上可以查询到被查询人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即俗称的“老赖”。

在生活中,的确有人喜欢找各种诉由来启动司法程序,此时虽然有些人当了很多次被告,但并不能说明此人就喜欢“打官司”。也会存在另一种情况,即因同一个很小的事件与人发生纠纷,数次起诉,原告、被告均出现很多次,在此种情况下,就不能排除被查一方所涉官司均为无辜了。

所以,通过以上网站所还原的信息,其实是可以了解到更多被查一方的此前情况。

当然,如果双方在各方面都相处十分愉快,感情基础也非常好,即使是事先发现了对方存在多件诉讼,也依然愿意选择和对方在一起,建议一方对官司缠身的另一方分析各项诉讼形成的原因。必要时多向律师请教,避免非专业人士对法律的适用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同时建议多寻找其他解决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