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平直
【原文】
《周官·考工记》:“圆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悬[1],衡者中水。”郑司农[2]注云:“治材居材,如此乃善也。”
《墨子》:“子墨子言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3],正以悬。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依放以从事,犹逾于己。”
《周髀算经》:“昔者周公问于商高曰:‘数安从出?’商高曰:‘数之法出于圆方。圆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八十一。万物周事而圆方用焉;大匠造制而规矩设焉。或毁方而为圆,或破圆而为方。方中为圆者谓之圆方;圆中为方者谓之方圆也。’”
《韩非子》[4]:“韩子曰:‘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5]不能成方圆。’”
看详:——诸作制度,皆以方圆平直为准;至如八棱之类,及欹[6]、斜、羡[7]《礼图》云:“‘羡’为不圆之貌。壁羡以为量物之度也。”郑司农云:“‘羡’,犹延也,以善切;其袤一尺而广狭焉。”、陊[10]《史记索隐》云:“‘陊’,谓狭长而方去其角也。陊,丁果切;俗作‘隋’,非。”,亦用规矩取法。今谨按《周官·考工记》等修立下条。
诸取圆者以规,方者以矩,直者抨绳取则,立者垂绳取正,横者定水取平。
【梁注】
[1]立者中悬:这是《考工记》原文。《法式》因避宋始祖玄朗的名讳,“悬”和“玄”音同,故改“悬”为“垂”,现在仍依《考工记》原文更正。以下皆同,不另注。
[2]郑司农:郑众,字仲师,东汉经学家,章帝时曾任大司农的官职,后世尊称他为“郑司农”。
[3]《墨子·法仪篇》原文无“衡以水”三个字。
[4]《法式》原文以“韩子曰”开始这一条。为了避免读者误以为这一条也引自《周髀算经》,所以另加“《韩非子》”书名于前。
[5]《法式》原文“王尔”作“班亦”,按《韩非子》“奸劫弑臣第十四”改正。据《韩子新释》注云:王尔,古巧匠名。
[6] 欹(qU):和一个主要面成倾斜角的次要面。英文,bevel。
[7] 羡:从原注理解,羡该是椭圆之义。
[8] 陊:圆角或抹角的方形或长方形。
【译文】
《周官·考工记》上说:“圆材应与圆规相合,方材应与曲尺相合,直材应与垂线相合,横材应与水面相平。郑司农注说:在处理木材方面,用此法最为妥当。”
《墨子》上说:“先师墨子说:天下间做事的人,不能没有法度。即便是各行业中的工匠,也有法度。工匠们用曲尺画方,用圆规画圆,用墨绳画直线,用水平器物规定偏正,用悬垂测定垂直的角度。不论是否为能工巧匠,都要以这五点作为自己的法度。能工巧匠能达到标准,一般的工匠即便不能达到标准,只要依循这五点法则,就会发现借此可以超过自己原先的水平。”
《周髀算经》上说:“过去周公问商高说:‘数学从何而来?’商高说:‘数学的方法源于圆方。求圆的方法由方推导,求方的方法则由矩推导,矩由九九八十一推导。周围的万物都用圆和方;工匠设立规和矩进行建筑。求圆于方或需要由正方形变为多边形作为圆的近似形,或需要分割圆变为多块弧形,并以此作为多边形面积的推算。由内接方向外推算圆称为方圆,由外切方向内推算圆称为圆方。’”
《韩非子》上说:“没有规矩的准则、绳墨的校正,即使是巧匠王尔也画不好方圆。”
看详:诸作的制度,都以方圆平直作为标准;至于如八棱这类图形,以及与主要面成斜角的次面、斜面、椭圆(《礼图》说:“羡就是不圆的样子。璧的径长可以做度量物体的标准。”郑司农说:“羡,如同长,读以、善的切音;其长一尺且宽狭窄。今读xiàn。”)、陊(《史记索隐》说:“陊,即抹去角的狭长方形。陊,丁、果切音,俗名为隋,并不是。今读duò。”),也用规矩为准则。现在只按照《周官·考工记》等制定下条。
本书规定,用圆规画各种圆形,用曲尺画直角和方形矩,用墨绳弹紧取直线作为准则,用垂绳的办法确定垂直以取正,用水平尺寻取横向水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