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为什么我们会有情感问题
1.爱情当中的学问
古往今来,人类不断歌颂爱情的美好,却又给爱情冠以神秘、多变、难以捉摸的形象。从《罗密欧与朱丽叶》到《梁山伯与祝英台》,无数文学大家对爱情都有着自己的理解,无论一个人是否认真思考过爱情的本质,他对爱情、对感情的基本要求一定是存在的。
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的心里,也会有一千种爱情的模样。无论如何定义,提到爱情,最基本的要素即是:相爱的两个人和他们的关系。我们讲“关系”而非“婚姻”,是因为在如今这个多元化的社会,婚姻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属性,除了责任、承诺,甚至还有压力、无奈与利益。当婚姻不再是爱情的最终走向,当婚姻也可以无关爱情,当爱情变得多元、自由、个性和主张自我时,在爱情中的我们该何去何从?
到底什么是爱情呢?我们可以这样定义:爱情是在两性之间产生的,是在人类心理达到相对成熟时产生的,会唤醒人类生理需求的一种具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
当然,也有很多专家对爱情有自己的理解。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齐克·鲁宾认为,爱情是个人对他人所持有的一种特定的态度,并且爱情与喜欢有质的差别。相比喜欢,爱情还包含着更多的东西——对亲密与依赖的需求、想要帮助对方的倾向,以及排他性与独占性。这个观点很好地解释了在爱情关系中总会出现的独占欲与依赖情结。
承接鲁宾将爱情视为态度的方向,加拿大社会学家约翰·李又将爱情分成了六种形态:情欲之爱、游戏之爱、友谊之爱、依附之爱、现实之爱以及利他之爱。情欲之爱是建立在理想化的外表之下的激情恋爱;而游戏之爱也很容易理解,爱情不过是一场互相追逐的游戏,爱情之于他们是过程而非结果;友谊之爱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所描绘的青梅竹马之情,指的便是细水长流、稳定长久的恋爱;依附之爱对情感的需求非常大;现实之爱是现代社会被讨论最多的一种爱情形态,即追求对方的现实条件,期望以较少的付出获得更多的酬劳的爱情;利他之爱大概是最为高尚的爱情,他们秉持着一种牺牲、奉献的态度,追求爱情且不求对方回报。有了这些划分,原来那些爱情中形形色色的态度就都变得有迹可循了。
事实上,爱情的发生更多的是感性的而非理性的。我们理性地了解爱情,并非要揭开蒙在爱情面前的那层浪漫主义面纱,而是想通过了解爱情来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行为、心态与欲望。你不懂爱,不是不会爱,而是不知如何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