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概念的内涵与层次
英国学者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说过,英文里有两三个比较复杂的词,文化就是其中的一个,这不仅因为“文化”这个词有着复杂的词义演变史,更主要的原因是在不同的学科及不同的思想体系中,文化都被看作是一个重要的概念。[26]自1871年E.B.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在《原始文化》中对“文化”加以界定以来,根据《新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说法,文化这个概念约有160多种定义,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有300多种。更为复杂的是,人们讨论文化时,往往又会与讨论文明纠缠在一起,因此,在关于文化的讨论中,首先需要将文化以及相关概念加以厘定。
(一)广义文化及其与文明的关系
《新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文化做了这样的界定:“文化可能被界定为人类的独特行为以及与这种行为相关的物质对象;文化有语言、观念、信仰、习俗、符号、制度、工具、技术、艺术作品、仪式、礼节,等等。”[27]这个定义明显受到了泰勒的影响。泰勒在《原始文化》中认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能力和习惯。”[28]从这些描述中可以看出,文化是与人相关的一切行为与结果,是与自然相对应的概念,指称人的一切活动及相关结果。因此,文化的内容非常广泛,凡是与未被人所影响的自然相对立的东西,实际上都是文化的内容。在这个意义上,也只有与自然相比较,才能去理解文化的意义。正如李凯尔特(Rickert)所说:“自然和文化这两个词并不是意义明确的,……如果我们一开始就保持本原的意义,……自然是那些从自身中成长起来的、‘诞生出来的’和任其自生自长的东西的总和。与自然相对立,文化或者是人们按照预计目的直接生产出来的,或者是虽然已经是现成的,但至少是由于它所固有的价值而为人们特意地保存着的。”[29]如果说在人类社会不发达的时代,自然还保持着其原初的样态的话,那么随着现代社会的产生和发展,特别是随着商品生产与交换的普遍化,自然日益被打上了人的印记,自然日益被社会化了。这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批评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人本学时所说:费尔巴哈(Feuerbach)想寻找未被现代理性所污染的、最能体现人的原初类本质的自然,并以此来摆脱异化,这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这种未被人的活动所影响的自然,恐怕只有在某个人迹未到的岛屿上才存在。[30]
谈到文化概念,不能不讨论文明一词。通过对文明一词由来的考证,威廉斯认为:“文明通常被用来描述有组织性的社会生活状态。”[31]从这个界定中可以看出,文明一词的内涵更多地与文化的精华部分相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柯勒律治将文明与举止的优雅联系起来。作为一种体现文化进步与个人自由的状态,文明与野蛮形成了对比。在通常的讨论中,文明一词主要是从“文化的精华”意义上来使用的,同时也在与文化概念等同意义上来使用的。
随着知识的发展与学术分工的细化,文化概念在不同的学科中有了不同的理解,人们对其内容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类。如从社会结构入手,可以将与人类活动相关的文化划分为物质层面(经济)、制度层面(政治)和观念层面(思想)。如果考虑到文化或者与具体的组织结构和形式相关,并取得物质性的外表,或者与人的观念或思想相关,体现为一种观念性的存在,那么,又可以将文化区分为物质文化和观念文化两个层面。在霍尔(Hall)和尼兹(Neitz)看来,在这样的区分中,文化包括以下内容:“(1)思想、知识(正确的、错误的或未经证实的)和处事规则;(2)人工制造的工具;(3)社会行动所产生的产品,并且能为进一步的社会生活发展所利用。”[32]在这里,文化就体现为物质文化和符号文化。对某些学者来说,他们可能更为看重物质文化对于人的存在与社会发展的意义;对另一些学者来说,他们可能更为看重观念文化或符号文化对于社会和人的决定性意义。在后一种理解中,文化的内涵实际上被狭义化了,即主要从符号出发来理解文化。比如格尔茨(Geertz,也有作品译为格尔兹)就说,他对文化的理解是从符号学出发的,从这一视角出发,“人是悬在由他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我本人也持相同的观点。于是,我以为所谓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33]。
把文化看作一种符号,不仅是诸多文化学家的观点,而且也是一些哲学家的重要理念。卡西尔(Cassirer)在《人论》中就认为,人是一种“符号的动物”。针对仅将人看作是理性的动物这一传统定义,卡西尔以乌克威尔的动物功能圈思想为起点来阐述他的“人论”。乌克威尔认为,每一种生命体都不是在消极的意义上适应环境,而是符合环境。虽然它们在解剖学结构上并不相同,但它们各有一套“察觉之网”和一套“作用之网”,即一套感受器系统和一套效应器系统,前者帮助它们接受外部刺激,后者帮助它们做出反应。相比而言,人类生命具有一个新的特征,即在这两个系统之间存在着第三环节——符号系统。卡西尔认为,这是人所特有的系统,这个系统的产生改变了整个人类生活,使人不仅生活在更为广阔的实在之中,而且还使人生活在新的世界中,即新的符号世界,也就是文化世界。“语言、神话、艺术和宗教则是这个符号宇宙的各部分,它们是织成符号之网的不同丝线,是人类经验的交织之网。”[34]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生活于符号之网中,以符号为表征的文化构成了人类生活的文化圈。帕森斯则从行动理论的视角提出,社会系统涉及三大体系,即自然体系、行动体系和文化体系,三者形成一个互动体系,文化通过提供行动者共享的符号意义系统,不仅有利于人的沟通,而且形成了行动过程中无法摆脱的规范系统。
(二)狭义文化及其三个层次
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理解狭义的文化概念,即与经济、政治相对应的文化概念。我们可以把这个意义上的文化概念进一步限定为与人的思想意识相关的概念。近代以来的意识哲学以及关注潜意识的精神分析理论对此有深入的分析。
在讨论人的意识结构时,弗洛伊德将其区分为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解,梦的动力来源于潜意识,潜意识可以体现为两个层面:一是由婴儿期欲望压抑而形成的意识,这种意识通过梦境而表现自己,《释梦》就是对此的讨论;二是“遗念”,比如前一天的意识由于遗忘而被永远遗忘,则成为潜意识。[35]与潜意识直接相关的是前意识。在《释梦》中,弗洛伊德以梦的来源为例讨论了潜意识与前意识的关联与区别。他认为,梦的欲望有三种来源:(1)在白天被唤起的欲望,由于外部条件没有得到满足,被留到夜晚;(2)在白天产生,但同时又被排斥,这样被留到夜晚的欲望就是被压抑的欲望;(3)与白天生活无关,只是心灵中未受压抑的部分。[36]第一类欲望就是前意识,第二类则被赶到了潜意识。意识是一种带有稽查能力的意识,弗洛伊德将它与“自我”联系起来。意识对潜意识具有监督作用,即使在梦中,潜意识的实现也受到意识的检查,从而变相地表现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识具有反思的能力。
在后来的《精神分析引论新编》中,弗洛伊德将上述意识结构的区分表述为伊底(本我)、自我与超我的区分。伊底就是无意识领域,它不知善恶、不知价值,只与快乐原则相关,力求本能的发泄。自我与“心里的最表面的或前意识(知觉意识)系统”相关联,它既是伊底的一部分,又与外界相联系,将外界的消息传给伊底,“自我为了伊底的利益,控制它的运动的通路,并于欲望及动作之间插入思想的缓和因素,并利用记忆中储存的经验,从而推翻了唯乐原则,而代之以唯实原则”[37]。自我既奠基于伊底之中,又超于伊底之上,相比于伊底,自我具有心理综合的功能,并进而控制本能。自我控制本能的标准源自超我。“超我是一切道德限制的代表,是追求完美的冲动或人类生活的较高尚行动的主体。”[38]在与超我的联系中,自我有了努力实现的理想,并自我监督、保持良心。在这里,如果说自我是与个人相关的意识活动,那么这种意识的建构与超我是离不开的,超我体现的是社会群体层面的意识,这是自我能够反思自身的依据。
在这里,如果我们从狭义文化的意义上将弗洛伊德的思想做进一步引申和类比的话,那么,伊底类似于沉淀在我们心中的文化无意识,这种文化无意识在一定意义上构成了我们行动的最初模式;自我实际上就是我们的日常意识,这种意识既包括行动的感性意识,也包括相应的理性思考;超我则是体现文化理想与准则的内容,这种内容在社会生活中有时以意识形态的方式表现出来。
从思想观念的意义上来讨论文化,可以把文化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一是沉淀于人的心灵深处的文化。这种文化主要体现了人们的自发观念,包括风俗习惯、面对外部世界的刺激而产生的自发的心理意识以及无意识选择、自发的情感与意志力等,它们形成一种文化结构,“这些文化结构将生活模式化,并对参与这些文化的个人思想与情感加以限制”[39]。这种无意识层面的“文化模式”具有整合与培植的功能,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文化空间,并扩展到整个民族的生活,形成个人与集体的惯性行为系统。
每个民族由于这种自发层面的文化不同,就会有不同的行为方式与风俗习惯。在《人文类型》中,弗思(Firth)一开始就写道:“英国人见面致意时互相握手;法国人高兴起来就拥抱和亲吻双颊;讲礼貌的奥国人用嘴唇接触女士的手背,表示敬意;波利尼西亚人用贴紧鼻子来相互致意。这种种不同的规矩礼貌,在使用的人看来,都是合适的,可是在不使用的人看来,却是有趣的或可笑的事。”[40]作为人类学家,弗思是从种族入手来探讨相应的心理特征,但实际上,这些行为方式体现的是沉淀于人们心灵深处的文化模式。这种心灵深处的文化才是真正影响人的行为的东西。在二战时期,为了打败日本,本尼迪克特(Benedict,也有作品译为本尼迪克)受命研究日本,以求弄清日本民族是一个什么样的民族。这个研究课题的任务是要了解“日本人的思维和感情的习惯,以及这些习惯所形成的模式。还必须弄清这些行动、意志背后的制约力”[41]。这就是要了解日本文化的深层结构,特别是要透过表层的理性思维去透视其沉浸于血脉中的原初文化模式。可以说,这是文化的最深层领域。
二是日常生活层面的文化。这一层面的文化观念形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化趣味、文化氛围、道德伦理、日常知识系统等,它与人们的生活相契合,并受到人们的推崇。如果说心理层面的文化构成了人的意识的最深层的内容,那么这个层面的文化则相当于人们的意识。在日常意识中,可以区分为与行动相关的意识活动以及与此相应的反思意识。与行动相关的意识活动为人们的行动提供理由,与之相应的反思意识则对这一理由进行反省,或者为之确证,或者进行批判。可以说,这个层面的文化构成了日常生活层面的显性文化,而作为无意识层面的文化则构成了隐性文化。
三是形而上层面的文化。这一层面的文化为人的存在发展和社会历史发展提供最终的价值依据。在历史的演进中,正是这种文化沉淀为人们的集体无意识,并对人们的日常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早在古代中国,就有“大同社会”之说;而在西方,柏拉图的“理想国”、莫尔的“乌托邦”同样体现了对理想社会及人的理想存在状态的诉求。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将这种文化置于宗教、艺术与哲学中。在这个层面上,绝对精神得到了自我实现,而在这种自我实现中,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都摆脱了外在的压力与束缚,达到了内在的和谐,形成绝对知识。“这种把自己从其自身的形式中解放出来的过程,就是最高的自由和自己对自己有了确实可靠的知识。”[42]在此意义上,文化可以表述为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构成了引导社会发展的思想观念。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认为,正是文化才使人得以成为人,文化是人的自我实现的重要境域。“文化把人类提高于禽兽之上,并不是由于给人类以其所能有的东西,而是指示给他看其所能奋斗追求的目标。”[43]文化提供了人类存在的意义系统,论证了人类存在的意义世界。文化正是以其理想追求的力量,改变着人的原有存在状态,使人不断趋于自由和发展。格尔茨则把文化看作是一套控制行为的符号手段或体外信息源,是人天生能成为什么和实际上成为什么之间的中介,认为人们的观念、价值、行为方式,甚至人们的感情、神经等,都是文化的产物。“成为人类就是成为个人,我们在文化模式的指导下成为个人;文化模式是在历史上产生的,我们用来为自己的生活赋予形式、秩序、目的和方向的意义系统。”[44]虽然格尔兹反对普遍意义上的文化模式理念,但即使从特殊性入手,这种意义系统在分析人的行为时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三)文化的要义
各种层面的文化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并以不同方式表现出来的。人们在实际生活中,都自觉不自觉地受各种层面文化的影响,但受其影响的程度不同。C.P.斯诺(Charles Percy Snow)认为,文化主要意指智力的发展和心灵的发展。根据这一界定,他将文化区分为科学文化与文学文化。科学文化以物理学家为代表,这些人具有“共同的态度、共同的行为标准和模式、共同的方法和设想”[45]。文学文化则天生是鲁德派的知识分子,这些人认为科学家抱有一种浅薄的乐观主义,没有意识到科学的发展对人的生存处境带来的伤害。可以说,知识分子是传统文化或文学文化的传承者。
斯诺的这一描述,是对19世纪后期以来西方社会发展带来的文化观念变化状况的反映。19世纪后期以来,伴随科学知识的专业化发展以及教育的专业化发展,欧洲逐渐陷入科学危机,进而走向文化危机。针对这种现象,胡塞尔以欧洲科学危机为主题进行了讨论,强调通过批判科学文化来重建人文传统,这构成了现象学的一个重要维度。胡塞尔关于两种文化的态度,直接影响到海德格尔。海德格尔关于存在问题的讨论,直接面对的是近代以来哲学的科学化传统,认为正是这种传统将哲学对存在的讨论转变为对存在者的讨论,使科学思维成为哲学的基本思维。对存在的遗忘使人沉沦为常人,成为科学图景中的人,人的本真性存在丧失了。早期的海德格尔对如何摆脱这一状态还有一定的信心,后期的海德格尔则意识到,这种状态很难被改变,以致在接受《明镜》记者的访问时哀叹:只有一个上帝才能救渡我们。应该说,自19世纪末开始,甚至可以上溯到18世纪的浪漫主义,一直到法兰克福学派关于启蒙辩证法的批判,以至当下的后现代文化,对这两种文化之间关系的讨论以及讨论中弥漫的悲观情调,始终没有中断过。这两种文化间的争论构成了当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文化趣味,斯诺从人的潜能发展的角度认为:“无论是智力发展的科学体系或者是传统体系,都不适合于我们的潜在能力,不适合于我们当前的工作以及我们应开始生活其中的那个世界。”[46]因此,应当有第三种文化。第三种文化的产生,有赖于两种文化间的理解与交流。这种理解与交流一方面要看到社会历史的变迁,另一方面双方都需要一定程度的自我反省。斯诺对文化的区分,可以说是根据文化的面向来说的。科学文化更多指向自然,既包括外部自然,也包括内部自然;文学文化则更多指向人的内心世界,更关注人的存在意义。这种人文与科学的分野,实际上突出了对人文的关注。
总体来说,文化是一个由不同层面组成的系统,它既深入到人的无意识之中,又成为理性审视的对象;也正是这个完整的系统,对人的存在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这个系统进行上述的区分,只是为了更好地讨论文化对人的影响的不同内容及不同层面。实际上,任何对文化的内部区分都是相对的。在讨论伊底、自我与超我时,弗洛伊德指出:超我的内容,通过自我的中介,同样可以沉淀到伊底中,形成无意识,而自我则有一部分就是无意识的构成部分,这三部分的共同作用,才形成了人的完整的意识结构。对于文化的讨论同样如此。在对文化的上述区分中,就一般人的日常生活而言,无意识层面与意识层面的文化,其作用更为直接,由于这两个层面的文化意识都没有自觉上升到最后的根据层面,因而在日常生活及日常行为中,不同人的文化意识间,甚至同一个人的文化观念,都可能出现相悖的情况。而文化的形而上层面与人的自我意识层面类似,这种意识保证了人在变化中的自我认同,并将不同的内容置于统一的结构中,这些内容在这个结构中获得自身的定位。体现一个国家、民族的最高层面的文化理念,构成了这个国家、民族的自我意识。如果说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这种自我意识还保持为一种确切而稳定的状态,那么,在当今时代,这种自我意识则体现为一个不断自我反思的状态,并通过这种反思,来确证自身存在的根据与合法性。
现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使得文化存在的状态变得日益复杂,这给今天的文化研究提出了更为复杂的问题,也迫使今天的文化研究者需要不断地反思自己的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以便真正地把握这个变化时代的文化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