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知识的默会维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五 走向认识论的实践转向

约翰内森指出,实践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他认为,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实践哲学,它“发端于如下洞见,即存在着一个由概念形成、人的反应和活动以及我们所说的实在之间各种相互构成关系所组成的复杂网络”59。立足于其以实践为核心的对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诠释,他倡导一种认识论的实践转向(a pragmatic turn in epistemology):“主要受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以及他对作为语言游戏基础的行动的强调之启发,我邀请诸位一起来促进现代认识论的实践转向。”60按照约翰内森的理解,这一转向蕴涵了一种实践的意义观(a pragmatic view of meaning)、一种实践的概念观( a pragmatic view of concept)和一种实践的知识观( a pragmatic view of knowledge)。

在此,笔者要花一些笔墨对“ the pragmatic turn in epistemology”这个表述的翻译作一番说明。笔者把“ pragmatic turn”译为“实践转向”,取的是“pragma”这个希腊词根的原始含义,即行动。事实上,这也是约翰内森提出“ pragmatic turn”这个说法时所意指的。他认为,传统认识论往往把知识看作是一种产品,而不是嵌在人类活动中的一个过程。认识论的实践转向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采取过程视角来看待人类知识:“采纳了过程视角的各种知识观通常被称作是实践的( pragmatic)——这个词来自希腊文pragma,它的一个含义是行动。”61与pragmatic十分接近的两个术语是pragmatism和pragmatics,前者一般被译为“实用主义”,后者被译为“语用学”。中文词“实用主义”往往会使人望文生义地把pragmatism视为一种庸俗的学说。中译“实用主义”是否准确地传达出了作为一种哲学学说的pragma-tism是大可存疑的。62 因此,不能把“pragmatic turn”译为“实用的转向”。另外,认识论中的“ pragmatic turn”所指向的知识形态也不以语言的使用为限,所以,作为语言学术语的“语用学”在此也不敷用。因此,把“pragmatic turn in epistemology”译为“认识论的语用学转向”也不恰当。

首先,让我们来考察一下约翰内森所倡导的认识论的实践转向所蕴涵的意义观。在此,关键的问题是:是什么赋予了语词以意义?是什么使得各种符号成为人类交往活动的意义载体?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不是解释( Deutung/interpretation),而是实践决定了赋义活动。在讨论遵循规则的行为的语境中,维特根斯坦把解释界定为:“用对规则的一种表达来替代另一种表达。”63约翰内森指出,对于维特根斯坦来说,解释是有意识的理智活动,作出一个解释就是构造一个假说。解释作为一个构造假说的理智活动不能决定意义。关于这一点,维特根斯坦说得很清楚:

任何解释都和它所解释的东西一样悬在空中,而不能给它提供任何支持。解释本身不能决定意义。64

如果根据规则行动是一个解释问题,我们就会面临如下困境:一方面,根据一种解释,“我们可以使任何一种行动符合某条规则”;另一方面,根据另一种解释,“我们也可以使它和这条规则相冲突”。这样我们将得到一个荒谬的结论:“这里既不存在符合也不存在冲突。”维特根斯坦走出这个死胡同的办法是:

这表明,存在着一种不是解释的对规则的把握方式,它体现在我们所说的“遵从规则”和“违反规则”的各种实例中。65 (着重处为原文所有)

这种非解释性的对规则的掌握就是行动(遵从规则或违反规则的活动),就是实践:

“遵从规则”是一种实践。66

回到是什么赋予了各种符号以意义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解释不能决定意义。这是一个消极的结论。那么,积极地说,是什么决定了语言符号的意义呢? 维特根斯坦诉诸实践这个概念,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的回答:

实践给予语词以意义。67

实践的意义观和实践的概念观(a pragmatic view of concept)紧密相关。如上所述,早期维特根斯坦注重语言的逻辑形式和规则,后期维特根斯坦则强调语言的使用和遵循规则的活动,与此相应,与传统的概念观专注于概念的语言表达即定义( definition)不同,实践的概念观重视概念的使用( the use of concept)。概念的本性是什么? 约翰内森认为,传统对概念的理解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把概念看作是完全能够用语言来表达的。68“一个正当的、科学上值得尊敬的概念的确立,当且仅当我们能够确定使用这个概念的语言表达式的充分必要条件。”69时至今日,一般逻辑教科书就是这么来论述概念的本性的。这种看法受到了实践的概念观的质疑。实践的概念观强调概念的使用,认为实践在概念的形成和应用中具有构成性作用。它的一个基本看法是,我们对世界的概念性把握,并不只是表现为我们能构造正确的关于世界的命题,在一个根本的意义上,它体现在某些形式的行动中。假如某人自称掌握了一个概念,他必须被认为是一个有能力实施内含该概念的某些既定行动的人。实践的概念观关于概念性把握的原则是:

某个概念所提供给我们的关于世界的把握,根本上以及最充分地,是表达在实践之中的。70

某种实践的实施,被认为是某个概念的基本表达模式。比方说,在实践的概念观看来,对椅子概念的掌握,不只体现为用语言表达式“椅子”来构造合式的(well-formed)命题,更体现为以恰当的方式与真实的椅子打交道的活动,比如自在地坐在椅子上,把它们当作家具,如此等等。71

可见,实践的概念观大大拓展了我们考察概念的视野。如果我们不只局限于概念的语言表达,不只关注概念的定义,而是进而关注对概念的使用,那么,我们必然会触及概念掌握中所包含的非命题所能尽的内容。就对某个概念的掌握而言,除了给它下定义,用它来构造合式的命题之外,约翰内森还特别强调了如下三方面的内容:(1) 对与该概念相关的现象的知觉性熟悉,(2) 处理这些现象的技能,(3) 对某些现象属于还是不属于该概念做出判断的能力,它们都不是语言所能充分表达的。约翰内森认为,概念掌握中这些非语言所能尽的内容,只能在行动中得到充分的表达:

根据以上所勾勒的背景,至少就用语言手段来表述其内容而言,说规则或概念的内容只能得到不完整的表述,应该不再有什么问题。我们刚刚指出,充分掌握概念的标准主要在于对它们的应用。因此,可以认为,内在于这种掌握的那种知识,在行动中得到了部分的和不可还原的表达。所以,行动的这一面,即概念的可以从理智上解释的部分必然地根植于其中的那个方面,是不可能用语词表达出来的。72 (着重处为笔者所加)

对一个概念(规则)的掌握,不能完全用语言手段来加以表述,它在“行动中得到了部分的和不可还原的表达”。这是一个精彩的表述,它提示我们,概念掌握内含某种知识,它在强的意义上是默会的。

实践的知识观和实践的概念观、实践的意义观一气贯通。约翰内森认为,传统命题导向的知识观把知识看作一种产品,而实践的知识观则强调知识之为一个行动的过程。73 在他看来,我们通过实践获得的关于实在的知识,具有一个复杂的结构。他从实践的过程视角(pragmatic process-perspective)出发,试图刻画包含在人类知识中的一些重要因素:

1. 通过实践获得的对实在的概念性把握中能用语言表达的内容(linguistically articulatable content)。就这种内容实际上是能够用语言来表达的而言,谈论命题性知识是正当的。它是对我们对实在的实践性把握进行抽象所得到的产物

2. 包含某种概念内容的实践的施行方面( performative aspect)。它构成了上述抽象的基础,约翰内森称它为知识的技能方面,或径直称之为能力知识(competence knowledge)。

3. 通过实践获得的对实在的概念性把握的熟悉性方面( famili-arity aspect)。这是通过与概念化了的现象的特定接触才能获得的,约翰内森称之为知识的熟悉性方面或者径直称之为熟悉性知识( fa-miliarity-knowledge)。

4. 通过实践获得的对实在的概念性把握的明断方面( judicious aspect)。在此,约翰内森指的是在知识的确立、应用和联结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判断力

实践的知识观表明,我们关于实在的知识不只是一桩纯粹理智的事情。我们通过实践获得的对实在的概念性把握不能为命题所穷尽。像“在处理概念化了的现象的活动中所包含的技能,我们对它们的前反思的熟悉(体现为我们处理这些现象的行为中的自信),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应用或者不使用某给定概念的判断力”等因素,“都与知识的确立相关,但是它们自己不能被充分地和直接地用语言的方式来表达”74。这些非语言所能尽的知识成分,属于默会知识的范畴。可见,实践的知识观视野中的人类知识,不仅包含命题性知识,还包含能力知识、熟悉性知识和判断力等形态的默会知识。约翰内森所说的熟悉性知识,就是亲知。在雅尼克看来,这两个表述是同义的。75

不仅如此,实践的知识观还进而主张,能力知识(技能)、熟悉性知识和判断力是命题性知识的前提,它们是命题性知识得以可能的条件。约翰内森说:

命题性知识不能独立于知识的其他因素而获得。一整套的东西不可分离地交织在一起,并且或多或少地呈现在导向知识形成的所有情境中。……命题性知识根本不能在缺乏能力知识、熟悉性知识和某种程度的判断力的情况下确立起来。……因此,我们可以把下面这句话作为我们的座右铭:所有的命题性知识都建立在能力知识、熟悉性知识和判断力这个不可逃脱的基础之上。76

在另一个地方,在讨论掌握自然语言问题时,约翰内森对实践的知识观的上述洞见作了这样的表述:

我们掌握语言的活动,比起能表达为一个规则体系或者一个命题体系的东西要更丰富。这种默会的、“剩余的”知识正好体现于在各类语境中应用或者避免应用语言的活动之中。……事实上,现在我们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来认识到如下推理是一个有说服力的论证:因为命题性知识本质上是语言的,因为默会知识体现在所有掌握语言的活动中,所以,命题性知识本质上依赖于默会知识。77 (着重处为原文所有)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三段论:命题性知识是用语言来表达的,而语言的掌握和使用具有一个默会维度,所以,命题性知识依赖于默会知识。如上所述,对于语言掌握和使用中的默会知识,约翰内森着重强调了非转译性理解和判断力这两种语言方面的能力之知。

墨兰德通过对语言使用中理解力作用的强调,更具体地论证了默会知识之于命题性知识的优先性。他指出,一个句子本身还不能说是知识,只有被理解了的句子,才能说是命题性知识。

很明显,在句子本身是不能找到任何知识的。只有当我们理解了构成性的概念,理解了句子通常由以构成的语境——这不同于鹦鹉学舌般地重复它们——才存在知识的可能性。这个论断适用于所有的句子。我们的理解与行动,在某种意义上是默会的,是它们赋予了文字以意义。结果,所有的知识在根本上是默会的。78 (着重处为原文所有)

命题性知识要实现其自身,必须依赖于我们对表达它的句子的理解。理解力是一种能力之知,属于强的默会知识的范畴。理解力的运用,发为一个个具体的理解活动( act of understanding)。我们的理解活动,是命题性知识得以实现的前提。所有的命题性知识都预设了我们的理解力及其运用,并为其所渗透,在此意义上,墨兰德说,所有知识在根本上都是默会的。

总之,实践的知识观不仅在命题性知识之外肯定了各种类型的默会知识,如能力知识(技能)、熟悉性知识、判断力和理解力等形态的默会知识,而且还进一步主张,默会知识是命题性知识的前提和基础。

总结本章的讨论,我们看到,斯堪的纳维亚的维特根斯坦派学者,在默会知识问题上作了积极的探索。他们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洞见,特别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维特根斯坦式的进路对强的默会知识概念和弱的默会知识概念作了明确区分,这是它对默会知识论的独特贡献。维特根斯坦学者之所以能作出这一概念区分,与他们对知识表达问题上一些重要界限的敏感是分不开的。这里至少涉及三层界限。第一,可以表达的东西和完全不可表达的东西之间的界限。正如格里门正确地指出的那样,默会知识论对于完全不能表达的东西没有兴趣。默会知识论的对象领域是知识,而知识总是能够找到一种表达方式,不管它是语言的还是非语言的表达方式。第二,在可以表达的范围内,存在着原则上能够用语言手段来充分表达的知识和不能用语言手段来充分表达的知识之间的界限。原则上不能用语言手段来充分表达的知识,就是强的意义上的默会知识。更精确地说,强的意义上的默会知识是原则上不能充分言说的知识,而非绝对不能言说的知识。鉴于语言表达的不充分性,人们想到了非语言的知识表达形式,比如约翰内森强调,强的默会知识“在行动中得到了部分的、不可还原的表达”。第三,在原则上能够用语言手段来充分表达的知识范围内,存在着事实上被言说的知识和未被言说的知识之间的界限。未被言说的知识,是弱的意义上的默会知识,不管它是在格式塔式的默会知识论的意义上被了解的,还是在认知的局域主义论的意义上被了解的。换言之,默会知识论所关注的,并非可以表达的东西和绝对不可表达的东西之间的界限,强的默会知识论关注原则上可以充分言说的知识和不能充分言说的知识之间的界限,而弱的默会知识论则是在原则上可以充分言说的领域之内,关注事实上被言说的知识和未被言说的知识之间的界限。可见,强的默会知识概念和弱的默会知识概念的区分,与知识表达问题上这三层界限的划分是密不可分的。维特根斯坦派学者的工作,有助于提高我们对这些界限的理论敏感性。

其次,聚焦于强的默会知识概念,通过深入分析三类实例,维特根斯坦式的进路触及了默会知识的两大主要类型,即能力之知和亲知。辨别感觉性质的能力、识别格式塔特征的能力、技能、非转译性理解和判断力等,属于赖尔意义上的能力之知(knowing how)。维特根斯坦派学者们还认识到,要获得其中的某些能力之知,如辨别感觉性质的能力等,必须越出语言表达的范围,对相关现象拥有第一手经验。约翰内森说的熟悉性知识,就是对相关现象的知觉性亲知。可见,在对强的默会知识概念的阐述中,维特根斯坦派学者不仅触及了能力之知和亲知这两种基本类型,而且触及了两者之间的关联,这无疑是一个极具生发性的论题。

最后,维特根斯坦式的进路不仅肯定了默会知识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且进一步主张默会知识之于命题性知识的优先性和根源性。维特根斯坦派学者认为,强的意义上的默会知识原则上非命题所能充分表达,它与命题性知识有种类差异,是一种独立的、自主的知识形态。约翰内森还进一步主张,能力知识(技能)、熟悉性知识和判断力等形态的默会知识,是命题性知识的基础,所有命题性知识都根源于默会知识。

默会知识问题上的维特根斯坦式的进路,为本书的探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出发点。在以后的讨论中,我们将倚重维特根斯坦派学者对强的默会知识概念和弱的默会知识概念的区分。在消化融会更多思想材料的基础上,我们将致力于证成能力之知和亲知是强的默会知识的两种基本形态这一主张,并对默会知识和命题性知识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类型的默会知识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作更为深入的探讨。

1 参见Barry Allen, “What Was Epistemology?”, in Rorty and His Critics, ed. Robert Brandom, Oxford: Blackwell, 2000, p. 14; Knowledge and Civilization, Boulder:Westerview Press, 2004, pp. 14-18。

2 参见Edmund L. Gettier, “Is Justified True Belief Knowledge?”, Analysis 23 (1963),注释1。参见Plato, Meno, 97e-98b, Theaetetus, 201d-210a, in 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 eds. Edith Hamilton and Huntington Cairn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1, pp. 381-382, pp. 908-918。盖梯尔在这篇著名的短文中质疑了这个流行的知识定义。

3 参见〔挪威〕哈罗德·格里门:《默会知识与社会科学理论》,第82—83页。

4 Plato, Laches,190c , in 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 p. 133.

5 Plato, Laches,194b, in The Collected Dialogues of Plato, p. 137.

6 Kjell S. Johannessen, “Rule Following,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and Tacit Knowledge”, pp. 104-105.

7 Ibid. , p. 105.

8 在下面要论及的诸种解释之外,格里门还提到了一种关于默会知识的解释,这就是有意识的欠表达论(the thesis of conscious under-articulation)。按照这样一种解释,默会知识是一种我们有意识地试图加以掩盖,避免用语言去表达或充分表达的知识。比如在婚姻中,或者在政治妥协中,有关各方不把关于对方所知的一切完全表达出来,常常是明智的。这种有意识的欠表达,有助于良好关系的维持,相反,充分地甚至过分地表达关于对方所知的一切,则往往会导致婚姻的破裂或政治妥协的崩解。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未表达或者欠表达的知识是默会的,因为没有人言说它。对默会知识概念的这种理解也许会引起一种社会学的兴趣,却没有多少认识论上的相关性。笔者认为,雅尼克所讨论的行业秘密也属于这一范畴。他指出:“自古以来,行会师傅强烈地意识到,要维持自己的地位、权力和生活水平,得靠把行业诀窍掩藏起来,不让外人知道。” (参见Allan Janik, “ Tacit Knowledge, Working Life and Scientific Method”, in Knowledge, Skill,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ds. Bo Göranzon and Ingela Josefson, London: Springer-Verlag, 1988, p. 54。)行会师傅对行业诀窍的控制,为有意识的欠表达或不表达意义上的默会知识提供了一个典型例证。

9 Allan Janik, “Tacit Knowledge, Working Life and Scientific Method”, p. 55.

10 〔挪威〕哈罗德·格里门:《默会知识与社会科学理论》,第68页。

11 Kjell S. Johannessen, “Knowledge and Its Modes of Articulation”, in Discur-sive Modernity, eds. Nils Gilje and Harald Grimen, Oslo: Universitetsforlaget, 2007, p. 166.

12 在这一点上,雅尼克的看法与格里门是完全一致的。雅尼克不同意德雷福斯用“直觉”概念来取代“默会知识”概念的建议。参见 Allan Janik, “ Tacit Knowledge, Rule-following and Learning”,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ulture and Lan-guage: On Education and Work, eds. Bo Göranzon and Magnus Florin, London: Spring-er-Verlag, 1990, p. 48。约翰内森也对德雷福斯的“直觉”概念表示不满。参见Kjell S Johannessen, “ Knowledge and Reflective Practice”, in Dialogue, Skill and Tacit Knowledge, eds. Bo Göranzen, Maria Hammerén, and Richard Ennals, Chichester:John Wiley&Sons, 2006, p. 242。

13 〔挪威〕哈罗德·格里门:《默会知识与社会科学理论》,第72页。此处译文略有改动。

14 〔瑞典〕本·墨兰德:《何者隐而不显,何者显而不隐?》,蔡志栋译,《思想与文化》第4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6页。

15 同上书,第247页。

16 同上书,第246页。

17 〔瑞典〕本·墨兰德:《何者隐而不显,何者显而不隐?》,第246页。

18 〔挪威〕哈罗德·格里门:《默会知识与社会科学理论》,第69页。

19 格里门关于波兰尼默会知识论性质的这一判断,笔者不能苟同。我认为,在波兰尼的思想中,格式塔式的默会知识论和强的默会知识论是并存的。参见本书第二章。

20 参见Gunnar Skirbekk, “Wittgensteinian Influence on Norwegian Philosophy”, in Wittgenstein and Norway, eds. Kjell S. Johannessen, Rolf Larsen and Knut O. Åm􀅣s, Oslo: Solum Forlag, 1994, pp. 181-195。

21 〔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陈嘉映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78节。

22 同上书,第610节。

23 Kjell S. Johannessen, “Knowledge and Its Modes of Articulation”, pp. 168-169.

24 〔挪威〕哈罗德·格里门:《默会知识与社会科学理论》,第74—75页。

25 Kjell S. Johannessen, “Knowledge and Its Modes of Articulation”, p. 167.

26 〔挪威〕哈罗德·格里门:《默会知识与社会科学理论》,第75—76页。

27 Kjell S. Johannessen, “Knowledge and Its Modes of Articulation”, pp. 167-168.

28 〔挪威〕哈罗德·格里门:《默会知识与社会科学理论》,第76页。

29 Gerog. H. von Wright, “ Biographical Scketch”, in Wittgenstein, Oxford:Basil Blackwell, 1982, p. 20.

30 Norman Malcolm, Ludwig Wittgenstein: A Memoir,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8, pp. 85-86.

31 Allan Janik, “Tacit Knowledge, Working Life and Scientific Method”, pp. 62-63.

32 Kjell S. Johannessen, “Knowledge and Its Modes of Articulation”, p. 170.

33 Kjell S. Johannessen, “Knowledge and Its Modes of Articulation”, p. 169.

34 〔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151节。

35 同上书,第152节。

36 〔挪威〕哈罗德·格里门:《默会知识与社会科学理论》,第73—74页。

37 语言使用和概念掌握密切相关,但可以分开来讨论。本节我们专注于语言使用的默会维度,下节再讨论概念掌握中所包含的默会知识。

38 约翰内森以瓦茨(Morris Weitz)和罗尔斯( John Rawls)为例,对在语言哲学、美学和政治哲学中专注于规则的进路作了批判。参见Kjell S. Johannessen,“Language, Art and Aesthetic Practice”, in Wittgenstein and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 eds. Kjell S. Jonhanessen and Tore Nordenstam, Vienna: Verlag Hoelder-Pichler-Tem-sky, 1981, pp. 113-119。

39 Kjell S. Johannessen, “ Rule-Following and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in Aritifical Intelligence, Culture and Languange: On Education and Work, eds. Bo Goer-anzon and Magnus Florin, London: Springer-Verlag, 1990. p. 38.

40 Kjell S. Johannessen: “Rule Following,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and Tacit Knowledge”, p. 109.

41 Kjell S Johannessen, “The Concept of Practice in Wittgenstein's Later Philoso-phy”, Inquiry, Vol. 31, No. 3, 1988, pp. 357-369.

42 Kjell S. Johannessen, “ Rule-Following and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 p. 40.

43 Kjell S. Johannessen, “Rule Following,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and Tacit Knowledge”, p. 122.

44 关于约翰内森这一诠释的文本根据,笔者建议读者参看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84节、第85节和第86节。

45 Kjell S. Johannessen, “Rule Following,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and Tacit Knowledge”, p. 122.

46 Ibid. , p. 109.

47 齐默曼(Jörg Zimmerman)最早重视维特根斯坦哲学中的非转译性理解思想。约翰内森充分肯定了齐默曼的工作。参见Kjell. S. Johannessen, “Philosophy, Art and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pp. 220-221。

48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Grammer, ed. Rush Rheese, trans. Anthony Ken-ny,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74, p. 79.

49 〔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531节。

50 Kjell S. Johannessen, “ Philosophy, Art and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 p. 244.

51 维特根斯坦说:“我在这里想起,人们在谈到艺术作品时用到这样的话:‘你必须这样看,它意谓的是这个’;‘你这样看就看到错在什么地方了’;‘你必须把这几个节拍作为引子来听’;‘你必须按这个调式来听’;‘你必须这样来划分音节’(这里涉及的可以是听,也可以是演奏)。”参见〔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二部分,十一,第67节。约翰内森十分重视维特根斯坦的这一观察。他认为,我们在谈论审美活动时,常常带有这种“像这样”的因素(“like this” element)。

52 Kjell. S. Johannessen, “ Art, Philosophy and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p. 232.

53 Ibid. , p. 233.

54 参见本书第十章对范例的讨论。

55 Kjell S. Johannessen, “Rule Following,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and Tacit Knowledge”, p. 109.

56 Kjell S. Johannessen, “Rule Following,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and Tacit Knowledge”, p. 109.

57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Grammar, p. 50.

58 Kjell S. Johannessen, “Rule Following,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and Tacit Knowledge”, p. 118.

59 Kjell S. Johannessen, “Rule Following,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and Tacit Knowledge”, p. 110.

60 Kjell S. Johannessen, “ Action Research and Epistemology”, Concepts and Transformation, Vol. 1, No. 2/3, 1996, p. 296.

61 Kjell S Johannessen, “Knowledge and Reflective Practice”, p. 233.

62 参见顾红亮:《胡适对Pragmatism的翻译及其意蕴》,《江淮论坛》2005年第3期。顾文论及了pragmatism一词的多种译法,除了最为流行的“实用主义”外,还有“实验主义”(胡适)、“唯用论”(张东荪)、“实践主义”(吴森)等。笔者认为,吴森的译法值得重视。陈嘉映也建议用“实践主义”的译名,参见陈嘉映:《语言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63 为了行文的方便,本页注①—④的引文,由笔者译自《哲学研究》英译本。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trans. Gertrude E. M. Anscombe, Oxford:Blackwell, 1967, §201.

64 Ibid. , §198.

65 Ibid. , §201.

66 Ibid. , §202.

67 Wittgenstein, Remarks on Colour, ed. Gertrude E. M. Anscombe, Oxford:Basil Blackwell, 1977, §317.

68 Kjell S. Jonhanessen, “Rule Following,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and Tacit Knowledge”, p. 126.

69 Kjell S. Johannessen,“Action Research and Epistemology”, p. 292.

70 Kjell S. Johannessen,“Action Research and Epistemology”, p. 293.

71 Kjell S Johannessen, “Knowledge and Its Modes of Ariticulation”, p. 173.

72 Kjell S. Johannessen, “Rule Following, Intransitive Understanding, and Tacit Knowledge”, pp. 112-113.

73 约翰内森教授在和笔者的交谈中提到,我们应该充分肯定波兰尼对人类知识的过程方面的重视和强调。

74 Kjell S Johannessen, “The Concept of Practice in Wittgenstein's Later Philoso-phy”, p. 357.

75 Allan Janik, “Tacit Knowledge, Working Life and Scientific Method”, p. 56.

76 Kjell S Johannessen, “Knowledge and Its Modes of Articulation”, p. 178.

77 Kjell S Johannessen, “Action Research and Epistemology”, pp. 294-295.

78 〔瑞典〕本·墨兰德:《何者隐而不显,何者显而不隐?》,第2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