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含义阐释: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内涵
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新发展理念,揭示了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体现了新时代下的思想开创性、发展导向性、理论指引性,是我国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的指导思想。新发展理念在中国的贯彻和落实,是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认知上的。切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深刻理解新时代背景下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内涵。
(一) 创新发展: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创新,通常被理解为一种不同于过往的实践。现代意义上的创新,是指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将新颖的思想汇集起来,生产或采用新产品、更新或利用新服务、开拓或扩大新市场、诞生新的生产方法、建立新的制度或者提出新的思想观念等。它既是过程,也是结果。1 创新应该是有效的,它往往涉及新兴事物的实际实施,与经济或社会直接相关。
创新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正向关联。约瑟夫·熊彼特( Joseph Alois Schumpeter)在1912年提出的熊彼特发展理论( Schumpeterian growth theo-ry)认为,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其目的是获取潜在利润,具体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或生产技术创新、市场创新、材料创新、企业组织形式或组织管理创新。2 他以创新为核心解释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及变化规律,强调内生的研发和创新是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企业投入研发和创新是为了获取垄断利润。3资本主义经济处于周而复始的循环之流中,企业家在发明或技术革新、生产方式、产品、材料、组织形式及市场诸方面的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内在力量。4 创新是一个创造性的破坏过程,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形成了发展周期的升降、起伏和波动。5 20 世纪50 年代开始,西方经济学理论界再次对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产生兴趣。当时,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兴起,许多国家的经济出现了长期高速增长期。从经济学的视角观察,两百多年前古典政治经济学诞生以来,经济学家在试图解释收入或生产率之所以存在差异时,曾长期将重点放在人均积累资本上,经济增长的差异反映了资本积累率的不同。而当时这一现象已经难以用该理论来解释。对此,罗伯特·索洛( Robert Solow)提出了“新古典增长理论” ( neoclassical growth theory) 。假设生产力的增长是由每个工人运营的资本量增加导致的,那么随着人均资本的增加,资本的边际生产率下降,“资本—劳动”比率的进一步上升空间也会随之减小,最终,预测生产力增长将停止。因此,经济增长过程中必定有起重要作用的其他因素,索洛称其为“技术进步” ( technological progress) 。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是一种公共物品,具有非独占性和外部性特征。为了实现国民经济总值的长期增长,应当重视技术或知识的创新,当技术创新的资源配置无法满足发展需要时,政府应当采取金融、税收、法律、政府采购等手段干预技术创新,以提高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促进带动作用。620世纪70年代开始,欧洲和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对创新理论的研究有较大进步。就韩国仅仅跨越三十年的经济崛起神话,金琳素( Linsu Kim)提出“技术能力” ( technological capability)的概念来加以解释。技术能力是指有效地使用技术知识以吸收、使用、适应和改变现有技术的能力,它使人们能够创造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和工艺。7 在此理论下,创新不仅仅包括有组织的研发过程,还包括对技术进行商业开发所需要的其他功能。事实上,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中,后者是更为主要的活动。在20 世纪80 年代至90年代,经济学家对知识或技术在增长或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更为感兴趣,提出了“新增长理论” ( new growth theory) 。该理论认为,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应当被理解为各国国内内生知识积累差异的结果。尽管一些新技术知识可能会从一个国家溢出至另一个国家,但是这种流向是需要突破知识产权等正式或其他非正式障碍的,这些障碍可以确保在大多数情况下由创新者保留最多收益。因此可以预测,长期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应当取决于独占性条件。而且,该理论预测大国应该会比小国拥有更多创新、更加受益于创新。8 此外,长波理论、创新经济学、演化理论、多层次创新理论、复杂经济学等理论也与创新和发展主题相关,将创新的内涵扩展为包括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产业创新等在内的所有创造性行为,将创新主体在企业家之外拓展为包括国家、地区、城市、产业、个人等在内的多元主体。9 从这些研究来看,创新的确与经济发展存在着内在联系,知识和技术创新是经济增长的一大动力,创新能力是市场主体和国家必须具备的竞争能力,积累创新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是决定国家之间经济发展差距的重要因素。因此,我国应当充分重视知识、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树立贯彻落实创新理念,以创新动力驱动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创新发展理念是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发展理念着力通过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发展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坚持创新发展,是在分析国外发展历程、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经验、面对发展环境变化、增强国际竞争力、把握发展主动权的背景下提出的。在新常态下,虽然我国经济总量较大,但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创造新产业、引领未来发展的科技储备还很不够,产业还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军事、安全领域高技术方面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10 落后就要挨打,2018年美国制裁中兴事件暴露了我国芯片产业的落后,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处罚高通公司垄断案暴露了我国通信行业在专利上的短板。为了化被动为主动,由受制于人变为先发制人,必须要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关键重要的领域实现独立自主,增加在关涉民生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数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整体创新能力。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6 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出台,在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强化原始创新、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深化军民融合、壮大创新主体、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推动创新创业等方面提出了任务部署。 2020 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当前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创新发展理念在下一个五年仍将发挥重要指引作用。
创新和技术发展对人类进步和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经济法是助力创新发展的一大领域。具体的促进方法,既可以从财税法、金融法等方面设置创新激励着手,也可以在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方面保护创新者利益着力,但最根本的,还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营造创新竞争的发展环境。在国家经济生活中,政府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工具,竞争机制是市场运作的核心。关于竞争和创新之间的关系,经济学家们已经开展了不少研究。从早期理论认为二者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11,到分析发现二者之间呈现显著的倒U形关系12,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线性的正相关关系13,尽管至今仍存在争议,但可以肯定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一定状态下的竞争可以有效促进创新。该种竞争状态,被我国界定为“公平竞争”和“有序竞争”。14 公平竞争强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既包括过程中的机会公平、起点公平、结果公平,也包括内容上的政治公平、经济公平、社会公平,同时,经济法中的公平竞争更加强调实质公平。有序竞争侧重竞争秩序的规范性、有效性,着眼于竞争制度的构建、运行和维护。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为行业带来发展新机遇的今天,技术创新成为核心竞争力,对竞争环境的要求趋严。为破除公平有序竞争的各种障碍,尤其是处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关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地方政府行政性垄断关系等问题,经济法应当充分组织发挥财政法、金融法、计划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等经济法律制度的作用,有效实现创新发展。例如,竞争法领域力推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破除了行政权力施加的贸易壁垒,有利于推动企业公平竞争,锐意创新。
(二) 协调发展: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从语词上看,“协”源于甲骨中的会意字“協” ,表示合力并耕,本义为合、共同,《左传》中“乃能协于天地之性”15以及《尚书》中“协和万邦”16即为此意。 《说文》有云,“调,和也”,“调”的最初含义包括调和、调节等。“协调”是社会互动的形式之一,强调不同主体之间通过协商、调整,达到和谐的目的和效果。从哲学的角度看,差异性是普遍的,矛盾无处不在。不同事物的目标、方向、地位、特征等各不相同,呈现出偏向性、不平衡的倾向。而协调的主要任务在于在这些不同事物之间寻找最能够达到和谐效果的平衡,鲜明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协调的观念,要求我们透过普遍联系的视角,找到不同事物之间的同一性,顾及各类群体的需求,从协调、平衡角度解决矛盾和处理问题。
国家治理上的协调,表现为协调发展,这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要求。关于协调发展的理论,早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就有所体现。威廉·配第理论中的“协调”意味着等价交换;亚当·斯密认为“看不见的手”是协调的最好工具;自马歇尔以来,经济学中的协调意味着均衡。我国对协调发展的关注也较早,如孟子关于“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的政治主张,就蕴含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深刻内涵。经济法意义上的协调发展,意味着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调制主体内部、调制受体内部之间通过财政、金融、计划、竞争等多种内容和手段的协商、调整,达到权义结构合理、利益分配平衡的效果。
协调发展的要求之一是统筹兼顾。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那样,问题是层出不穷的,所谓问题,就是矛盾,就是不协调,摆得不平衡17,“弹钢琴要十个指头都动作,不能有的动,有的不动。十个指头的动作要有节奏,要互相配合”18。应在统筹兼顾的方针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适当安排。19尤其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发展领域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发展地域包括中央和地方、城市和农村、经济较发达区域和欠发达区域,发展主体囊括国家和国民、国企和民企、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等诸多方面,发展矛盾十分普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策略,优先发展沿海地区。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中国已从外贸立国转移为主要由内需拉动经济的阶段。整体来看,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较为突出,经济发展大势平稳上升的同时,还存在不少发展短板,居民收入的差距较大。对此,协调发展理念要求统筹各个方面的发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发扬优势,补齐短板,促进整体经济状况的改善。这体现了公平正义的道德要求,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举措,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统筹兼顾区域发展,在协调发展理念的指导下,近年我国已颁布了三大经济发展战略。 2015年,《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发布,提出建设“一带一路”的倡议,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造福世界各国人民。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优化国家发展区域布局、优化社会生产力空间结构、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形成经济发展新方式的需要,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 2016 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思路,确立了长江经济带“一轴、两翼、三级、多点”的发展格局,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要任务,以国内振兴为重点,着力拉动内陆腹地的经济发展。这三大战略分别从国际国内协调发展、首都京郊协调发展、内陆沿海协调发展的视角出发,重要目的在于实现经济发展的统筹兼顾,是协调发展的有益实践,有利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带动各个地域平衡发展。此外,协调发展的另一个要求是可持续。生态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相互联系、相互适应、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共同组成一个系统整体,应注重三种发展的高度统一性,这既是协调发展的需要,又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20 可持续主要强调使发展能够保证当代人的福利增加,同时也不会让后代人的福利减少。这同样也是协调当代和后代发展、今人和后人发展、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协调安排。在协调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才能保持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永葆发展活力。
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协调发展理念还是关于如何实现发展的相对平衡,缓和不同发展主体之发展矛盾,实现分配公平的理念。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根据差异性原理,发展主体先天的发展条件和发展能力存在差异;另一方面,作为调制主体的国家在促进发展的规划和实践中,基于不同阶段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的需要,给予发展主体不同幅度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国家调制得当,则有利于实现协调发展;而国家调制不当,无论是内容还是力度上的不当,则都会导致发展主体的发展权失衡,进而导致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协调发展理念与经济法的差异原理、均衡原理、利益多元和多重博弈原理、分配理论等重要原理和理论一脉相承,均关注诸多“二元结构”中的发展不协调问题。国家经济生活中城市与乡村的协调、东中西部不同地域的协调、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协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不同产业和行业的协调,以及经济法领域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的协调、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协调、效率和公平的协调等,都需要给予充分关注。协调发展理念在经济法中的实现机制是多元的,最外化的表现形式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提倡,最根本的方法是将其内化于经济法理论和制度之中,还可以通过权义结构的平衡安排在经济法立法中实现。譬如,2018 年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中关于居民支出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就考虑到了不同纳税主体的差异性特征,通过税收优惠的办法实现主体之间的实质公平,是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的现实体现。
(三) 绿色发展: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代表着生机、活力、健康、成长、舒适和希望。绿色发展是指确保自然资产持续提供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和环境服务的经济增长和发展。21 也有理论认为,绿色发展与其说关涉的是环境治理的方式,不如说更加关心拥有治理环境权力的主体,其核心是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以维持或扩大人们可持续生存、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22 绿色和发展之间存在正向联系,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短期来看一定程度上会减缓发展速度,但从长期视角观察,则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绿色发展理念,是呼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它是20 世纪70 年代美国环境运动的产物,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多年的理解深化,绿色发展理念逐渐确立为国际和各国发展的重要理念,并在国际条约和各国环境立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人类作为自然界中的天之骄子,在享用资源的同时,也应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敬畏自然。这曾一度是耳熟能详、深入人心的观念。子曰:“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23《吕氏春秋》中说:“竭泽而渔,岂不得鱼,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24《资治通鉴》又云:“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不节,则常不足。”25这些都告诉我们,对自然资源的使用应当适度并且遵循规律,这样就可以常常物资充裕,可以长期发展。然而,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生产工具的进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使用进入加速阶段,人类改造大自然的能力也在日趋加强。为了短期的经济增长,砍伐大树、污染河湖、滥捕动物、排放污气、滥用化学物质等等行为,使得环境遭到严重破坏。1962年,英国作家蕾切尔·卡森( Rachel Carson)在其出版的书籍《寂静的春天》 ( Silent Spring)中描绘了这样的场景:原本庄稼繁茂、果园遍布、绿草如茵、繁花似锦、生机勃勃的小城镇,突然之间被神秘的疾病袭击,被奇异的寂静笼罩,一切都毫无生机、死气沉沉。这种诡谲的情况,都归因于化学杀虫剂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破坏。26 2019 年末爆发而席卷全球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严重危害了人类的生命健康,对世界经济发展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无论是否源于滥食野生动物,都应当严厉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对自然的肆意破坏,最终也会伤害人类本身。因此,绿色发展理念是必须毫不动摇遵循的重要理念。
一方面,绿色发展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类社会必然依赖于自然环境,以自然环境的存在为依托。关于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西方的双重危机理论、生态危机理论、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都曾作出诠释。双重危机理论认为,西方国家面临经济危机时,为了提高经济水平,会迫使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廉价出售自然资源,导致自然资源开采速度加快,从而会引起生态危机。生态危机理论更强调生态危机的严重性,认为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西方国家的资本积累,二是当代无产阶级存在的病态消费异化,这二者都会导致对生态环境的掠夺和资源能源的过度开采。27 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认为,生态问题主要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身造成,资本主义生产使人口在城市集中,这将破坏人与土地之间的物质交换,破坏土地拥有持久肥力的自然条件,残酷地破坏自然资源。28 这些理论都说明,过度地追求经济增长,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在恶性循环下,反过来又会阻碍经济的长期发展。为了打破这种恶性循环,使人类经济可以永续地发展下去,为子孙后代留下可再生的资源财富,应当尽早地停止破坏环境行为,并通过积极活动保障良性生态环境的恢复。另一方面,绿色发展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永恒的,正是这种向往和朝着理想的不断追求,才熔铸了我国蒸蒸日上的经济状态,才构建了国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而绿色发展正是美好生活的必备要素。人们向往的生活环境,必然是生态友好、自然舒适、绿色健康的,绿色发展直接关乎民生,关乎国家治理的质量,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9这生动地说明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优先性,牺牲生态环境的经济发展是不可取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是完全可能实现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促进绿色发展已经开展了一系列举措。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强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搭好基础性框架,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具体包括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运用经济杠杆进行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2017 年,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这体现了我国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决心,有益于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和谐共生、良性循环。
经济法是绿色经济立法的一大重要领域,经济政策和法律是实现环境保护的重要工具,我国《环境保护法》就明确规定,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引导市场主体减少污染物排放。30 事实上,为实现绿色发展,近年来经济法各领域均作出了相应调整。例如,在财政法领域,国家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通过统筹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方式,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等提供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支持。31 在税法领域,《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本身就是绿色发展理念的阐释和表达。此外,消费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等税种也部分具有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功能,能够通过税目设置、税率分档、免征或减征等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相关应税活动,是我国绿色税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法领域,随着2016 年绿色金融被纳入G20议程,央行等七部委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32 具体操作层面,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满足已开工的绿色PPP项目的融资需求、在央行对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评估系统中纳入鼓励银行持有绿色债权的内容、扩大对绿色企业的担保、贴息支持等措施可以引导流动性进入绿色环保行业。33 在价格法领域,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等改革,有利于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34 从上述经济立法与政策来看,近两年绿色发展理念已经深刻影响了经济法的各个领域,但接下来还需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规则、具体落实。
(四) 开放发展: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
对于一贯重视国际贸易、自15世纪开始就热衷于开辟新航路以扩大国际贸易范围的西方国家而言,自由、开放等观念深嵌于国家运行的思维体系之中,国际之间的自由贸易( free trade)和开放市场( open market)十分常见。关于在多个主权国家之间建立自由贸易体系的概念初步起源于16世纪的西班牙帝国35,西班牙神学家弗朗西斯科·德·维多利亚( Fran-cisco de Vitoria)较早提出了商业自由和海洋自由的概念。36 自由贸易的早期支持者认为,贸易是某些文明经济繁荣的原因,许多古典自由主义者认为自由贸易促进了和平。长期以来,在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主义、孤立主义等政策的斗争中,最终自由贸易占据了上风。经济学家达成广泛共识,认为自由贸易可以对社会产生净收益。37 自由贸易和开放市场可以开拓全球市场,提供比较优势,挖掘低收入家庭消费能力,通过自由竞争降低商品价格,为全球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同时,贸易还可以帮助企业提高生产力和创新能力,使新技术在世界范围内更加自由地流动,推动国家经济结构的变化。38 在实践方面,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致力于减少关税壁垒,鼓励自由贸易;《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签署以及其后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在世界范围内确立了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促进了世界贸易自由化;欧洲共同体也即其后欧盟的建立,推动了成员国之间单一市场的建立,实现了欧洲大陆的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业已成为谋划发展所要面对的时代潮流,开放已成为世界经济共同发展的大势所趋。
开放发展理念,是关于放开或取消对外资企业的各种限制、取消封锁国内市场和国内投资场所的保护政策,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理念。经济开放是开放发展的主要方面,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应封闭自我,隔绝于世界市场和经济全球化大潮,这样只会导致技术闭塞和贸易局限,不利于世界整体经济的发展;开放发展也不应局限于某一方面或者某一区域,人为创造开放的限制,而应当具有全面性。只有全面参与到全球化的浪潮之中,才能充分运用人类社会创造的先进科学成果和有益管理经验,才会符合经济规律,才能拓宽销售渠道和市场,实现本国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共赢。同时,开放发展还意味着思想文化更加开放多元。学习借鉴世界各国的思想精华,并在本国实践中对其进行筛别再建,有益于从不同角度解决本土问题,使思想文化领域更加多元化,呈现文化繁荣的局面。开放发展理念不同于以往的现代化发展理论,它是有条件的、有甄别的开放,反对全盘西化。
四十多年前,我国通过改革开放打开了国门,对外开放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一方面,国家积极主动地扩大对外经济交往,另一方面,放宽政策,放开或者取消各种限制,不再采取封锁国内市场和国内投资场所的保护政策。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外经济和贸易体制开始和国际同行的规则接轨。这促使我国经济进入了长达几十年的繁荣增长期,受惠于开放带来的经济福利,国家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了显著变化。四十年后的今天,国际经济环境已经发生变化,复杂程度更甚:一是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变化,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正在改变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二是世界经济逐渐走出国际金融危机阴影,西方国家通过工业化总体保持复苏势头,国际产业分工格局发生新变化,但总体而言仍未找到全面复苏的新引擎;三是我国在世界经济和全球治理中的分量迅速上升,成为影响世界政治经济版图变化的一个主要因素;四是我国对外开放进入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加均衡的阶段,从早期引进来为主,转为大进大出新格局39;五是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在2008 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十年之后,波及多个国家的大规模贸易战再次爆发。基于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美国全面开启了大规模贸易战。其中,2018 年特朗普政府单方面挑起的一系列贸易摩擦,掀起了又一轮的中美贸易争端。40 面对国际经济发展新格局,我国一方面应加强国内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提高国际话语权;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指出,构建开放性经济新体制,应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构建开放安全的金融体系,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等。这些意见为贯彻落实开放发展理念提供了思路,有利于推动国家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繁荣发展。
从经济法的角度看,为实现开放发展,可以调整相关的经济法制度,为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一带一路”等国际经济活动提供财政法、税法、金融法等方面的支持。此外,关注国内经济治理的经济法还重视在国内营造开放的市场环境,提高“引进来”的质量和水平。经济法中的开放发展理念,强调破除各种有碍于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的贸易壁垒,建设国内层面的统一大市场,推动国际层面的公平竞争。一方面,1992年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及运行,为我国提供了比较借鉴的范本。我国目前正在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一些地区的保护性措施、行业垄断。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严格规范行政性垄断行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竞争法议题,殊途同归,均有利于实现国内层面的开放发展。另一方面,国际竞争层面,以往的产业或行业壁垒也在逐渐放开,鼓励国际竞争者参与市场竞争。以银行卡清算市场为例,2015 年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出台,意味着维萨( VISA) 、万事达( MasterCard International)等信用卡国际组织自2015 年6 月开始可以通过向央行申请、经中国银监会同意的程序后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与长期以来垄断银行卡清算业务的中国银联开展竞争。 2018年11月9日,美国运通公司在我国发起设立的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为首家获批的外资清算机构41,在即将掀起的银行卡清算市场新一轮竞争中,消费者将会是最终获益者,同时,这也是开放发展理念在金融领域的表现之一,标志着我国银行卡市场对外开放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五) 共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共享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它描绘了一幅由众人共同分享财富、每个人各得其所的和谐画面。经济领域的共享,可以理解为财富共享。马克思在对共产主义社会这一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进行描述时,强调了正义、平等和自由的重要性,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将完全消失,资源在社会成员之间按需分配将成为一种经济的更高阶段。42 这体现了在社会主义社会,财富将由人民共享的观点。还可以将共享理解为近年来兴起的“共享经济” ( sharing economy)概念。共享经济被描绘为一种变革性和破坏性的经济模式,借助无需永久性转让所有权的信息技术,可以通过租赁、分享或者交换资源的方式实现实物商品、资产或者服务的消费。共享经济可以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性来增进效益和效率,能够提高商品利用率和再循环率,实现劳务交换和生产性资产共享,促进市场领域的竞争,还可以通过正规化的方式使一些非正式方式存在的服务更加安全。43在价值层面,共享经济模式体现了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的结合、物尽其用和按需分配的资源配置理念、可持续的绿色生态型消费模式。44 共享经济理论在公地悲剧寓示的基础上,描绘了一幅不同主体非排他性地利用私有资源,达到类似于使用公共资源效果的场景。其关键词是经济领域的合作、互惠、效益,它实现了私有资源配置的公有化,并深刻影响了当代经济发展思维理念和具体实践。在此种理解下,共享发展意味着采用新的经济模式,运用新的科学技术,实现资源节约性的利用和开放式的共享。
共享发展理念的实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逐步追求共同富裕的要求。董仲舒指出:“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45这说明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位置。追求国家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目的也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使人民各个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共享发展理念具有很强的结果导向性,强调的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同时,共享发展理念也体现了共同富裕的要求,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发展结果在人民之间共享的具体操作,需要确定成果如何分配的问题。只有在全体国民而不是在部分国民之间进行分配,使所有而不是部分社会成员从发展成果中受益,才是真正的共享。因此,共享发展理念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覆盖面的全民共享,需要将所有社会成员全部纳入分配体系之中,特别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二是内容上的全面共享,分配的内容不仅包括经济发展成果,还包括政治发展成果、文化发展成果、社会发展成果等各个方面;三是实现途径方面的共建共享,发展成果的取得是艰辛的,发展成果的分配不是平白得来的结果。应调动所有成员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到发展的进程中,使每个人享受自己努力获得的发展成果,取得成就感并懂得珍惜;四是推进进程上的渐进共享,发展进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共同富裕需要分阶段实现。应立足国情,结合现实情况,制定发展成果的共享方案。这些内容不仅关涉财富在国家和国民之间的分配,还涉及财富在国民和国民之间的分配问题。不仅要求财富在国民间分配的公平性、正义性,还需要国家财富蛋糕做大、社会总体财富增加的支持。
对于中国这一社会主义大国而言,共享发展是国体所决定的必然选择。发展过程是渐进的,从我国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来看,1987 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中国经济建设分三步走的总体战略部署:第一步,1981 年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温饱问题;第二步, 1991年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 “三步走”战略以国民生产总值代表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以提高国民生产总值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主要目的是实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1997 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到建党一百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 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从全面发展的角度对我国发展的清晰擘画,明确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历史发展到今天,“三步走”中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这两个目标已提前完成。为实现计划设定的战略目标,我国在共享发展方面已经开展了丰富实践。自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指示以来,我国近年围绕精准扶贫政策做了不少工作。精准扶贫是相对粗放扶贫而言的,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在农村、在基层,扶贫干部驻扎扶贫基地,下乡精准扶贫的实践如火如荼,贫困户脱贫的结果较为常见。这是共享发展理念的切实实践,有助于补足我国财富分配过程中的短板问题,为贫困群体的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和起步机会。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以“共同富裕”为理论基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46,是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实现,正在持续推动中国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经济法共享发展理念对“共享”的理解,吸收了共享经济理论中的社会因素,突出强调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分配方针。共享经济理论揭示的私主体在资源利用方面的缺陷,体现了经济法要解决的基本矛盾,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带来的效率和公平的矛盾。其提倡的在经济领域合作、互惠,体现了经济法保障基本人权、保障社会公益、促进经济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调整目标,以及以民为本的发展精神。在此基础上,经济法共享发展理念研究如何通过经济法政策和法律等措施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分配公平。分配问题作为贯穿经济法的一条经脉,一直以来受到经济法学者的关注。我国1978—2013 年财政收入“U形曲线”与国家“收—放—收”的经济政策轨迹的契合,体现了国家财政收入分配与国家经济职能、经济政策和经济法治的正相关关系。47 经济法诸多领域涉及分配问题,如财税法中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分配、金融法中货币供应量的分配、竞争法中垄断利润的分配等。财税法最为直接、最大广度地参与了国家经济资源的分配,因而是促进公平分配、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的国之利器。
(六) 五大发展理念的逻辑关系
从系统论的逻辑出发48,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是具有内在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贯穿于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全局的理念指导。五大发展理念中的任意一个都有着独特内涵和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都会影响全局的发展。因此,应当从全面的、整体的、系统的角度理解五大发展理念之间的关系,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以联系的观点看待和处理发展问题。
五大发展理念是具有密切内在联系的,在经济发展的整个系统中各自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只有科学技术创新进步,才能为经济运行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必须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如果不能处理好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那么发展就是偏颇的、失衡的、不稳定的,必须处理好发展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从整体和全局的角度看待发展。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体现了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并进。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一花独放不是春,只有实现发展的内外联动,才能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发挥比较优势,推动科技融通,实现繁荣发展。必须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以扩大开放推进改革发展。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符合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五大发展理念之间是连贯相通的:创新使发展更加富有生机活力,使发展不落窠臼,市场欣欣向荣;协调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益的平衡;绿色强调发展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使发展在纵向上可持续,人民生活更美好;开放打破了市场上各种不合理障碍,在横向上更有全球意识;共享集中体现了发展的目的,是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精神的张扬。五大发展理念是立足于国内发展大势和全球发展视野的统筹,是具有明确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发展理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现代性、前瞻性和导向性。
新发展理念的内在关联性,昭示着经济法对新发展理念的吸收和融入也应注重系统性。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中心,经济法应将联系着的五大发展理念与同样联系着的财税、金融、计划、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相结合。真正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
1 See H. Edison, N. B. Ali&R. Torkar, Towards Innovation Measurement in the Software Indus-try, Journal of Systems and Software, Vol 86, Issue 5, May 2013, p. 1390.
2 参见傅家骥:《技术创新学》 ,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页。
3 参见严成樑、龚六堂:《熊彼特增长理论:一个文献综述》,载《经济学》2009年第3期。
4 参见〔美〕 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郭武军等译,华夏出版社2015 年版,第50—55页。
5 参见张磊、王淼:《西方技术创新理论的产生与发展综述》 ,载《科技与经济》2008 年第1期。
6 参见彭靖里、邓艺、李建平:《国内外技术创新理论研究的进展及其发展趋势》 ,载《科技与经济》2006年第4期。
7 See I. Kim, Imitation to Innovation: The Dynamics of Kerea’s Technological Learning,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1997, pp. 15-23.
8 See Jan Fagerberg, Martin Srholec, Bart Verspagen, The Role of Innovation in Development,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Institutions, Vol. 1, No. 2, Fall 2010, p. 7.
9 参见代明、殷仪金、戴谢尔:《创新理论:1912—2012——纪念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首版100周年》,载《经济学动态》2012年第4期。
10 参见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6年5月10日第2版。
11 See Schumpeter, Josefh, 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Allen Unwin, 1943, pp. 79-104.
12 See Scherer, Fredrick, Managerial Incentives and Product Market Competition,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Vol. 45, Issue 1, April 2002, pp. 227-250; Philippe Aghhion, Nick Bloom, Richard Blundell, Rachel Griffith, Peter Howitt, Competition and Innocation: An Inverter-U Relationship,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Vol. 120, No. 2, 2005, pp. 701-728.
13 See Nickell, Steven, Competition and Corporate Performanc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CIV, 1996, pp. 724-746.
14 参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 20号) 。
15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
16 《尚书·尧典》 。
17 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选》(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94页。
18 参见毛泽东: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at http://www. people. com. cn/GB/channel1/10/20000529/80794. 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6月16日。
19 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第一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394页。
20 参见刘思华:《对可持续发展经济的理论思考》,载《经济研究》1997年第3期。
21 OECD, Green Growth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t http://www. oecd. org/greengrowth/, November 18, 2020.
22 W. M. Adams, Green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ility in A Developing World, 3rd ed. , Taylor & Francis Group, 2009, p. 379.
23 《论语·述而》 。
24 《吕氏春秋·首时》 。
25 《资治通鉴》 。
26 参见〔美〕 蕾切尔·卡森:《寂静的春天》 ,黄中宪译,文化发展出版社2018 年版,第1—5页。
27 参见蒋南平、向仁康:《中国经济绿色发展的若干问题》 ,载《当代经济研究》2013 年第2期。
28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 (第一卷) ,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79页。
29 参见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30页。
30 我国《环境保护法》在立法目的、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策略、基本原则、若干制度和违法原则等诸多方面,均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参见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1 条、第22 条;竺效、丁霖:《绿色发展理念与环境立法创新》 ,载《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6 年第2 期。
31 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16]31 号) 、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预[2018]19号)。
32 参见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
33 参见李路阳:《绿色金融已渐成金融发展的主流趋势》,载《国际融资》2018年第11期。
34 参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
35 See Giovanni Arrighi, The Long Twentieth Century: Money, Power and the Origins of Our Times, Verso, 1994, p. 58.
36 See Arthur Nussbaum, 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Law of Nations, Macmillan Co. , 1947, p. 62.
37 See Fuller, Dan, Geide-Stevenson, Doris, Consensus Among Economists: Revisited, Journal of Economic Review, Vol. 34, Issue. 4, 2003, p. 387.
38 See OECD, Why Open Markets Matter, at https://www. oecd. org/trade/understanding-the-global-trading-system/why-open-markets-matter/, May 8, 2020.
39 参见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6年5月10日第2版。
40 参见张守文:《贸易战、全球经济治理与经济法的完善》 ,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
41 参见中国网财经:《我国首家外资银行卡清算机构获批 一年后开业》,at http://finance. ifeng. com/a/20181111/16566280_0. 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6月16日。
42 参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第1 卷) ,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80—596页。
43 Araz Taeihagh, Crowdsourcing, Sharing Economies and Development, Comparative Labor Law& Policy Journal, Vol. 37, Issue 3, Spring 2016, pp. 461-470.
44 参见董成惠:《共享经济:理论与现实》,载《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
45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
46 参见张文显:《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与中国法治现代化》,载《法制现代化研究》2018年第4期。
47 参见张守文:《贯通中国经济法学发展的经脉——以分配为视角》 ,载《政法论坛》 2009年第6期。
48 系统论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主张将研究对象看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之间、系统内部子系统之间的互动、沟通。 20世纪70年代,系统论在控制论、运筹学、系统工程中取得进展的同时,影响了同时代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等对人类社会发展模式的认知方式。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 Francois Perroux)提出的“新发展观”中,认为发展是整体的、内生的、综合的。参见〔法〕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 ,张宁、丰子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12页;湛垦华:《系统科学的哲学问题》 ,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