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辰重案笔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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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女儿被杀后,父亲只找凶手赔了一栋房子

放眼望去是一片白,刚进入12月,小兴安岭已经被大雪覆盖。我们五个人在护林员的带领下慢慢往前走。

我小心翼翼地踩着前面人的脚印往前挪。积雪直接淹没到我的小腿肚子,棉靴上的雪化掉又结成了冰,开始我还时不时地抖一抖,但一直保持着高抬腿的前行方式,现在我实在没多余的力气抖腿了。

脚尖隐隐有凉飕飕的感觉,我知道鞋子已经快被浸透了。

终于,护林员停了下来,带我们来到一块大石头上,让我们休息并补充体力。我看了下时间,已经下午1点,却丝毫感觉不到阳光的热量。我掏出一包能量胶吸了几口,发觉嘴巴有些干,从包里掏出瓶矿泉水,发现水已经完全冻住了。

“喝我这个吧。”护林员递过来一个用毛巾包着的保温杯,里面的水早就凉了,保温杯只是让它不被冻住。

“还有多远?”

“没多远,再有半个小时就能到。”护林员指着前面的山坡顶回答道。

我抬头往前看了看,翻过这个坡就能到达护林员的屋子。本来我们可以开车过去,但是车子只要出现在山脚下,从山坡上的屋子就能看到。

山坡上的屋子里,住着一名潜逃了20年的凶犯。

要想不被发现地悄悄摸上去,只能从后山绕一圈。后山是一条小路,必须徒步前行,短短三公里路我们足足走了三个小时。

当我们终于走到坡顶,我呼吸急促起来,想起十天前,值班室有人来报案的情景。

我们这里是区分局刑侦大队,门牌上有警用标志,经常有人来这里报案。但基本上我们只接重特大案件,或者派出所移交的疑难案件,普通的案件会转到派出所。

我来到楼下。这次来报案的是一个女人,大约30多岁,叫陈红,她说她妹妹的房子被人偷着卖掉了。

陈红说的妹妹是她的表妹,今年大学刚毕业,早些年母亲去世后一直和父亲相依为命,现在妹妹的父亲去世了,有人打起了剩下的那套房子的主意。妹妹性格懦弱,胆子也小,知道这件事后不敢抗争,她看不过去,这才挺身而出帮妹妹讨回公道。

我告诉她,房产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这类事件都是去法院进行自诉。由公安机关处置的都是公诉类案件,或者说得更直接点,就是刑法里规定的违法犯罪活动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还有一部分属于治安案件,这类也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而我们刑警主要侦办犯罪案件。

结果陈红说现在房子已经被卖掉了,钱款都被转到卖房子的人卡上,如果不快点行动这笔钱就没了。如果走司法程序,等法院判决下来,她妹妹恐怕再也没法拿回这笔属于她的钱。

没等我表态,陈红又继续说,这个卖房子的事情中也涉嫌犯罪,其中一个参与者是一名潜逃20年的凶犯。

听到逃犯,我顿时来了精神。

我国对于追逃一直是高压态势,2012年还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一场追逃战役行动,很多逃窜了20年的犯罪分子都被缉拿归案。

每年各省市都会对追逃进行考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推进缉拿逃犯的工作。

追逃是在有足够的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对暂时尚未抓获的犯罪分子进行立逃追捕的一种手段。这个没有法律期限,只要疑犯活着就早晚有他被抓的那一天。

疑犯被立逃之后寸步难行,不能使用身份证,更不能暴露任何行踪,连与家人联系都会被发现,可以说逃犯是彻底的孤家寡人,所以大多数逃犯都会藏在一个稳定的地方,公安局每年都会对各个警种下达追逃考核指标,就是为了把这些藏起来的逃犯找出来。根据指标完成率来进行评分考核,其中抓获逃犯在总分中占了很大比例,尤其是历年逃犯。潜逃三年以上的,抓一个的分值顶上抓三个普通逃犯,像这种十年以上的逃犯分值更高,如果能抓到一个,相当于一下子完成了三个月的指标。

如果真涉及逃犯,那么这件事无论如何我也得想办法帮忙。

买卖房屋并不涉及犯罪,但对购房人来说,如果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其实归属别人所有,那么卖房子的人就属于诈骗,完全符合立案标准。

陈红拿出一份用老旧稿纸写的协议书,纸张已经泛黄,如果不是上面压了一层塑封的话,这张边缘多处裂开的纸早就碎了。

纸上写着:位于某地的X号楼X楼房屋归属陈学强所有,落款签字的分别是陈学增和陈学强。

陈红告诉我,陈学强是她的二舅,也就是她表妹的父亲,而陈学增是她的大舅,也就是陈学强的哥哥。协议上写明的那套房子是陈学增给陈学强的,按照继承原则现在应该归她的妹妹,可是却被其他人卖掉了。“房产证呢?”我问。

“这是公有产权房,当时房子给了我二舅之后一直都是他在住,今年他去世了,我妹妹又不在这套房子里住,所以才被人偷着卖掉了。”

“没有房产证怎么能卖掉?”对于房子所有权的问题我不太懂。

“这套房本来是我大舅的,给我二舅之后两个人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两个人都去世了,这套房子上的户口只剩下我表哥,所以他能偷着把房子卖掉。我家就在附近住,今天看到房子里有人便过去打听,这才知道房子被卖给别人了。”

我大概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这件事处理起来也不麻烦,找到买房子的人让他来报案,在这份协议进行鉴定确定有效之后,这种买卖房屋的行为就属于诈骗。

“你说的逃犯是怎么回事?”我的兴趣关注点其实在这里。

“卖房子的人就是逃犯,他是我表哥,叫陈广盛。”

对着协议上写的房屋具体地址,我查到了这套房子名下的户口信息,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陈广盛。我将身份证号码输入全国逃犯信息网后,发现他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嫌疑人,立逃时间是20年前。

简要案情只有一句话:1991年,犯罪嫌疑人陈广盛将被害人陈姗掐死后潜逃。

我回想起来,我曾在追捕逃犯专项行动时想研究这名逃犯,但被黄哥阻止了,他说这个人恐怕抓不着了。

黄哥说在案发后的几年内,几乎每年初一或者初二,他都会去逃犯家人住的地方看看有没有逃犯的踪迹。用他的话说,他几乎年年去逃犯家“拜年”,逃犯父亲去世的那一年,黄哥从去医院起一直守在周围,陪着家属将逃犯的父亲火化埋葬,也没见逃犯出现。

从那之后,黄哥就把逃犯卷宗材料放进了档案室,觉得这个人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黄哥甚至猜测他是不是在潜逃的过程中出了什么意外,死在无名的山沟野地里。

逃犯信息上的照片还是一张看似稚嫩的少年脸,犯事时他只有20岁,现在已经是40多岁的中年人了,这张照片毫无比对价值。

房屋买卖必须本人经办,这套房子户口上只有这一个人,如果有人想把房子卖掉的话,办手续的时候这个人也必须到场才行。难道这个潜逃了20年的凶犯回来了?

在陈红的帮助下,我找到了买房子的人,他告诉我这套房子是在三天前交易的,当时在房产局办理手续的时候,卖主签的名字是陈广盛。

真的是他!一个连父亲死了都不曾露面的人,最后为了这套房子回来了。难道对他来说,亲情的感召远远没有金钱重要?

我问陈红,陈广盛家里现在还有什么人。陈红说陈广盛的母亲还健在,另外他还有个弟弟。

我一边安排买房子的人做受案登记,一边喊艾蒿下楼,打算和她一起去陈广盛的母亲家里看看。陈广盛想拿到房本就得回家,不可能不和家人见面。

艾蒿是女警察,很多时候比男警察更方便开展工作。尤其是在面对逃犯家属的时候,女性更容易被对方接纳。虽然艾蒿确实女性化得不明显……我看了看艾蒿刚剪完的板寸,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叶童扮演许仙的画面。

我们来到陈广盛的家,开门的是一个男人,满脸横肉,本来已经到秋天了,他还只穿着一件背心,衣服遮不住露出的大半个啤酒肚,胳膊上文了一条青龙。

“你们是谁?干什么的?”男人一张嘴,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我出示警官证,告诉他我们是来了解一些情况。他不情愿地挪开身子让我们进屋。

一进屋子我吓了一跳,门口的垃圾堆了半米高,各类塑料袋叠在一起散发着馊臭味,家里更是凌乱不堪,目所能及的地方都堆满了东西。桌上摆着半盘子炒芸豆和一条不知道放了多久的鱼。

“妈,警察来找你了。”男人冲着里屋喊了一声,转身拿起一件衣服套在身上就要出去。

“你等会儿,有点儿事我得问问你。”我拦下他。

他应该就是逃犯的弟弟,也是家里的二儿子,陈广开。

“有什么事你问我妈,我现在得出去给她买药,她今天还没吃药,一旦犯病死了你们负责吗?”男子一把甩开我的手,快步出门,一溜烟走了。

我走进屋子,看到床上躺着一个老太太。她在我进来的一瞬间快速闭上眼睛,头往侧边一扭,发出很大的呼噜声。

“大娘,我是公安局的,有点儿事问问你。”我走到床边推了推她。

我一连推了好几下,她这才慢慢地转过头,一脸迷茫地问我是谁。

这老太太一看就是身经百战,大儿子潜逃了20年,虽然我们刑侦大队的追逃工作到10年前就停滞了,但是其他单位包括属地派出所估计没少来找他,从她刚才装睡的表现来看,肯定是不愿意和我们配合。

正常来说,公民有必须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义务,但这个老太太这么多年深知我们的套路,她只要装糊涂我们就拿她没办法。刑法中虽然有窝藏包庇罪,可针对的是帮助逃匿做假证的行为,老太太与公安机关打了20年的交道,心里太清楚自己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了。

除非我们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老太太知道儿子在哪儿,或者说与儿子有联系,才能对她这种行为认定为包庇,对她进行处罚。而我们现在觉得这个老太太与她的逃犯儿子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她仅仅是不希望我们抓住她的儿子而已。

我向老太太介绍了下自己,然后问她儿子的情况。结果老太太看着身子虚弱,可是一说到儿子,她立马坐了起来,开始嗷嗷号叫,张嘴就说她大儿子造孽,早死在外面了,她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今年还要给他烧纸什么的。

她的表情实在太夸张也太假了,容不得我问半句话,自顾自地说,一边说一边拍着床,口齿伶俐,脱口成章,看得出不是第一次表演了。

我给了艾蒿一个眼神示意,艾蒿走过来转移话题,开始和老太太唠家常似的闲聊,这才让气氛扭转过来。

我坐在一旁听着她俩聊天,顺便观察屋里的陈设。桌子上一个盒子里装的都是药瓶,看来老太太真的每天都要吃很多药。与客厅的垃圾堆不同,老太太住的屋子还算干净,门后有一根拐杖,上面挂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有芸豆馅。

想起桌上的菜,看来老太太还能给儿子做饭。窗外晾衣竿上还晒着男性的衣裤,我心里琢磨着,难道这么大岁数的老太太还在给儿子洗衣服?一想到她儿子的那副德行,似乎也顺理成章。

艾蒿很快便获得了老太太的好感,两个人已经开始聊到生活方面的话题了。刚才出门的就是她二儿子陈广开,一直没工作待在家里,平时靠老太太的退休金生活。

老太太说她需要吃很多药,但儿子经常忘记买,药一旦没供上就会头疼,最严重的时候都睡不着觉。

我心里骂了一句,心想平时不给母亲买药,看到我们来了拿来做借口跑了。

这时门开了,陈广开跑了进来。我以为他买完药回来了,结果他冲进自己的屋子拿起手机,对着他妈解释了一句手机忘拿了,转身一溜烟又跑出去了。

他手里拿的是一部新款的三星双屏翻盖手机,这款手机刚上市,售价7000多元,一个靠着母亲退休金生活的人怎么会用这种手机?他的钱是哪儿来的?

我知道这件事很难从老太太口中问出来,艾蒿只要想把话题转移到她大儿子上,老太太立刻就闭口不谈。她知道我们想问什么,我们也知道她在回避什么。

这部手机提醒了我,不如从房款入手。卖房款是一大笔钱,肯定由银行转账,既然陈广盛为了钱卖房子,那么他肯定得想办法把钱拿到手,只要追踪这笔钱就能找到他。

我和艾蒿离开老太太家,回到队里。正好买房的人做完笔录,我将他汇款的信息要了过来,开始去银行查账。

这套房子一共卖了80万元,汇款的账户人名叫陈广开。

原来陈广盛把卖房子的钱汇到了他弟弟的账户上。

我们决定从他弟弟那里入手,虽然有亲属关系,但明知一个潜逃20年的疑犯的下落却拒不向公安机关透露,这就属于窝藏包庇了。

窝藏包庇罪的处罚以三年以下起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情节严重的标准是窝藏包庇多人,或者是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分子。

我带着人返回老太太家中,陈广开不在家。我们把车停在门口等他,结果等了一整晚也没见人。

看来他是故意藏起来了,估计他从我们找上门就做好了打算,不过他这一跑,他母亲的药怎么办?

我们又在他家门口蹲守了一天一夜,陈广开还是毫无踪迹,反倒是老太太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了出来,在不远处的市场买了点东西。

她买了点土豆和鸡蛋,费力地将一袋子东西背在肩膀上,驼着背用另一只手拄着拐杖孤零零地往回走。

我偷偷跟在老太太后面,如果她不是逃犯的母亲,我真想上去帮忙。短短几百米的路,老太太走一会儿就得停下来喘一会儿,几个土豆和鸡蛋的重量似乎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本来是儿孙满堂的年龄,她现在却是孤单一人。

连续两天陈广开都没出现,我觉得事情有点儿不对劲。只要是通过银行转账的钱款早晚都能查出具体流向,陈广盛想要拿到钱,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有人给他送去现金,陈广开藏起来会不会就是为躲避我们而取现金?

大于50万元的存款想一次性取出的话需要提前一周预约,按照买房付款的时间来推算,如果陈广开预约取钱明天就能拿到现金了。

我们只能从银行查到取款记录,却无法查询预约记录,而且工商银行在罗泽市有至少30家营业点,我们无法知道陈广开是在哪一个网点预约取钱的。

必须今晚找到陈广开,不然钱一旦被取走,那就更别想找到他哥哥陈广盛了。

我们开始进行地毯式的调查,情报研判出身的石头把所有能查到的线索列了一个单子,队里的人开始分头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我们查到了陈广开的住宿登记,两天前他出现在东方一号洗浴中心。

原来他跑到洗浴中心藏起来了。我早该想到,他晚上不回家肯定要找地方住,一开始我以为他至少会跑到外地,或是藏在不需要住宿登记的黑旅店,没想到他竟然大大方方地住进了罗泽市最大的洗浴中心。

我们在洗浴中心里找到了躺在豪华套房床上悠闲看电视的陈广开。这小子这段时间的消费记录显示,他使用的都是收到房款的那张银行卡。

我们把陈广开揪回刑侦大队,开始审讯,问他卡里的钱是怎么回事。

刚进审讯室的时候,陈广开还挺害怕,东瞅瞅西看看,把他的手铐在铁凳子上时他大喊大叫,但一听到我问他卡里钱的事情,陈广开眼睛一翻,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什么都不说。

简单问了陈广开几个问题之后,我发现这个人不是为了守住秘密负隅顽抗,而是完全不懂法。他竟然以为自己卡里平白多了80万元,就是天降横财,至于怎么花、花了多少都和别人没关系。

我告诉陈广开,卖房子这件事已经构成诈骗,他提供银行卡帮忙收款属于同犯,而且他还消费了卖房款的一部分,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定罪量刑,这笔钱还得还回去,不然法院判得更重。

我这样说是想“吓唬”陈广开,让他说实话。其实严格意义上说,他的行为只能构成洗钱罪,因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陈广开对钱财来源不清楚,并且没有主动参与钱财流转的话,他只能算是从犯,如果愿意还钱甚至可以不受到刑事处罚。

一听说自己不但要受到处罚还要还钱,陈广开傻了眼,坐在那里拼命地辩解,说房子本来就是他家的。他说的都是主观臆断,我知道这副法盲的样子不是装出来的,于是耐心地对他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谈,陈广开脑袋耷拉下来,反复询问如果还不起钱的话会不会把他关起来。我知道时机到了,便吓唬他说,如果不还钱肯定会把他关起来。

没想到一个膀大腰粗、满脸凶相的大老爷们儿,在听到自己要被关起来后竟然吓得差点哭出来。这种人我见得多了,典型的窝里横,对着自己身边的人张牙舞爪,关键时刻在外面肯定掉链子,一点儿爷们儿的气质都没有。

我趁热打铁,告诉他只要说出陈广盛的下落,可以将功补过,将来不拘留他。陈广开听完我说的话几乎没犹豫,立刻摇头拒绝,我心说虽然他看起来窝囊,但保护哥哥的心情还是挺迫切的。

正在我想如何继续吓唬他就范的时候,陈广开突然说,房子是他偷着卖的,不是他哥哥,他也不知道陈广盛的下落。

我一听顿时火大:“你想清楚了,你再瞒着就属于窝藏包庇罪!我看你这辈子打算在监狱里待着了?”

正常窝藏包庇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也就十年,这里用一辈子待在监狱这句话主要是吓唬他。这种冷门的罪名就算是我们经常办案的人也很少遇到,不去翻书看的话连我们也拿不准刑期是多少,更别提眼前这个人了,告诉他够死刑枪毙估计他也信。

陈广开吓得直哆嗦,脑袋像捣蒜似的点着,告诉我房子就是他卖的,买房那个人能做证。我把买房的人找来,结果买房人一下子就认出来了,指着陈广开说这就是卖房给他的陈广盛。

没想到我们绕了一大圈,到头来发现要找的逃犯是陈广开假扮的。

我问陈广开,卖房时需要身份证,这个问题是如何解决的?陈广开告诉我,他认识一个办假证的人,让对方办了一张他哥哥的假身份证,他哥哥的户口就在这套房子上落着,所以他知道身份证号码,最后加上自己的照片就行了,反正房产中心没法核实身份证的真伪。

现在办假证的人很多,而办假证的定性要看办理的假证是什么:如果是身份证,那就是伪造变卖公民身份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办理学位证之类的由教育部颁发的证件,那就属于伪造买卖国家公文了。总之,只要是办假证就是违法,只不过违反的条例不同,处置起来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问他,这时刚换了带芯片的二代身份证,为什么不能识别呢?

陈广开说他找人办的假证是临时身份证,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多拿点钱给中介就能找到人给办,所以能糊弄过去。毕竟自己有房产证又有手续,还有房子的钥匙,没人能想到他根本不是户口本上的人。

问到这儿我心里凉了半截,虽说查出一个伪造身份非法买卖的犯罪事实,可是比起我期待的抓住20年的逃犯来说,差太远了。

伪造公民身份信息罪起刑三年以下,这属于轻微犯罪。我们一般对犯罪性质的认定都是按照刑期来算,比如最高可至死刑的七大罪,杀人、放火、投毒、决堤、爆炸、抢劫、贩毒,无论哪一个都是重特大案件,触犯案件的人只要满14岁就要负法律责任,所以这种三年以下的案子对我们重案队来说有些看不上眼。

不过我还不死心,毕竟陈广开是逃犯陈广盛的弟弟,也许会从他嘴里发现什么线索。我继续在审讯室进行讯问,但没敢直接把话题引到他哥哥身上,而是先从卖房子的理由入手,抽丝剥茧般地一点点对他进行了解。

陈广开告诉我,卖房子就是为了钱。这套房子当时是他父亲给了他叔叔,他也知道这套房子属于他的叔叔,可是叔叔和婶婶都去世之后,他忍不住还是对房子动了歪念,趁着妹妹小便偷着把房子卖掉。

我又问了陈广开其他的事。和陈红说的一样,他自小就被惯坏,无论什么事,父母都依着他的性子,想不上学就不上学,想不工作就不工作。他一直不干活儿,一直没有收入,父亲死后,留下的那点钱也被他挥霍一空,仅能依靠母亲的退休金,现在日子很难熬。

用陈广开的话说,没有钱比什么都难受,过惯了舒服日子的他忍受不了这种生活,便渐渐开始往歪路上想。他之前还犯过事,因为偷东西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拘留了十天,出来后依旧游手好闲,最后打起了这套房子的主意。

能把他叔叔的房子偷着卖掉,能为了弄钱去偷东西,这个人已经没有了下限,我突然想,如果用钱试试他,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进展。

我告诉陈广开现在有一个能赚钱的路子,他的哥哥陈广盛潜逃了20年,追逃奖金已经变成了10万元,如果他能说出哥哥的下落,就会得到公安机关的奖励,而且对他卖房子这件事我们还可以从轻处理。

陈广开听完默不作声,眼珠骨碌碌地转,我心道有戏。

陈广开想了会儿,反复向我确定奖金数额后,说他虽然不知道哥哥的下落,但是知道他母亲定期会写信,他猜收信人就是他的哥哥。

写信!这个是我从来没想过的问题。

现在通信发达,几乎每个人都有手机,连家里的座机都很少有人使用,而且网络上还有更多的联系方法,信件这种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几乎已经绝迹了。

难怪我们对他家的通话记录进行详细的调查没发现问题,网上追踪也没进展,原来他们选择了一个最古老的方法。

我来到邮局,那间本来有三个人的办公室只剩下一个人。在依靠信件传递信息的那些年中,邮局可是我们公安机关常来的部门,可我工作之后,到这里的次数屈指可数,现在是彻底衰落了。

没用多长时间,他们就找到了邮件的信息。在距离陈广开家最近的一个邮筒里,近三个月内只有一个投递信息,结合陈广开告诉我他母亲曾经在两个月前写过信,说明这封信就是邮寄给陈广盛的。

信件的目的地是黑龙江伊春,收件人名叫宋军。

我们立即赶到黑龙江伊春,一路追查到收件地址,发现这封信邮寄到了一家便利店。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我们把这家便利店从里到外地查了一遍,没发现任何与陈广盛有联系的痕迹。

我们把店主找出来,问他收到信件的事情。店主告诉我很多年前有个打工的人来拜托他帮忙收信件,但是取信的人不一定什么时候来,有时候隔几天,有时候隔几个月,每次来了之后就把信取走,再付给他十元钱作为费用。

原来陈广盛想出了这样一个狡猾的方法,找了一个便利店代为收信。在和店主的交谈中我得知,店主已经代为收了五年多的信,说明这段时间陈广盛一直在用这种方式与家里联系。

可是我们只知道收信人名叫宋军,怎么找到陈广盛呢?在得知我们追查的是一名逃犯之后,便利店的店主告诉我们,取信的人有时候会拿一些山货来卖,店主曾经问他在哪儿工作,他说是看山的。

看山的是护林员的俗称。伊春靠近小兴安岭,附近都是山林,其中有两个是受保护的林场,每一片林区都有护林员。这个人能安安稳稳地藏身在此10多年,肯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而护林员这个职业很合适。

护林员常年在山里,生活条件恶劣,干这行的人越来越少,后来林场逐步放宽招募条件,审查也做得不仔细。只要当上护林员,平时由林场定期送东西,甚至可以一辈子不从山里出来,当然也不会有人来追查身份信息或者是户口之类的。

我们与森林公安进行了对接,黑龙江的山区都归他们负责,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查到宋军有一次打狂犬病疫苗的登记,显示他在伊春的胜利林场,即紧靠小兴安岭外侧的林区。

林业是伊春的主要产业,很多原始森林被砍伐之后,会被重新栽培成一片新林,而胜利林场就是新林。我原以为新林都是新长出来的树木,树林的密度能低一些,路也好走一些,结果到了才发现这里与原始森林几乎没什么区别。

伊春下了一场雪,整片林子全是白茫茫的,车子进了林区之后我都分不清路在哪儿,幸亏司机是常年给护林员送补给的,他说在这片林子里闭着眼都能开,可是再往里深走他也会迷路。车子颠簸着开了两个多小时,我眼前的景色几乎是固定的,毫无变化。

在临近护林站时车子停下了,司机指着前面的山坡说车子开过去就会被发现,建议我们下车从后坡绕过去。就这样我们踩着雪一步步地开始了这段艰难的三公里之旅,足足走了三个小时。

走到房前,烟囱冒着烟,护林员的屋子靠烧煤取暖,说明人就在屋里。

我们从山坡上往下走,准确地说几乎是滑下去的。屋子背面没有窗户,我们一路稀里哗啦地溜下去他也听不见。

慢慢走到门口,一阵阵的风呼啸着刮过,盖过了我们脚踩在雪地上的声音。走到门口我愣住了,这种护林员的屋子都是简易板房,可没想到门口却是一扇防盗门。

原来林场早期经常有野兽,普通的木门根本受不住野兽爪子的攻击,后来便统一换上了防盗门,这里的门不是为了防盗而是为了防野兽,没想到把我们难住了。

正在我愣神的时候,“吱啦”一声门开了,屋子里的人站在门前,手扶着门把手,正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们。

我们谁都没想到会以这种友好串门的方式与他见面。陈国涛最先反应过来,一下子扑进去把人摁住,接着剩下的人才一拥而上。我几乎是被人挤进了门,一下子摔倒在了地上,看到一条不知道是谁的腿到处乱蹬,我一把紧紧抱住。

做了万分准备的抓捕以喜剧的方式结束了,早知道他能毫无防备主动开门,我们何苦从山坡后面徒步绕雪地三公里。

抓到的人和陈广开长得很像,两个人从脸型到眼睛几乎好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凭这张脸,我就知道他肯定就是潜逃了20年的陈广盛。

抓住他之后,我们将他带回了伊春市。这段时间我的脚趾被冻麻了,用手捏都没有知觉。我们一群人中,除了我之外都穿着警用棉靴,我穿了双登山鞋。登山鞋顾名思义就是专用于登山的鞋,我觉得穿着进雪山没问题,结果现实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

这鞋子徒有其表,如果换作广告里的雪山背景,估计我的脚趾都能冻掉了。

回到伊春之后,我先去泡了个脚。在放进温水的一刹那,双脚仿佛被千百根针刺了一样,一阵酸麻又一阵疼痛。还没等脚缓过劲来,审讯室那边就传来消息,陈广盛已经承认自己20年前把人掐死的罪行了。

可是在做审讯笔录时出了问题,陈广盛说不清当时的具体情形,他只是反复说自己把人掐死了,具体如何实施的,为什么要掐死对方,他说不出来。

虽然事情过了20年,但亲手杀死一个人的记忆不会那么容易消散,但陈广盛似乎是忘记了。我进行讯问时,他往往需要冥思苦想很久才能回答,而且同一个问题过段时间再问他,他的回答就会有一些出入。

这虽然都不是大问题,但是我觉得很可疑,只有撒谎的人才容易前言不搭后语。

可惜20年前留下的信息也不多,案件的卷宗材料只有几页,除了一份报案人的笔录之外,只剩下一份法医鉴定,上面寥寥几行写着死因是窒息性死亡。

我在重新翻看报案材料的时候发现,报案人叫陈学强。我记得陈广开卖掉的房子原户主也是陈学强,于是我给陈红打电话询问,这才知道陈广盛杀死的陈姗不是别人,正是陈学强的女儿,也就是陈广盛的堂妹。

而陈学强在女儿死后又与妻子生了一个孩子,就是现在的小女儿陈丽。我问陈广盛他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妹妹,结果陈广盛摇了摇头说他不知道。

我们从林场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陈广盛在林场待了20年,也就是说他潜逃后就来到这里,一直生活到如今,很少与人接触,长时间不与人交流使得他说起话来都很慢。

我们把陈广盛从伊春带回罗泽市,作为一名凶杀嫌疑犯,我们对他看护很严,几乎是寸步不离。相处久了,我发现陈广盛说话做事很儒雅,凡事必说谢谢,对于我们没抱有任何敌意。和他的流氓弟弟陈广开一对比,他们兄弟除了脸长得很像之外,其他完全不一样。

身材方面也是,陈广盛显得高瘦,而陈广开比较胖。

一开始我以为他是逃亡时间太长,心理压力太大,被抓之后了却了心结,但事实是他显得心事重重。

两天两夜的火车,我与陈广盛一直捆绑在一起,长途带人,尤其是带逃犯是很辛苦的事情。对20年的逃犯来说,在被带回的途中是他能逃走的唯一机会,他会不择手段想方设法跑掉。为了防止他跑,我们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把自己与罪犯捆在一起,手铐的一侧铐在罪犯的常用手,另一侧铐在自己的左手,两个人上厕所都在一起,睡觉的时候罪犯躺在卧铺上铐,我们就坐在旁边。

吃盒饭的时候,我发现他在掰开方便筷子时用足了力气,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连掰筷子都费力的人,能用手掐死一个人吗?

回到罗泽市,我联系当时经办此案的李法医。他已经退休了,对我说那时候给死者做鉴定时受到家属的强烈抵触,由于当时管理也不像现在这么规范,医院的急诊病例被家属抢走了,尸体没有做解剖,直接就被家属拉走火化了。

李法医还告诉我,当时家属是在死者死亡后三天才报案的,这就更奇怪了。家属的反应不像是在帮助警察破案,反而像是在刻意掩盖什么。

这时陈红得知我们从黑龙江将陈广盛抓住,她赶来找我,拿出了一份手写的病历,说这是她母亲去世前给她的。她母亲得知陈姗出事后就去了医院,在医院将陈姗的急诊病历抄了一份。

抄完病历后,她母亲没有立刻交给公安局,而是留给了陈红,叮嘱陈红,一定要在陈广盛被抓住后再把这份病历交给公安局。

我看到病历上写着下体撕裂损伤,疑似受到侵犯。

陈广盛潜逃20年几乎一直在林场,没有家人,更没有女朋友。想起他种种可疑的地方,我特意借着提审的机会问陈广盛关于男女之事,结果他回答得含含糊糊,完全没有经验的样子。

我问他关于性侵的事,他一脸疑惑。我更加确定,他对20年前是否发生过侵犯这件事一无所知,我故意编了些现场的假证据问他,结果他毫不怀疑地点头承认。

我开始怀疑这个案子会不会是他弟弟陈广开干的,但是案件时隔太久,又没有新的证据,案件唯一活着的当事人只剩下他们的母亲了。

我和艾蒿来到陈广盛母亲家,老太太已经知道大儿子被抓,看到我们之后就开始哭,但她越是这种表现越让我觉得可疑。我之前在陈广盛住的屋子里找出了几封信,都是老太太写的,上面全是嘱咐陈广盛安心生活、不要回来之类,感觉这个老太太对他的大儿子毫无感情。

艾蒿拿出刺血针和棉签要给老太太采血。老太太问干什么,艾蒿说从医院查出了死者当时体内残留的DNA,现在要对他们家里的人一起做鉴定。老太太听完后顿时停止了哭泣,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凶相,大骂我们是浑蛋,存心害他的儿子,不仅不让我们采血,还从床上下来推我们让我们离开。

在临走的时候,老太太留下一句话,说他大儿子是罪有应得,赶紧枪毙了吧。

也就是这句话让我认定,她之前都是装出来的假哭,而她这么强烈地想让大儿子死,只能说明她希望这个案子尽快了结,怕我们继续追查下去。

我顿时想到了老太太的小儿子,于是我们转移了方向,回到看守所对陈广开进行审讯。从DNA鉴定再到伪装陈广盛已如实供述,几个回合下来陈广开终于坚持不住,老老实实地交代了犯罪事实。

陈广开承认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虽然在审讯前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听到他亲口承认我还是有些吃惊。

陈广开向我们讲述了整个案件的经过,20年前他趁着家里的大人都出去拜年的时候,对二叔家的妹妹陈姗进行侵犯。在陈姗反抗的时候,他用手掐住陈姗的脖子,结果侵犯完才发现陈姗断气了。

陈家人发现后没有立刻报警,而是开了一次家族会议,最后决定让大儿子陈广盛来替弟弟顶罪。用陈广开的话说,他妈妈觉得陈广盛智力有问题,将来没出息,而自己从小就能作事惹祸,他母亲觉得这样的人将来才会有出息。

于是刚年满20岁的陈广盛便离开家,一路向北跑到黑龙江林场躲藏起来,这一藏就是20年。其间,他一直和母亲保持通信,即使他父亲去世,他母亲都没让他回来。

而死了女儿的陈学强并没有太悲伤,他哥哥陈学增家里有两个儿子,而他碍于当时的独生子女政策,只有一个女儿。他一直想要个儿子,女儿发生意外,正好让他有了机会,而且哥哥还愿意用一套房子作为补偿,陈学强立刻就答应了。直到去世前,陈学强都和陈广盛一家住在同一个小区。

这时只有他们的妹妹,也就是报案人陈红的母亲不同意,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在两个哥哥的要求下,这个妹妹也毫无办法,不过她却把急诊病历手抄一份保存下来。

陈学强生的第二个孩子依旧是女儿,讨厌女儿的他便将陈广开当作儿子一般,连那套房子中他哥哥家人的户口都没转走,以至于在他死后,陈广开动了卖房子的心思。

隐瞒策划逃跑涉及的人全都按照窝藏包庇罪进行处置,其中首要分子也就是罪犯的母亲被处以刑事拘留,但由于她岁数太大,最后的结果是由于身体原因拘留所无法收押,对其改变强制措施变成取保候审,在法院宣判前老太太就去世了。

陈广开被依法刑拘,而陈广盛则被释放。我问陈广盛他是什么感觉,他说:他不知道,他说话的时候目光有些呆滞,长年林区的生活让他已经不习惯与人交流了。

他为了弟弟逃亡了20年,结果却是一场无用功,弟弟依旧被抓,我觉得他这20年所遭受的罪毫无价值。但陈广盛并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让弟弟安心生活了20年,对他来说值了。

只是可怜了那个家族的女孩,正义迟到了整整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