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注说明
张廷桂(1814—1875),字子香,一字子襄,号山人。清代医家,原古徽(今安徽)人氏,曾避乱江西,迁居海州新安(今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遁世修道,精于医。曾著《舌图辨证》一卷,刊行于1877年,毁于战火,后世不传。《眼科要旨》三卷,成书于清光绪元年(1875),同年由嘉平圆复道人张槃整理刊印传世。
《眼科要旨》属于中医眼科学专著,版本系统单一,上海图书馆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图书馆有藏。本次整理以上海图书馆藏光绪元年刻本为底本,参校本主要为《审视瑶函》(醉耕堂本)、《原机启微》(薛氏医案本)。本次整理充分尊重原书的结构体例、内容特色和学术思想。
具体校注原则如下:
1.原书为繁体字竖排,今改为简体字横排,加以现代标点。
2.凡文中表示文字方位的“右”字统一改为“上”。
3.对难字、僻字加以注音、注释。注音采取拼音和直音结合的方式;如无浅显的同音汉字,则只标拼音。
4.原书中脱文,或漫漶不清、难以辨认者,一律以虚阙号“□”按所脱字数补入,不出校。
5.原书中的异体字、古字、俗字,径改,不出校。
6.形近致误者,一律径改,不出校。如“眼脸”改作“眼睑”,“椀”改作“碗”,“礶”改作“罐”,“涂帖”改作“涂贴”等。
7.原书中药名用俗字者,依据现通行用字径改,不出校。如“白芨”改作“白及”,“防丰”改作“防风”,“射香”改作“麝香”,“石羔”改作“石膏”,“枝子”改作“栀子”,“山查”改作“山楂”,“蝉脱”“蝉退”改作“蝉蜕”,“蛇脱”改作“蛇蜕”,“青箱”改作“青葙”,“梹榔”改作“槟榔”等。
8.通假字一律保留,并于首见处出校记说明。
9.原书封面在书名“眼科要旨”的右上侧题有“济世”二小字,在其左下侧题有“寄隐轩藏”四字并钤印一枚,封二题“光绪元年嘉平圆复道人初刊”;原书每卷题前有“眼科要旨”四字,并题“古徽张廷桂子襄氏著”,此次整理一并删去。
10.目录标题缺失者,据正文增补,如“卷之上”“卷之中”“卷之下”“瞳仁散大病”等;目录同正文有出入者,以正文为准(个别字词除外),如卷之下“治倒睫烂弦”改作“眼睑红病”等。不再单独出校。
11.书中载有“符咒”等内容,为保持古籍原貌,予以保留。
12.原书中的眉批,改以另体小字排版,前加“[批]”,置于正文相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