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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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人生百体,为[1]眼为重,谚云:有则天堂,无则地狱。治眼法焉可不讲?古之详眼科者,思邈孙真人有《银海精微》,之才李博士有《眼方琐言》[2]。吾本此二书,采其奥旨,参其遗漏,撮其大略,辨其虚实,增其妙意,减其繁文,述为“眼科”[3]书。钞本传世,年远时湮,遗亡罣误[4],秘藏家不解焉。北平张太守寻稿缮写,将付枣梨[5],设沙笺[6]订证,我一一参订。凡书中辨症处,在医士神而明之,勿为胶柱鼓瑟也;书内方帖,亦在临症时活脱从事,勿为刻舟求剑也。若后有谓吾言为是者,不独眼科,即方脉皆同。“要旨”二字,张太守题签,颇合山人意。

光绪元年七月下浣子襄氏撰于江北之海州龙沟水神寺行坛


[1]为:据上下文义,当作“唯”。

[2]眼方琐言:作者及书名资料不详,待考。

[3]:底本似“二”,据版式及文义,当为“一”。

[4]遗亡罣(guà 挂)误:书稿因亡佚散失而出现毁损。

[5]枣梨:古时习用枣木、梨木为雕版材料,后用“枣梨”代指刊印书籍,亦作“梨枣”。

[6]沙笺:即朱砂笺。用朱笔在原文中进行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