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业节能减排状况
一、工业节能进展
我国工业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近年来,工业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实现了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初步转换,工业总体规模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工业领域制定并实施《“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约16%,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约40%。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原铝综合交流电耗等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先进工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取得积极成效。“十三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连续5年遴选发布工业节能技术装备、“能效之星”产品等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快节能提效步伐,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录》覆盖范围不断拓展。遴选223项节能技术,主要应用于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机械、电子等行业。推荐1768种节能装备和产品,覆盖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重点通用设备以及冰箱、空调、热水器等主要家电产品。
供需对接机制日益完善。发布《目录》技术应用指南与典型案例,加强供需对接,扩大推广范围,组织行业协会和机构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院士专家行等现场技术交流活动30余场,组织700余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为1.4万家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在中国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发布“能效之星”家电,引导绿色消费。
节能技术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调研显示,发布的223项节能技术,推广率低于5%的由144项减少至23项,推广率在5%~10%的由51项提高至57项,推广率在10%~20%的由28项提高至76项,推广率大于20%的达到67项。钢铁行业高炉鼓风能量回收技术推广比例由不足10%提升至30%,可实现年节能量150万吨标准煤。
节能骨干企业加快成长。产品入选《目录》的企业中有37家先后上市,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材(天津)粉体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被列为“单项冠军”,南通星球石墨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获得“小巨人”称号。
二、工业节水进展
工业用水是全社会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一直维持在总用水量的20%左右。除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我国工业用水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21年,工业用水总量为1049.6亿立方米,占全国用水量的17.7%,与2020年持平。随着工业节水工作的不断推进,工业用水总量呈下降态势,预计未来生态用水占比将逐渐上升,工业用水占比将逐步下降。
工业节水技术不断推广。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水利部发布联合公告《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2021年)》,涵盖了共性通用技术、钢铁行业、石化行业、纺织印染行业、造纸行业、有色金属行业、食品行业、皮革行业、制药行业、电子行业、建材行业、蓄电池行业、机械行业、煤炭行业、电力行业等15类152项急需推广应用的工业节水技术。为发挥好该目录的引导作用,搭建技术装备申报企业与需求用户的有效对接渠道,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分系列编制了针对该目录的供需对接指南,详细梳理了技术支撑单位、技术典型案例和图解。典型案例包括技术适用范围、原理及工艺、指标、特点及先进性、应用案例、推广前景等情况,加快推进共性通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对全面提升用水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业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进展
工业减排更加注重系统性源头减排。按照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理念,从常规污染物(如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的减排向特征污染物(如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和重金属等)减排转变,深入开展绿色设计、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和绿色产品推广等,创新清洁生产管理和市场化推进机制,强化激励约束作用,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减污增效,绿色发展。202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提出到2025年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全面推行,为工业减排的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据生态环境部2022年2月最新发布的《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564.8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9.7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593.2万吨,生活源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918.9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9万吨。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98.4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2.1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5.4万吨,生活源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70.7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含渗滤液)中氨氮排放量为0.2万吨。
2020年,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18.2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3.2万吨,生活源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4.8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3万吨。全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19.7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17.5万吨,生活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3.4万吨,移动源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66.9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9万吨。全国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611.4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400.9万吨,生活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201.6万吨,移动源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8.5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3万吨。全国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610.2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217.1万吨,生活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182.5万吨,移动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210.5万吨。
2020年,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6.8亿吨,综合利用量为20.4亿吨,处置量为9.2亿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281.8万吨,利用处置量为7630.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