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形形色色的数字人
现在,在网络上我们已经看到越来越多的数字人涌现并且凭实力“出圈”,如“柳夜熙”“度晓晓”“华智冰”等。它们到底属于哪种类型的数字人?这些类型是如何划分的呢?目前,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数字人标准,市面上常见的数字人根据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形成了3种分类方法。
(一)按技术分类
依照技术分类,数字人可分为真人驱动型和AI驱动型。
真人驱动数字人通过真人来驱动数字人,业内将这类数字人背后的真人称为“中之人”,这个称呼来源于日语“中の人”,翻译成中文就是“里面的人”。这种类型数字人的驱动原理是通过动作捕捉技术将数字人背后真人的表情、动作呈现在数字人形象上,真人可以根据视频监控系统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
AI 驱动数字人是指利用 AI 技术来解读外界的信息,根据系统分析的结果来使数字人通过语言或表情、动作给用户相应的反馈,实现互动。这种智能驱动能力是提前通过 AI 技术训练得到的,业内将此模型称为 TTSA(Text To Speech&Animation)人物模型。
真人驱动数字人与AI驱动数字人技术流程对比见表3。
表3 真人驱动数字人与AI驱动数字人技术流程对比
资料来源:国泰君安证券《元宇宙应用或加速,虚拟人需求望提升》。
从AI参与数字人制作的程度来看,数字人制作可以分为3种形式:第一种为零AI数字人,建模与驱动不需要AI,均靠人力运用传统的3D建模/CG技术,花费时间较长,成本巨大;第二种为半AI数字人,最初的形象建模靠人工,后续驱动靠 AI;第三种为纯 AI 数字人,形象建模与后续驱动均靠AI。后面两种形式都可以称为AI数字人,数字人从前期的建模方式到后期的运作流程均可以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表4展示了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的数字人(AI数字人)与零AI数字人的区别。
表4 AI数字人与零AI数字人的区别
资料来源:头豹研究院《2022年中国虚拟人产业发展白皮书》。
(二)按应用分类
按应用分类,数字人主要包括服务型数字人、身份型数字人和表演型数字人三大类(见表5)。其中,服务型数字人的定位是为人类提供关怀、陪伴、顾问、事务处理等多种服务,如虚拟客服、虚拟导游和虚拟主播等;身份型数字人的定位是为真人在虚拟世界构建对应形象,如数字人李彦宏、数字人龚俊等;表演型数字人是指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声乐表演、舞蹈表演及各种演艺活动的数字人,包括虚拟偶像洛天依、柳夜熙等。
表5 数字人按应用分类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公开资料整理。
(三)按商业模式分类
有的数字人凭“实力”出圈,有的数字人凭“人设”出圈。一些设计团队为了给数字人打造鲜明的特征,也是煞费苦心。为了让“居住”在美国的虚拟音乐人“Lil Miquela”形象更加真实,设计团队特意在其两颊上添了些“雀斑”,连不完美都经过刻意的设计。类似这种打造数字人鲜明特征的商业运作模式,业内称其为“IP 型”数字人,没有明确特征的数字人被称为“非IP型”数字人。
IP 型数字人是指有人物设定和定位的数字人。与影视剧人物、流量明星一样,这种类型的数字人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具有独特的“人设”,如俊美的外形、鲜明的性格、突出的艺术特长等,甚至特别的经历或搞笑的口头禅、标志性动作等都是人设的重要内容。IP 型数字人的商业模式主要是靠差异化人设大量圈粉,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例如,抖音上爆火的会“捉妖”的虚拟美妆达人“柳夜熙”,上线3天涨粉超270万,话题热度迅速上涨。柳夜熙的出现印证了数字人内容创作对于打造良好商业模式的重要性。IP 型数字人一般包括直播带货类的虚拟主播,娱乐公司定制的虚拟偶像,商业品牌定制的、符合自身调性的虚拟员工或平台代言人,以及以真人明星为原型的身份型数字人四大类。
非 IP 型数字人是指在应用场景中通过为用户提供服务贡献商业价值的数字人,这种类型的数字人不需要特别的人物形象或性格,以能否为用户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主要评判标准。此外,还有一种非商业类的数字人,主要集中在研究领域,不以创造经济价值为目的,仅作为前沿科技研究成果进行展示。
从 IP 的角度看,数字人的创造本质上是一个新 IP 的打造,如果数字人有具体的形象和 IP 内涵,它的商业变现途径将会更加明确,因此市面上的数字人大部分都属于 IP 型数字人。一旦数字人 IP 运作成功,就会形成较大的破圈、流量和吸金效应,后续只要在 IP 打造上持续发力,就能长期获得商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