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原书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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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会计和税收

有关期货合约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具体细节已超出本书的范围,需要这方面知识的交易员可以向专家咨询。在这一节里,我们只提供一些基本的背景知识。

2.10.1 会计

除了期货合约能够合格地用于对冲的情形,会计准则要求及时反映期货合约的市场价格变化。如果合约确实能够合格地归为对冲,在财会处理上,合约盈亏的确认时间可以与被对冲产品盈亏发生的时间相同。这种处理方式叫对冲会计准则(hedge accounting)。

考虑一家公司,其财务年度在12月底结束。2020年9月,该公司买入了2021年3月的玉米期货,并在2021年2月底进行平仓。假定在承约合约时期货价格为每蒲式耳350美分,2020年年底的价格为370美分,在平仓时价格为380美分。合约的标的资产为5000蒲式耳玉米。如果合约不能被当成对冲交易,那么对其收益的财会处理方式是2020年的收入为

5000×(3.70-3.50)=1000(美元)

2021年的收入为

5000×(3.80-3.70)=500(美元)

如果公司买入期货合约的目的是对冲在2021年2月需要买入的5000蒲式耳玉米,合约可以按对冲会计准则处理,从而将全部1500美元的收入当成在2021年发生。

这里处理对冲盈亏的方式比较合理。如果公司是为了对冲在2021年2月买入的5000蒲式耳玉米,期货合约的作用是保证支付价格接近每蒲式耳350美分。会计处理方式反映了价格是在2021年支付的事实。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FASB)颁布了FAS 133文件与ASC 815文件,其中解释了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允许或不允许使用对冲会计处理方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也颁布了类似的文件IAS 39与IFRS 9。

2.10.2 税收

在美国税务规定中有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是应税损益(taxable gain or loss)的特性,另一个是损益的确认时间。损益分为资本损益(capital gain or loss)和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

对于企业付税者而言,资本损益的税率与普通收入一样,然而扣减资本损失则受到一定限制,企业的资本损失只能从资本收益中扣除。公司可以抵减过去3年的资本损失,并最多可以把资本损失延长到未来5年。对于非企业纳税者而言,短期资本增值与普通收入的税率一样,长期资本增值的税率最高为20%(长期资本增值来源于持有期超过1年的资本资产带来的收入;短期资本收益来源于持有期不超过1年的资本资产带来的收入)。收入超过一定水平的纳税人需要在所有投资收入上多缴3.8%的税。对于非企业纳税者,资本损失可以从资本收益或普通收入中扣减,但最多不超过3000美元,并可以无限期地向未来延期。

一般来讲,在处理期货合约的头寸时,我们可以将其看作在税收年度的最后一天被平仓。对于非企业付税者而言,这会产生资本损益。这些损益有60%被视为长期损益,40%被视为短期损益,这一处理方式不考虑实际的持有期限。这就是所谓的“60/40”法则。一个非企业纳税人可以将来自60/40法则的损失与过去3年在此法则下的普通收入相抵。

对冲交易不受以上规则的限制。税务中关于对冲的定义与会计规则中关于对冲的定义有所不同。在税法中,对冲定义为在正常的业务运作中出于以下两个目的而做的交易:

• 为了降低纳税者已经拥有或为了产生普通收入而将要拥有的资产所面临的价格变化或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 为了降低纳税人由于贷款所面临的价格、利率以及汇率的风险。

这些对冲交易必须清楚且及时地在公司的分类账里确认。处理对冲交易的损益与普通收入一样,对冲交易损益的确认时间一般与被对冲项目产生损益的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