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一个梦,往下走
三岁看八十,这句谚语说的是从小时候你是怎么样的人,基本就可以看出以后你的大致。
在我看来,小时候的成长环境、家庭因素、周围的人或事,都会影响到个人今后的发展。
所以本书的开篇让我简单地交代一下我的养成。
在我爸妈结婚的第二个年头里,我妈很幸运地考取了成都大学。在即将变成她梦寐的研究生之时,我很不凑巧地悄然来到人间。
当时家人分为两派:一派想着将我残忍地抹去,上课要紧,代表人物有我妈;另一派则是坚持先生下来,课程可以推迟,代表人物是我外婆和我。毫无悬念的,第二派胜出了,不然你也看不到现在这本书不是吗?
很多伟人出生之际都有天地异象,电闪雷鸣、山崩地裂是最低配置。据我的接生护士说,我出生那天天气晴朗,却也出现了异象。她第一次看到有一个孕妇骑着摩托载着母亲施施然来到医院临盆。这样看来,虽然踏不了风火轮,但我至少也算是骑着摩托来到这个世界了吧。
一个伟大的开始必须先有个拉风的名字,这个重任交给了我爸村子里一个德高望重的智者。最终取名余儒海,意指学识像无边的大海。
不幸的是这个智者没有学过中国的五行八字,我出生的那年属水猪年,名字加五行,全是水。
我在悉尼读高中的时候苏醒拿一个算命软件帮我算过名字,一堆坏评价没有记住,只记住最后四个字:宜早改名。
我爸妈各自都有四个兄弟姐妹,又很巧地都是各自家中的老大,于是我很巧地变成了各自家中的长子长孙。
长子长孙这个词放在中国是个顶天立地的存在。于是,全家的希望与爱在那一刻里都落在了我的身上。
接下来的数年里,我的堂弟堂妹接连出生了。
说实话,我除了有一次过年因为想买鞭炮鼓动大家偷钱被大人抓个正着之外,就没有太多做大哥的觉悟了。
当然,在弟弟妹妹们都各自成家并有了自己的宝贝以后,我开始正式履行大哥该尽的义务,发红包。
我的童年还算顺遂。唯一在对世界的认识上有一些偏差。由于爸爸说过在北京读大学的故事,而妈妈那个时候在成都读大学,于是我的概念中北京是世界上第一大、第一重要的城市,成都第二,我出生的城市龙岩第三。
童年里,爸妈都在事业的上升期,工作很忙碌,我基本上都跟着外婆。
外婆属于五湖四海皆朋友的性情中人,朋友遍天下,小时候我就跟着她走南闯北、行侠仗义。最深刻的一段记忆是有次在从厦门岛内去鼓浪屿的轮渡上,因为外婆朋友的一句话,我外婆拿一瓶雪碧的代价让我在船上打了一套少林拳。那瓶雪碧到现在还没有兑现,因为当时我武功太强招数太多,还没打完一套拳我们就下船了。
我的外婆贯穿于我的童年,直接间接地导致我现在的性格也有她那股广结天下英雄的精神气。
那些曾经最爱的人,我们会在潜移默化中悄悄变成了她。
外婆1998年的时候得了一场重病,当时我正在老家看我爷爷奶奶,得知消息后我立刻赶回龙岩。
回到龙岩后外婆就一直在昏迷,在听到我的声音之后仪器上的曲线似乎有些反应,毕竟,我是她最爱的外孙。
一周之后,外婆离开了我们。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我没有哭,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外婆还没走,她只是睡一会儿,等等就会醒来。
在守灵的那几天,我都没有离开外婆,我就陪着她跟她说好多好多的话,还是感觉她一会儿就会起来拍拍我的头,让我回去好好学习了。
火化的那一天,看着包着外婆的白布缓缓进入焚化炉,那一刻,我才真正发现外婆离开我了,不会再回来了,然后我就崩溃了。
我趴在地上不停地哭,声嘶力竭的那种。没有人可以把我拉起来,大家只能静静地等到我哭累了,没有声音了,只剩下抽搐的力气了,才将我抬回车上。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亲人间的生离死别,第一次感觉到了生命的渺小。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一定要好好珍惜每一分钟与自己相爱的人相处的时光。
每一次道别,都请好好地拥抱,谁也不知道,一个转身之后会不会是永远。
说回我的义务教育。
幼儿园的印象已经相当模糊了,唯一的回忆是来自两张不堪入目的照片。
一张是穿着军装缺了颗牙坐在秋千上的照片,颓废。
还有一张是化着浓妆穿着蓝色紧身衣的照片,妖媚。
庆幸的是我既没有变成艺术家,也没有成为gay,顺遂。
上小学的第一天我就被选为了班长,因为入学考试我考了满分。
那个时候,别人是勤能补拙,我是智能补惰。
靠着小聪明,应付小学那些不太难的课程,我在小学六年里基本就没有离开过年级前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被学校推荐去参加市里的一个节水征文大赛,拿了全市第三名。奖品是一个挂在床头的小电风扇。记得那个时候我们搬过两次家,换了很多东西,只有那个电风扇一路陪伴。它吹出来的不是风,是人生第一次获奖的自豪感。
小学升初中时差了0.5分,一阵大哭之后,老爸花了9000元钱将我送进了福建省四强中学之一——龙岩一中。
当时家里一部羡煞邻居的29英寸彩色电视才3000多元钱,我感觉我花了家里9000元钱真的是大逆不道,只能对我爸妈效忠,至死不渝。
还没等到找机会对爸妈宣誓呢,我就做了件更加大逆不道的事情。
当时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磨合期后,老师同学都互相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于是在新学期开始之际班主任让班上的同学互相推荐班干部,选举方式是匿名投票。
全班一共62个人,我当时得了48票,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了人缘好的重要性。
在选举接近结束之前,出现了一张写着贝克汉姆、迈克尔·乔丹的选票。
因为是匿名选举,所以没有人知道那张选票是谁写的。
班主任强势地将所有人都留堂到晚上八点,最终找出了罪魁祸首,也是我当时最好的朋友之一。
下课之后我与胡写乱画的坏人朋友还有几个人被留到了最后,一起抱怨着班主任的专制。
坏人朋友一个没hold住,把班里的桌子踢倒了。产生的化学效应就是大家开始一起捣乱,桌子踢了,椅子倒了,墨水翻了,粉笔断了。现场一片狼藉。
第二天的反应可想而知,校长直接找到我们,说这是龙岩一中自“文化大革命”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事情。
我妈来到了学校,在了解情况之后,当着我的面流下了眼泪。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我妈妈哭,当时的心真的好痛,觉得自己太不孝顺了。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一定不能再做让爸妈失望的事情。
来到了高中之后,由于篮球飞人的关系我疯狂地爱上了篮球。
看着篮球校队训练场外无数的学妹为场上的学长们欢呼雀跃时,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一定要在半年之内校队选拔的时候进校队。
这个誓言对于那个时候还对篮球一窍不通的我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为了鼓励自己,我还对自己说如果真能选上就学NBA的明星们理光头。
半年后,当我光着头出现在球场上的时候,享受着学妹们的欢呼声和惊叫声,虽然不知道那些是惊喜的还是惊悚的。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谁说不是呢?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作为校队主力拿到了所有学校能拿到的冠军。
由于篮球飞人的盛行,在当时的学校里我也成为了风云人物。
当然,风云人物这个定义是我自己下的,在有一次有个学妹出了五元钱买了我一张照片之后。
接近高三的时候,我妈问我有没有出国的想法。
我思索了一会儿,未果。于是便请教了一下身边的朋友。
我记得最深的一句是一位姚姓好友的一句话,你如果想要体会一下从天堂到地狱的感觉,你就去。
于是,我决定出国了,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开始一段与高中的风云生活反差极大的旅程,走一段与大部分国人略有不同的路。
那段路,一定会不适,一定会寂寞,一定会彷徨,一定会无助,但一定不会后悔,因为我就想走一段与常人不同的路。既然前程看不清楚,就走到自己能够看清楚为止。
于是,2000年11月11日,我踏上了前往澳洲的旅程,一个人,一个箱,带着无助,揣着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