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草芥
草庐。
回忆起事情经过,少年沉默不语,只是内心却犹如翻江倒海一般久久难以平息。
他本以为只需要付出一些代价就可以获得嬴政的信任,但他低估了乱世,低估了这个世道,也低估了人心的丑恶。
苦笑连连,此刻他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后悔。
他成功的获得了嬴政的信任,至少得到了在这乱世活下去的机会,甚至得到了出人头地的契机,但他却意外失去了眼睛,成为了一名瞎子。
‘一啄一饮,自有天定,一得一失,皆乃命数。也许,这是上天对我投机取巧的惩罚吧!’
事到如今,他也只能以此来安慰自己。
至少,他还知道一些历史进程,知道只要抱紧嬴政的大腿,这辈子不愁吃喝,不是吗?
在他发呆的时候,冬姐以为他接受不了失明这个现实,小声的安慰道:
“你别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她还小,根本就不懂眼睛到底有多难治,哪怕在未来,医生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束手无策。
幸好,少年心中了然,也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
没办法,就算不接受又能如何呢?
“我没事,谢谢。”
缓缓靠在地上,少年此刻不得不为自己的今后打算。
如今失去了双眼,那他要做的显然就是狠狠抱紧嬴政的大腿!
从目前来看,嬴政回去的时机不远了,只要能跟他一起回咸阳,至少吃香的喝辣的没问题。
看到少年继续发呆,冬姐问道:
“喂,你叫什么名字?”
“陆云!你呢?”
“陆云?我似乎没听过陆这个姓啊!”
得到冬姐提醒,陆云才想起这个时代平民是没有姓的,就像冬姐一样,只有一个名。
“你就当陆云是我的名吧。你呢?叫什么?我记得好像叫冬姐对吧?”
冬姐点点头,轻声道:“我叫冬儿,因为年岁比政儿大上三岁,所以他都是叫我冬姐。”
“冬姐?挺好听的!”
这时,冬姐才想起自己过来的目的,只见她从门外端进来一碗粥,一边吹着热气,一边细心道:
“陆云,你饿了吗?这粥是我刚熬的,你快喝了吧?”
陆云艰难的爬起来,这浑身的疼痛让他不禁龇牙咧嘴,
“哎呀妈呀,真是疼死我了。话说冬姐,我当然受了这么重的伤,怎么救过来的?”
这个时代的医术,陆云实在是不敢恭维,哪怕是出了扁鹊这号大人物。
以他当时的那种情况,他觉得就算是扁鹊复生,也最多让他变成植物人,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竟然还能动,这简直就是医学奇迹。
冬姐一边喂粥,一边回忆道:“当时政儿把你救回来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你要死了!不过先生正好看到了你,他听说你的行为后对你赞赏有加,夸道:非利而往,由心而至,岂可不救!”
这个时期,赢子楚还未成为太子,因此所有人都不看好嬴政的未来,所以对于陆云救嬴政的行为,所有人都下意识的认为是见义勇为之举。
陆云苦笑了一下,将这个见义有为的苦果收下。
“后来呢?”
“后来先生去城外请了一名医家的先生,先生妙手回春,终于把你救回来了!”
“医家?医家有这么大的本事?”
以自己当时的身体情况,陆云此刻严重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熟知的历史,这种情况也能救回来,难道是神仙不成?
冬姐轻声道,
“这我就不知道了!”
这时粥吃完了,冬姐起身“你先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
“嗯!”
眼看着冬姐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陆云也只好作罢,准备休养生息,先把身体养好再说。
夏风拂面,暖风吹过。
在草庐的外面不远处是一个青青池塘,池塘边的柳树上知了在声声的说着夏天,那池塘里的蛙鸣在阐述着夏日的喜悦,它们构成了这一副唯美的夏日热情。
但在池塘边,却有一名少年正盯着池塘里的倒影沉默不语。
无力感,愤怒感,挫折感,都深深的让他难以忘怀。
小时候是他阿母护住了他,没想到多年过去,竟然又再次遇到。
少年坐在池塘边,内心不断浮现赵鹰的嘴脸,双手的拳头已然再次握紧。
“政儿,你的身体好些了吗?”
冬姐的声音从后方传来,嬴政闻言,缓缓松开手,将一枚石子随意丢出。
石子落在池塘里,将池塘里的一片鲤鱼惊走,而冬姐正好来到他的旁边。
“政儿,你怎么不回我话?”
嬴政听到冬姐责备的声音,叹道:
“冬姐,都是一些皮外伤,不碍事,倒是那个乞儿怎么样了?”
“醒了!在得知自己双目失明后,并没有出现惊慌失措,反而是一副认命的样子。”
“真的吗?他难道一点都不难过?”
嬴政有些诧异。
如果是他双目失明,他肯定会一时无法接受。
冬姐略微回想了一下,点头道:
“应该有一点吧。但看他的样子,好像已经想通了。”
“那我能见见他吗?”
“明天吧!他好像有些累了!刚刚喝了粥,正在休息!”
“好!那我明天来找他,当面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对了,冬姐,他叫什么你知道吗?”
“你叫他陆云吧!他说他叫这个!”
“陆云!”
这时,远方传来一道呼喊声。
“政儿,快回来!”
这道声音很柔美,显然主人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而事实上,这道声音的主人正是嬴政的生母赵姬。
两人住在池塘对面一座大宅下方的小院子里,院子不大但很温馨。
而这座大宅的主人则是战国名人,战国四君子之一的平原君赵胜。
这些年赵胜虽然经常拿他们去威胁秦国,但至少保住了他们母子的性命,随着赢子楚水涨船高,如今他们母子也算是过上了几年安生的日子。
听到赵姬的声音,嬴政立刻回道:“娘,我立刻就回!”
“冬姐,我们一起回去吧!”
“嗯!”
嬴政看了眼草庐的方向,心中思索着到时候如何面对他,结果赵姬的催促声再次传来,他只好先回去。
草庐。
黑夜降临。
在冬姐离开后,陆云躺在地上辗转反侧。
虽然他心里接受了这个事实,但终究还是无法一下子适应这黯淡无光的日子,毕竟白天黑夜他都快分不清了。
而且夏日炎热,蚊虫肆掠,那些蚊子在他的耳边嗡嗡叫惹的他无比的心烦。
无奈之下,他决心起来透透气,顺便缓解一下压抑的情绪。
艰难的爬起来,陆云一步一步的向外挪去。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眼睛的重要性了,若是有眼睛,他只需要三两步就可以到达门外,但没有眼睛的他,走一步都相当费劲,就怕地上有什么石子或者坑把他绊倒。
终于,原先一分钟的路程,陆云花费了将近十分钟才走完。
靠在一颗不知名的树木旁,头顶是知了的声音,湖面是干爽的冷风,陆云顿时舒服了不少。
“唉,不知道嬴政以后会不会给我请个保姆!否则我这以后怎么过啊!”
这时,蛙声,虫声,此起彼伏,仿佛开始一场夏日盛会。
听着这自然的声音,陆云不由自主哼起了小调,如今的他,也就这点乐趣了。
没办法,谁叫他如今的身体就是个孩子。
“池塘边的柳树上,知了在声声的叫着夏天……”
“喂,你在唱什么?”
一道好奇的声音突然从树后传来。
哼着小调被打断,陆云没好气道,“儿歌啊!还能唱什么!倒是你,鬼鬼祟祟的做什么?出来!”
少年从树后出来,站在陆云的旁边,哼了一声,
“你才鬼鬼祟祟的!这么晚不睡觉,在这里鬼哭狼嚎!”
“鬼哭狼嚎?你懂不懂什么叫艺术啊!况且我唱歌又没碍着你!你管那么多干嘛?天气这么热,我出来吹吹风有错吗?”
陆云此刻还没意识到,身旁的这位就是他一心打算吃软饭的金主爸爸。
嬴政听到陆云如此粗俗的话语并不生气,因为他听出了一种淳朴的味道,显然陆云这话非常的随意,就和家常一样。
“喂,那你倒是说说,什么叫艺术?”
“这艺术!”
若是说点别的,比如天文地理,宇宙洪荒,陆云还能扯一大堆,但这艺术,陆云发现自己还真没办法总结!
毕竟这玩意太宽泛了。
最后,他只能硬着头皮道:“艺术就是婊子,谁想上谁都能上!”
说完这话,陆云突然哄然大笑起来。
因为他发觉形容的还挺恰当的,艺术不就是婊子吗?
嬴政也是一同笑了起来,虽然他不知道婊子是啥意思,但这句话的意思显然他是听懂了。
“喂,你的歌唱的太难听了!要不我教你吧!”
‘我难听?我可是当年的校园十大歌手!’
陆云明显不服气,但他忘记了这个时代,根本就不流行现代乐。
嬴政见他没有反对,清唱道:
“与子同袍,王于兴师。
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岂曰无衣?
与子同泽,王于兴师。
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
岂曰无衣?
嘿嘿嚯嘿!
与子同泽,王于兴师。
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
岂曰无衣?
嘿嘿嚯嘿!
嘿嘿嚯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