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金融发展、企业创新与经济增长
第一章 研究背景与意义
第一节 研究背景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复苏乏力。在这一大背景下,过去依靠劳动和资本投入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受到了很大制约,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在寻找一种新模式,以探索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进而带动经济增长,其中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方式是以创新和技术进步代替原有的劳动和资本投入。在当前的中国,受人力资本不足、资源环境约束的影响,推动创新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取代传统的要素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意义更为深远。在创新型经济增长模式下,企业的自主研发创新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党的十九大确立了我国到2035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大创新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在具体实施上,会议指出,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坚持战略性需求导向,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着力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要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会议报告体现了我国政府对深化创新型经济增长模式的重视,反映了创新在我国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伴随着我国创新型经济的发展,如何推动企业创新,进而带动我国经济增长,成为当前理论界和政府关注的重要课题。传统观点认为,一个国家发达的金融体系,包括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都可以为企业创新提供资金支持,进而促进企业创新。我国属于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但是由于银行体系中长期存在“信贷配给”现象,部分处于初创和成长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得不到所需的资金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的创新活动。因此,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金融市场尤其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使其为创新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下文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党代会、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资本市场的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资本市场发展取得的成就,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对企业创新的支持。
一、历次党代会中关于资本市场的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党代会关于资本市场的论述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该建议指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要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该建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金融双向开放;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二、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关于资本市场的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关于资本市场的表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资本市场法制,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保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
2013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改善和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无论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还是其他各项政策,都要同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办法来改善宏观调控,寓改革于调控之中。
要着力抓好化解产能过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坚定不移化解产能过剩,不折不扣执行好中央化解产能过剩的决策部署。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政府要强化环保、安全等标准的硬约束,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要严惩重罚。化解产能过剩的根本出路是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创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创造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政府要做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等工作。强化激励,用好人才,使发明者、创新者能够合理分享创新收益,打破阻碍技术成果转化的瓶颈。
201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改革开放。要加快行政审批、投资、价格、垄断行业、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资本市场、民营银行准入、对外投资等领域改革,使改革举措有效转化成发展动力。
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降低融资成本,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社会融资总量适度增长,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信贷结构,完善汇率形成机制。
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银行体系改革,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发展绿色金融。
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要提出和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政策,资本市场要配合企业兼并重组。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要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
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然有周期性、总量性因素,但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导致经济循环不畅,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想办法,努力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就是要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垄断,健全要素市场,使价格机制真正引导资源配置。要加强激励、鼓励创新,增强微观主体内生动力,提高盈利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潜在增长率。
会议强调,要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有序推动民营银行发展。
201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今后三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中性,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8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形成国内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和共振,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交易制度,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推动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尽快落地。
2019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健全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保险公司回归保障功能。
202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健全金融机构治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要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要大力提升国内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安全审查机制,重视运用国际通行规则维护国家安全。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关系,多渠道补充银行资本金,完善债券市场法制,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资本市场发展取得的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资本市场在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中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总目标,一系列重要改革成功落地,以注册制为代表的关键性制度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市场制度日趋成熟,市场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资本市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渐完善
笔者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各个板块的发展历程,如表1-1所示。
表1-1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
续表
(二)基础制度逐渐完善
(1)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推进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2019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中国证监会把握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个原则,推动形成了从科创板到创业板,再到全市场“三步走”的改革布局,初步建立了“一个核心、两个环节、三项市场化安排”的注册制框架。2020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创业板试点存量市场注册制改革稳步进行。
(2)退市制度改革深入推进。2020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强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严格退市监管,完善常态化退市机制。2019—2020年,强制退市公司共25家,是之前6年退市数量总和的2倍多。
(3)交易制度逐渐完善。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日涨跌幅限制为20%。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改进转融通机制,促进多空平衡。引入盘中临时停牌、有效价格申报范围等机制,平滑市场波动。
(4)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201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大幅取消和简化行政审批,完善分道制方案,动态调整支持行业类型,实施境外投资项目、经营者集中、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与并购重组并联审批,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提高并购重组审核效率。2019年,中国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三)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环境日趋成熟
2014年,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18年9月,中国证监会颁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2019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制订并实施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等方面做出了系统性部署安排,这些均为之后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四)产品种类不断丰富
(1)股票市场产品增加,推出优先股。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开展优先股试点。2014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规范优先股的发行和交易。2014年至今,我国已累计发行优先股融资1.1万亿元。
(2)债券市场产品不断创新。交易所债券市场在2012年的国债、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基础上,新增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资产证券化等品种。同时,债券市场积极响应和服务国家战略,试点发行创新企业债、绿色债、扶贫债、熊猫债、“一带一路”债等新品种,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试点。2020年4月,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推出。
(3)衍生工具市场不断成熟和完善。2013年以来,5年期国债期货、铁矿石期货和期权、上证50[1]期权、上证5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豆粕期权、白糖期权、沪深300ETF期权等期货和期权品种先后上市交易,覆盖国民经济主要领域的期货产品体系初步形成。2020年10月,广州期货交易所筹备组成立。截至2020年末,期货市场共上市90个品种,包括62个商品期货、18个商品期权、6个金融期货、4个金融期权。
(4)基金产品规模迅速扩大。在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基础品种上,陆续推出债券、跨市场和跨境、商品期货等ETF基金。FOF基金、养老目标基金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顺利推出。2013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监管。私募基金总管理规模从2014年末的1.49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末的15.97万亿元。
(五)对外开放程度逐渐加深
(1)双向开放持续加强。2014年11月和2016年12月,沪港通、深港通相继开通,内地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不断深化。2015年5月,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制度落地。2019年6月,沪伦通正式开通,中日ETF互通推出。2020年10月深港ETF推出。
(2)境外投资者限制逐步放宽。2016年8月,沪港通总额度取消。2018年5月,沪港通、深港通每日额度扩大4倍。2019年1月,QFII[2]总额度由1500亿美元增至3000亿美元。2019年9月,取消QFII和RQFII[3]投资额度以及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的限制。2020年9月,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该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3)A股被纳入多个国际指数。2017年6月,明晟公司宣布将A股纳入其新兴市场指数。2018年6月,A股被正式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纳入因子逐步提升至20%。2019年6月,富时罗素首次将A股纳入其全球股票指数系列,纳入因子逐步提升至25%。2019年9月,标普道琼斯将A股以25%因子纳入其全球宽基指数。
(4)期货市场开放开始进行。2018年3月,首个对外开放的期货品种原油期货上市。2018年5月,铁矿石期货正式实施引入境外交易者业务,成为首个对外开放的已上市期货品种。2020年10月,上海期货交易所与挪威浆纸交易所开展合作,在挪威挂牌上市基于上海纸浆期货价格结算的期货合约。
(5)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快开放步伐。从2020年1月1日起,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正式取消。从2020年4月1日起,证券、基金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正式取消。2020年7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六)投资者权益得到保护
(1)投资者保护组织逐渐成熟。2011年12月,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成立。2014年12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9年3月,中国证监会成立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2020年5月,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为首个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组织。
(2)投资者保护法律法规逐渐完善。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构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2016年,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构建了全市场统一的适当性管理体系。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中有一章规定了投资者保护制度,并探索了适应我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2019年,我国首次设立“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国家“十四五”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体现了国家在未来发展资本市场的规划。随着科创板的设立,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新三板分层改革的完成,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渐建立和完善起来,为企业创新提供了资金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企业创新进而带动我国经济增长,也成为当前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四、资本市场发展对企业创新的支持
(一)科创板的设立对企业创新的支持
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对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创板顺势而立。在上交所新设立的科创板,将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科创板制定了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条件,更加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允许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综合考虑了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现金流等多元因素。
科创板的设立及注册制的试点肩负着以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承载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希望。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在劳动和资本等要素投入既定的情况下,技术是长期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现实中,科技创新既要依靠实验室,也要依托生产线。三次工业革命的历史充分证明,科技创新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桥梁作用,科技与金融结合是实现创新驱动的重要途径。在中国经济加速实现转型升级、推动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科创板应运而生。
同时,科创板提出,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分拆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以往A股IPO排队时间较长,上市资源紧缺,分拆上市通常不被允许,主要是为了防止相关公司借此再造壳资源,而在注册制下,上市资源已不再稀缺,允许分拆上市将带来更多积极意义,比如促进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等。上市公司的产业资本是培育科技型企业的重要力量:一方面,投入研发或收购研发型企业是公司的战略行为;另一方面,科创型小企业能够借助上市公司平台的资本、管理、市场等优势快速成长。
科创板是以2015年上海同时推出的“战略新兴板”和“科技创新板”为原型的。“战略新兴板”定位于服务规模稍大、已越过成长期、相对成熟的战略新兴产业企业,设计了多套上市标准,淡化了盈利要求,承载着中概股回归使命,但由于种种条件限制未能如期落地。“科技创新板”定位于为处于快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区域股权市场,由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构成,故又被称为“新四板”。
与以往的各板块不同,此次科创板在一定程度上有望真正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美国纳斯达克从初始至今,一直立足于服务科技型、创新型、反传统商业模式的新兴企业,定位为科创落地的实现板块。作为定向服务高成长新兴创新企业,特别是具有高科技附加的企业初始筹资及后续资本运作的市场,纳斯达克成功培育、孵化了一批以互联网股为主力,如微软、Facebook(现更名为Meta)、苹果、英特尔等具有“硬核科技”的成功知名公司。
科创板的定位也在于此,2019年3月3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表示保荐机构应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重点推荐下列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2)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4)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5)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6)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以医药行业为例,生物医药将成为科创板的主要板块之一。医药创新企业前期研发投入高,是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医疗健康领域融资需求强劲,其中又以创新药、生物技术、医疗器械等领域为主,这些科创型企业往往面临长期亏损,在国内以往IPO制度下短期内无法上市。为了增加融资手段,以及方便PE/VC等投资机构到期退出,一些优秀的医药创新型企业会寻求在纳斯达克上市。一方面,优秀企业国外上市是给国外股东创造价值;另一方面,企业在国外上市缺乏认同感,无法实现价值最大化。科创板的推出有望解决这一尴尬局面,从上市要求来看,科创板总结了纳斯达克等市场的优秀经验,有望成为中国的“纳斯达克”。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让创新成为推动发展的第一动力,是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一直力图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助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支持有发展潜力的科创企业发展壮大。通过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的包容性,允许未盈利企业、同股不同权企业、红筹企业发行上市,有利于进一步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机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
(二)资本市场其他板块对企业创新的支持
首先,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降低了企业上市门槛,有利于推动企业创新。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确定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与科创板等其他板块形成各有侧重、互相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式落地,首批18家企业上市交易,资本市场存量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其次,新三板的改革和发展,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2021年7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关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示》,2930家企业中424家已在或曾在新三板挂牌,包括存量精选层7家、创新层78家、基础层147家、已在沪深上市22家和已摘牌公司170家。自2018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启动以来,累计有4921家企业获评“小巨人”,营收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小巨人”集中在新三板。新三板培育“小巨人”功能突出。目前,232家存量“小巨人”挂牌公司中,超七成分布在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其整体业绩延续高质量增长态势。
最后,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块的试点以及相关政策的支持。2015年9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确立了8个先试先行区域。此后,上海、安徽、四川根据国务院授权自主探索,相继推出了“科技创新板”“科技金融板”“创新创业板”等科创相关板块,在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科技型企业对接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2018年12月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其中包括将原先在上海、安徽、四川等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的改革举措推广到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先试先行区域。2019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广科技创新专板,由中国证监会负责指导。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出“科技创新板”,提供挂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资服务、培训辅导等服务,开拓融资渠道,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21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积极培育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支持鼓励类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增强金融普惠性。
(三)资本市场促进企业创新的相关支持政策
从党代会层面看,党中央非常重视资本市场对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支持。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从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看,党中央通过各种手段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进而促进企业创新。2013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抓好化解产能过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化解产能过剩的根本出路是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创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创造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政府要做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等工作。强化激励,用好人才,使发明者、创新者能够合理分享创新收益,打破阻碍技术成果转化的瓶颈。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激励、鼓励创新,增强微观主体内生动力,提高盈利能力、劳动生产率、全要素生产率、潜在增长率。要深入研究并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202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完善债券市场法制,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监管部门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助力资本市场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2020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分别召开党委会和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其中提到,要把支持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成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助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具体来看:一是在引导各类创新要素聚集方面,通过加快科创板关键制度创新、强化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能力、发挥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的平台作用,引导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有助于推动打造优质的创新资本中心;二是在更好发挥健全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作用方面,通过完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在对象、方式、定价等方面做出更加灵活的安排,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三是在更好发挥上市公司创新引领和带动产业升级作用方面,通过强化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全产业链企业融通创新,助力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2021年7月,为加快培育发展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为代表的优质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制造业优质企业发展提供支持。《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企业融资能力建设和上市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2021年7月27日,刘鹤副总理在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表示,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专精特新”的灵魂是创新,要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企业家精神就像鱼一样,水温合适,鱼就会游过来。要真正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培育和扶持“专精特新”企业。资本市场将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021年9月2日,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中宣布,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北交所的定位是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与沪深交易所的定位有所不同。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形成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错位发展和互联互通的格局,中国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市场结构将进一步完善。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促进科技与资本融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