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北京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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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论北京构建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成

北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集中体现了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社会化、系统化和组织化的显著特征,具有鲜明的都市农业特征和首都特色。经过多年发展,北京市已基本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服务领域划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农机、农资、农业用水、农产品流通、农村金融九个部分构成,主体分为公共服务、准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三种类型。公共服务主体,由种植、畜牧兽医、农机、水产行业的市、区县、乡镇三级公益性推广机构组成;准公益性服务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八大类型的农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就业服务岗位、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四类;经营性服务主体,包括生产加工企业、流通服务企业及批发市场、农村金融服务组织。这些主体在农业服务实践中,创建出如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农村乡土能人带动模式、金融合作扶持模式、院区联动模式、专业合作组织带动模式、专业市场带动模式等多种服务模式,对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实现首都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2.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

(1)体系趋于健康发展

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为主体,农民专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企业为载体,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得到培育。各级政府主导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以及中央在京和市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发挥了实施公共服务主体作用;农机、农资、宠物医院、植保、水利、林果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数量不断增加,北京农业模式的农业贷款、保险、担保等农村金融体系初步搭建,农产品流通平台、流通协会等流通型服务主体有所发展,整体带动了北京农业产业化发展。

(2)服务过程日趋完善

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协调发展,初步形成覆盖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服务体系。产前主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资公司、农机服务组织,发放农业生产贷款、组织供应生产资料和维修农机具等;产中主要通过农业技术推广、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公共服务部门,重点进行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农民技能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定期检测等;产后通过流通企业、促销平台、合作组织,开展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保鲜、上市营销等。

(3)服务方式呈多元化

转变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根据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的发展要求和农民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组织形式,加快由原来以栽培、植保、土肥为主的专项服务向生产、加工、贮藏、保鲜、配送等系列服务转变,由自上而下的单向式服务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双向式服务转变。公共服务的实现途径正在朝多元化方向发展,推出了科技入户、田间学校、创新团队、科技协调员等一大批受到农民欢迎的服务品牌。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公共服务的普及度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不断增强。

(4)服务质量逐步提高

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建立起资源整合、政策集成、资金聚焦等服务机制。各级政府在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整合政策、科技、信息、资金等优势,注意发挥部门联动、资源整合、政策集成、资金聚焦等服务机制的作用。通过发挥农业科技、信息优势,支撑农业主导产业的优化升级,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远高于国内平均水平。通过强化农业执法工作,进一步理顺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业、林业、水务行业不断创新服务体制,完善服务体制,延伸服务领域。通过搭建资金服务平台,聚焦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农民主体投入,显著增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

3.北京构建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环境良好,有利于构建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社会赋予“三农”继往开来的深刻内涵,为实现农村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促进产业不断融合的目标,建设现代农业、支持农业发展成为全社会的行动,服务体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有利社会环境;国家和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三农”的政策,大大地调动了各级服务主体发展农业、服务农民和建设农村的积极性,激发了农民主动接受服务的自觉性,为加快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非常好的政策环境;为满足城市高端消费市场需求,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会展等附加值产业,使农产品价格走高,进而拉动农业生产和服务需求,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市实现由中等发达阶段向发达阶段迈进的重要时期,农业功能、农民观念和农村环境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不仅会给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带来机遇,也会使其面临更大挑战。为突破农业资源和环境的“瓶颈”约束,实现农业保障首都生态环境、农产品安全供给和非常时期稳定社会的功能,对体系装备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和应变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升级,满足多种新型业态个性化服务需求,对体系创新集成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应对分散的兼业化生产方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养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民,对体系的组织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变挑战为机遇,适应都市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和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建设功能完备、具有首都特色的服务体系,才能真正发挥对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二)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服务覆盖面来看,服务供给仍有缺位

与北京近郊平原地区相比,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偏远山区和半山区的服务对象服务供给不够及时。与种养殖大户、入社社员、协会会员相比,一家一户分散个体农户得到的服务比较少,全市还有30%左右的农户得不到配套服务或服务供给不够充分。

2.从服务链条来看,服务环节仍有短板

有40%以上的农户对农产品营销、包装、储存等知识非常渴求。然而目前,全市农业服务链条上,产前、产后服务环节比较薄弱。农业服务以部门的单项服务为主,缺少按产业配套的综合服务,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相分离。与产中服务相比,产前的生产资料供应,产后的贮藏、保鲜、加工和销售等配套服务比较缺乏,与产业化经营需求不能完全匹配。特别是产后的社会化服务缺位,不利于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链条延长,影响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价值的转换。由于为农业各环节提供服务的各主体比较分散,加上农民自我服务的能力与水平还不高,致使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的各主体之间缺乏信息沟通与服务协作,造成服务脱节。

3.从服务内容来看,服务网络有待完善

北京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现代化信息、物流配送、金融保险等服务网络尚不健全,距离世界城市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基层公共服务的缺失,导致科技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京郊有近80%的行政村尚未建立村级农技服务站点。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呈“倒金字塔”形,处于基层的乡镇级组织最为薄弱,大部分乡镇服务机构人员流动性大,基层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学历和专业职称低、年龄偏大,满足不了基层服务要求。

4.从服务手段来看,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随着社会的进步,北京郊区农业现代化、信息化服务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仍难以满足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和京郊农民的实际愿望,农业服务手段落后、服务方式陈旧等问题在部分地区依然存在。当前,京郊农民获取信息的途径仍以广播电视、亲朋介绍等为主,应用网络、手机等现代化手段获取信息的农户尚不足20%;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经营性主体普遍存在着服务功能不全、带动能力不强和利益联结不紧密等问题,其服务农业的广度和深度尚待进一步拓展。

5.从服务方式来看,服务模式有待丰富

随着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专业化、商品化和规模化的不断发展,郊区广大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需要产前、产中和产后系列化的服务产品,其内容也更具广泛性和多层次性。但从北京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现状来看,服务于首都特色的、高端市场所需要的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尚未完全满足。传统农业科技所占比重仍较大,作物种业、设施农业、精品花卉、高档果蔬、农产品精深加工、沟域经济、农业旅游、景观设计等都市型现代新型业态所亟须的农业科技较为缺乏;便捷的科技信息化服务、有效的市场化信息保障等定位于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服务供给仍明显不足。

(三)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策略

1.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定位

在战略定位上,立足首都大市场和要素集聚优势,瞄准国际城市高端形态,建设与都市型现代农业功能相协调、结构相匹配、业态相融合、具有首都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领全国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功能定位上,一是全程服务。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配套提供产前的规划设计、生产资料供应、设施装备、农机作业、水土资源管理等;产中的农情监测、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化推广、迎汛抗旱等;产后的采收加工、物流配送、品牌包装、上市交易等覆盖全程的服务。二是安全保障。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保障首都优质、安全、绿色的农产品供应,保障宜居城市生态环境良好,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三是高端引领。瞄准首都高端市场,依托高端人才,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金融保险、物流、信息、会展、文化创意等个性化、差别化服务,引领全国现代农业的服务体系建设。在职能定位上,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依托力量,要以广大农民和其他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服务对象,为打造首都绿色、安全、高端的食品品牌提供现代农业科技、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服务。同时,加强政策、项目等支持和有效监管,调动各主体服务农业的积极性,引导其健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力量,要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促进农户合作生产、联合经营,降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与大市场进行有效对接,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涉农企业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要以与其有利益连接的农户、产销基地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促进产业化经营,提供物资、技术、信息、加工、销售、管理等综合性服务。其他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补充力量,要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不同渠道和多元化载体,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和经营服务。

2.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

为构建起符合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世界城市建设方向、有利于北京农业占领高端市场打造安全品牌的新型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公益性服务机构,加强和改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面向基层广大农民,全面履行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保险、农业信息、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为都市型现代农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个性化服务。通过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培育一批代表北京水平的骨干型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全面增强优势主导产业的产业化服务和带动能力,最终形成组织保障有力、服务覆盖全程、科技持续创新、社会全面参与、确保农业健康稳定发展、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3.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内容

(1)培养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乡土人才,设立农业科技推广员岗位

充分运用首都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创新团队的专家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认定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培训基地,根据培训需求制订针对性强的分类、分层、分级量化培训计划。采取观摩考察、现场实操、异地研修等方式,稳步提高农业专业人才素质,建立稳定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明确乡镇综合性农业服务中心职能,建立健全村级农业服务站基点,在以种养殖为主导产业的村设立科技推广员岗位,解决农业科技“最后一公里”问题。农村科技推广员主要负责为当地村民提供日常的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宣传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和标准,成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落脚点,农业信息的传播点,农资连锁配送的经销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网络点,党的农村政策的宣传点和农民需求的对接点,农村金融保险的咨询点,农业气象信息及灾害的发布报告点。

(2)拓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打造现代化农业信息平台

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的贸易流通型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鼓励有机、绿色等安全优质农产品市场的建设。推动社区、批发市场、超市与郊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对接,鼓励“农超对接”和“农商对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直供、配送、连锁服务;鼓励品牌农产品采取销售专店、产品专柜、网络营销、社区配送等多种方式建立新型销售网络。启动“北京农业”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构建以市、区县、镇区域品牌、生态农业、园林花卉、休闲农业行业品牌、重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企业品牌以及北京特色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北京农业”品牌体系。进一步丰富“221信息平台”,增加资源数据,保持动态更新,重点充实市场底牌的内容,完善市场底牌模块,打造集北京农产品贸易、农资农机信息、农业技术、金融等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信息平台。要边开发边应用,建设多层次、多产业、多区域试点,组织市区县相关部门、龙头企业、农民等进行应用培训和试用。

(3)做大做强农业现代化标准化服务站,健全农村金融保险服务

支持融农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监管为一体的“五方连锁运营”新型服务模式,建立政府协调、连锁经营、技术服务、价格调控、执法监督“五大农资服务机制”,重点扶持一批带动力强的供销社、农资生产经营龙头企业、规模经营企业和邮政系统、诚信经营中小农资企业。要大力推广农机社会化合同作业机制,扶持一批规模较大的民营农机专业服务公司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健全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加快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加大投融资平台建设,尽快形成以农业担保公司为龙头的农业担保体系,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完善农业再保险机制,增加农业保险险种,规范保险费率和保险责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4)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自我服务能力,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

实施“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在全市择优培育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按照“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给予扶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对及时有效提供技术、品种、销售等服务的农业企业,放宽条件推荐为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国家级、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带动农户规模,优先给予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