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唐代藩镇的历史真相
藩镇,在一般读者眼里,几乎成了分裂割据的代名词,一部藩镇史似乎就是混乱割据的历史。这实际上是不合乎历史事实的。唐代藩镇近五十个,被列入《新唐书·藩镇传》的不过七八个,是不能代表整个藩镇的情况的。那么,藩镇的历史真相又是怎样的呢?在此,我们先做一个初步的、简略的探讨。
一 “道”的历史演变
藩镇又称藩岳、藩翰、藩垣、藩侯,在历史上并不是一个贬义词。《诗经·大雅·板》就有“价人(勇士)维藩,大师(民众)维垣,大邦维屏,大宗(嫡子)维翰”[1]的说法。潘岳《为贾谧作赠陆机》诗有“藩岳作镇,辅我京室”[2]的赞词。韩愈致书凤翔节度使邢君牙亦誉称:“今阁下为王爪牙,为国藩垣。”[3]可见,藩镇乃是形容地方军政机构能够屏藩(保卫)王室(中央)、镇守一方的美称。
唐代的藩镇称作“道”。道的长官为观察使,雄藩重镇的长官又兼节度使,一般的则兼都团练使或防御使以掌军事。道在名义上是监察区,但实际上已成为凌驾于州县之上的一级行政实体。这一行政实体形成的根本原因,必须放到秦汉以来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关系这一广阔的历史背景中去探求。
秦始皇第一次在幅员辽阔而交通落后的历史条件下建立了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初置36郡,后来增至40余郡,大约与唐代藩镇数目相当。为了有效地统治广土众民,秦朝采取了以御史监察郡守的措施,于诸郡皆派监御史。
汉初郡国并行,“七国之乱”后,诸侯国逐渐被削弱、废除,郡县数较秦代增加了近两倍,这样,中央直接统辖郡县便有不少困难,武帝时把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刺史以察郡守,就是为适应这种情况而采取的措施。东汉末年,刺史改州牧(时或并置),拥有赋政治民之权,州由监察区变成了行政区,出现了州、郡、县三级行政区。
魏晋南北朝时代,在各个分裂政权内部大都实行三级制,天下州郡不胜其多。真可谓“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4]于是隋初废郡存州(炀帝改州为郡),又变成了州、县二级。这样,历史似乎又回到了汉武帝设十三部州以前的情况——由中央直接统领郡县了。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由中央政府直接统领数百个郡,上千个县,势必要削弱中央统治。于是汉代统治者曾经碰到的问题,又严峻地摆到了唐朝统治者面前。
唐初在这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不时地派使巡省天下,监察州县。大约从武则天称帝后不久,十道巡察已成定制。景云二年(711)敕分天下为二十四都督府,“察刺史以下善恶”,这等于在州县之上另置一级机构,朝廷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还是以权重难制而罢[5],依然置十道巡察使。开元二年(714)改为按察采访处置使,至四年(716)又罢,八年(720)复置,十年(722)又罢……这样置而旋罢、罢而复置的举措,充分说明了唐王朝既惧怕地方事权过重,又无力直接控制千百个郡县的矛盾心理。但是,统治手段(交通、通信等)既是如此落后,统治疆域与人口又是如此广袤众多,要想有效地施行对全国的统治,在州县之上另立一级机构是势所难免的,唐代的“道”正是这种矛盾运动的产物。
事实表明,在众多州县之上另立一级机构,不仅是秦汉以来中央与地方矛盾关系的必然结果,而且一直影响到宋、元、明、清各代,并且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宋代的路即相当于唐代的道,宣和时全国凡二十六路。元代疆域辽阔,在路之上又置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关。明代改置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省,并且一直沿用到清代以至今天。明清时代在“省”这一级设置巡抚或总督,成为地方一级大员。总而言之,中国古代中央政府通过设立数目较少的一级机关(如道、路、省)来统领千百个州县,是封建统治者为解决统治技术落后与统治区域广阔之间的矛盾长期摸索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
二 藩镇格局的形成
为什么唐代道级机构会以藩镇的形式出现呢?这就必须研究一下安史之乱及其平定后(肃宗、代宗时)的特殊政治、军事形势。正是在这种形势下,边疆节度使与内地采访使结合而成藩镇,中原内地亦屯结重兵,形成了所谓藩镇林立的格局。这个问题的关键有两个:其一,为什么安史降将安堵河北如故?其二,为什么中原内地亦设节度使并且在战后仍不罢去?
安史之乱是一场旨在推翻李唐王朝的叛乱。战争开始不久,唐朝就丢掉了两京,失去了统筹全局的能力。玄宗在逃往四川的途中下了一道制命,准许所在节镇自募军队,自调兵食,自署官吏。[6]当时在前线鏖战的除以朔方军为首的入援边军外,中原内地也“分命节帅以扼险要”“其所统之增减离合,随时制宜”[7]。在战争期间,停废了采访使,旋即改置观察处置使,由节度使或都团练使、都防御使兼领,其目的还在于加强所在作战将领的应变能力。然而除同安史势力激烈搏斗外,整个战争形势还受到其他多种复杂的政治、军事矛盾的制约。
首先是朝廷与前线平叛将领的矛盾。肃宗在灵武建立的班子基本上是在朔方军保护下成立的,它本身十分虚弱。为了控制以朔方军为首的各地平叛军队,朝廷一方面频频更换平叛战争的领导人,如朔方军首领、讨叛主力副元帅就先后换了郭子仪、李光弼、仆固怀恩等数人,河南战场上的领导人亦更调频繁。[8]另一方面,又大力扶植宦官势力来与之相抗衡。宦官李辅国身为元帅府行军司马,实际上掌握着战争的决策权。宦官鱼朝恩曾以观军容使的身份监领九节度使围相州之战,后来又曾亲自带兵镇陕。更重要的是,在前线的每一支作战部队中,都派有宦官监军,许多节度使都是因与宦官不协而或被罢兵权,如郭子仪;或被赐死,如来瑱;或惊恐自杀,如同华节度使李怀让;或被迫谋反,如仆固怀恩。这就大大牵制了唐朝的平叛力量。
其次是唐朝中央皇权与宦官及宰相的矛盾。宦官虽然被皇帝扶植起来对付新兴军阀,但当他们的势力膨胀到有逼主之势时,又会与皇帝发生尖锐的冲突。例如,当李辅国提出“大家(代宗)弟坐宫中,外事听老奴处决”[9]时,代宗便利用另一宦官程元振除去李辅国。不久又重用鱼朝恩而流放程元振。当鱼朝恩认为“天下事有不由我乎”[10]时,代宗马上利用宰相元载来剪除鱼朝恩。一旦元载专权作势,代宗又与外戚吴凑密计图之,终于在大历十二年(777)诛之。其时离代宗死不过一年多时间。可见几乎终代宗之世,宫廷内部的权力争斗一直未已。
最后,还有唐王朝在肘腋之地与吐蕃、党项的矛盾。由于战乱期间西北军队赴援勤王,边防空虚,吐蕃、党项乘机进逼邠、泾,虎视长安,朝廷被迫抽调兵力防守西北。仆固怀恩的叛乱又加剧了西北战场上的严峻形势。就在平定安史之乱的同一年,唐朝的皇帝又一次被赶出了长安城,吐蕃立广武王承宏为帝,几乎颠覆了唐政权。仆固怀恩死后,吐蕃仍频岁进犯,朝廷被迫每年征调大批防秋兵,最多时达28万人以上。一直到大历末年,吐蕃兵锋还时常达于京郊。
上述在前线、中央和边疆发生的这些矛盾究竟对藩镇局面的形成产生了什么影响呢?首先是使唐王朝与安史势力的政治斗争逐渐让位于唐朝内部皇权与军将及宦官的斗争;唐王朝与安史势力的军事斗争逐渐让位于唐朝在京西、京北地区与吐蕃、党项的武装抗争。正是由于政治、军事斗争重心的转移,安史首领相继死去后,其旧部才被悉原其罪,“一切不问”[11]。他们也就在这种情况下“招还散亡,治城邑甲兵”[12]。其次,由于河朔地区安史旧部的受降和西北边疆地区的防守,皆需重兵驻屯,所以中原地区的宿兵也就不能罢去。王夫之认为安史之乱的重要教训之一就是边疆宿重兵,而中原弛武备,“外强中枵,乱亡之势成矣”[13]。战争后中原藩镇的宿兵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从而维持了一种内外平衡的均势。所以宋人尹源说:“夫弱唐者,诸侯也;唐既弱矣,而久不亡者,诸侯维之也。”[14]
总之,唐代藩镇局面的形成是安史之乱及其平定前后各种复杂的政治、军事形势和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15]
三 藩镇的类型分析
安史之乱以后,直到黄巢大起义爆发以前,唐代藩镇——道,稳定在四五十个。这些藩镇与唐王朝究竟存在一种什么关系呢?我们认为可分成如下四种类型。
一是割据型。这些藩镇主要集中在河朔,大多是安史旧部归降者(一小部分及于河南部分地区),其代表则是魏、镇、幽三镇。这里的藩帅不由中央任命而由本镇拥立,赋税不上供中央而由将士瓜分。代、德、宪、穆诸朝,朝廷曾数兴讨伐之师,无不以屈辱容忍而告终。据《资治通鉴》的记载统计,广德元年(763)到乾符元年(874)所发生的171起藩镇动乱中,有65起发生在这类藩镇中,约占38%。
二是防遏型。这些藩镇主要集中在中原一带,以宣武、武宁、忠武、泽潞、河阳、义成、河东等为代表。这一带是安史之乱期间厮杀最激烈的战场,这些藩镇一般也由战争期间临时设置的军镇分合变化而来。它们的特点:一是平时常宿数十万重兵,“严备常若有敌”[16],是重兵驻扎之地;二是这里的赋税基本上是当道自供,所谓“河东、盟津、滑台、大梁、彭城、东平,尽宿厚兵,以塞虏冲”,“则沿淮已北、循河之南,东尽海,西叩洛,经数千里赤地,尽取才能应费”[17]。这种情况使中原诸镇既是唐后期收功弭乱的重要力量,又是乱兵频生的是非之地。中原诸镇的动乱凡52起,占总数的30.4%,仅次于河朔而居第二位,但它们并非割据藩镇。在讨伐战争中出现的藩帅如刘玄佐、韩弘、王智兴等,虽然时或不听调遣,却仍不失为朝廷制遏骄叛的屏障,他们“镇定一方,居强寇之间”,割据藩镇“皆惮之”[18]。所以柳宗元中肯地说:“将骄卒暴,则近忧且至,非所以和众而乂民也;将诛卒削,则外虞实生,非所以捍城而固圉也。”[19]
三是御边型。这些藩镇主要集中在西北、西南边疆,其中尤以西北地区最为典型。唐代京西、京北地区本来是朔方军的天下,德宗时朔方军被肢解,神策军的势力控制了这一地区,从而巩固了关中的军事地位。重兵驻扎和仰赖度支供馈是这类藩镇的两大特点。西北地区的兵力集结一般在20万人以上,“除所在营田税亩自供之外,仰给于度支者尚八九万人”[20]。在边疆藩镇的42起动乱中,有29起就是由于衣粮欠缺和“债帅”贪黩而引起的。
四是财源型。这主要在东南地区,最典型的有浙东、浙西、淮南、福建、江西等八道。它们很大程度上相当于安史之乱前的采访使,只是管地较小。其特点:一是兵力寡弱,二是财富丰赡。所以它们是唐王朝的“赋税之地,与关右诸镇(西北边疆)及河南(中原镇)河北(河朔镇)有重兵处体例不同”[21]。黄巢起义爆发以前,东南诸道动乱仅12起,不到这时期全部藩镇动乱的7%。所以史称“天下方镇,东南最宁”[22]。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在唐代后期近50个藩镇中,真正割据的主要是河朔型藩镇,宪宗以后,基本上只有河北三镇而已,其余中原、边疆、东南藩镇都是不割据的。东南藩镇从财力上支撑朝廷,边疆藩镇从武力上巩固关中,而中原藩镇则具有镇遏河朔、屏障关中、沟通江淮的重要作用。这样,河朔镇与中原镇在割据与防割据的相持关系上,中原镇与边疆镇在维系内外均势的平衡关系上,边疆镇、东南镇与中原镇在武力和财力的相互依赖关系上,构成了一个既密切联系又互相制约的整体结构,并从而维系唐王朝相对稳定地统治了一百多年。
四 藩镇与中央关系剖析
众所周知,唐代藩镇权力是比较大的,尤其与宋代中央对地方统辖过严的局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权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人事权,即藩镇幕府官员,本道可以自行辟署。二是财政权,即留用本道军费可以自己支配。三是对州县的监察权,即对州县官员的任免黜陟,藩镇具有相当的权力。过去的论者过于强调藩镇权重难制的一面,而忽视中央对藩镇责成事功的一面,不免陷于偏颇。
在用人问题上,事实证明,藩镇幕府人才济济,辟署制度是起了积极作用的。由于“诸使辟吏,各自精求”,故“大凡才能之士,名位未达,多在方镇”[23]。白居易说,“先辟于征镇,次升于朝廷”,“异日入为大夫公卿者十八九焉”[24],据统计,安史之乱以后,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宰相曾经有过供职幕府的经历。所以后来的统治者对唐代藩镇得人之盛是称羡不已的。[25]
在财政问题上,唐代实行两税法以后,地方赋税的分配原则是除留足当道军费、官俸及其他办公费用外,多则上供中央,少则由中央补贴。有时中央无法补贴,则让当道“圆融支使”,即自行设法;有时地方在定额赋税之外还有余裕,则通过奖励进奉的形式收归中央。这是一种类似于经费包干的办法(其间许多弊病如税外横敛乃封建官僚制度本身的问题),并不是唐代特有的现象,宋初曾一度将地方财税悉数改名“系省”归中央,后来事实证明行不通,又恢复旧制,把地方留用部分留给地方。[26]可见地方财政包干并不一定是需要否定的。
在对州县官吏的监察上,观察使又称廉帅,监察州县是其本职工作,他们的巡属号称支郡、支州,说明道已经有成为凌驾于州县之上的一级行政区划的趋势(犹如后世的省)。事实证明,唐朝中央曾经反复强调诸道应加强对巡属的督察。宣宗大中时中书门下的一份奏疏说得如此剀切:“观察使职当廉问,位重藩维,受明王之宠寄,同国家之休戚。岂可但享崇贵,唯务优游,罗声色以自娱,顾凋残而莫问,纵逃显责,必受阴诛!自今以后,并请责其成效,专其事权,使得展意尽心,恢张皇化,敬事以守法度,节用以减征徭。”[27]由此可见,唐代中央是十分寄重于藩镇对州县的督察的,以至说出“纵逃显责,必受阴诛”的话来。这种对诸道为“责其成效”而“专其事权”的做法,用现代社会通信理论来解释就是,在金字塔式结构中,只有给各个权力层次以相应的权力(“专其事权”),才能使它们有效地应付各种具体情况(“责其成效”)。否则,事权尽总于中央,和不分层没有什么两样,是无法有力地控制一个巨大社会组织的。
那么,唐代藩镇的问题究竟在哪里呢?简言之有两点:一是军事权与行政权的合一;二是地方拥重兵而中央却没有一支能控摄全局的武装。唐代完全依赖藩镇势力之间的平衡关系,才得以维持下来,一旦黄巢起义冲垮了这种平衡,唐朝的末日就来临了。宋代地方军权与行政权严格分开,由中央直接控制庞大的禁军,可说是接受了唐代的教训。但是,宋代地方权力过于削弱,“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28],也是不足为训的。因为它违背了要“责其成效”,必须“专其事权”的道理。总之,我们在理解宋人诟病唐代藩镇“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29]时,应该对其得失做出实事求是的分析。不能仅仅以“权重难制”去认识这一段藩镇的历史,“分裂割据”也未必能概括唐代藩镇问题的全部!
[1]《毛诗正义》卷17,《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2009年,第1185页。
[2]潘岳《为贾谧作赠陆机》,丁福保编《全汉三国南北朝诗·全晋诗》卷4,中华书局,1959年,第372页。
[3]韩愈《与凤翔刑尚书书》,《韩愈文集汇校笺注》卷8,中华书局,2010年,第841页。
[4]《隋书》卷46《杨尚希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1253页。
[5]参见《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1310—1311页;《唐会要》卷68《都督府》,中华书局,1960年,第1192—1196页。
[6]参见贾至《玄宗幸普安郡制》,《全唐文》卷366,中华书局,1983年,第3719—3720页。
[7]《资治通鉴》卷220,唐肃宗乾元元年(758)九月胡注,中华书局,1956年,第7060页。
[8]参见吴廷燮《唐方镇年表》卷2《宣武镇》,中华书局,1980年,第185—188页。
[9]《新唐书》卷208《李辅国传》,第5882页。
[10]《新唐书》卷207《鱼朝恩传》,第5865页。
[11]《资治通鉴》卷222,唐肃宗宝应元年(762)十一月丁丑,第7136页。
[12]《新唐书》卷212《李怀仙传》,第5968页。
[13]王夫之著,舒士彦点校《读通鉴论》卷22《玄宗十七》,中华书局,1975年,第667页。
[14]《宋史》卷442《尹源传》,中华书局,1985年,第13082页。
[15]本节所论参见本书第二章《肃代之际的政治军事形势与藩镇割据局面形成的关系》。
[16]《新唐书》卷147《李芃传》,第4756页。
[17]杜牧《战论》,《杜牧集系年校注》卷5,吴在庆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第649页。
[18]《资治通鉴》卷239,唐宪宗元和十年(815)九月“考异”,第7718页;《资治通鉴》卷236,唐顺宗永贞元年(805)二月,第7609页。
[19]柳宗元《送杨凝郎中使还汴宋诗后序》,《柳宗元集》卷22,中华书局,1979年,第587页。
[20]陆贽《请减京东水运收脚价于缘边州镇储蓄军粮事宜状》,《陆贽集》卷18,王素点校,中华书局,2006年,第584页。
[21]《唐会要》卷78《节度使》,第1433页。
[22]常衮《代杜相公让河南等道副元帅第二表》,《全唐文》卷417,第4265页。
[23]《旧唐书》卷138《赵憬传》,第3778页。
[24]白居易《温尧卿等授官赐绯充沧景江陵判官制》,《白居易文集校注》卷12,谢思炜校注,中华书局,2011年,第564页。
[25]参见曹彦约《经幄管见》卷4,“丛书集成续编”本,上海书店,1994年,第471页;李塨《阅史郄视》卷3,“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85年,第28—29页。
[26]参见陈傅良《赴桂阳军拟奏事札子》第二,《陈傅良文集》卷19,周梦江点校,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67—268页;陈傅良《吏部员外郎初对札子》第一,《陈傅良文集》卷20,第282—283页。
[27]《唐会要》卷79《诸使杂录下》,第1453页。
[28]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128《本朝二·法制》,王星贤点校,中华书局,1986年,第3070页。
[29]《新唐书》卷50《兵志》,第13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