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说:苏东坡诗文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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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曾祖父的神异故事

我的外曾祖父叫程仁霸,眉山县人。他为人仁慈宽厚,深受乡邻信赖。太祖乾德三年(965),宋军攻入成都,后蜀国主孟昶投降,蜀国灭亡,归服大宋。当时大乱初定,中原地区的士大夫都不愿来蜀地任职,朝廷决定选拔本地人担任官吏,外曾祖父被录用为眉州参军。

眉山县有个人因为偷挖别人的萝卜,被主人发现,双方争执推搡中,这个人不小心将主人刺死。这原本只是一桩民事纠纷导致的过失杀人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杀人者罪不至死。但眉山县尉为了邀功请赏,将这名犯人押送州府,谎称是自己抓捕的强盗,并且买通狱掾,将犯人屈打成招,在案卷上签字画押。太守升堂审案的那天,犯人坐在官厅外的走廊上等待提审,泪如雨下,衣衫尽湿。外曾祖父正好从旁走过,凭着自己的经验,知道这名犯人一定受了冤屈,于是大声对他说:“你受了冤枉,为什么不说出来?我为你申冤!”犯人果然连声高呼:“冤枉啊!冤枉啊!”之后将事情经过原原本本说了出来。提审时,外曾祖父向太守陈述了自己了解的事实,但县尉、狱掾极力争辩。经过两次提审,犯人最终还是被判处了死刑,外曾祖父也因此丢了官职。奇怪的是,随后不到一个月,县尉、狱掾竟相继暴病身亡。

三十多年后的一天,听说外曾祖父忽然大白天看见那个早已死去的犯人出现在自家的庭院,只见他跪倒在地,纳头便拜,说:“当年我死之后,向阎王诉说冤屈,阎王派小鬼将县尉和狱掾追捕归案,但二人都不肯认罪。阎王打算暂且将您召至地府,与他们对质,我叩头力争,说:‘不可因为我,使苏参军一家受此惊吓。’所以,此案悬而未决,一直等到今天。如今,您的阳寿已尽,我特意前来接您。您去地府对质之后,即可重新投胎为人。而且,将来您的子孙后代,皆可享长寿爵禄之福,满门皆是达官贵人。”外曾祖父把这件奇事详细告知了家人,从容沐浴,换好干净、正式的衣服,随后在睡梦中安详去世。

我小时候就听长辈说过这个故事。后来,我的外祖父程文应活到九十高龄。从我舅舅这一代开始,地位日益显贵,舅舅程濬也活到了八十五岁。我的表兄和表弟在仕途上都很有声望,同时担任监司一级官员的就有三人。我的外甥们读书做官,个个都有出息。而县尉、狱掾的后代则早已衰微殆尽。有人说,那个犯人为了报答恩德,不忍心在外曾祖父寿数未尽时打扰他的正常生活,这是很值得称道的。但是,这个案子悬而不决,几个当事人都迟迟不能重新投胎,恐怕也是地府阎王对县尉与狱掾的一种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