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
我出生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那里四面环海,常年云雾缭绕。一想到地球上还有漫无边际的海洋和荒无人迹的大陆,我便更觉得那里渺小得微不足道;倘若再细细思量,那里又远远胜过其他人口稠密的泱泱大国。毫无疑问,世间一切美好或美妙的事物,唯有人的思想才能创造,而自然本身不过是人类最初的牧师[1]。如今,坐落在极北方茫茫海水中的英格兰,时常在我的梦中幻化成一艘满载乘客的巨轮,以傲人的姿态,乘风破浪而来。在我的童年时期,它——英格兰,就是我的整个世界。当我站上故国的山丘,眺望着连绵不断、同胞屋舍散落其中的平原,直至视野尽头的高山,辛勤的开拓让那里变得丰饶,我甚至觉得那就是地球的中心,其余都是虚无缥缈之地,竟也忘记了这本就不需要费力去想象和理解。
世事无常,无论何种人生都不会一帆风顺,我的命运似乎从一开始就在诠释这个道理。在我看来,这是基因所决定的。我的父亲就是这样一类人:上天曾经慷慨地赋予了他骄人的智慧和想象力,之后却任由无名的飓风摆布他的生命之舟,既没有赐他理智掌舵,也没有赐他判断力导航。
父亲的出身不详,但各种境遇却让他早早成了公众人物。他以演员的身份出入于上流社会奢靡的场合,不久便败光了微薄的遗产。在短短几年没心没肺的青春岁月里,一众纨绔子弟都曾倾慕于他。尤其是年轻的国王,只要有我父亲陪伴左右,他总能喜笑颜开,无论是朝廷的钩心斗角,还是让人焦头烂额的国事,都被抛到了脑后。父亲的冲动从不受自己的控制,因而总是麻烦不断,但他每次都能靠聪明才智化险为夷。赌博、赊账让他欠下累累的债务[1],换作他人早已不堪重负,而他却满不在乎,一如既往地纵情欢乐。富人们的酒桌上、聚会上缺他不可,就算他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也没人放在心上,而他本人靠说些漂亮的恭维话也能在各种场合中如鱼得水。
像父亲这样,再怎么受欢迎,也不得长久。他惹上的麻烦越来越多,仅靠自己那点能耐,显然力不从心。每每遭遇险境,国王便会出于对他的一腔热情,施以援手,然后再语重心长地劝诫一番。父亲每次都会承诺自己一定悔过自新,但他天生爱好交际,总是渴望受人追捧,尤其又嗜赌如命,以至于承诺转脸就忘,终究还是自食其言。敏感的天性让父亲觉察到,自己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果然,国王大婚,那位高傲的奥地利公主成了英格兰的王后、上流社会的领袖。在她看来,父亲哪哪都不顺眼,见到自己的国王丈夫宠幸他,就一脸的不屑。父亲自知大难临头,但这暴风骤雨前的冷静非但没有让他悔悟,反而让他变本加厉地笃信快活至上,任由它掩饰、摧毁自己的命运,只要能让自己忘掉未来的厄运就好。
国王向来性情温和,却极易被人左右,如今在专横的王后面前他更是唯唯诺诺。受王后的影响,他开始指责父亲鲁莽而愚蠢的行为,最终二人心生嫌隙。当然,父亲一出现,国王满心的乌云就会消散,因为父亲热情坦率、风趣幽默,对人诚心诚意,这种魅力让人难以抗拒。但只要父亲一离开,关于他的种种不是就会不断传入国王耳中。此时父亲就无可奈何了。王后更是处心积虑,尽量不让他俩见面,还四处搜集众人对父亲的谴责。终于,国王不得不承认父亲总让自己不得安生。每次想找父亲娱乐一下,就得忍受烦人的说教;更要命的是,面对那些放肆的控诉,他又无可辩驳。因此,国王决定最后一次尝试感化父亲,如果失败,就与他断绝来往。
当时的场面肯定极为有趣,两人想必争得面红耳赤。一位权势滔天的国王,却心地良善,他向来温和谦顺,如今却训诫起人来,又变得盛气凌人。就这样,他对父亲软硬兼施,真心奉劝朋友专注于自己的切身利益,切勿贪图一时的快乐,只要将自己的才华用到正途,他的君王就会做他的坚强后盾和带头人。父亲明白国王的一番好意,眼前也曾浮现远大的梦想,他认为放弃当前的追求,做些高尚的事情,也未尝不可。于是他便应承了国王的心意,信誓旦旦地做出了承诺。为了表示诚意,国王给了他一笔钱,要他偿还紧逼的债务,开始新的事业。
当天夜里,虽然感激和决心一分未减,但这笔钱却双倍地输光在了赌桌上。父亲急于赢回第一次的损失,便铤而走险追加了一倍的赌注,结果欠下更多无法偿还的赌债。碍于颜面,父亲没有再去乞求国王,而是离开了伦敦,离开了那虚假的快乐和如影随形的焦虑,独自隐居在坎伯兰[1]的山水之间,身上除了贫穷一无所有。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机智、他的隽语、他的个人魅力、翩翩的风度和社交才能,仍在口口相传。要是问起这位上流社会的宠儿、贵族的伙伴、为各种严肃和轻松的聚会增添异样光彩的耀眼明星,如今去了哪里,有人会说,他失了宠,消失不见了。没人觉得他贪图享乐就该做些正经的工作去弥补,也没人觉得他才华横溢就该在临走时领一笔养老金。国王因为他的离去感到惋惜,总爱重复他的妙语,讲述他们一起时的冒险经历,对他的才华赞不绝口——但回忆到此就淡漠了。
然而父亲虽遭人遗忘,自己却无法释怀。他变得无精打采,感觉自己失去了比空气或食物还重要的东西——娱乐的刺激、贵族的崇拜、大人物那种奢侈光鲜的生活。结果,父亲得了伤寒。当时他寄居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里,由这家的女儿照料着。她温柔秀丽,关键对父亲还很体贴。毫不奇怪的是,昔日里千金小姐眼中的偶像,即使落魄了,在这位卑微的农家女看来,也依然是个气质不凡的人物。两人相依相恋,最终走到了一起,而我就是这段不幸婚姻的产物。母亲虽温情脉脉,父亲却总是唉声叹气,不甘屈就。他受不了劳作之苦,不懂得养家的责任,家里子女逐渐增加,他却束手无策。有时父亲想要向国王求援,但尊严与羞愧让他一时难以启齿。在他走投无路,即将有所行动之前,竟先归于极乐。弥留之际,他想到了身后事,不忍心就此撇下孤苦的妻子儿女,尽最后的气力,写下一封致国王的书信。信中言辞切切,字里行间仍不时闪现着他不可磨灭的才华。父亲希望国王能念着旧情,收留自己的孀妻遗子,想到他生前未能让妻儿衣食无忧,死后若能借这封书信让他们享受荣华富贵,自己也就无憾了。父亲将书信拜托给了一位贵族,断定他不会辜负自己临终前的这点请求,一定会将信转交到国王手上。
父亲死后,家里本就少得可怜的财产即刻被生前的债主抢夺一空。身无分文的母亲拖带着两个孩子,日复一日,在愈发的痛苦与焦虑中期待着一封永不会到来的回信。她从未踏出过自家的小茅屋,说到富丽堂皇,庄园主家的大宅院已是她想象的极限。在父亲的有生之年,她不止一次地听到那些皇亲国戚的名号,对宫廷御苑也是耳熟能详;然而这些毕竟不是她的亲身经历,父亲一走,一切都成了镜花水月。每当母亲鼓足勇气想要致信父亲口中的那些达官贵人,父亲过去数次失败的尝试便让她心灰意冷下来。她由此认定自己再无希望逃脱这令人可怖的穷困:一副生来孱弱的身体,担负着繁重的体力活,却依然热切地思念着弃她而去的传奇才子。终日的苦闷,加上丧夫之痛,最终让她撒手人寰,结束了这段希望与失落无休无止的悲剧。
这却苦了她的一双孤儿。她的父亲是个外来户,许久之前就死去了。两个孩子没有亲人可以投靠;他们孤苦伶仃,一贫如洗又无朋友相助,偶然得到一点小惠即视作莫大的恩情。别人权当他们出身于农民,却比最穷的农民更苦一些。农家的孩子就是如此,父母离世,就将家里的累赘抛给了吝啬的土地。
我,两个孤儿中的老大,母亲去世那年才五岁。父亲同母亲谈论的生前好友以及他们的通信方式,母亲曾让我一一记下,幻想着有朝一日能派上用场,而这些记忆对我来说都好似过眼云烟。我会莫名其妙地认为自己异乎常人,无论是其他保护人还是身边的伙伴,都不及我。国王和贵族给家庭带来的耻辱总是挥之不去,而我却得不出什么定论,只好无动于衷。我就是一个无助的孤儿,游荡在坎伯兰的山谷与丘陵间,这便是我第一次清醒的自我认知。
后来我给一位农民做帮工,手握曲柄的手杖,带着狗儿,赶着羊群,在附近的高地放羊。这种生活平淡如水,身体的劳累辛苦远远超过了所获得的乐趣,但这种生活倒也自由,与自然为伴,无人打扰,也无所顾忌。然而这些感觉固然浪漫,却不符合年轻人的心境,年轻就喜好人情交往。照料羊群也好,四季更迭也罢,都不足以驯服我躁动不安的灵魂。野外放牧的生活,无所事事的时间,早早便引诱我染上无法无天的习气。我结识了一些同我一样孤单的孩子,组成了团伙,而我就是他们的首领兼队长。但凡放羊的孩子都是臭味相投的,我们在草地上撒开各自的羊群,就开始谋划制造起各种恶作剧,搞得那些乡下人对我们又气又恨。我身为首领和保护人,颇受同伴们拥戴,多数祸事自然都由我扛了下来。不过,大义凛然的我,为了同伴慷慨赴难,也换来了他们的赞赏和顺从。
这样一所“学堂”将我的性情打磨得粗犷而坚毅。我喜欢受人景仰,又少有自控的能力,这是父亲遗传的,而逆境的调理,又让我变得大胆而莽撞。我粗野不逊,犹如大自然的暴风雨;我无知无识,犹如自己照看的小羔羊。我时常做这些比喻,感觉自己的优越感主要来自强大,不久我又明白过来,正是因为不够强大,我才成为了地球上最高统治者的贱民,胸无点墨,不懂什么哲学,又对自己本该有的社会地位耿耿于怀,如同那位创立古罗马的野人狼孩[1]一样,在文明的英格兰丘陵间游来荡去。我只有一个信条,就是要做无敌的强者,我最大的美德就是永不屈服。
不过,请让我暂时收起这句自我评价。母亲在临终前对我说了许多训诫的话,多半已经在记忆里模糊不清了,此外她还再三嘱咐我担起兄长的责任,看护好自己的妹妹。我恪尽职守,倾注了所有可以倾注的情感。妹妹小我三岁,自打婴孩起,她就一直受我照料,后来有了性别意识,我俩便开始各忙各的,不再形影相随,但我依然精心呵护着她。孤儿,说白了,就是穷人中的苦人,下等人中的低等人。如果说我的胆量和勇气从世人的冷眼中赢回了一丝敬意,那么她的年纪和性别只能招来无尽的羞辱。因为弱小并不会惹人怜爱,她自身的气质丝毫不会让低贱的地位升华。
同我一样,她也与众不同,也继承了父亲很多特有的魅力,这一切都表现在了面容上:她的眼睛颜色偏淡,却深邃得望不见底;顾盼灵动之中,神韵空远悠长,仿佛整个人的灵魂都化在了里面,而灵魂的深处,皆是思想浩瀚;她的面色苍白得如同大理石雕像,金黄的头发拢在两鬓,凸显得五官格外浓艳。一身乡下人的粗布衣衫,与她优雅的容貌实在不相称,倘若你有独特的眼光,这身打扮倒也不怎么碍眼。她就像圭多[2]画中的某位圣徒,她的心里,还有眼神里,都驻着天国,当你望见她时,想到的只有内里的圣地。如此神采之下,穿着甚至长相都无关紧要。
我苦命的佩蒂塔[1](这是父亲在咽气前为她取下的古怪名字),虽然清秀脱俗,却非绝对的圣洁美好。她冷若冰霜,讨人嫌恶。她若是某人的掌上明珠,长到这个年纪大概会与现在的她判若两人。怎奈她从小无人疼爱,渴望关怀却又少言多疑。在强势面前,她温顺听话,但眉头总是不得舒展。在她看来,所有接近她的人都心怀敌意,而她的举动即是由此而来。只要一有时间,她就会独处。她喜欢漫步到人迹罕至的地方,攀爬到陡峭险峻的高处,将身子裹进孤独,不再受人打搅。她常常在林中的小路上来来去去,打发掉全部的时间;她采来鲜花和藤蔓织成花环,欣赏枝叶间的光影闪烁;有时她就坐在溪水旁边,等心思空闲下来,便将花朵、卵石抛入水中,看着它们漂走的漂走,沉没的沉没;她还会用树皮或树叶做成小船,插根羽毛作帆,提心吊胆地看着自己的船儿驶过急流浅滩。她的思绪也会活跃起来,幻想出千百种的情节,向往着“海上陆上惊人的奇遇”——她沉浸在自己创造的世界里,满心欢喜地浪迹天涯,不愿再回到日常的生活,忍受那些枯燥乏味的琐事。贫困像乌云一样遮蔽了她的卓越,缺少了情感的雨露滋润,她身上美好的一切似乎都行将凋零。她甚至还不及我,连记忆中都不曾见过父母的模样。她依恋着我这个兄长,我就是她唯一的朋友,可她与我的关系反而让保护人心生嫌隙,犯点错误他们就要小题大做。她这副小姐的身子若是生在合适的环境,想必也算个惹人爱慕的尤物,毕竟她也有不少显而易见的美德。父亲的天资让血统变得高贵,自己的女儿自然不差,何况她身上遗传了父亲大半的基因;狡诈、嫉妒、吝啬,统统与她不沾边。看她这面相——目光炯炯,眼神坚毅,倘若和善起来,没准是个万国的王后。
尽管境况还有天性让我俩同样不喜欢庸俗的社会交往,但我们各自还是有自己鲜明的个性。我总是离不了交情和掌声的刺激,而佩蒂塔有自己就足够了。我虽习惯无法无天,可我天生爱好交际,而她却生来喜欢独处。我活在真真切切的现实中,她却待在虚幻缥缈的梦境里。我甚至可以说对敌人情有独钟,因为他们让我兴奋,也能为我带来某种快感;而佩蒂塔连朋友都要拒之门外,因为他们打扰了自己的美梦。
我所有的情感,如果无人分享,即便是狂喜与得意,也会化为痛苦忧伤;而佩蒂塔即使高兴起来,也会遁入孤独,终日里默默无语,也不寻个能有情感共鸣的朋友。话说回来,就算她可以柔情地望着朋友的面庞,倾听对方的诉说,可行为举止总表现得太过冷漠寡言。凡事稍有触动,她就变得多愁善感。她不轻易开口,一开口尽是些让人触景生情的话语。她就像一块肥沃的土壤,埋入了吸取了日月精华的种子,她将其化作最可人的花果,去重见光明;而自己却依然似那土壤,黯淡无光、朴实粗糙,待疏松平整,又重新埋入有待天日的种子。
她住在一间茅舍。整洁的草地一直延伸到坡下的奥斯湖[1],后山是一片榉木林,潺潺的溪水顺着坡势缓缓滑落,穿过白杨覆盖的湖畔,汇入湖中。我住在一位农民的家里。房子建在山间高处,屋后耸立着一座黑黢黢的峭壁,朝北的裂缝里的积雪终年不化。
天未破晓,我就赶着羊群去牧场,一直守到天黑。这种生活着实艰苦。牧场寒冷多雨,难得遇上晴天,可想到自己能不惧风雨,便又得意起来。有我忠实的牧羊犬看着羊群,我便溜去同伙伴们会合,然后分头实施我们的诡计。中午再次碰面,我们便满脸不屑地扔掉穷苦人的吃食,燃起熊熊的篝火,炙烤起从附近私人猎场偷来的猎物。大家就像吉卜赛人那样围炉而坐,开始讲述自己如何死里逃生,如何勇斗恶犬,又如何埋伏偷袭。然后整个下午,我们要么是在寻找丢失的羊羔,要么是在想办法逃避责罚。到了傍晚时分,羊入羊圈,我就去见我的妹妹。
其实,我们很少能蒙混过关,用个老掉牙的词说——逍遥法外。一通棍棒外加监禁常常可以换来可口的美食。十三岁那年,我曾被押到郡上的监狱蹲了一月。刑满释放后,我的德行不见什么长进,对压迫者的仇恨反倒增长了十倍。面包和水没有驯服我的灵魂,单独监禁也没有让我服软。我愤怒、焦躁、苦不堪言,只有盘算如何复仇才能使自己快乐。我强忍着寂寞细细打磨各种复仇计划,待到九月初恢复了自由,我就凭借这些计划,为自己和伙伴们包揽了整个冬季的丰盛美食。这是一个战果辉煌的冬天。暴雪严寒之下,动物们变得温顺起来,乡绅们天天守在炉火旁,而我们捉到的猎物多到吃不下,我忠诚的牧羊犬也靠我们剩下的骨头养得油光水滑。
时间就这样一年一年地过去,我变得越来越热爱自由,越来越鄙视一切不如自己、粗鲁狂野的东西。十六岁,我一下有了成人的模样:高大威猛,练就了一身绝技,从不畏惧酷暑严寒。我的皮肤晒成了古铜色,我的步伐变得刚劲有力。我没有怕过谁,也没有爱过谁。后来回想起此时的我,竟让我惊叹不已:倘若就这样无法无天下去,我会变成怎样的废物?我活得像一只野兽,而我的内心也险些蜕化出野蛮的兽性。一路走来,我的野性非但没有让我伤筋动骨,反而让我越发壮实;我的内心,也同样历练得无比坚韧。但如今,我自诩的独立自主日日催我独断专横,自由自在也慢慢变作放荡不羁。我眼看就要成年,激情,就像林中的大树,早在我心里扎下了根,正要疯狂地张开可怕的枝叶,遮住我人生的道路。
我毛羽未丰却渴望做些惊天动地的大事,脑子里尽是些不着调的想法。我躲开了那些多年的伙伴,很快与他们断绝了往来。他们年纪不小了,该去过他们该过的生活了。而我却无依无靠,没有人引导,也没有人鞭策,生活就这样停滞了下来。老人开始把我指作典型,年轻人则惊叹我是个异类。我恨他们,最后恶化到开始恨自己。我依然凶狠暴戾,可半数时间都觉得自己可笑。我仍旧对抗着文明,可内心却怀揣着皈依它的愿望。
母亲曾讲过父亲的前半生,我便在脑海中反复搜寻,思索着关于他的记忆残存,想起了这山野村舍中找不到的闲情雅致,但这并不足以带我过上另一种怡然自得的生活。父亲曾与贵族结识,但我仅知道父亲遭到了他们的忽视。国王——就是父亲临终前写信苦苦哀求的那位铁石心肠的国王,他的名字只会让我想到无情无义,继而心生怨恨。我生来是要做伟大之事,成为伟大之人的。但伟大,至少在我扭曲的认知看来,不见得一定善良,而我野蛮的思想在伟大的梦想中躁动,也不去顾忌什么仁义道德。于是,我站到了山巅之上,望着脚下汹涌的波涛,真想一头扎入海中,去做那奔腾的海浪,翻过万千险阻,奔赴我理想的彼岸。未曾想,机缘巧合下,我的命运洪流就此改变了航道,化作草原上一股蜿蜒曲折的涓涓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