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与自然和谐共生
与天地、日月、山川在一起
“太和”,首先是“与天和”,也就是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中国古代哲学家庄子说过:“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与自然本来就和谐一体、不分彼此,并不是互相对立的存在。中国古人从来没有妄想过要对抗自然、征服自然,而是以敬畏之心对待自然,想出巧妙的办法,充分利用自然规律、自然资源来满足生存发展的需要。经过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的实践探索,积累出丰富的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太和”智慧。
那么,到底怎样“与天和”呢?举个例子你就能见微知著了:南方山区常见的吊脚楼,为什么要“吊脚”呢?其实就是为了不挖山或者少挖山啊。
山是大地母亲的身体,树木是大地母亲的头发,怎么能随便破坏呢?于是人们就把房子悬挑,也就是“吊”出去,这样既获得了居住所需要的面积,又没有过多地改变自然地形。
为了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乃至动物,古人一直反对“涸泽而渔,焚林而猎”的做法,在各处设立“禁示碑”,在碑上刻下禁止事项,告知民众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必受惩罚。有趣的是,那些禁示碑上的内容包罗万象:禁止乱砍滥伐,禁止挖山取土,禁止倾倒垃圾,禁止随意捕猎……跟今天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条例相差无几呢!
在这些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做法背后,是古人对天地山河、日月星辰、万物生灵的尊重,他们常常把大自然的种种当作是和“人”一样的存在来对待,始终注意构建古代版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