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二 学说话,我们一辈子都在路上
史欣悦[1]
人之初要学两件事,学走路,学说话。 据说一岁半到两岁多是语言的爆发期,小孩子开始不断地蹦出字词、短语、句子,你会欣喜惊讶于他们学习速度之快。到了五六岁,要上学了,差不多什么都会说了。即便不明白什么意思,鹦鹉学舌,也能说得像个小大人。
上学了,开始读课文,造句子,语言一点一点规范起来,少年人的话反而变少了。大人在的时候不说话,总是低着头,只有在要好的同学朋友面前,才又恢复成了两岁以来的那个话痨。
好不容易把学上完了,上班了,突然发现说了二十几年话的自己,却不会说话了。
在单位不会说。想跟领导提加薪升职,脸红了,不知怎么开口;想请同事支持配合工作,拜托的话讲了不少,好像效果甚微;想让客户采购产品和服务,介绍了一遍又一遍,客户还不为所动……面对恢宏堂皇的官腔,平行掣肘的部门,难搞的客户,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添上一句分量合适的话,只能暗骂自己,笨嘴拙舌老实人。
生活里也不会说。父母叨唠,只能回一句,你烦不烦呢;恋人嗔怪,只能嘟囔一嘴,你怎么就不明白呢;孩子忤逆,只能自叹一下,这孩子!
都说小时候学说话,长大了学闭嘴,可是仔细想想,说话这门手艺毕竟是还没有学到,要分清什么时候闭嘴就更难上加难了。
于是乎,市面上出了很多书,也出了很多课,教你说话。我挺怕看某些教人说话的书。就说话谈说话,仿佛只是说被面绣得如何花俏,而被里的棉花却忽略掉了。被子靠棉花才保温,被面的鸳鸯绣并不能抵御没有暖气的冬夜。
Timini的这本讲说服的书,和其他的书很是不同。我最喜欢的就是她不讲“话术”。当话以“术”的面目出现时,大概率是不真诚的,甚至有时是要骗人的。
Timini是我的好朋友,说是好朋友,其实是网友。我们一起直播过一次,见面过一天(在中国合同大会),其余时间就是微信,或私聊或群聊。见面少却不妨碍我领略Timini说话的艺术。我接受过她的访谈,也时不时看看她与其他法律人士的对谈。我觉得要说法律界里会说话的人,Timini绝对要算上一号。
“合同相对论”的对谈是有难度的。法律人,尤其是律师,喜欢斗嘴,喜欢在语言上胜人一筹,即便谦虚时,也带着那么点自负。Timini当这样栏目的主持人,自然是在说话的艺术和技术上要求很高。网络直播也没有什么严格的大纲和时间线,主持者必须要自己把握住起承转合,带得起嘉宾,留得住观众,推得动话题,这个活儿对人的要求实在高,何况Timini还是有本职工作的法总。
说话,往高级点说,叫演讲,往严肃点说,叫谈判,往功利点说,叫销售。这些名堂其实都是一回事,就是你的话让别人听进去,能同意,并且随之行动起来,这个过程就是书中所说的“说服”。这所有的一切,都在于说的人和听的人是不是搞清楚了对方的需求。
需求,在人与人的交流中,占有至高的位置。我和你倾诉一通我工作中的困难,我的需求只是我很烦,我需要倾听。不会听的朋友,总要给出自己的意见,你这工作多好呀,性价比高呀,这些不愉快都是小事呀。哥们,我不需要你宽心,我就是需要你听——这就是我的需求。
领导骂你不认真,文章写得不好,他真心在乎你写的好不好吗?答案并不是,他的需求是你写好了,他不用怎么改就发出去了。早点下班,早点睡觉,才是他的需求。你挨了一通骂,说你写得不好,你反思半天也找不到门路,你是不是可以想想,领导这么生气,他的什么需求没有满足呢?哦,他要下班,他要睡觉,这就是他的需求。如此一来,你仿佛也不用太忧虑你到底写得好不好了,而是好好想想,怎么让领导早点下班,踏实睡觉。
Timini的这本书,好就好在:一是把说话、同意和行动放在需求这个心理学层面去考虑,二是有很多具体场景下的方法,却又不陷于“话术”。
说话是当下的艺术,讲究的是,在什么场合,谁讲,谁听。没有这些具体的因素,空谈说服的技术是没有实用的。这也就是说话之难,看似在同一场合的两个人或者多个人,其实面临的是不同的场合。看似他在说,他其实没说出真正的需求;看似他在听,或他没在听,但有时候,听了的也是白听,没听的却懂了。这就是所谓人与人之间的悲喜并不相通,说话之难也正在于此。
从小事练起,从身边练起,从具体问题练起,这也正是Timini这本书的真法门。一个和各路律师、法总谈笑风生的作者,讲一讲怎么说话的真谛,值得我们认真地学上一学。
语言是人心头想法的编码,你怎么编,他怎么解,这几乎就是人类全部交流的历史。
学说话,我们一辈子都在路上。
[1] 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第二季《令人心动的offer》带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