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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元宝
正月初二日,北京的财迷,都向彰仪门外财神庙借元宝去。而且有人要烧第一炷香,天不亮,就在冰天雪地的城门洞里等候开城。庙里那份动乱,人如蚂蚁搬家,自不必说。财神殿旁,有个管纸元宝的和尚,大放其现款。看客喊着:“借两对,借两对。”和尚照数付予,毫无条件,只是彼此有个默契。明年正月初二来烧香,要加倍奉还。纸元宝加倍奉还,要算得了什么?你自不怕这重利盘剥。可是,你来烧香,不是白来。来借元宝,你得向殿旁簸箩里丢香钱,你来还元宝的时候,还得向簸箩里丢香钱。簸箩边坐着一位和尚,笑嘻嘻地望了你向那里扔铜子儿与硬币,或者是大现洋。你这一借一还,和尚就弄了几十倍的利息了。也不仅是“欲将取之,姑先予之”。而且,拿假的换真的。你以为他“慈悲为本”,愿烧香人个个发财,你是让财神爷脚下的和尚,先敲了一笔竹杠去了。
虽然,北京人不悟也。年年正月初二,彰仪门大街,人挤破了脑袋,向财神庙送铜子儿去。直等口袋花光了,人也冻僵了,借回来的几个元宝,恭恭敬敬在佛案上供上一年,到了第二个正月初二,还得再花一回钱,再冻僵一回,心里才踏实。花钱事小,这两趟西北风,实在不容易消化。和尚骗钱也事小,拿人身体开玩笑,其罪不胜诛。说破了,世人实在不应当向财神爷脚下去打主意。
原载1942年2月16日重庆《新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