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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打鸭
无论是城市、是乡间、是园林,发现了一条蛇,必然“群起而攻之”。理由很简单,蛇是害人的东西。但事情也有例外,这蛇若有人认为是衣食父母,他就不许你打。蛇尽管能害人,只要不害他,与他何干?这有事实为证。我国南北地方,都有这习俗,留在愚民脑筋里。以为家中有蛇,是“家蛇”,关系着全家人的命运,打不得,打死了就要叫全家人遭难。甚至有人将这蛇叫“财神爷”。重庆某戏馆被炸,戏馆主人就认为是邻居打死了他的“财神爷”所致。
于此,我们就不必认蛇之出现,它就犯着很大的危险。假使它遇着弄蛇吃饭的叫花子,还少不得捕捉两只青蛙当欢迎之礼呢。蛇且如此,其毒不如蛇,像闹混一池水,吃点小鱼虾的蠢鸭,分明有着主人,其不容一打,更不待言了。古人说得好,“莫打鸭,打野鸳鸯”,已干脆地就说明了。
原载1942年3月24日重庆《新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