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读案的视点
医案是档案资料,不像专著那么有条理与系统,从形式上看,各家的医案不是一部体例统一、论述规范、概念明确、逻辑性强的教科书。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观察角度和论述方式,有自己症状的描述方法和习惯用语,所以医家读案也就像书法家读帖、画家赏画一样,需要用心揣摩,细细体会,理出头绪,抽出要旨,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通俗地说,读案就是吃自助餐,读者面对的是许多半成品,需要自己根据自己的胃口去挑选,并且去加工成自己喜爱的美味佳肴。那么,如何挑选呢?着眼点在哪里?医案中哪些内容值得我们停住目光?这是医案阅读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如果草草读过,浮光掠影,则往往一无收获。下面,向读者介绍几种读案的视点。
1.识证关键
识证,是论治的前提,是一项艰苦复杂的思维活动。华岫云说:“医道在于识证、立法、用方,此为三大关键,一有草率,不堪司命。往往有证既识矣,却立不出好法者,或法既立矣,却用不出至当不易好方者,此谓学业不全。然三者之中,识证尤为紧要。若法与方,只在平日看书多记……至于识证须多参古圣先贤之精义,由博返约,临证方能有卓然定见。若识证不明,开口动手便错矣。”(《临证指南医案·凡例》)
识证关键,即指反映经方方证本质的症状和体征,比如桂枝汤证的脉浮弱、自汗出;四逆汤证的脉微细、肢冷、但欲寐;大柴胡汤证的按之心下满痛等。临床上这些症状及体征并不明确,由于我们观察方法、观察角度、临证经验的局限,这些关键性的指征常常在我们的“盲区”,以致视而不见,置若罔闻。要抓住这些识证关键,必须经过一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的识证过程,最终使这些症状和体征逐渐清晰,从而达到正确诊断和正确治疗的目的。
历代名医在识证方面往往有独到的经验和思路,他们特别是在寒热错杂、虚实疑似之际,能识燠于寒,辨实于虚,这些名高手的识证思路,对训练读者的方证识别能力帮助很大。由于识证关键在临床思维上所占的位置相当重要,所以许多名医在撰写医案时往往于此着力描述,特别是那些追忆式医案,更是于此不惜笔墨。读这些医案能得到许多启发,常有回味无穷之感。
2.治病变法
徐灵胎说过:“凡述医案,必择大症及疑难症,人所不能治者数则,以立法度,以启心思,为后学之所法。”(《临证指南医案·咳嗽门》批语)而明代江瓘编辑《名医类案》的重要原则亦是“变法稍有出奇者采之,诸庸常者不录”(《名医类案·凡例》)。因而,对于那些久病顽疾、疑难怪症,前人医案中每有不少独到的治疗经验,此正是初学者所应努力汲取的。读案时,要对治法之理、用方之证细细研究,否则得其皮毛而已。
3.转方之法
转方是中医临证的重要环节,不但可以反映前诊的诊察效果,更重要的是医家对疾病传变规律的掌握程序和应变能力,每通过转方反映出来,而读者通过揣摩名医的转方之法,也能提高临床应变能力。正如清人陆九芝说:“书本不载接方,以接方之无定也,然医则全在接方上见本领。”(《世补斋医书》)。秦伯未先生也说:“凡医案观其变化处,最耐寻味。”读案时,对医案中治法用方的变更、药物的增减皆应细心体会,以追寻名医的思路。
一般来说,医案中转方不外是更方或不更方,而诊疗效果不外是效与不效。所以,就出现效不更方、效而更方、不效更方、不效也不更方四种情况。
(1)效不更方。前诊取效以后,为巩固疗效,常常不更前方,或照方再抄,或略事加减,医案中经常有“药即中的,毋庸更方”“既获效机,仍宗原意出入”等语。效不更方的依据,一般是正邪对比的状态尚无质的变化,病机也没有根本的变化,故不能将某些症状的改善而认为疾病已经痊愈而更改治法方药。
(2)效亦更方。取效之后,病机变化,或标去而本显,或热去而湿存,或邪去而正伤,故转方时应当更改治法方药。
(3)不效更方。服药不效,原因很多,有辨证不当者,有药力不够者,也有病家本身的原因,或服法不当,或护理不当。如不效的原因是辨证失误、药不对证的话,应当更方。
(4)不效亦不更方。这种情况多见于病根深伏,或病程较长的疾病。病根深伏不易数剂即见功效,故虽辨证无误,方药对证,也常可出现症状无改善的情况,此时宜守方不变。病程较长的疾病由于自身演变的特点,不可能在短期内立即停止传变,故虽理法方药准确,也照样出现发展变化,故也宜守方不变。例如湿温病,湿热互结,缠绵难愈。前人每以抽丝剥茧来形容,故宜守住分清湿热之法,不可以为如风寒一汗可解、火热一清可平而滥用发汗与苦泄。
以上可见,更方与否与效与不效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不是更方与否的依据。决定更方与否还是着眼于疾病的转归变化,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是证则用是方,即“方随证转,证变方亦变”,由于证是证据,疾病与体质是用方的最佳证据,因此,对转方之法的理解必须从疾病与体质入手。
4.经验之谈
前人的医案,每结合实例发些议论,谈些经验体会。因而案语中每有简洁而通俗且富有临床意义的语句。一些追忆式医案中如此的经验之谈更多。这些不能轻易读过,当细细品味,能给你的研究与临证带来启迪和灵机。
5.剂型服法
剂型与服法是中医临床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疗效果的好坏,往往与此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清代医家陈修园说:“长沙当日必非泛泛而求,大抵入手工夫,即以伊圣之方为据……宜汤、宜散、宜丸,一剂分为三服、两服、顿服、停后服、温服、少冷服、少少咽之、服后啜粥、不啜粥,多饮水、暖水之类,而且久煮、微煮、分合煮、去滓再煮、渍取清汁,或用水,或用酒及浆水、潦水、甘澜水、麻沸水之不同。宋元后诸书多略之,而不知圣人之心法在此。”(《长沙方歌括·小引》)徐灵胎也说:“煎药之法,最宜深讲,药之效与不效,全在乎此。”综观历代名医医案,这方面的内容十分丰富。
6.药物剂量
前人医案中的药物剂量,不外轻重两种类型。
一是重剂。每超过常规剂量数倍,通常见于危急重症的医案,正如王孟英说:“急病重症,非大剂无以拯其危。”因为重剂力宏,能解燃眉之急。此时邪气方盛,正气未衰,病情单纯而变化较小,病人体质充实,医家每抓住契机,一鼓作气,祛邪务尽。一般来说,用重剂者,药味不多,3~5味,至多不超过8味,因为药味过多,则药性互相牵制,不利速战速决。此外,各家注重配伍,以起协同作用,其中的经验奥秘需要读者去悉心体会。典型的如陈伯坛、吴佩衡、李可等诸家医案。
二是轻剂,低于常规用量。通常见于内伤久病、体质柔弱,或外感热病而病在上焦,或湿热交阻,或疾病病机比较复杂、不可大剂攻击者。而最主要的,尚是看胃气的强弱程度。胃气弱者,药量宜轻,否则易伤胃气。王孟英说:“大人之病,亦须量其胃气而权方剂,脆薄之人,竟与小儿同视可也。”(《归砚录》)典型的如叶天士、蒲辅周等诸家医案。
7.误治之因
读前人医案,成功的案例固可取,而误治或治误的案例更当重视。此类误治医案,多系初诊为医者所误,尔后为他医救治,即救治前医之误;亦有初诊自误于辨证,复诊能及时改正,自误自救者。对于这类医案,读者能深究其失误之因、救误之理,对于提高识证论治的水平,培养缜密细致的诊疗作风,均有帮助。
8.医论医训
医案中多有议论,或针砭时弊,或训导后学,或阐发古义,犹如一篇篇小论文。这对初学者来说,无疑可以加强医学理论及医德修养。
9.医案注按
出版的医案大都经过医家本人或旁人的整理,加有评注或按语,以补充说明诊疗的情况或效果,或揭示案中辨证立法的关键和医家的独到经验,或旁征博引,加以发挥。这些内容,也是读案所应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