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古尔班通古特
有一天,加纳其的女儿发高烧,他将车交到我们手中,在加纳其不在的这个日子里,我们去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
这个地方非常好找,只要从布尔津一直往南开,到了如同荒原的地带,戈壁上居然有一簇一簇的灌木丛,这就是它,不一般的沙漠,有草的沙漠,北方的沙漠,阴郁的沙漠。
我与托克逊开着车一路驰骋,高声号叫也无所顾忌,一片长空,一片荒漠,我们就像放纵的撒野者,飞沙走石,前路无阻。
轰轰烈烈地将车停下来,我与托克逊走下车,双手叉着腰,好像这里就是我们的领土。
“我喜欢这片沙漠。”我说。
“我也是。”他环顾四周,广阔无垠。
“可以在这儿练车技。”我说着便坐回驾驶室,一脚踩下油门,轰地冲射出去。在这里开车感觉真是棒极了,极度的自由与随心所欲,那一刹那间,我似乎找到了“家”的感觉,家就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无遮无拦、无边无际、洒脱、不恐惧、何处都是归宿。
我围着托克逊转圈,他开心地笑着。
“该你了。”我停下车,将车交给他。
他也像个孩子似的欢快地开起来,甚至开到了很远的地方,我想他开车的时候脑海中一定与我想的一样。
家,还是有伙伴。
我向前走,踏着沙石,风在我耳边飕飕穿梭,我望向终极,心里突然想,那些找不到故乡的人,四海为家,家,就是四海为家啊,没有故乡的人,哪里不是故乡?
托克逊停下车,扛着相机走下来,他神清气爽地开始要工作了,我也干劲十足,心满意足,这也就是我们美好的年轻生活啊!
我们朝向更远的地方开去,托克逊叼着烟,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搭在车窗上,我坐在副驾驶座上,在笔记本电脑上噼里啪啦地打字。
“这次要写一个怎样的故事?”托克逊问。
“一个驰骋在北疆的男人的故事。”我没有抬头,仍在思索情节。
“他是来干什么的?”
“他和我们一样,也是来这里创作的。”我停下打字的手,“他热爱自由,喜欢旅行,很自我,是一个艺术家。”
“我知道你是以我为原型的。”托克逊得意地笑着说。
“是我自己。”我当仁不让。
“能不能把我也写进去?”
“当然可以,你就作为他的朋友,像我们一样。”
“发生在这片沙漠里的故事吗?”
“是的,这里粗犷辽阔,他也年轻气盛,很契合。”
“也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吗?”托克逊问。
“只要有人,世界上就会有爱。”我抬起头,望向窗外,“我想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小男孩的故事。”
“小男孩?”
“是那个男人的孩子,这个男人年轻,浪漫,但玩世不恭,他是一个单身父亲。”
“单身父亲?”
“是的。”
年轻的男女,因为稚气却也是最为纯真自然的爱,生下了一个孩子,但他们并不懂得相爱,特别是内心永远天真烂漫的年轻男人,他的心中有一片更自由宽广的天地。
男人来到远方从事动植物的插画工作,与女人相隔万里,女人不惜跋山涉水来看望他,结果两人在一片大荒原中因为一点儿小事而吵得不可开交。
女人不肯上车,男人不肯低头,无法达成共识,愤怒之下,男人开车扬长而去。
后来他才知道,那不是草原,那不是安全地带,那是一片沙漠。他将自己的女人孤零零地扔在了一片凶险的沙漠里。
女人的心已经死去,但是他们还有一个年幼的孩子。
男人独自在远方的森林里边工作边抚养小孩,孩子的内心纯白无暇,对这个世界有太多好奇,随时随地在问问题,男人在与小孩的相处中逐渐开悟、成长,最终懂得责任,学会去爱。
这就是男孩与男人之间的区别,男孩需要爱,男人会去爱。
这也就是我想要表达的主题,一个男孩,因为爱,蜕变成一个男人的心路历程。
不过托克逊听完详细情节后,却有些心不在焉,一言不发。
“嘿,托克逊。”我问他,“在想什么呢?”
他看向我,“嗯,这个故事很有趣,年轻男人和小男孩之间的点点滴滴。”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不过这个故事里的男人和女人还能再在一起吗?”
“我也希望他们在一起。”我说,“一定会的。”
“嗯。”他点了点头,“但愿如此。”
“托克逊,你交过女朋友吗?”我问。
他听着,吸了一口烟,“当然。”
“你交过多少个女朋友?”
他眯起了眼睛,“目前为止,就一个。”
“一个?她是一个怎样的人?”
“一个很好的人。”他摇头晃脑淡淡地说。
“你们为什么分手?”
他摇摇头,噘着嘴耸了耸肩,“和这个故事里的男人差不多。”
“年轻人都是这个样子。”我说。
“我很羡慕他。”他说。
“羡慕他?”
“他有一个孩子。”
“你以后也会有一个孩子,两个孩子,很多孩子。”我说,“不过可不要是一个单身父亲啊。”
他笑着摇了摇头,“我有过一个孩子。”
我看向他曲线分明、惆怅的侧脸。
托克逊一直无法接受初恋女友堕胎这个事实,这是他人生与情感的一个转折点,他爱她,但就像这篇小说中所表达的那样,那时的他们都太年轻,任性而激进,他知道他内心中的爱,但他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
“不然我现在已经结婚了。”托克逊看向我,“并且有一个孩子,我会很幸福。”他想了想,又说:“可能我也不会来到这里,我会找一个稳当的工作。”他吸了一口烟继续说,“其实我不喜欢漂来漂去。”
“我也不喜欢。”没有人喜欢。
“她现在已经结婚了,和我们的一个同学,我们是在上学的时候认识的。”
“托克逊。”我问他,“你现在知道怎么去爱吗?”
他摇摇头,右手轻晃着方向盘,“可是再也不能弥补了,不是吗?”他突然非常认真地看向我说,“时间真的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东西,它让人只有一次,人生是一条无法返回的直线,而且每一秒都充满了变数,让人来不及后悔,已经无路可退。”
“那就去面对。”
“可是总是有悔恨,特别是想到那个孩子的时候。”他自责地说,“因为都是我的问题,那时我太年轻,不懂事,没有给她足够的安全感,但是我很爱她,我心里很明白,我要和她结婚,她那时也很爱我,我们在一起确实度过了很多很幸福快乐的日子。”
我倾听着,点着头。托克逊依然留恋她。
“所以她做出这样的事情,我真的没有办法接受,那是我们的孩子,不只是她的!”托克逊越说越气愤。
“你还在责怪她。”我说。
“没有,我知道她已经对我彻底失望,我确实做出过很多很不好的事情,给过她很多伤害,我有时想,如果我是她,会愿意和当时那样的我在一起一辈子吗?”托克逊笑了,“一天都待不下去。”他看向我,“赛木,你不知道那时的我有多糟糕。”
“你现在很好。”我说,“托克逊,你必须放下这件事,也许她只是来告诉你一个道理,让你成为更好的你。她那时也很年轻不是吗?”
“但是她很好。”托克逊恋恋不舍,“是我太不好。”
“这样就已经很好。”我看向他的侧脸说,“人生中总是会有很多遗憾,每一个人都是这样,世界上唯一没有遗憾的事情就是每一个人都有遗憾,但是我们时刻都要记着,去面对它,直面它,不要让遗憾更遗憾。”
“嗯,我会。”他有些憔悴。
托克逊非常想念那个未出生的孩子,那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小孩。
主要是因为她。
他会永远地想念他。
我将这篇小说送给了托克逊。
不用再劝他忘记,人生不需要忘记任何,它们都是累积的经验,时时刻刻记住一件不好的事未尝不好,它会时刻提醒着你要成为一个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