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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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桦树屋子

听加纳其说,西北方有一片广阔的荒原,那里经常有狼群出没,我与托克逊很激动,一直在打算去到那里,在喀纳斯,我们见过一张巨大的白色狼皮,挂在一户图瓦人家中,是祖辈们打猎留下的战利品,这户人家中的墙上还挂着鹿头骨、北山羊头骨、牛头骨、盘羊头骨。

我们也在巴灰家的毡房里见过一张灰黄的狼皮,在布尔津听见过狼嚎,却从未亲眼见过活狼。

这次如果幸运,可以一饱眼福。

但听加纳其讲起一些关于狼的故事,还是不禁不寒而栗。

比如他说不久之前有一个哈萨克族小伙子骑着摩托车连夜赶路,但是没有加满油,结果骑到半路,油耗尽了,他被一群狼盯上,最终被分食,当人们找到他时,发现只剩下了一颗留在摩托车头盔中的人头。

惨不忍睹,加纳其说他的一个弟弟认识这个小伙子,以前一起玩耍过。

“这件事发生在什么地方?”我问。

“就是我们要去的那个地方。”那片原野。

接着加纳其讲起狼的聪明,它们会将牧人家的羊群赶上山自己养着,如果有羊不听话不愿上山,它们就会将它咬死在半路,将剩下的赶上去,羊在山上自己会吃草,狼轻松地管理着它们,饿了,就吃一只。

聪灵得如通人性,或者说,人通狼性。

我们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一探究竟,加纳其仔细检查了车,拧紧了螺丝,并备足了油,我与托克逊往车里塞电脑与摄影器材、水、牛奶、罐头、压缩饼干、新鲜水果与维生素片,还有毯子,一切准备就绪,赶在一个阳光温婉柔和的早上出发。

不过在这片荒原蹲点了一天一夜、换了好几个地点,也没有看见半点儿狼的踪影,特别是夜晚的时候,荒原风大,感觉车子都被吹得轻轻晃动,我们三个人缩在车的后排,披着毛毯,紧紧贴在一起,聊天时嘴巴颤个不行,语无伦次,浑身被冻得直哆嗦。

这时如果有狼出现的话,我只想将它抱在怀里好好暖一暖。

回程的路上,我趴在车窗上心不在焉,托克逊的手机收到一条诈骗短信,他拿给我看,我接过手机,回了一条:要多少?

半路上又遇见一场暴风雨,雨大得直接将山路打成了泥沼,准准地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我们的心情也都很沉闷,加纳其这时倒车,走另一条路。

这条山路的两边挤满了密密麻麻的白桦树,白桦树身上的眼睛,惟妙惟肖,如果不是因为暴风雨,我们一定要在这里好好拍一些照片。

无奈的是,这条路被一棵折断的巨大松树拦住,也走不通了。

只能又掉头尝试走原路,可是那里几乎看不到尽头的泥浆已经融化了整个路面。

“我们等雨停吧。”托克逊拍了拍加纳其的肩,不想为难他。

但是雨停了之后还要等路干,直到下午,雨也没有减退的迹象。

“在这里过夜吧。”托克逊征求我的意见,我说好。加纳其于是又倒车,想寻找一处合适的停车点,我们三个人都望着车后面,这时我看见远处的桦树林中有一座若隐若现的小木屋。

“那里有一户人家。”我说。

加纳其看了一眼,摇了摇头,“没有人住的。”

“你以前见过吗?”

“来这条路,就会见到。”

“我们可以住到里面。”我说。

“也许上了锁。”托克逊说。

它没有锁,轻悠悠的木门一推就开了。但是里面的景象却将我们惊呆了,因为这是一座由一根根白桦树堆砌成的屋子,屋外的木面被刷了一层漆,看不出与众不同,可是走进屋里,墙面上满是大大小小怒目圆睁的眼睛。

加纳其又惊奇地“嚯”了一声,刚准备进门又退了回去。

我与托克逊倒是在愣了一秒后,欢快地走了进去,“哇,好奇特啊!”我们感叹着。

房间里只有一张空空的小木床,我坐在上面,两手拍了拍床沿,很结实。托克逊也走过来坐下,我们仰着脖子望着满屋满眼的眼睛。

“真的和真的一样。”我说。

“晚上如果睡在这里确实很吓人。”托克逊说,随即开始拍照。

我从车中拿出毯子,走进木屋,“今天晚上我要睡在这里。”我说。

加纳其站在门边憨笑,他想睡在车里。托克逊看了看我,又按了一次快门,“那我在这里睡一会儿,在车里睡一会儿吧。”他说。

他知道我只是想寻找灵感,这座房子太特别,是创作小说的好素材。

夜晚风大,屋外是咆哮不止的风声与桦树林不息的翻滚树潮声,我打着手电,点燃从加纳其车中找出来的半截蜡烛,一簇小小的火便使屋内瞬间温馨起来。托克逊盘腿坐在床上,仰着脖子。

“你说,谁会建一间这样的屋子呢?”他问。

“也许只是就近取材,这里到处都是桦树林。”我说。

“我觉得,这木屋的主人是不是一开始没有考虑到这些眼睛,等木屋盖好了,他在这里睡了一晚,于是决定弃屋走人。”他睁着大眼睛环视屋中,说。

“很有可能。”呆萌的木屋主人。

“你怕吗?”托克逊笑着问。

“不怕。”我说,我脱下鞋子,也盘腿坐在床沿,“它很独特。”

“嗯。”他点点头,仰着头望了一圈,“我也想写一篇关于这间屋子的文章。”但他补充说:“当然,不是小说,只是纪实。抒发一下。”

“日记?”

“记录,也会放在摄影集里。”他说。

我将下巴抵在膝盖上,眼珠子上下左右转动观察着,大风的夜,奇特的房子,早在我点燃蜡烛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要写一个怎样的故事。

一个年轻男人与一个长发、敏感、眼睛如泉女人的故事。

这个女人很内向、懦弱,深爱着那活泼外向的英气男人,她为那男人掉过太多次眼泪,但那男人因为利益牵制在一片广袤森林中的木屋里勒杀了她。

很多年后,当男人再次路过这片森林,不得不选择在这座木屋中过夜时,夜晚,他看见木屋中满墙满墙的大眼睛突显出来,凶神恶煞地盯着他,他又想起了那个女人,只是木屋的门再也打不开,他在长满眼睛的恐怖空间里陷入生不如死的痛苦折磨中。

“是一个复仇的故事。”托克逊听完后,眼睛直直地盯着木地板说。

“是一个爱的故事。”我故作深沉地说。

“你看,你也是恐惧这里的。”他看向我,说,“因为在你的灵感里,这些眼睛都代表着邪恶。”

“但是我只想擦去那些眼睛中的泪水。”我心疼那个女人,她有着一双晶莹璀璨的美丽大眼睛。

我打开笔记本电脑,摆在床沿,我蹲着,开始写这个故事。托克逊静静地坐在床头,陪我在这烛光房子里写作。我渐渐进入了状态,越写越身临其境,因为一抬头便可以看见满屋子的眼睛,以至于有某个时刻,我自己都错觉这其实是一个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但这些眼睛一定不是等着我的。

“我不希望爱最终会演变为恨,但是人的兽性,不会给神性答案。”我对托克逊说,“它们只能不断争斗与覆盖。”

托克逊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这就是人性。”

托克逊睁大眼睛又点了点头。

我也睁大眼睛冲着他点了点头,继续创作。

正当我写得眉飞色舞时,加纳其突然如同撞开门般破门而入,大喊着:“狼来了!”

我与托克逊都望向他,“开玩笑吗?”

“不是!狼来了!”加纳其迫切地招着手让我们离开,“快!”

我“啪”地合上电脑就与托克逊跟着他冲了出去,蜡烛也没有来得及吹灭,我们裹紧衣服蹿进风中,哧溜钻进车里,小心地关上了车门。

车里一片漆黑,车窗外倒是被圆月照得明晃晃的。

“狼呢?”我小声问。

“刚刚有一只,在那里,从那里跑过去了。”加纳其指着车右前方不远处的一株矮树轻声说。

“不会是我们屋子里的火光把它们吸引来了吧?”托克逊目不转睛地望着车窗外说。

“狼不是怕火吗?”我与他讨论了起来。

我们在车中,并不紧张。

寂静中,隐隐能听到远方的细碎叫声。

大概十多分钟后,我们终于亲眼见到了野狼,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夜色中,它们只是两张黑乎乎的剪影,交头接耳了一阵便一起跑走了。

“赛木。”托克逊问我,“你会把狼的素材也放进这个故事里吗?”

“嗯。”我想了想,“它大概会出现在每个关于森林的故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