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译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经典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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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明诗

《明诗》是《文心雕龙》的第六篇。本篇主要讲四言诗和五言诗的发展历史及其写作特点。楚辞、乐府、歌谣等其他形式的诗歌,《文心雕龙》中另以专篇论述。

全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诗的含义及其教育作用(第一段)。第二部分讲先秦到晋宋的诗歌发展情况,分四个阶段:一、追溯诗的起源和先秦诗歌概况(第二段),二、讲汉代诗歌的发展及五言诗的起源(第三段),三、讲建安和三国时期的诗歌创作情况(第四段),四、讲晋宋以来诗歌创作的新变化(第五段)。第三部分总结上述诗歌发展情况,提出四言诗和五言诗的基本特色和历代诗人的不同成就,附论诗歌的其他样式(第六段)。

《明诗》是刘勰文体论方面的重要篇章之一。刘勰对四言诗和五言诗所总结的“雅润”“清丽”四字,比曹丕讲诗的特点是“丽”(《典论·论文》),陆机讲诗的特点是“绮靡”(《文赋》)有所发展。除了表现形式的特点,刘勰还强调诗歌“持人情性”和“顺美匡恶”的教育作用,而不满于晋宋以后诗歌创作中形式主义的发展倾向;认识到诗的产生是诗人受到外物的感染而抒发情志;对作家作品的评价,能结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等。这是较为可取的。刘勰对《诗经》是很尊重的,本篇对《诗经》的内容和形式虽然都谈到了,但局限于前人旧说,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见解,这说明刘勰对《诗经》在文学史上的重要意义,是认识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