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秘密社会生存模式的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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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传统社会变迁与秘密社会的发展

如前所述,社会控制弱化可能导致秘密社会的滋生,而社会控制的强化并不能抑制秘密社会的繁衍。宋元以后的秘密社会进入了滋长蔓延时期,从明代秘密教门的到处繁衍到清代秘密会党的异军突起,传统秘密社会逐渐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的不可忽视的力量,防范和打击秘密社会活动也成为国家加强基层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社会变迁以及由此造成的下层民众社会生态失衡,成为传统秘密社会滋长蔓延的主要原因。

社会变迁是社会发展与停滞、进步与倒退、整合与解体等一切社会现象或者社会过程的总称。按照帕森斯的社会功能理论,处于常态下的社会系统是平衡的,社会系统的各个子系统在功能上相互依赖。但当社会系统的内外条件发生变化时,平衡就会被打破,子系统会进行适应性调整,这就是社会变迁。因此,社会变迁是社会系统由“失衡”达到新的“平衡”的过程,“系统内部的紧张、偏差行为和社会控制,构成系统的变迁,系统变迁的方向是适应性增强”许建兵、李艳荣、宋喜存等:《社会学教程》,吉林大学出版社,2016,第183页。。社会生态是社会群体与生存环境所组成的特定结构及其功能关系,既包括体现为国家意志的政治制度、机构设置、法律法规,也包括不同层面的社会行动或者人际关系,以及由此体现出的社会伦理、社会公德、乡规民俗等。社会生态是与自然生态、精神生态及文化生态等相对应的概念。按照归属学科不同,对社会生态内涵的理解不尽相同:从生态学视角而言,社会生态关注的是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探讨的是由于人的活动介入,特别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社会学角度而言,社会生态关注的是社会群体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探讨的是社会群体或者个人与社会要素之间的关系。社会生态系统是重要的社会子系统,“社会生态平衡与非平衡的状态特征和动态规律,不仅存在于社会经济领域,也同样存在于人类社会各个领域之中”。(参见周国文:《生态和谐社会伦理范式阐释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19,第46页。)本文“下层民众社会生态”概念主要是从社会学视角出发关注群体生存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等社会环境。任何社会群体的生存都离不开其特定的社会生态,社会变迁所引发的社会生态“失衡”,要求包括民间结社、秘密社会等在内的社会群体,进行适应性调整以维持群体生存。

从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到鸦片战争(1840年)前,明清时期的传统社会共持续了约470年。其间,只有明清之际不到60年的社会动荡,整体社会大体维持了相对平和的“大一统”格局。从传统中国农耕文明的发展过程来看,“商周时期是中国农耕文明的萌芽期,春秋战国时期是形成期,两汉时期是完善期,隋唐时期是繁荣期,宋元是稳定期,明清是衰落期”曲洪志、林永光、王公伟:《中国传统文化概论》,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第226页。。明清时期,生产力的提高,商品经济的繁荣,导致了明清时期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也导致这一时期成为传统封建社会危机积聚与爆发的时期。

明清时期持续的“大一统”格局虽然暂时缓解了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但是经济危机与社会纷争却暗潮涌动,基于农业经济的传统社会,其内部各系统由于生产关系的变化而日趋“失衡”。明清时期传统社会具有从“渐变”到“巨变”的社会经济特征明清时期是中国传统社会从“唐宋社会革命”向“明清社会经济变迁”的巨变时期,也是由宋元时期的“准近代”渐变走向“前近代”巨变的转型期。明清时期,社会出现的大商业资本、工场手工业、财政货币化、市民运动、奢侈之风等新经济现象,表明明清时期社会经济“已基本具备前近代社会的经济特征”。(参见黄海涛:《明清实学经济伦理思想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12,第34-35页。),傅衣凌先生将这种社会经济特征概括为四个方面,即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争斗;新旧因素的并存;没有崩溃但有分化的征兆;地方对经济的严密控制。傅衣凌:《明清封建土地所有制论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第3-6页。尤其是明朝后期,整个社会的基本特征就是“变”,“兵变、士变、儒变、民变、‘妖’变、佃变、奴变到处爆发,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傅衣凌:《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第134页。。明清社会变革与动荡所形成的下层社会生态的“失衡”,为秘密社会的滋长蔓延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首先,明清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人口不断增长,社会分工的细化、社会分化的加剧及人口流动的加快,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明清社会呈现“多元经济结构”,无论城乡,“社会关系由对人的依附关系向对物的关系转移”万明:《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商务印书馆,2005,第26页。,新的社会分层开始出现,基层社会的原有均衡亟待重构,下层社会生态处于“失衡”状态。伴随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与农民赋役的货币化,传统的乡村生活方式发生变化,“特别是明中后期和鸦片战争前夕,这种变化就更加明显,主要表现为自耕农生产日益商品化,自耕农生活的贫困化和自耕农的不断佃农化”姜守鹏:《明清社会经济结构》,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第60页。,自耕农日益贫困和不断破产,使明清乡村社会动荡不安,秩序混乱。

其次,明清时期国家对基层社会控制的式微以及民间结社功能的增强,动摇了中央政权的绝对权威,政府职能部分下移到民间社会。歇家势力在城乡社会异军突起,并成为与里甲、士绅、宗族相比肩的社会存在,改变了传统的基层权力结构。歇家是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逐步兴盛的政府与民间社会之间的中间组织。歇家组织的出现改变了原来基于里长制的“粮长—里长户—一般农民”乡村身份秩序。明清时期的歇家势力延伸到基层社会,他们上通各类势要与各类势力群体,下通民户、纳户、商户等各类基层群体,遍及税关、粮里、漕运、仓储、司法等各行各业。明清政府曾一度以歇家为中心构建了保歇制度和委保体系,通过控制歇家类组织来完成政府职能。研究表明,明清时期的歇家类群体在明清社会中的地位、作用与影响远远超过其他群体,不管是士绅还是胥吏衙役及各类势力群体,往往都需借助歇家类组织来实现利益分配。歇家及其保歇制度对下层社会生态产生较大影响。但是,歇家分割的是“正式”权力,削弱的是政府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力,是国家意志在基层社会“式微”的表现。因此,从明清制度变革的视角,“保歇制度从来没有得到中央的法定认可,保歇制度一直在合法与非法之间运转”。(参见胡铁球:《明清歇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第589-600页。)尽管在基层社会权力结构中,官府仍然是表面上的“中轴”,“但权力的施展往往要借助各类民间社会组织,在所有各类民间组织中商业组织尤为重要,尤其在市场化后,官商社会性质更为凸显”,下层社会生态趋于复杂。胡铁球:《明清歇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第600页。

最后,明清时期,“三教合一”思想逐渐成为思想界的主流,“弃儒就贾”现象的普及及重利重商的社会风尚,推动了精英文化平民化与学术组织的社团化,传统的价值观念出现变迁。余英时认为,士儒互动与儒学转向是明清社会史与思想史上重要的变迁之一。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存在“内在渐变”,大致说来,在明代中晚期有两种力量对儒学的动向发生了重要的影响:一是“弃儒就贾”的社会变迁,二是君主独裁制度的恶化。这两种力量一挽一推,终于使儒学的发展方向逐步从上面的朝廷转移到下面的社会。(参见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第530-531页。)此外,自明晚期以后,商业出版业迅速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精英文化的下移和大众文化的形成:许多流行的历史演义小说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世情小说“关注市民阶层的心理和情感诉求,市井生活反映市民大众的生存状态、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张献忠:《从精英文化到大众传播——明代商业出版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第280页。。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传统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自晩明以后出现了嬗变,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当然,明清社会变迁是缓慢的过程,除了明清之际出现的剧烈的社会动荡与观念变化,整个社会秩序相对平稳,下层社会生态的“失衡”更多体现为动态之中的不稳定,秘密社会在不断的适应性调整中滋长蔓延,进而形成“河出伏流”之势。

明清时期秘密社会沿着教门与会门两条相对独立的脉路在基层社会传承与蔓延。明清不同时期,秘密社会的发展各具特点:明代是秘密教门的形成与滋长期,而清代则是秘密会党的崛起与膨胀期。鉴于普遍意义上的秘密教门和帮会的研究成果丰硕,相关研究专著较多,此处不再赘述,现仅就明清时期秘密社会的脉路进行简要的梳理,并就其流变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阐述。如前所述,秘密社会的雏形是在宋代,因此,梳理秘密社会发展脉路的逻辑起点是在宋代。当然,也有学者将两汉时期的秘密结社活动,如东汉民间的“盗帅”、汉末的“五斗米道”以及隋唐时期流行于安徽的“黑社”“白社”等,也视为秘密社会“雏形”。(参见杜永明:《黑白二十四史(下)》,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第2993页;郑劭荣、刘丽娟:《侠客》,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第118-119页。)这其中涉及如何定义秘密社会的概念问题,此处不作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