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生文明论:原生文明·国家时代·文明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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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形态的本质架构,是其基因元素的构成方式。

中国文明的第一系基因元素,是远古创世神话所体现的远古族群的思维方式与人本意识。这种对生命环境的生成,及人类最初活动进程的理解与想象,是中国民族群原生思维方式的两个本能方向。这一远古创世神话系,蕴涵着两种相互关联的想象路径:一则,以求变为基点的想象方向;再则,以人类自身为基点的想象方向。由此,解释生存环境起源,便生出了“盘古氏开天辟地”的突变性想象;解释人类生命起源,则是“女娲氏造人补天”,将人类生命的产生同样想象为突变而来。解释人类最初的生存发展进程,则产生出人类英雄一步步创造生存条件的想象。这一创世神话系,便是中国最古老的五大神话——盘古氏开天辟地、女娲氏造人补天、伏羲氏钻木取火、有巢氏居林造屋、神农氏教民耕稼。

这组创世神话系,对人类生存环境及人类生命起源的突变性想象,与现代科学的宇宙大爆炸学说有着惊人的暗合。任何现代学说,都无法解释这种思维方式的产生根源。我们只能认定,它是曾经的事实存在。从本质上看,中国神话系所体现的突变性思维方式,是现代社会难以理解的深邃文明基因;在这一创世神话系中,很可能隐藏了远远超出现代人常识的初始奥秘。

世界其余民族的神话体系,都是各不相同的神祇创造了生存环境与人类生命。西方希腊神话,是天神群体创造人与万物。西方国家群的主流宗教基督教的创世说则认为,上帝在一周之期制造出了生存环境——伊甸园,也造出了最初的人类生命——亚当与夏娃。这种油画创作式的渐次过程,显然是大不相同的另一种思维方式。

另一个基本点是,中国的远古创世神话系,又体现出鲜明的人本意识:人类生存发展的原动力,都是人类英雄创造的,而不是神灵天赐的。与此对应,西方希腊神话与基督教教义,则认为人类生存发展的最初动力,都是天神群体与上帝赋予的;包括人类的情感与灾难,都是天神赐予的;人类在天神或上帝赐予的这些最初要素的作用下,才开始了自身的渐进发展。

总体上两相比较,中国文明之原生思维方式,与西方原生文明之思维方式,显然是对立的两端。中国文明之原生基因,体现的是求变基点与人本基点;西方原生文明基因,体现的是渐进基点与神本基点。这是显然对立的两种生成方式,两个出发点。

中国文明的第二系基因元素,是自黄帝时期开始,到秦统一中国的三千余年历史实践中,相继锤炼出的三组新的基因认知。

第一组,是长期历史实践确立的统一生存认知。这一认知有两个层面的基点,外在层面是统一国家疆域,内在层面是统一国家文明。这一认知形成的历史进程,又表现为两个时期的两个方面。在黄帝开始的五帝时期,远古中国族群对无序争夺的毁灭性灾难,有了深刻的生存之痛。由此,消除无序争夺而建立足以保障有序生存的统一联盟,便成为普遍而深刻的族群认知。在之后的夏商周及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民族群则对历代诸侯分治所带来的国家动荡及社会民生灾难的巨大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连续体验。由此,历经春秋战国时期五百余年的理性总结,统一国家及统一文明的普遍认知,终于发展为以国家大争为实现统一路径的历史大潮。此后,经由秦统一中国并同时创建中国统一文明,中国民族群的“统一”认知,定格为中国文明最重要的基因旗帜。

第二组,是对国家政权与统一文明形态之间的动静关系的历史认知。具体说,中国民族群在前三千年的长期实践中,积淀出了这样一则深刻的历史认知——具体的国家政权,是会衰朽灭亡的,是可以改变的,是可以被替换的;而以“中国”为总体概念的统一文明框架,也就是有序生存的国家平台,则是必需的,是恒定不变的。从历史实践看,中国民族群是这样认定这一总体关系的:在“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的统一文明形态下,国家政权是可以变化的;凡是不再具有生命力的陈腐政权,都可以被新生代政权替换。这一认知,是中国民族群进入国家文明时代后的二次觉醒,是极为重要的文明基因性的历史认知。关于这一方面,我在《国家时代》一书中已经全面论证,此处不再赘述。

第三组,是对“君权至尊”的定位认知。这里的君权,实质是国家最高权力体系。这一组基因性认知具体呈现为三个分支:其一,君权高于神权。在中国历史上,任何神道信众团体及首领,都必须得到国家(君主)的认可,方能合法存在。自黄帝开始到秦始皇帝的三千余年,没有可以超越君权的任何神道团体权力。这一基因认知,始终贯穿着五千余年的中国文明史。从根基上看,它无疑来自中国远古神话所体现的摒弃神性干预的人本生存思维,与世界其余国家曾经普遍长期出现的神权统治相比,这是中国文明独一无二的世俗政权恒定化的原生基因。

其二,君权高于族权。具体说,以血缘认同与人种认同为根基的氏族、部族、民族,其族群领袖权力皆从属于君权,即居于国家权力之下。这一基因认知,来源于远古中国族群对早期社会的族权决定族人生存方式的偏狭性的真实体验。在无序争夺的早期社会,各式族群都以本族利益至上为生存法则,强烈拒绝任何异族人群以任何方式融入本族。这一现实,是无序争夺普遍化的社会基础。其深重危害,既表现于各个族群因人少力薄而易被异族攻破;也表现在对聚结众多人力从而战胜各种严重灾难的普遍需求,带来巨大的阻力。基于此等现实,黄帝后期确立的初始宗法制,其实际目标便是有效解决族权严重遏制社会人群联合的阻力问题。初始宗法制的核心要义,是明确一个基本点:无论联盟权力的君主出自何族,其权力地位都高于本族族领,同时高于父母及家族任何长辈族亲元老;族长、父母、元老及所有族人,都必须尊奉出自本族的联盟君主为至高的天下“共主”,必须以大礼形式拜见。本族人群尚且如此,其余非血缘族群,君主的地位自然便是至高无上的。体现联盟各种利益的君主,天然地需要扩大自己的土地与人口规模。这一基点,超越了任何族领的偏狭性。因此,进入国家时代后,君权高于族权,已经成为中国民族群的自觉认知。这一基因性规制,使国家政权具有了大规模融入其余族群的包容性。这一点,在中国原生文明的本质架构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基因意义。

其三,君权至尊的国家伦理,高于一切社会伦理。这一伦理关系准则,同样起源于黄帝时期生发的初始宗法制。这一制度的基础方面,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权力及财产的血统世袭准则。一切国家伦理关系与社会伦理关系,皆以如上两法则为基本点而构建。如此,国家伦理与社会伦理的关系,便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四元交错,编织成了普遍化的伦理网格,将国家与整个社会有效融合为一体。其中,嫡长子继承制,为全社会血统单元的传承与分支确立了明晰的结构;君权至尊的国家伦理,则具有最高的伦理道德权力。苟遇国家危难,人皆必须以效忠君主(国家)为最高义务,君命可夺人伦孝道并婚嫁之约、守丧之期的任何礼制规范;被征召者立即奉命勤王,则谓之忠君报国,一直被视为伦理道德的最高典范。凡此等等,皆是中国民族对国家伦理至上的基因认知。这一方面的相关内容,我已经在《原生文明》一书中较详呈现,不再赘述。

中国文明的第三系基因,是基于长期历史实践而确立的应对内外种种差异与冲突的根基性方式——执中而立。这一应事方式,被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们总结为“中庸”与“中和”。从具体内涵上说,它所体现的是立足于事物的错综复杂性而生发的一种深刻认知:处置任何差异、矛盾与冲突,对“度”的把握永远都是第一位的;重此重彼都可能深化差异(矛盾)或激化冲突,只有“居中”而断,不偏不倚,才是最适当的。从本质上说,这一应对认知不是策略与方法,而是一种思维方式,即基于对事物复杂性的自觉认知而生成的一种看待事物的思想方法。它产生于中国远古神话所生成的第一组基因之后,却在后来的历史实践中融为一组相互渗透的结构性思维方式,即构成了认知事物的三个基本点——既要立足于求变生存,又要立足于人本基础,同时要把握好执中而断的“度”。

就历史实践而言,这是一种非常深刻、非常智慧、非常理性的整体思维方式。以此为内生基础,衍生出中国历史上处置生存发展之重大问题的一系列涉及国家兴亡的战略价值观。最为典型者,是中国文明对外部威胁的战略原则——强力反弹,有限扩张。具体说,中国文明应对外敌威胁,首先是基本不主动兴兵先发制人;敌方发起进攻战争,我则全力反击;胜利之后,也基本不会乘胜灭却敌国而大举扩张生存空间,而只以夺取敌方对我发动战争的进军基地为终点。秦汉两代对匈奴大反击,均打到贝加尔湖(北海)为终点,便是典型例证。此后之历史实践,亦反复证明这一战略原则的持续性。

中国文明应对外敌的战略原则的有效性,最典型地体现了思维方式三基点的深刻性与生命力;精准的执中之“度”的把握,立足变化的有限扩张,立足人本的对异族文明的长期融合;没有这种综合形态的考量,中国文明绝不可能走过五千年而巍然矗立。

从历史实践看,“执中有度”的思维方式见诸具体矛盾冲突的处置,时有失之于正义度不够鲜明的弊端。但是,就基本面而言,这一弊端大多数呈现为非关文明兴亡的具体事件。从国家文明存亡的大格局出发,“执中有度”的认知原则是非常重要的。至少,中国文明历史上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种族灭绝屠杀,没有出现过法西斯独裁,没有出现过罗马帝国那样的绝对化强盛大扩张,也没有出现过黑暗的神权统治。也就是说,举凡绝对化的历史现象之所以没有在中国出现,与中国文明与生俱来的“执中”防火墙有绝大关系。

这是我们必须看到的历史事实。

如此三系列的文明基因,组成了中国文明的基因大系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