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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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先秦文化

先秦文化包括上古时代文化、殷商文化和春秋文化。这一时期的文化是中国文化发端的初始阶段。

一 中国文化的孕育发生——上古时代

中国历代学者往往以“上古”来概括发明并使用文字以前的历史阶段,而这一遥远的历史阶段是中国文化发端的初始阶段。文化的实质性含义是“人化”或“人类化”。有了人,就开始有了历史,也开始有了文化。因此,中国文化起源与中国人起源是联系在一起的。

(一)原始物质文化

在文化产生的过程中,最早出现的是工具。在旧石器时代,猿人最初使用的工具是简单加工的石块,后来发展到简单加工的木器、骨器等。而火的使用,是旧石器时代先民的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化创造,标志着人与动物的最后诀别。恩格斯曾说过:“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还是超过了蒸汽机。因为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火尽管不同于石器、木器、骨器等一般工具,是一种化学反应现象,但是,作为猿人进行物质生活的重要手段,火的使用从本质上讲也属于工具的范围。就性质而言,工具也是一种物质产品。然而,制造工具的活动中有意识性内容,因此,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工具,不仅是人类物质文化的开端,而且直接标志着人类文化的起源。

距今7000年左右,中华先民进入新石器时代,磨制较为精致的石器取代了打制粗糙的石器。农牧业取代采集、狩猎,成为首要的生产部门。以“泥条盘筑”为主要制作方法的陶器也广泛出现。迄今为止,已发现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达8000多处。其中最著名的有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红山文化、良渚文化、马家窑文化、龙山文化和屈家岭文化等。

(二)原始观念文化

物质文化长足进展的同时,中国先民的观念文化也日益丰富和深化,原始宗教和原始艺术便是其主要存在形态。

中华先民原始宗教崇拜的对象十分广泛,大致可分为自然崇拜、生殖—祖先崇拜和图腾崇拜三大类。

对大自然(大地、太阳)的崇拜是先民最原始的崇拜形式之一。在一些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器上,可发现表现太阳图形的纹饰,在一些新石器时代的岩画上,也清晰地出现了太阳神的形象。民间长久流传的“地母之说”以及古文献中“郊祀社稷,由来久矣”的记载,也透露了先民土地崇拜的踪迹。

对生殖—祖先崇拜,源于中华先民非常关注自身的繁衍和崇敬创造生命的祖先。如在一些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中发掘出来的高腹丰臀、乳房硕大的陶塑女神像,男性生殖崇拜物——石祖、陶祖及大型生殖崇拜岩画等,都展示了人们对生命崇拜的庄严情感。对祖先的崇拜表现在母系氏族社会,主要是供奉女性祖先;随着父系社会的到来,男性祖先日渐成为供奉对象。祖先崇拜往往有严格的仪式,在这些仪式上,中华先民虔诚地表达对祖先创造生命的崇拜。

贺兰山岩画《太阳神》

与自然崇拜和生殖—祖先崇拜相比,图腾崇拜是较为高级的宗教形式。“图腾”是美洲印第安人奥基华斯部落的语言。由于在原始思维中,类比和联想是主要方法,原始人一般都相信自己的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之间有一种特殊的亲密联系,并以之作为氏族崇拜的对象,这就是“图腾”。考古发掘和神话传说中,有丰富的图腾崇拜资料。相传黄帝率熊、罴、貔、貅、豹、虎六兽同炎帝殊死搏斗,这六兽其实是指以其为各自图腾的六个氏族。鱼、鸟、蛙、龟、蛇、猪、马等实有自然物以及人们运用抽象的、概括的思维能力创造出来的对象,如龙、凤等,都曾是中华先民崇拜并奉为本族徽帜的图腾。

对于后世文明意识来说,原始宗教无疑充满了种种神秘色彩。然而,在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处于低下水平的原始时代,它具有在人与自然之间起协调作用、在本能与文化之间起制约作用、在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之间起补充作用、在人的精神需要中起主导作用等文化功能上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正因为如此,原始宗教才能成为原始时代观念文化的主流。

在原始观念文化中,原始艺术也有发展。在一些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发现了陶塑猪头,这是最早的陶塑艺术品。半坡遗址出土的陶塑人头像,隆鼻、凹眼、大耳,耳垂部位有穿孔,可见当时人们已有在耳朵上悬垂饰物的习惯。陶绘是原始艺术的又一样式,考古发掘表明,那一时期的陶绘图样千姿百态,几何纹样、动植物图形都是先民创制陶绘艺术的基本素材。原始雕刻艺术也有众多发现,河姆渡遗址出土的双鸟纹骨,刻有勾嘴、修尾的水禽,线条流畅,姿态生动。江苏连云港锦屏山的将军崖岩画与新疆呼图壁县内的生殖崇拜岩画气魄宏大,画面生动,展现了先民粗犷的情感以及活泼天真、生机盎然的人类童年气息。

河姆渡遗址双鸟朝阳纹象牙蝶形器

(三)原始制度文化

氏族制后期,部落联盟产生,其首领推举方式就是著名的禅让。传说,尧在位70余年,年老之际,知子丹朱不肖,看中了贤孝而有才的舜,经过多方考验,“令舜摄行天子之政”。舜到暮年,也效仿当年故事,把位置禅让给治水有方的禹。关于上古社会的这种传说,并非虚幻的美妙编造,而确实是当时制度文化的曲折反映,禹时代开始了今天已初显轮廓但尚有争议的“夏文化”的进程。依据考古发掘和零碎的文献资料,夏文化大致具有如下特征:工具形态由石器、陶器过渡到青铜器;农业生产已有相当发展;私有制确立;中华文化史上的第一个国家政权建立起来。阶级社会——文明社会的曙光在中华大地上初现熹微。

从人猿揖别、文化发端,到传说中的禹“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中国文化在自身的生命运动中,迈出了巨大的一步。然而,其社会组织结构方式、婚姻演进方式、经济生活方式以及图腾崇拜、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等精神生活,与其他民族的原始文化大体一致。

二 从神本文化走向人本文化——殷商西周

从殷商至西周,是中国文化形成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文化以其特殊的面貌呈现出来,这就是从神本文化走向人本的特质。殷商时期的文化呈现神本的特点,西周时期的文化呈现人本的特点,文化演变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

(一)殷商的神本文化

商人发祥于山东半岛渤海湾。在初始阶段,商人主要从事游耕农业。与此相适应,商人的都城一再迁徙。约公元前14世纪,在商朝君王盘庚率领下,从奄(今山东曲阜)迁徙并定都到殷(今河南安阳小屯村),在此传位八代十二王,历时273年。在长期定都的条件下,商人的文明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兼具“象形”“会意”“形声”等制字规则的甲骨文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文字进入成熟阶段。文字的发明和使用,使商人最先有了典册。这些由掌握卜筮和记事的人书写与保管的典册,就是中国最早的一批文献。这些文献虽然散漫无序,但已包含丰富的文化思想。文字、典籍、青铜器以及“殷”这座目前确认的中国最早的古都,标志着古代中国已跨入文明社会的门槛。

以殷为中心展开活动的商人,脱离原始社会不久,在以神秘性与笼统性为特征的原始思维的支配下,尊神重巫,体现出强烈的神本文化的特色。商人观念中的神,地位最高的是“帝”或“上帝”。它统率各种自然力,也主宰人间事务。商人一切听命于上帝,按鬼神意旨办事,以卜筮决定自己的行动。商王既是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又是最高祭司。商人还频频举行盛大的祭祀活动以表示对上帝或神鬼的敬意,祭祀用的牲畜往往达四五百头之多。以尊重神鬼为特色的殷商文化是人类思维水平尚处于蒙昧阶段的产物。随着人们实践经验日益丰富,智力、体力水平不断增进,对神的力量的崇拜逐渐淡薄,对于自身能力的信心则与日俱增,于是,以神为本的殷商文化逐渐开始向以人为本的文化过渡,其契机便是商周之际的社会大变动。

(二)周人的文化维新

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来说,周人入主中原,具有决定文化模式转换的重要意义。周朝建立后,一方面因袭商代的种族血缘统治办法,另一方面实行文化主旨上的转换,正如《诗经》所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周人的“维新”,首先表现在宗法制度的建立。其影响深入中国社会机体,虽然汉以后的宗法制度不再直接表现为国家政治制度,但其强调伦常秩序、注重血缘身份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精神却依然维系下来,并深深渗透于民族意识、民族性格、民族习惯之中。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宗法文化特征,真正起始于西周。

除了建立完备的宗法制度,周人的另一文化创新,便是确立了把上下尊卑等级关系固定下来的礼制。周代的礼制是周代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观念文化的集中体现,它既是典章制度的总汇,又是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家庭生活各种行为规范的准则。周人之“礼”,包括形式和内容两个侧面。“礼”的形式为“仪”,即各种礼节和仪式。周制规定,各级贵族祭祀、用兵、朝聘、婚丧都要遵循严格的合乎其等级身份的礼节仪式,以体现君臣、父子、兄弟、夫妻的上下尊卑之别。“礼”的内容,一是“亲亲”,贯彻血缘宗族原则;二是“尊尊”,执行政治关系等级原则。周代礼制的内容与形式统一在其主旨上,就是“别贵贱,序尊卑”,以保证“天无二日,士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也”(《礼记·丧服四制》)。王国维说,礼是“周人为政之精髓”,是“文武周公所以治天下之精义大法”(《殷周制度论》),这就指明了礼在周代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周人所确定的“礼”,为后世儒家所继承和发展,以强大的力量规范着中国人的生活行为、心理情操与是非善恶观念。中国传统的“礼文化”或“礼制文化”,即创制于西周。周人推行的种种制度典礼,如分封制、宗法制、礼制,实质上无不渗透着一种强烈的伦理道德精神,其要旨在于“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周初统治者在总结夏亡殷灭的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天命靡常,唯德是辅”“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等重要思想。中国传统文化的德治主义、民本主义、忧患意识乃至“天人合一”的趋向,皆起始于周。

三 中国文化的“轴心时代”——春秋战国

公元前772年,在犬戎咄咄逼人的攻势下,周平王从关中盆地丰镐东迁到伊洛盆地的洺邑,从而揭开了春秋战国的帷幕。

春秋战国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中国文化却奏起了辉煌的乐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辉煌,最根本的是由于社会大变革时代为各个阶级、集团的思想家们发表自己的主张,进行“百家争鸣”提供了历史舞台。同时,它也有赖于多种因素的契合。一是“礼崩乐坏”的社会大裂变,将原本属于贵族最底层的士阶层从沉重的宗法制羁绊中解放出来,使其在社会身份上取得了独立的地位,而积极于争霸事业的诸侯对人才的渴求,更加助长了士阶层的声势。士的崛起意味着一个以“劳心”为务,从事精神创造的专业文化阶层形成,中华民族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注定要受到他们的深刻影响。二是激烈的兼并战争打破了孤立、静态的生活格局,文化传播的规模日盛,多因素的冲突、交织与渗透提供了文化重组的机会。三是竞相争霸的诸侯列国,尚未建立一统的观念形态。学术环境宽松活泼,使文化人有可能进行独立的、富于创造性的精神劳动,从而为道术“天下裂”提供了前提条件。四是随着周天子“共主”地位的丧失,世守专职的宫廷文化官员纷纷走向下层或转移到列国,直接推动了私家学者集团的兴起。

正是如上种种条件的聚合,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发展创造了千载难逢的契机,“百家争鸣”正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所谓“百家”,当然只是诸子蜂起、学派林立的文化现象的一种概说。对于其间主要流派,古代史家屡有论述。西汉司马谈将诸子概括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并区别“所从言之异路”,予以评论。西汉刘歆又将诸子归为儒、墨、道、名、法、阴阳、农、纵横、杂、小说十家。诸子的兴起,具有鲜明的文化目的性,这就是“救时之弊”。由于社会地位、思考方式和学统承继上的差异,先秦诸子在学派风格上各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

由孔子开创的儒家学派,以“仁”为学说核心,以中庸辩证为思想方法,重血亲人伦,重现世事功,重实践理性,重道德修养;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是先秦诸子中与儒学并驾齐驱的一大流派。道家“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法家的先驱人物是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与郑国的子产,他们力主强化法令刑律,使民“畏威如疾”,以达到富国理乱的效果;墨家的创立者是鲁国人墨翟,墨家学说强调物质生产劳动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尚力”),反对生存基本需要外的消费(“节用”),企图以“普遍的爱停止战乱取得太平”(“兼爱”),同时又尊崇天神(“天志”),鼓吹专制统治(“尚同”),从而典型地映现出小生产者、小私有者的性格。

创立诸子学派的孔、墨、老、庄等,是中国文化史上第一批百科全书式的渊博学者,他们以巨大的热情、雄伟的气魄和无畏的勇气,开创学派,编纂、修订中国传统文化的“元典性”著作,并对宇宙、社会、人生等无比广阔的领域发表纵横八极的议论。正是经由各具特色的诸子百家的追索和创造,中国文化精神的各个侧面才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升华,中华民族的文化走向大致确定。鉴于此,文化史家借用德国学者卡尔·雅斯贝尔斯的概念,将春秋战国称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轴心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