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中草药家庭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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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中草药的配伍和禁忌

(一)中草药的配伍

以单味药组合成复方使用,是中药应用的一大特点。中药的配伍是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中药组合使用。通过配伍,可增强药物的功效,全面治疗病情,减轻或消除药物的毒副作用对机体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使临床用药更有效、更安全。反之,不合理的配伍,就可能减效或增毒,对此应避免合用。

中医将配伍总结归纳为以下七种情况:

单行 单用一味药来治疗某种病情单一的疾病。如清金散,即单用一味黄芩,治疗肺热出血的病症。

相须 即两种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原有药物的功效。如附子、干姜配合应用,以增强温阳守中,回阳救逆的功效。

相使 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些共性,或性能功效虽不相同,但是治疗目的一致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药为主,另一药为辅,两药合用,辅药可以提高主药的功效。如黄芪配茯苓治脾虚水肿,黄芪为健脾益气,利尿消肿的主药,获苓淡渗利湿,可增强黄芪益气利尿的作用。

相畏 即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所抑制或消除。如半夏畏生姜,生半夏可“戟人咽喉”令咽痛音哑,用生姜炮制后成姜半夏,其毒副作用大为缓合。

相杀 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如生白蜜杀乌头毒。

相恶 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破坏另一种药物的功效。如人参恶莱菔子,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相反 即两种药物同用能产生或增强毒副作用。如甘草反甘遂、贝母反乌头等,即中药学的“十八反”、“十九畏”。

(二)中草药的禁忌

配伍禁忌 中药的配伍中,有些药物合用会产生毒副作用,或破坏药效,因而不能放在一起应用。主要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歌诀:“本草名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判藜芦。”意思是:乌头反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及;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苦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歌诀:“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佗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荆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炙博莫相依。”意思是:硫黄与朴硝,水银与砒霜,狼毒与密陀僧,巴豆与牵牛,丁香与郁金,牙硝与三棱,川乌、草乌与犀角,人参与五灵脂,官桂与赤石脂均不能在一起配伍应用。

妊娠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妇女妊娠期间应作为避免使用的药物。一些剧毒药、堕胎作用较强的药及作用峻猛的药,在妊娠期间绝对不能使用。一些活血化淤药、行气药、攻下导滞药及温里药等为慎用药,如无特殊必要,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如妊娠妇女因病非用某种妊娠禁忌药不可,则应注意辨证准确,掌握好剂量与疗程,并通过恰当的炮制和配伍,尽量减轻药物对妊娠的危害,做到用药安全而有效。

饮食禁忌 指在服药期间禁忌进食某些食物,俗称忌口。服药期间首先应忌食生冷、高油脂、黏腻及有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妨碍脾胃功能,影响药物的吸收,使药物的疗效降低。其次,忌食对某种病症不利的食物,如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性食物;寒性病,应忌食生冷食物、清凉饮料等;胸痹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等;脾胃虚弱者应忌食油炸黏腻、寒冷固硬、不易消化的食物;肾病水肿应忌食盐、碱过多的以及酸辣太过的刺激食品;疮疡、皮肤病患者,应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