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应该知道的那些事(Ⅰ):衣食住行探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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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顶戴花翎的意义

“顶戴花翎”是清代官职品级的标志。“顶戴”,也称“顶带”,是用来区别官员等级的帽饰,官帽的最高之处装有顶珠,帽之顶珠是区别官职的重要标志。花翎是清代官员的冠饰,并用孔雀翎毛饰于冠帽后,以翎眼多者为贵,一般是一个钢眼,多者双眼或者三眼。

朝冠的顶子正中钻有一铜鎏金的底托,称为顶。顶上镶有代表不同品级的不同材质的“顶珠”,是为“戴”。顶子分为三层,上为尖型宝石,中为球型宝珠,下为金属底座,用所饰的珍珠的数目来加以区别,其材料多以宝石制成、有红、蓝、白、金几种颜色。

亲王冠顶装饰有十颗珍珠,亲王的世子冠顶装饰有九颗珍珠,郡王的冠顶装饰有八颗珍珠,贝勒冠顶装饰有七颗珍珠,贝子的冠顶装饰有六颗珍珠,镇国公冠顶装饰有五颗珍珠,辅国公,不入八分公以及民公冠顶均装饰有四颗珍珠。侯爵的冠顶装饰有三颗珍珠,伯爵的冠顶装饰有二颗珍珠。所戴的顶珠为红宝石,即常说的“亮红顶儿”。

一品官冠顶装饰有一颗珍珠。一品以下不能镶嵌珍珠,改为其他小宝石。按照清朝礼仪: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顶无珠者,即无品级。

帽纬颜色分为,一品及二品:红色;三品及四品:蓝色;五品及六品:白色;七品往下:金色。

在顶珠下有翎管,质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花翎”是皇帝特赐的插在帽子上的装饰品,一般是赏给有功的人或对朝廷有特殊贡献的人。

翎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羽所做,是褐翎,无眼。花翎为孔雀羽所做,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俗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为贵。六品以下的官员只赏给蓝翎,五品以上的赏给单眼花翎,双眼花翎赏给大官,三眼花翎则是赏给亲王、贝勒等皇族和有特殊功勋的大臣。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逾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则严行参处。

花翎如此高贵,因此在清朝特别被人重视、向往。据有关史料记载,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这在当时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据说,施琅就宁愿用“靖海侯”爵位换一根花翎。施琅在康熙年间平定中国台湾时立了头等大功,康熙帝封他为“世袭罔替”的靖海侯。但施琅却恳求“照前此在内大臣之列赐戴花翎”,康熙特旨答应了他。这也说明了花翎的尊贵地位。后来,乾隆帝也曾宣称:花翎可“特赏军营奋勇出力之员”,并规定“如有建立大功,著有劳绩,理应戴用(花翎)者”。

不过,清朝官员官帽的价值,随着清王朝的衰落渐渐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