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行脚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5章 孤独的行脚(关于生存 诗意与别离)(4)

她原本清脆的嗓音配上聒噪的打击乐,竟然和这间酒吧的风格恰到好处地融合,变得无比性感和狂野。唱歌的时候,蓝色的光打在她身上,看起来冷酷无情,其实身上暖暖的,足以疗伤。台下昏暗,正好什么都不见。她于是想象着自己身处茫茫的雪地里,对着苍穹高歌。白天,她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在报纸上发些豆腐块大小的八股文章,在租来的不到八平方米的小房间里休息。晚上她成了野兽,时而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嘶吼,时而和一起赚钱的同伴喝得烂醉。

她不敢停下来,惧怕失眠、惧怕思念。因为一旦给了自己哪怕一点的空隙,他的影子就会铺天盖地地将她吞噬。连梦都在欺辱她!他会进入她的梦中,一次又一次。奇怪的是,她从来没在梦里看见过他的脸,只有他那坚实的肩膀、手臂和他那双漂亮的手,还有他那绝情的语气。

梦醒,惊坐起。

她记得他许过的那些承诺。可是除了记忆,她一无所有。若不是手机里的几张照片还在,她会怀疑那个叫小军的男人是否真的存在过。现在,它们早已被删掉。她想一切都是幻觉吧,是上天的一个玩笑。

一年之间,在孤单和夜色的空隙中,是她佯装无所谓的逞强。她和陌生人微笑的时候,在人群中也会无意间瞥见他的影子,熟悉而遥远。走近才发现不过又是一次幻觉。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学业荒废,心力交瘁。她满身疲惫地回到那座她熟悉的小城,湖水依旧碧波荡漾,波光粼粼。人们不急不缓地生活。

她找到这间咖啡店。一个没人的角落。黯然神伤。

有时候咖啡店的那只白猫会踩着肉垫轻飘飘地到她面前,仰着脖子看一会儿,再扭头离开。就像他对她做的一样,只是看一眼,叫一声,然后永远消失在她的生活里。

她因为休学的缘故错过了她的朋友们。和比她小一岁的人相处对她来说太难。她以前不知道他们的生活有那么大的差别,或许是她老了,或许是他们太过年轻,太无所畏惧。

三点一线的生活再次开启,终于不必再瞒着家里人,因为她原本就是属于这个校园的。遗憾的是记忆是个倔强的孩子,你越是想要将他赶走,他越是喜欢跳到你眼前向你证明他的存在。当她在校园里散步,或是急匆匆从教学楼到食堂吃午饭,她都会经过那一段有桥有水的安静的小路。一年前,他就是在那里吻了她,那是她的初吻。她还记得他口中呼出的空气灼烧着她的脸。

他真的忘记了吗?她问自己。

波澜不惊的校园生活并没能继续为她疗伤。回到这个安静而熟悉的地方,她反而觉得自己正在迅速地老去。她不相信爱情,鄙视牵着手的情侣,也厌倦那些在黑板前滔滔不绝的老师。其实他们或许根本不喜欢这个工作,他们只是和她一样,必须活下去而已。坐在下面的这些学生,也未必觉得那些话有什么价值,他们太容易忘记。他们在她身边聊天,在桌子上涂涂画画,肆无忌惮。她没有朋友,只有自己。

走投无路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自己在M城的远房亲戚R姨。她七八岁的时候,曾经在她家中寄宿一个月,她对她很和善。于是苏素又一次从学校里逃出来,踏上M城的火车,书包里装满了她爱读的书。

R姨是个道教徒,每日吃斋太极念经打坐不问世事,整个屋子弥漫着熏香的味道,没有神圣感,只空余压抑和窒息。偌大的M城日日流动着嘈杂的人群,全然没有儿时记忆中的湛蓝天空,只有夏日里散不去的汗臭和潮湿的空气。每日的事情除了听R姨艰涩难懂的传道,一声声附和着,就是在躁动不安的马路上闲逛,要么就是拼命读书,一本接着一本。苏素承认,她企图用一件事填补另一件事,不知道这是不是日后Q君给她讲授的记忆“空间泊位”。

这次到访并没有为她带来片刻的安稳。事实上,她和R姨的矛盾很快爆发。她不再待她如昨日,而是每日抱怨她不肯帮忙家务、只知道在外面闲逛。最要命的,是她常常以不可一世的态度评论她的母亲。苏素终于忍无可忍,她同她大吵了一架,最后嘶哑着嗓子离家出走。带上三本书,全部是阿兰·德波顿的随笔。阿兰·德波顿,这个英伦才子,一次次失掉爱情却忠于创作的人,他的文字让苏素觉得安静而纯洁,如初雪。那张蓄着长发的照片,他露出诡笑,分外迷人。

那天M城天气闷热,整个街道躁动不安。没有熟人也不可能求助,只能到附近的麦当劳里读书。苏素记得自己读到了苏格拉底的审判,看见他竖起的一根手指在正义的光晕中熠熠生辉,便即刻想朝这个世界竖起一根中指,却徒劳无功。

夜深人静,她跑到附近的电影院看无聊的国产片。因为想延长在外面的时间,她躲到另一个放映室,却被前来巡视的保安发现。那时不至于落魄到没有钱,而是羞于因为一部这么难看的片子向人掏钱。苏素像一个走失的孩子一样躲在电影院的黑暗里,等待人群散尽,号啕大哭。半是为难言的误解,半是为漂泊不定。

当晚,她还是因为无处可去悻悻而归,不再同R讲话。回到那间房子,竟莫名其妙地想起了简·爱。

后几日,七月接近尾声。Y君莅临M城,旧友相见,自是喝酒吃肉。他恋着一个姑娘,和苏素倾诉。苏素却连一个值得恋着的人也没有,听得两眼泪汪汪,喝了一瓶就微微醉了。

这个姑娘真的很幸福,她想至少有这么一个人,念着她的存在,记挂着她。

天又下起了雨,两人一路狂侃到了他的酒店。他们倒在床上看无聊的美剧,外面的雨声愈发响亮。

那天Y君喝多了酒,错将她当作他恋着的姑娘。或者他根本没有看错,只是借着她的存在撒野罢了。苏素感到身后他的脸贴了过来,酒气熏天。她借着电脑的微光扭过身端详了他一眼,眉宇之间的忧郁让她心生怜悯。

他亲着她。她明白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她无力反抗。后来他睡着了。

苏素酒醒了一半,决心离开,免得第二天悔不当初。她起身,穿好衣服,走到外面已是大雨滂沱,看不分明。她遇上了M城罕见的暴雨!

人都在寻找安全和安稳得以安身,再谈立命,那一刻苏素突然觉得自己如同婊子一样活着,甚为惶恐和歉疚,所以自愿接受暴雨。

一个陌生的城市。如同洪水猛兽一样在七月的夜里爆发。踏入雨中的时候忧郁了片刻,因为前一日刚刚淹死了几个人。她叫了一辆车,开了足足一个小时才回到住所。一路上,她困乏极了,却不敢闭上眼睛。她透过瓢泼大雨,紧盯着窗外的地面,唯恐水势过大淹了那辆车。她还不想死。虽然活得颇为落魄,但她还没有死的打算。住所的大门紧闭,她在大雨中丢了伞,凭着臂力越过高墙,万分狼狈。决定“金盆洗手”,不再喝酒。

七月的最后一天,苏素打点好行李,准备离开M城。小军离开的时候,她曾在日记本里写:“一座城市的记忆全部来自于你爱的人,若是那个你爱的人离开了,城也就空了。”她曾一度嘲笑自己的矫情,可这一刻,她突然觉得自己是对的。

学校早已放假。去哪里呢?

她想起一个月前,她被一家留学机构骗了点钱,办好了去美国的签证。其实当时她只听信了电话那头语气温婉的接线员的一句话:你不希望改变现状么?现在不是最好的时候么?钱算得了什么呢?

可是去美国做什么呢?她没想。

那是最爽快的离开,不带半点留恋。

谁想刚刚只身到了机场就得到飞机因故障停飞的消息,苏素就被安顿在附近的宾馆里等候消息。飞机途径加拿大,同行的人都是在加拿大落脚的,且都有陪同。苏素一个人拿着美国的签证,不知道向何处去。

打了整整一天的电话,向航空公司、客服、机场……各种可以想到的求助方式。当时奥运会正酣,电视里放着10米跳台的比赛,苏素手里捏着电话,想起自己过去一个多月做的事情,大概是太不靠谱了,才得到如此的结果。于是真的发自内心忏悔起来。那时耳边很诡异地想起了若干年前在伦敦圣保罗大教堂里响起的唱诗班的孩子们的歌声,几乎以为自己皈依基督了。最后终于在绝望中接到了航空公司的电话说只剩下一个座位留给她,让她火速前往机场。

大包小裹地到达机场。心气全无,对美国之行也不报任何期待。曾经在很多人面前肆意地谈理想谈抱负谈未来,私下里才知道自己根本主宰不了未来,自己甚至掌控不了情绪。至多像个侏儒一样在自己的世界里游荡。那种卑微感,让苏素难以言表。

途径温哥华。口袋里没有加元。苏素换了几块钱,却连Subway都买不起。只好躺在椅子上睡觉。醒来时眼前一个日本女人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大意是快登机了。苏素说我不是日本人,我是中国人。还好她还记得自己是中国人。

连续两天,没睡一个好觉。唯一的惊喜就是,从温哥华到旧金山的途中,在飞机飞越太平洋时,苏素从舷窗里清楚地望见了蔚蓝如梦、一碧万顷、宛若仙境的大海,水汽氤氲,烟雾环绕,水中岛屿错落,海蓝炫目,让人迷醉。远处天水合一、山脉的轮廓若隐若现。当飞机转弯的时候,似乎可以感觉到自己就在太平洋上空的一处,专程来赏太平洋。有那么一瞬间,苏素以为自己在梦里。

飞机到达旧金山的时候苏素已经两天没睡。除了在温哥华机场小憩,其余的全部都是明亮的白昼。走得越远、阳光越耀眼,越觉得自己找寻的东西如天角晚霞般不可追逐。这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她无力思考。

几经辗转到达旧金山。气温很低,夏装难以御寒。苏素最后找到一辆愿意载她的车。车上遇见一位加州大叔,絮絮叨叨地讲加州的好天气,讲这里每一幢房屋的历史、每一个加州人日常琐碎的生活。当车沿着机场大道驶入的时候,阳光恰好在远处勾勒出一道金边。那场景万分熟悉,却始终没有记起。已经太久不回忆,不写东西,不怀念过去,不强装无聊或空虚。但是那一刻,心中唯有宁静。苏素想要自己永远地停留在那片晚霞中,因为它仿佛曾经若干次地出现在徐志摩的诗里、特纳的画中、披斗士的歌声,或者还有童年的梦境里。

汽车在U校附近停下来。

下车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群来U校参加暑期交流的同学,Q君也在其中。她于是和带队的老师商量,恳求她收留自己。因为恰好有一个同学临时有事没能参加,苏素成了这个团队的一员。

她走进花园一样的U校。她花了很久才说服自己,有很多和她一样年纪的人,就在这所学校里读书、生活、恋爱。这里是和她读的大学差不多一样年岁的大学。在棕榈树阴凉的阴影下,她盯着湛蓝的晴空,身上洒满了香喷喷的暖阳。心中有什么东西在滋长。加利福尼亚的阳光用不着撑伞,也不必吹空调。凉风吹过的时候如同金秋十月,阳光洒满土地的刹那便是明媚的春天。站在阳光中,头顶就是纯粹的天空,没有云或者任何人工分割线。只有棕榈树在风中抖动硕大的枝叶,松鼠跳跃在绿草上。

当不断尝试让生活变得粗糙时,苏素体会到一切折磨都如同磨砂一样让人习惯、享受,甚至是快乐,如风如梦。倘若文字可以让一切细腻的片刻如星斗般回放,极致的幸福感便可融化在灵与肉的每一个角落,呻吟欢笑,依旧如我。当误解和尖刻阻碍了它们的回放,快乐便只能短暂地属于你。若心虔诚,经得住笔触挥霍,幸福便得以永久地存在。

那天在课堂上,Q君冲到黑板前,用不连贯的英语讲芝诺悖论。苏素惊讶地发现他柔弱外表背后异常坚定的气质。他几乎知道老师给出的每一幅油画的作者和创作背景;他在狄德罗的百科全书前自信地絮叨着历史;他将贴身的一把题了字的扇子送给了那位可爱的墨西哥女老师,惹得她当场流了泪;在“爱丽丝·梅铎”的课堂上,他提出一个绝好的问题引得老师大加赞赏。苏素听不懂他的问题,也不理解他熟练的英语,可是当她总能在人群的边缘找到他沉默着的身影的时候,竟然感到难得的欣慰。

那天他们被带去爬山。她只穿了一双人字拖。走到最困难的一段,他恰巧在身边,就很绅士地伸出手扶着她。苏素感觉到Q君的手心凉凉的。那双手虽然远不如小军的手坚硬、棱角分明,但却格外温暖。她不由得牵住了他的手。

后来他们慢吞吞地走在队伍的最后面。撞见了夕阳。

余晖漫天,遥远的天边逐渐暗淡无光。世界一点点安静下来。后来只剩虫鸣。再后来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他牵着她,小心翼翼,像牵着一个走丢的孩子一样。他没说什么额外的话,也没做什么足以让她冲动的事情,但她感到无比安稳。她的手很小,放在他手心里,仿佛会融化。

日后她跌跌撞撞回国,继续学业。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年头,苏素和Q君走到了一起。他和她一样爱书,想养一只智商不高的猫,喜欢喝着淡茶坐在湖边赏风景。

那天,她过生日。他送她一本书,在书的扉页上,他写:“知道我为什么爱看大鹅在静水里悠游吗?那就好像我喜欢抚弄你的头发一样,都是用一种优柔打搅了另一种优柔。”

这无疑是她读到过的最好的诗。没有堆砌的辞藻、没有千变万化的花招、更没有滥情和激情的挑逗。

苏素不懂得过去的这段时日自己究竟是着了什么魔,浑浑噩噩地走到今天。可是每当她开始忏悔自己因为莽撞和无知犯下的过错时,就想起Q君的一句话:我所思考的风景、建筑、记忆,都是绵延的东西。它们很美。

22岁生日那天,几个好友为苏素唱起了生日歌,Q君微笑着拍手。

五年后,Q君依旧陪着她,在这座他们再熟悉不过的城市。

一声猫叫让她从回忆中惊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