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序数范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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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相关问题研究现状

1.2.1 数词的研究现状

现代汉语的数词,从在《马氏文通》中作为形容词的附类到单独立类,其语法地位逐渐凸显出来,学界对数词的研究也逐步深化。从数词的词类地位、定义、分类、划界、称数法的描写,文化意义的探索,到数系统的构建、语法语义分析、跨语言比较,可以说研究视角相当广泛,研究成果也很丰硕,这里我们不一一述说,仅概括介绍与本书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即只就数词的词性归属、分类、划界等方面做些基本的回顾。

1.2.1.1 数词的词性归属

在汉语语法研究史上,学界对数词的词类地位曾有不同的认识和处理,随着研究的深入,对数词词类地位的看法逐渐趋于一致。这个过程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家:

(一)数词归入形容词

马建忠(1898/1983: 111)在《马氏文通》中把数词归入形容词,合称“静字”,形容词称为“象静”,数词称为“滋静”,“滋静者,以言事物之几何也”。章士钊(1907)把形容词分为三类,其中“示纪形容词”就是数词转引自胡附(1984: 2)《数词和量词》,上海教育出版社。。黎锦熙(1924/1992)、杨树达(1930/1984)把数词归入形容词,称为数量形容词,分定数词和不定数词两类。吕叔湘(1953/2002)将数词列为形容词的附类,并指出数词的性质跟形容词相近,但是也存在一些差异。

(二)数词归入指称词

吕叔湘(1942/2002)在《中国文法要略》中把数词称为数量指称词,认为基数和序数,假如后头不跟名词,就有一种称代的作用。

(三)数词归入象字

陈泽承(1922/1982)的《国文法草创》把数词归入“象字”,认为表数象字有数特征。

(四)数词归入指明词

刘复(1920/1990)的《中国文法通论》认为数词用于指明事物的数量,这种数量不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所以把数词称为指明词。

(五)数词单独立类

王力(1944/1985)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正式将数词列为独立的一种词类,使数词得以与名词、动词、形容词等相提并论。自此之后,汉语学界普遍认同数词的词类地位,在各种汉语语法著作中,数词算作单独的一类。丁声树等(1961)在《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中按性质和用法把词划分为十类,其中就包括数词。可以说,数词词类地位的确立,为数词得以深入研究迈出了非常关键的一步。

另外,根据各家的不同观点可以看出,数词同形容词、代词等词类的确存在一些纠结,它们之间存在一些相同点。

1.2.1.2 数词的分类

学界对数词和数目这两个概念的不同认识,导致数词分类有不同结果,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一)数词包括定数词、不定数词两大类,如:

1.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1924/1992: 115~117)

2.杨伯峻《中国文法语文通解》(1955: 66~72)

(二)数词包括基数词、序数词两大类,如:

1.邵敬敏《现代汉语通论》(2001: 180)

2.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2002: 19)

(三)数词包括基数、序数、分数、倍数、概数等,如:

吕冀平《汉语语法基础》(2000: 106~107)

(四)数词包括系数词、位数词等,如:

1.朱德熙《语法讲义》(1982: 45~46)

2.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2002: 220~221)

3.张斌《新编现代汉语》(2002: 291)

以上各家对数词的分类,主要存在四大分歧:其一,数词分类主要依据语义还是语法功能,前三种观点基本上是以数词所表示的数目类别划分次类,第四种观点主要依据数词的语法功能划分次类。其二,数词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也就是说,“二十”“三百五十五”是词还是短语。其三,分数、倍数、概数等是词还是短语。其四,“来、多、几、好些、若干”等是数词还是其他词类。

本书赞同主要依据语法功能来给数词分类,认为数词包括有限的系数词(如“一、二……十、零、两”)、位数词(如“十、百、千、万、亿、兆”)等;序数、分数、倍数、概数是利用数词及相关成分表示的数目,表示这些数目的可以是词,也可以是短语。至于“来、多、几、数、好几、好多、好些、无数、若干、多少、很多、许多”等是数词还是其他词类,还有待学界进一步探讨,我们不在此问题上纠缠。

1.2.1.3 数词的划界

把“一”“二”“十”等归为数词,学界普遍没有争议,但“四十”“五十九”“一千八百八十”是词还是短语?历来就有很多分歧,实际上它涉及数词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及数词的划界等问题。给数词划界,曾有以下标准:

(一)语义标准

此标准从语义出发,只要表示一个数目,不管数目大小、音节多少,都是一个数词。如“一”“十”是一个词,“七十”“九十”“一百五十五”也是一个词。

有的学者依据语义标准给数词划界时,意识到“四”与“一千八百八十”是有区别的,于是提出“复合数词”这一概念,以同基本数词区分。张志公(1982),罗安源(1996),邵敬敏(2001),黄伯荣、廖序东(2002)等都采用此类方法给数词划界。

(二)语音标准

胡附(1984)认为,“十五”“五万零五百”在句子中总是当作一个单位来使用的,与一个单纯的数词没有两样,但把它们算作词的话,碰到“一千三百七十五”之类就很不妥当;把它们都看成短语也不符合语言事实,于是他将其分类处理。依据两字以下为一词的标准,把“十五”看成一个词,“五万零五百”是三个词,“一千三百七十五”是四个词。从上面的分类可以看出,胡附实际上采用了双音节标准。

金有景(1984)把数词结构划分为单音数词、复合数词和数词词组三类,他认为复合数词和数词词组的界限在语音上都有相应的表现,因此可以用语音为标准划界,但这种语音标准的具体内容他并未详细说明。

吕冀平(2000)提出以双音节为标准来划分数词和数词短语。如“二”是一个词,“十三”和“三十”也是一个词,但是“三十一”是两个词。

(三)“系位组合”标准

张卫国(2004)把数词结构划分为基本数词、复合数词、数词短语、数字串,依据的是系位组合标准。复合数词是由系数词和位数词组合构成的结构,数词短语是在基本数词、复合数词的基础上组合而成的结构,数字串是没有系位组合关系的结构。

(四)“独用且意义不变”标准

陆志韦等(1964)在《汉语的构词法》中提出数词应当是独立的或凭语法结构不能不当作词的。依据他所列举的用例,我们可以归纳划界标准:

第一,若数词结构中切分出两个能独立运用的成分,且切分后意义不变,则此结构是短语。例如“十一”切分出“十”“一”,两者能独立运用,意义也未改变,所以“十一”是数词短语。

第二,若数词结构中切分出的两个成分,一个能独立运用,一个不能独立运用,则此结构是词。例如“九千”切分出“九”“千”,“九”能独立运用,但“千”不能独立运用,所以“九千”是数词。

第三,若数词结构中切分出两个能独立运用的成分,但切分后意义变化了,则此结构是词。如“二十”切分出“二”和“十”,均能独立运用,但切分出来的“二”与“二十”中的“二”意义不同,后者是“两个十”的意义,所以“二十”是数词。

(五)“能独立运用的最小语言单位”标准

方绪军(2000)、张斌(2002)、胡裕树(2002)、刘叔新(2002)、郭锐(2002)等都持这种观念,他们认为,数词是有限的,主要包括系数词、位数词等。这是依据语法功能划分的数词次类,这些词都是能独立运用的最小语言单位。数目可以用数词表示,也可以用数词短语表示,例如“一百”包含了两个数词。

上述五种数词的划界标准中,语义标准以语义为出发点,认为只要是表示数目的就是数词,但这种标准明显存在问题,因为有一些不是数词但能表示数目意义。语义标准和“系位组合”标准所划分出来的次类中都有复合数词,如“二百”“五十”都属于复合数词,但是实质上还是把它们包括在数词中。语音标准强调现代汉语双音化的特点,在这种标准下划分出来的词比较符合我们的语感,正如吕冀平(2000: 106)所言:“这个主张虽然也有人为地硬性规定的缺点,但是这种处理比较圆通。”“独用且意义不变”标准是对词的一种机械理解,认为只有能独用才是词,实际上汉语中有一批无法独用而起语法作用的词,例如结构助词“的”,它具有很强的附着性,不能独用,但能起语法作用,我们仍把它看成是词。语义标准、语音标准、“系位组合”标准、“独用且意义不变”标准都有一个共同点——没有或未完全贯彻词与短语的划分标准。数词的划界同其他词的划界标准是一致的,应以“词是能独立运用的最小语言单位”为标准,这才是划分词和短语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标准。

本书赞同以“能独立运用的最小语言单位”为标准给数词划界。我们认为数词是有限的,主要包括系数词、位数词等,系数词和位数词可以组合构成短语,如“四十”“一千八百八十”都是短语,数词和数词短语统称为数词词语。

1.2.2 序数表达的研究现状

汉语的涉“数”问题研究呈现多元化局面,研究视角广泛,研究方法多样,研究成果丰硕,但专题研究尤其是序数表达的专题研究并不多见,现有的大多是一些零散的观点,并且很多是在其他研究框架内进行的,如在空间范畴、时间范畴、缩略语研究中涉及序数表达式。以下分四个专题对汉语序数表达的研究做简要回顾。

1.2.2.1 序数表达的形式描写

自《马氏文通》出版以来,很多专著、论文、教材都涉及序数表达式,但多停留在粗线条的举例式描写层面,并且绝大多数都不区分序数的词汇、语法、缩略等表达手段,这里也不作区分。

汉语的序数是什么?我们考察了一些有影响的语法著作、论文、教材,结果发现,关于序数的论述,不少内容相似,但分歧也不少,并且有些是根本性的分歧。从学界对数词的分类和序数表达式的处理中,我们可以看出诸多学者对序数内在涵义的认识,概括起来共有两大观点,即“序数词是数词次类”“序数是一种数目”。下文以此为纲,分述序数表达式的形式描写。

(一)“序数词是数词次类”观点下序数表达式的形式描写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基本上是从语义出发给数词分类,认为表示数目的是基数词,表示次序的是序数词;或者认为基数词表示数目的多少,序数词表示次序先后。他们所描写的序数表达式具体如下:

马建忠(1898/1983: 124)把数词称为“滋静”,包括数目、序数、约数三类。“序数,所以第事物之序也。”所列举的序数表达式有“第六、卷一、卷之一、篇之一、章之一、其二、九月一日、次子、长子”。

黎锦熙(1924/1992)把数词称为数量形容词,分为“定数词”和“不定数词”两类,把序数词归入定数词中,有用“第”和不用“第”两类,后者如“一月、二哥、卷一”。

杨伯峻(1955)把数词称为数量形容词,分为“定数”和“不定数”两类,这两类中都有序数词,如“第一、第几、三姑娘、三月八日、卷五”。

张志公(1982)指出,整数前加上“第”可以表示序数;有时整数后面直接连用名词也可以表示序数,如“一号楼、四班、二中队”;还有一些习惯用法,如“头一回、末班、正月初一、元月、大儿子、小儿子”。

胡附(1984)所列举的序数表达式有:第一、头号、头一句话、头三名、初一、二哥、三年级、二等奖、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三、元年、正月、大伯、长子、小叔叔、一……二……。

程荣(1996)把数词分为基数词、序数词、概数词三大类,基数词前加“第、初”成为序数词,有些数目字后面直接跟名词也可作序数词,如“三姨、六年级”。他认识到天干地支同代词和数词都有纠葛,把天干地支称为序列词,列为数词的附类。

刘月华等(2001)把数词分为基数词和序数词,所列举的序数词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带“第”的形式;二是用基数词表示序数的形式,如“一九七八年、二月、初二、二哥、二等、一楼、练习一、图二、注二、卷二”;三是特殊形式,如“正月、元月、大伯、长子、次子、小儿子、头等、头班车、末等、末班车、甲等、子时、甲午年”。另外,还列举了一些简称,如“一教(第一教研室)、二机部(第二机械工业部)”。

邵敬敏(2001)认为,数词包括基数词和序数词,典型的序数词由系数词或复合基数词前加助词“第”构成。另外,基数词可以直接表示序数,如“三层、五组”;天干名称或英文字母也可以表示序数。

黄伯荣、廖序东(2002)把数词划分为基数词和序数词两大类,其中序数词有三类:一是基数词前面加词缀“第、初”;二是用基数形式表示序数,如“二车间、四餐厅”;三是用“甲、乙、丙、丁”或“子、丑、寅、卯”等表示序数。

在“序数词是数词次类”观点下,学界普遍认为“第”是专门性标记,并且序数可以直接用基数形式表达。他们的描写为后继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第一,以语义为主要标准划分词类时,划分的结果是数词的语义类别,而不是数词的语法类别。

第二,分类意义不大。根据数词表示数目还是表示次序划分出基数词和序数词,但表示次序不是序数词的专利,基数词也可以直接表示次序。基数词直接表示次序时也变成了序数词,这说明意义标准无法把这两类词区分开来。从另一方面看,基数词直接表示次序的也应该归入序数词,这就可能造成所有的基数词都成了序数词,结果,基数词、序数词的分类就无任何意义。

第三,词和短语划界不清。“序数词是数词次类”观中的序数词,有些并不是词,如“第十、第二十”,它们是一种临时性的语法组合,并未进入现代汉语的词汇系统中,所以各大词典均未收录。词和短语划界不清主要体现在对“第+数词词语”的认定问题上,主要有两类情况:

情况一:第+数词词语=序数词。

这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如果“第+数词词语=序数词”,就可能出现“第五千五百九十四”是词的情况,这从语感上很难让人接受。二是有人认为“第”是词缀,有人认为是助词,后一种观点在对待“第二百八十”这类形式上,一方面承认“第+数词词语”是词,另一方面又承认“第”是助词,而助词“第”组合构成的结构应该是短语,不会是词,这两方面是自相矛盾的。

情况二:“第+数词词语”中的数词词语是序数词。

依据这种观点,汉语中不少直接用数词表示序数的,也应该归入序数词中,这样就会造成基数词、序数词实际上无区别的局面。

综上所述,把序数词作为数词次类容易造成分类意义不大、词和短语划界不清等问题。

(二)“序数是一种数目”观点下序数表达式的形式描写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把序数看成是一种概念意义,序数表达式就是一种数目表示法。这些学者有吕叔湘(1942/2002)、王力(1944/1985)、丁声树等(1961)、罗安源(1996)、方绪军(2000)、张斌(2002)、胡裕树(2002)、刘叔新(2002)、张卫国(2004)等,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

吕叔湘(1942/2002)介绍的序数表达式:一是基数前面加“第”。二是用基数形式表示序数,如“三姑娘、五号字、星期一、卷一、卷之一、一则……二则……、其一……其二……、一……二……”。三是序数的别称,例如表示“第一”的别称有“元月、正月、初一、大叔、长孙、首坐、头一句话、甲、冠”等;表示“最后一个”的别称有“末位、末班车、小儿子”等;“次”表示第二,如“次子”。

王力(1944/1985)在称数法中介绍了序数表达式:一是基数前面加“第”。二是表示年月日、排行、官爵等级、分类叙述时可以直接用基数形式表示,如“五点三刻、二门、三月、刘三、一品、一来……二来……、一……二……三……”。三是序数的别称,例如表示“第一”的别称有“头一次、头一日、头胎、元年、正月”,排行第一称为“大”,每月的第一旬称为“初一、初二……初十”。

罗安源(1996)认为序数是表示次序的数目。序数表达式有带“第”的形式,“一九九六年、三月、五楼”等省略“第”的形式,“正月、大女儿、小儿子、头一天、头二天、末一回、初十”等形式,天干地支相配也可以纪年、月、日、时。

方绪军(2000)指出序数与数词有关,但表示序数的不一定是数词。汉语表示序数的方法有三大类:一是在数词或数词短语前加“第、初、头、前”等,如“第三、初九、头五年、前三名”,其中“头”后面也可以直接跟量词或名词,如“头次、头名、头等、头功”。二是用数词或数词短语直接表示序数,例如“三楼、十月、二等奖、六号字、一……二……”。三是不用数词表示序数,例如天干地支可以用于表示序数。

张斌(2002)认为,表示数目可以用数词,也可用其他数目表示方法。序数表达式有三大类:一是基数前加助词“第、老、初”等附加式。二是天干地支、生肖等序列式。三是借用式,包括“冠、亚、季、殿、孟(伯)、仲、叔、季”,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Ⅰ、Ⅱ、Ⅲ……”,拉丁字母“A、B、C……”等。

刘叔新(2002)概括的序数表达式,一是数词词语配以标点或其他符号,如“(一)……(二)……”“§1……§2……”。二是数词词语直接置于名词前面或后面,如“一处、三一二国道、图一、公式二”。三是数词词语作为连接性成分按次第出现,如“女人是一哭二饿三上吊”。另外还列举了“第一、初二、其二、二〇〇〇年、大二、二战”等形式。

上述观点中,均未明确指出序数是语义语法范畴。但是张卫国(2004:182)看法明确:“基数和序数,也就是数目和次序,其实是语义范畴,而不是句法范畴。”他列举了大量不带“第”的序数表达式,例如表示时间的“一月、二日、四点”;表示排行的“二哥、六表姐”;表示书籍部分的“卷一、封四”;表示分说的“一……二……三……”“其一……其二……其三……”“一来……二来……三来……”“一则……二则……三则……”;表示组织机构划分单位的“一班、大四”;表示车、船、飞机班次的“一路、八十一次、二〇九航班”;表示场所、建筑地点的“三楼、九十六号”;表示等级的“一等、八级”,“三中(全会)”等缩略语和简称。可以说,张卫国(2004)对不带“第”的序数表达式的描写是比较全面的,而且对序数表达式与基数表达式的区分有很多思考。遗憾的是,他过分强调了序数的语义范畴性质,忽视了序数的语法形式,尤其是序数的专门标记形式,而且他的研究出发点是给计算机提供汉语数词自动处理策略和办法,对序数表达式的区分是面向机器的,带有很多人为的硬性规定。

与“序数词是数词次类”观相比,“序数是一种数目”观点下的研究,严格区分数词与数目:数词次类是语法功能类别;称数法是数目表示方法,它涉及的是概念意义如何表达。这种看法可以很好地避免词与短语的纠缠,也不会出现数词分类毫无意义的情况。

至此,我们可以概括总结现有研究成果中所涉及的序数表达式,具体如表1.2.1:

表1.2.1 现有研究成果中所涉及的序数表达式

表1.2.2 现有研究成果中所涉及的序数表达式

从表1.2.1和1.2.2可以看出,各家对序数表达的形式描写多寡不一,分类结果不尽一致,尚存许多分歧。出现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现有的序数表达研究大多散见于现代汉语教材、语法专著,而教材、著作大多着眼于体系性、完整性,所以只限于粗线条的举例式描写。二是研究重心不在序数表达上,多是在其他研究框架内附带研究序数表达。三是某些序数表达缺乏显性的形式标记,一般不易辨别出来。四是对序数意义的把握存在主观差异,这就难免会出现范围不一、分类不一致等现象。

另外,汉语缩略语中有一种序数性缩略语,如“一中(第一中学)、二外(第二外语)”。有些学者在缩略语研究中涉及到这种形式,例如凌远征(1987)、马庆株(1988)、王吉辉(2001)、周荐(2005)。还有少数学者论述了同一序数的不同表达形式,例如表示“第一”的“冠军、状元、榜首”(吴慧颖1995,苟国利2008),“元、首、头、正、初、始、大、长、孟、伯”(苟国利2008),又如表示“第二”的“亚军”,表示“最后”的“殿军、末名”(苟国利2008)。

1.2.2.2 序数表达的句法语义研究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外语言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发展,对序数问题的研究已经不再局限于单纯的形式描写,学界在继承传统语法重视语义分析、结构主义语法重视形式描写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形式与语义的匹配及其相互影响。具体体现如下:

马庆株(1990)在《数词、量词的语义成分和数量结构的语法功能》中指出,序数词有专用的和兼类的,专用的序数词包括“头、末”,复杂数词的简略式(如“三五九旅、二六七号牢房”),天干地支,拉丁字母和希腊字母(如“甲班、A类、β射线”);兼用的包括单用的基数词,在名词后面的基数词(如“图三、练习一”),出现在缩略语特有语素前后的数字(如“十中、二汽”)。该文用[ ±次第]区分了基数词和序数词、基量词和序量词,认为次第义是范畴性语法成分,汉语数词、量词存在次第范畴,次第义会影响数量结构的语法性质,会影响数量结构的重叠、数量结构连用时的位置和连用式的语法关系。

马庆株(1991)在《顺序义对体词语法功能的影响》中指出,体词存在顺序范畴,顺序义会影响体词在同位结构和主谓结构中的分布、体词的语法功能。该文列举了很多序数表达式,这些序数表达式都具有顺序义,但马先生所说的顺序义和本书的序数义存在差异,序数义比顺序义的外延更小、内涵更丰富,它不仅包括顺序义,还包括数量义。

吴慧颖(1995)总结了区分基数和序数的方法:同义名词的区分,是否使用量词,名词和量词的配合,简称、级别、番号、序号中的数字,用于称说、列举的连续性数词,语境的限定。

李宇明(2000)讨论了“第+数+X”中“第”的隐现、X前能否加量词等问题,以此来观察充当X的量词和名词的语法性质。

李湘平(2006)认为,“数+X”是否表示序数与“X”有很大关系。当“X”是名词时,顺序义最明显。当“X”是量词时,与名词在语义上的联系不同,表达顺序义的能力不同:保留名词的语义特征较多的量词,顺序义明显,但一旦后面出现名词,一般都表示基数;与名词联系少的量词,表量功能强,表序频率低。该文的研究为我们进一步认识序数表达提供了一些思路,但有些认识没有完全到位。例如很多“数+量”结构后面出现名词时,仍然表示序数,如“十四届联大、三等奖、二期工程”。

陈青松(2011)在《“序数+形容词”与非时空排序》中指出,现代汉语的“序数+形容词”表示非时空排序,排序依据是事物的某种属性,能够进入该格式的名词性成分所表示的事物一般是社会化程度比较高的,能够进入该格式的形容词具有显示排序属性和排序方向的双重功能,且以量度形容词为主。

陈青松(2011)在《现代汉语中的非时空排序表达及其比较》中指出,现代汉语的“序数+量词”是典型的表时空排序的形式,“序数+形容词”是典型的表非时空排序的形式,而序数独用兼有两种排序功能。“序数+形容词+(的)+名词”与“序数+名词”在称谓性高低、排序的属性类型、名词性质、形容词特点、序数数目、排序属性的现实性方面存在差异。“序数+形容词”与“最+形容词”在形容词的选择、称谓性高低、认知域大小、评价的客观性程度、结构的整合程度、转指能力方面存在差异。

陈一(2012)关注“第二个N”与“N第二”的异同,认为两者在语义上都具有[+高度相似],在句法上具有定位性、后置性,是较为典型的非自足构式。但两者在语义、结构上也存在差异,“第二个N”在语义上具有[+相继性],结构上具有可扩展性,而“N第二”在语义上具有[+等次性],结构上不具有可扩展性。

张颖(2013)重视“第一+形容词”与“最+形容词”的差异研究,认为前者具有属性级次的“个体唯一性”,具有命名性;后者具有“多个体蕴量性”,不具有命名性。两者的称谓性差异体现为称谓视角的差异和认知域的不同。

华玉明(2015)认为,“天下第一+谓词”指称与谓词相关的人、物、处所和事情或现象,具有名词的句法功能。这种格式主要出现在近年的报纸、期刊和图书中,具有语形经济、彰显特色的语用效果,格式类推、认知联想是其流行的语用理据。

空间和时间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础,可以说空间范畴和时间范畴是一切范畴的元范畴。空间可能具有序位性,时间具有一维性、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它们都可能具有序数性,这样在空间范畴和时间范畴的研究中就涉及序数问题。

汉语空间范畴的研究中,储泽祥(1997、2010)指出,“第三号、五楼”等序数性数量方所具有命名性,它们的构成受名词、量词等词类的限制,能进入这些结构的量词有可加“第”类、必加“第”类、名词制约类。储先生对序数性数量方所中“第”的隐现考察对本书有很大的启发,“第”字序数语法表达式中“第”的隐现受哪些因素的制约,制约力度是否存在差异,等等,这些都值得去思考和研究。

汉语时间范畴的研究中,李向农(1997)考察了有序点段的顺序性、承传性、包含性、循环性,其中有些有序点段就属于序数表达式。赵强(2000)以“第+数+X”“数+X”“第+数+个”等为鉴定格式,考察了时间单位表示计时、时点、时段的差异,以此区分时间单位的语法性质。陆俭明(2001)认为,时点量词前面只能加序数词,时段量词前面只能加基数词,时点兼时段量词前面既能加序数词又能加基数词。郭攀(2004)认为,基数性的时段式数量结构、序数性的时点式数量结构的主要功能相近,但在语法类属上也有很多区别:一是作定语时前者同中心语之间是同位关系,一定条件下可代替中心语,而后者是限制性定中关系,不能代替中心语;二是在重叠、充当介词宾语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可以说,前者是典型的数量短语,后者则具有名词性。陆丙甫、屈正林(2005)把基数性的NP称为时量表达,序数性的NP称为时位表达,能进入NP的时间单位,都有序量词形式,但是大单位更易有名词形式,小单位更易有基量词形式,而介于中间的“号、日、点(钟)”既有名词形式又有基量词形式。

另外,有一些篇幅较小的个案研究,例如:“第一”表示程度(许秋莲、聂智2006),“第二”的词汇化意义(殷志平2004,吴长安2006),“X第二”(王明洲2009),“第X季”(宗守云2009),“第一时间”(高丕永2003,马彪2005),“第一、第二”的非序列用法(亓艳萍1991),“一科”与“图一”(金有景1982),“第一内科”和“内一科”(李行健1984),“一哥、一姐”(叶欢2007),“二手”和“二手房”(王希杰2009),“X+数+代”(高环生2010),“XX二世”(郝彤彤2010)。

1.2.2.3 序数表达的应用及语篇功能研究

此类研究主要关注序数表达式的社会应用和语篇功能,多是举例性的个案研究。

序数表达式可用于街道、建筑物、居住地等命名,马庆株(2002)介绍了含序号的街道名的构成方式,包括“序数+量+通名”、“序数+通名”、以《千字文》开头的十几个字为序号、序号用来表示一条路的不同段。张清常(1996)指出,北京街巷在命名上有系统化、数码化的特点,常见的方法就是方位词和序数词的结合。

序数表达式可用于姓氏,例如以“第五”为姓(吴慧颖1995),也可用于人物排行(张德鑫1999)。鲁健骥(1992)认为,表示排行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用数字,也可用“伯、仲、叔、季”等排行字。“老”和“小”都表示排行最后,但互换是有条件的。

序数表达式可用于表示时间,例如天干地支可以用于纪年、月、日、时(吴慧颖1995,常敬宇1995),地支也可以与生肖搭配起来纪年(常敬宇1995)。

序数表达式常用于构建语篇,充当语篇的关联性成分,使语篇具有层级性,这有助于阅读者深入理解语篇意义。赖先刚(1985)认为,序数运用于语句中有提示、引起注意和突出的作用,还可使语言简洁、具有概括性;运用在语篇中可推动情节发展、组织文章内容。廖秋忠(1986)指出,语篇中序列连接成分一般将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事件连接起来,常用的手段之一就是使用基数或序数的排列顺序,序数序列连接成分也常和时间、位置序列连接成分混用。

1.2.2.4 序数表达的历时考察与横向比较研究

古代汉语、汉语方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外语的研究一般是在与现代汉语比较的前提下进行的,这些研究成果对现代汉语序数表达的研究有很重要的资料价值和参考价值,有利于我们更充分地观察其特征。

古代汉语研究中,林涛(1984)考察了《左传》的时序、位序、事序和章序句式,主张从句法上区分同形的基数和序数。张林林(1984)指出,《尚书》中专门性标记只有“第”和“次”,“上上、上中”类的方位词组合可以表示第一到第九。柳士镇(1992)描写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第、初”的用法和表示排行的方式。另外,孙锡信(1992)、何乐士(2000)等都对古代汉语中的序数表达做过考察。李建平(2014)指出,从出土简帛文献来看,“第”产生于秦末汉初;西汉中叶进一步语法化,“第+数”可以修饰名词;东汉初期臻于成熟,并在东汉文献中获得了广泛使用。随着“第+数+名”的产生,“第+数+量”“第+数+量+名”早在西汉也已产生。西汉末期“第一”逐渐词汇化,既可以修饰名词,也可以修饰形容词和动词。

汉语方言研究中,邢福义(1995)指出,现代汉语中“一、二、三”存在差异,如表示排行第一时不能用“一”。“二”有异化的同义形式“两、双”,“二”常用于序数,有时用于基数,但“二”不能进入“一而再,再而三”中。“三”在“张三”中表数作用已经消失,而“一、二”没有类似用法。海南黄流话中“一、二”分化成两种形式,表示基数、序数时存在严格分工。通过与汉语方言对比,可以观察到现代汉语数词系统既有简匀性又有差异性,汉语中开头两个数字的变异是统数序数的分化。张一舟(2000)指出,成都话可以用“数+一/的+量”“数+的+一+量”表示序数,如“二一杯(第二杯)”“二的个(第二个)”“三的一杯(第三杯)”。另外,胡光斌(2002)等都描写过汉语方言的序数表达式。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中,有些研究成果涉及序数表达。王联芬(1987)比较了汉语和藏语的序数表达式。瓦尔巫达(1992)讨论了凉山彝族亲属称谓的序数词素。王远新(1995)以古代各期突厥碑文书面语言为依据,结合现代突厥语及方言材料,讨论了突厥语序数词的历史发展。曹翠云(2001)比较了汉语和苗语年份、月份、日期的异同。蒋仁萍(2007)考察了112种民族语言,概括出民族语言序数表达的基本形式,得出两条蕴涵共性:如果序数词前置于名词,那么基数词也前置;如果数词“1”前置于名词或量词,那么其他数词也前置。还有一批学者描写过民族语言里的序数表达式,所涉及的语言很多,如:布依语(吴启禄1984),瑶语(舒化龙、肖淑琴1984),黎语(文明英、马加林1984),傈僳语(木玉璋1993),村语(符昌忠1997),蒙古语(额·宝音乌力吉1999)。另外,《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新发现语言研究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方言研究丛书》、《中国的语言》(孙宏开、胡增益、黄行2007)中也有部分关于民族语言序数表达式的描写。

汉语与外语比较研究中,安国峰(2008)考察了现代汉语和韩语中姐妹排行称谓表达方法的异同,妹妹称呼姐姐、妹妹的子女称呼其母亲的姐姐时,称谓语是平行的,但姐姐称呼妹妹、姐姐的子女称呼其母亲的妹妹时,称谓语是不平行的。这种差异在于排行所依照的基点不同,现代汉语以绝对顺序为基点,而韩语以自己为基点。

国外,序数的类型学研究有一些突出的成果,Veselinova(1997)考察了47种语言中序数派生的异干现象,Stolz(2001)、Stolz和Veselinova(2005)以跨语言的视角总结了派生序数表达式的八种模式,Plank(2003)在阐述双重标记问题时考察了基数表达与序数表达的不同标记形式,Stump(2010)概括了数词词语派生序数时专门性标记的位置类型。

1.2.3 以往研究存在的问题

汉语的序数研究起步较早,自《马氏文通》开始,很多学者都在他们的研究体系中给序数研究一席之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不乏真知灼见。王力(1944/1985: 235)指出:“中国人的称数法和别的族语不同的地方,就是中国语法的特征,所以我们不能不加以叙述”。可见王力先生对序数等称数法的研究非常重视,可惜这样的呼声并没有太多的回应,学界对序数研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此研究较长时间停留在形式描写阶段,只有少数学者把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现有研究成果中,序数表达的有些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有些问题还缺乏统一认识,有些问题则是浅尝辄止或者附带提及。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到目前为止,有些问题还没有人涉及到,并且未见序数表达的系统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这些缺憾具体表现在:

(一)对序数研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基数研究可以说是呈现多元化格局,研究视角广泛,语言事实挖掘较深。与基数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相比,序数研究显得相当薄弱,多是零散的、粗线条的描写,形成了重视基数而轻视序数的研究局面。

序数和基数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序数还是有其自身的特质,目前对它的研究还很薄弱,并且已有的研究成果多是其他研究框架下的附属品,这样就会掩盖或部分掩盖序数的特点。在轻视序数研究的局面下,极易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在不区分基数和序数的框架中进行数量范畴研究。虽然在问题复杂时这也是一种研究策略,但把基数、序数混为一体,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语言事实和语言规律的揭示。

第二种情况是在排除序数的框架中进行数量范畴研究。虽然在问题复杂时这也是一种研究策略,但是基数、序数各自为政,互不提及,就容易忽视基数、序数两大问题的相通性。而基数和序数的区分、序数表达式的使用规律是序数研究中最基础也是最关键的“一把钥匙”,这也是与语言运用密切相关的问题,所以必须重视序数研究,重视基数、序数两大问题的相关性。尽管有人尝试回答一些问题,然而有些答案不具有解释力,有些答案还待进一步检验。为了解决问题,加强序数表达的封闭式研究不失为值得尝试的有效途径。

(二)对序数内在涵义的认识比较模糊

尽管有很多专著、论文、教材都涉及到序数,但什么是序数、序数的语义构成基础及序数参照是什么、序数表达式的语义特征是什么、如何界定与相关现象的界限,等等,这些问题至今都没有很好地解决。目前,学界对序数的认识还比较模糊,也缺乏明确而有力的判定标准。“序数词是数词次类”“序数是一种数目”这两种观点反映了学界对序数内在涵义的认识还存在根本性分歧。

(三)序数研究缺乏系统性

已有研究未能形成均衡发展的局面,主要体现在研究广度和深度两方面:

一是形式描写不全面、不系统。

充分描写是语法研究的基础,只有在充分描写序数表达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目前序数表达式的形式描写成果较多,但多属粗线条的举例式描写,并且重复研究很多,多限于对“第四、初五、老六”等典型形式的描写,而非典型形式概括不全,少见有人描写“上/下+数+X”“前/后+数+X”等非典型形式。

同时,序数表达式缺乏科学的系统分类,现有的研究成果中有些按时间、排行等意义对序数表达式进行分类,但分类标准不具有操作性和规律性,分类结果不具有全面性,所以无法概括所有语言事实。也有少数按序数表达式的构成手段来分类,但构成手段概括不全,出现一些遗漏,并且有的在分类时标准贯彻不彻底,未能贯彻到所有序数表达式,出现一部分按构成手段分类,一部分按意义分类的现象。还有的以常用、非常用为分类标准,有的以是否包含数词为分类标准,等等,这些分类均存在分类体系不科学、不完善等问题。

二是认知语义分析深度不够。

语言研究的目标之一是对语言现象作出合理的解释,序数研究应该高度重视认知语义分析。目前已有一些从语义角度分析序数表达式的研究成果,例如马庆株(1990)指出次第义是范畴性语法成分,殷志平(2004)和吴长安(2006)指出“第二”具有词汇化意义,这些研究较好地分析了序数表达式的语义。但是总体而言,序数研究主要集中在形式描写上,认知语义分析深度不够。我们并不是不赞成形式描写,描写是一切研究的基础,但仅局限于形式描写就无法达到研究目标。任何一个语言结构的生成和运用都包括形式、语义等方面的因素;任何一个语言结构都是形式与语义的结合体,某类形式可以表达什么语义,某类语义可用什么形式来表达,两者具有内在的匹配关系。就序数而言,序数的语义构成基础是什么?序数的构成参照有哪些?它的主要语义特征是什么?不同形式在语义上有什么区别?“第一个工厂”“第一大工厂”“第一工厂”有什么区别?哪些现象是序数的引申?在真实文本中,序数表达式的使用体现了什么规律?典型的序数表达式有哪些?类似问题很多,若仅局限于形式描写,则无法深入认识序数的特点,更无法就基数、序数的区分得出科学的答案。只有加强句法与认知语义的精细分析,加强形式与语义的互证、描写与解释的结合,才能推动研究的前进。

(四)序数研究视野不够宽

比较是科学研究的最基本方法,也是语言研究的一把良器。语言形式之间可以进行比较,例如序数表达式不同下位类别之间的比较;不同方言或语言之间可以进行比较,例如普通话和汉语方言的比较、汉语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比较、汉语与外语的比较等。就序数研究而言,汉语普通话与汉语方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序数表达有什么差别?汉语序数表达有哪些共性特征?现有研究成果对这些问题涉及得相当少。比较汉语方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序数表达,有利于更充分地观察汉语序数表达的特点,所以这方面的研究非常值得关注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