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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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电子政务发展情况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开展“四项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公安改革等中心工作,坚持以信息化引领警务实战和服务社会公众,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努力推进电子政务创新为民服务和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公安机关电子政务应用成效

1.公安机关管理社会和服务群众的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

过去,有群众反映公安机关“效率低、手续繁、办事难”, “群众办户口、办证照,到处找;开证明、盖公章,来回跑”。现在,各地利用信息网络大力推行户口办理一站式、证照办理一卡式、护照按需申领等便民服务,既堵塞了内部管理漏洞,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升。

2.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程度发生了深刻变化

过去,公安机关执法随意性较大,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现在,部分公安机关实现业务流和信息流高度融合,在执法办案和行政审批的各个环节实现全流程网上操作,对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权限控制和审计,整个操作过程和历史记录一目了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执法办案和行政审批的影响,有力地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3.公安机关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发生了深刻变化

通过信息化建设,全国公安机关汇集整合了大量信息资源,在维护社会稳定、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以来,公安部共为全国银行网点提供联网核查167亿次、为铁路售票系统提供人口信息核查5900万次、为国家代码中心提供法人身份核查3519万次。自2014年3月1日起,为“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络购票开通在线身份核查服务,累计已提供身份核查1196万次。

二 公安机关电子政务典型案例

(一)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案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建设了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简称“网上办事平台”)。网上办事平台是面向全国、覆盖出入境证件预约申请和边检业务预申报的互联网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群众可预填出入境证件申请信息、预约办理业务的时间及地点、预先申报边检手续,并按照约定时间到约定的接待大厅或边检站的受理窗口办理业务,以节约办事时间。出入境接待大厅和边检站工作人员可直接查询使用申请人预先填报的信息,从而减少信息录入时间,节省现场警力成本,也有利于缓解出入境接待大厅拥挤问题。同时,网上办事平台还提供办事指引、办事机构查询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服务。

1.提高了出入境接待窗口受理业务的效率

节省申请人办证时间,达到了高效、便民、利警、有序的效果。目前,共有近2000个受理单位为公众提供预申请预申报等服务。平台运行一年多来,共有98.4万人次通过网上办事平台提交了预约申请申报,9.2万人次进行非预约填表,收到群众满意度调查3376份,历史累计浏览次数860万人次。网上办事平台的建设使用是“互联网+”行动推进实施的具体体现。

2.实现了互联网与传统业务模式的有机融合

通过网上办事平台,群众可预约资源、填报资料,查询信息、表达看法,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根据群众填报的信息做好预案、合理安排、改进工作。网上办事平台实现了互联网信息化应用和公安出入境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3.发挥了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

通过公布预约数量、时间、地点,实现信息对称,群众可有的放矢地做好安排,大大节省了时间成本。通过预约数据导入业务信息系统的做法,节省了工作时间,减少了表格填写打印成本。各种节省资源、优化配置的技术措施,充分体现了“互联网+”的功能。

(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案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迅猛增长,由此产生的交通管理业务和服务需求也快速增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平均每天业务办理约300万笔,近5年年均增长率超过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虽然采取了多种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但仍然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服务方便快捷、实时动态、个性多样的新需求。

为此,2015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推出了互联网服务平台,努力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一是融入“互联网+”,打造交通管理服务升级版。通过网页、手机App、短信、语音等四种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考试预约、办牌办证、违法处理等业务服务,提供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出行路况等信息查询和告知提示服务,并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公告、公布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计划、机动车选号号段、强制报废机动车、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等信息。同时,平台可开展安全驾驶、恶劣天气注意事项等警示教育,提供办牌办证、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等业务办事指南、咨询互动服务。

二是统筹社会资源,协调多部门提供多元化、一站式、协同服务。协调电信运营商,实现全国范围内不同电信运营商手机用户告知信息互联推送和语音服务;与邮政部门合作,为群众提供办牌办证邮政寄递服务;协调各地财政、银行等部门,实现交通违法罚款、驾驶人考试费等网上缴纳业务。同时,积极发动社会资源参与交通管理,延伸服务至交通管理相关单位和场所,实现医院网上提交驾驶人体检证明、汽车销售服务店办理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驾驶人培训机构办理驾驶证申请,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交管业务。

三是统一服务品牌,优化用户体验。为方便群众使用,防止网络诈骗,同时优化用户体验,提高交通管理社会公信力,互联网服务平台使用全国统一的“12123”交通安全专用公益类服务短号,启用“122. gov. cn”交警专用的互联网域名,建设和应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应用系统,推广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破除地域限制,全国范围互联互通,实现异地办理交管业务。

目前,互联网平台全国注册个人用户2423万人,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飞速发展,累计提供业务预约和办理服务3000多万人次,发送业务告知手机短信约4000万条,取得了明显的应用效果。

(三)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案例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化学原料及配剂,具有合法用途和非法用途的双重性质。根据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实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和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管理许可、备案证明的核发工作。2012年,公安部禁毒局研发推广了“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证明)网上办理和电子化审批流程。相比原先的手工办理,服务效率和质量有了飞跃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提高了效率,节省了时间

以往手工办证,需要企业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等有关材料复印件送公安机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审核,费时费力。全国目前有17万余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事业单位用户,每年办证量超过100万份,办证量大、周期长。实现电子化办证后,纸质的材料转化为电子档,跨地区的信息可以通过网上调取,检索、比对和核实过程实现自动化,办证平均周期由原来的5天左右减少到2天左右,大大提高了办证的效率,减少了等候时间,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方便了企业,节省了经费

办证量大、路途远的企业可以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远程申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电子证,节省了大量的人工、交通成本。据调查,系统应用前,企业办理一类证每次约需人工、交通费用300元,办理第二、第三类证明每次约80元,现在通过系统网上办证,可以节省大量成本。同时,系统提供的短信息通知功能和“QQ联络”服务,可以让企业及时知晓办证进程,提醒企业及时进行售后备案,给企业带来极大便利,主动防范因失误未及时备案等导致的行政违法行为。

3.促进了执法规范,防范了权力腐败

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证明)行政审批在网上办理后,对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等都有明确要求,并进行公示。每一个审批环节都有严格的权限控制和审计,整个审批过程和历史记录一目了然,便于责任倒查和界定,实现公安行政许可规范化运作,行政执法阳光下运行,有效防范了腐败现象。

目前,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面应用,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实战中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拟将系统应用向手机客户端延伸,实现手机App等多种应用形式,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激发社会活力。

(四)福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开展“互联网+”便民服务案例

为拓宽警民联系渠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福建省厅治安总队不断创新举措,积极应用新媒体手段,打造“互联网+”便民服务模式,取得显著工作成效。开通的“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平台被国家网信办授予“政务微信优秀公众账号”,推出的“指尖办事、一趟完结”举措获得首届腾讯互联网政务峰会“全国互联网政务卓越奖”。

1.全面推广“互联网+窗口办事”

重构、再造行政审批流程,总结推广“先批后办”办事模式,即群众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待公安机关审核、审批通过后再一次性到窗口查验身份、交验原件、领取证照。通过“先批后办”,大大缩短窗口办理时间、审批周期,真正做到便民利警。2014年下半年开始推广的治安户政“指尖办事、一趟完结”举措,已受理治安、户政类群众办事申请65614笔,办结57287笔,业务窗口办理时间由原来的平均26分钟缩短到目前的平均5分钟,群众同类业务办理周期由原来的平均20.8天缩短为目前的平均5.3天。

2.探索开展“互联网+警民互动”

充分运用官方微信互动功能,建立治安违法线索微信举报、微信红包发放奖励金制度,变原来单一的书面举报、电话举报为地理定位、图片、文字等多维结合的微信举报,群众通过微信发送违法行为发生的地位置信息、图文信息到公安机关,省厅自上而下监督查处,提高线索精确度、查处率,同时通过微信红包发放举报奖励金,有效保护举报人隐私,提升举报积极性。推出“找片警”功能,群众可通过微信与社区民警建立“点对点”连接互动,属求助、预约类的直接沟通、及时响应,属违法违规类的可进行查处、流转(并可以申请发放奖励红包),打造警民联系P2P互动平台,有效掌握社情民意、舆情动向,服务公安工作。

3.积极推出“互联网+公共服务”

首创微信“搭乘车自主备案”功能,乘车人可以在乘车时将所搭乘车辆的车辆信息及行车位置等即时推送至警方后台备案并分享到朋友圈,最大限度地震慑黑车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举措获得中央及各级媒体深度跟踪报道,中央台“第一时间”、《人民公安报》第二版头条等大篇幅报道。

(五)公安消防工作电子政务案例

1.优化社会公众消防服务平台

目前,省级公安消防部门已经全部开通社会公众消防服务平台和“办事直通车”栏目,实现“消防网上服务大厅”功能。通过该平台可以办理相关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网上申报,定期公布消防行政审批结果,受理消防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对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实行“户籍化”管理等。

2.推广应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

2015年以来,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建立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以党委政府和部门行业系统领导、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为目标人群,定期发送工作信息和安全提示。目前已经开通消防微博、微信共4000余个,导入目标人群1000余万,关注用户1700万,注册用户690万。

三 发展建议

1.做好顶层设计,标准规范先行

一是建议在管理体制、技术规范等方面明确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公共服务中的关系与定位。二是建议开展互联网服务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方面的专题研究,明确移动终端、物联网和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型即时通信方式等在公共政务服务中使用标准和基线等问题,制定标准规范和安全基线。

2.推进跨部门、跨行业信息共享,践行共享共治理念

在电子政务建设中,要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推进机制,明确共享信息内容和程序,确定信息共享部门责任,制定信息共享法律或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基础设施,保障共享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管理和服务。

(公安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