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先贤:马注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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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6世纪以来的穆斯林学人

伊斯兰教输入中国后,它的信仰、礼仪、律法、习俗,陆续纳入中国的社会、文化、思想等领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这些伊斯兰元素的流传,就思想、文化领域而言,尽管它无法居于主导的或主体的地位,但它在不断适应华夏大地习俗的同时,却又缓慢、持续地扩展它的影响。到马注生活的时代,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流传已有近10个世纪的历史。它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交融,仍在不断地、深入地进行着。

仅就明末清初之际而言,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并有汉文著述的教界、政界、文化界的知识分子,在马注之前,继陈思之后,有詹应鹏、张忻、张中、王岱舆等“穆斯林学人”,他们的汉文著述显现出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仅就伊斯兰宗教思想而言,可以这时正在兴起的汉学派为代表,以与那些欠缺儒学知识的经学派(其经师、阿訇)相区别。

一方面,就广大的穆斯林信众而言,他们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大环境下,除了继续保持伊斯兰的信仰、礼仪、律法、习俗外,在日常生活的不同方面,不可避免地会“入乡随乡”,受到所在地区的、周边不同民族(在中原地区主要是汉族)民众的影响;至于那些受过儒学教育者,在思想上所受的影响尤甚。

另一方面,在伊斯兰教流传的广袤区域(不管是穆斯林相对的聚居地区,还是散居地区),伊斯兰元素也在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周边邻近的民众,甚至不同民族的成员之间还通婚融合,从而获得新发展。与之相应的是,人们对伊斯兰教的认识,也在不断地变化着、深化着关于当时人们对伊斯兰教的认识的情况,可参见笔者所著《王岱舆思想研究》(民族出版社,2008)第二章之三“明末之前国人对伊斯兰教的一般认识”,第29—45页。,由最初肤浅的了解,到更为恰当了解的缓慢而却又不断前进的过程中。

应该看到,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地方化和民族化进程,在马注从事学术活动之前,已经达到相当的程度。伊斯兰教的地方化和民族化,包含着它在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内部。不同学派的形成和发展,则是符合宗教自我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关于伊斯兰教的中国化问题,除可参见笔者所著《王岱舆思想研究》第二章之四“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地方化和民族化”(第45—51页)外,还可参见《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地方化和民族化》(《世界宗教研究》1995年第1期),《再论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地方化和民族化》(《西北宗教论丛》2013年第3辑)。

即便是在伊斯兰教汉学派形成的过程中,伊斯兰思想在其中仍处于主导地位的事实,一直没有改变;可是,随着穆斯林知识阶层的成长,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不仅没有淡化、消失,反而因接触或是习儒者与日俱增,获得延续和发展。参见笔者所著《王岱舆思想研究》第二章之五“中国伊斯兰教汉学派的兴起和发展”,第51—61页。

16世纪以来,陈思、詹应鹏、张忻、张中、王岱舆等人的著述活动,已使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得以深化、扩展。

例如,在伊斯兰教的汉文史料中,明嘉靖七年(1528年),作为山东济南南大寺掌教,陈思在《来复铭》中就有“无极太极,两仪五行”陈思:《来复铭》,见余振贵、雷晓静《中国回族金石录》(《山东济南清真南大寺“来复铭”碑》),宁夏人民出版社,2001,第215页。之说。该说其实是北宋周敦颐《太极图说》的相关内容的概述。《太极图说》有“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从中,人们可以窥见陈思的儒学造诣。《来复铭》中所说的“皇”、“天”和“帝”,指的都是真主。铭文虽短,其思想却极其丰富,耐人寻味。

17世纪时,明崇祯甲戌年(1634年)张忻在《清真教考序》中,对伊斯兰教的兴起,特别是穆罕默德的降生,而使真主之“道愈昭明”,他说:“穆罕默德命立于未有天地万物之先,挺生于千万圣人之后,其德化灵异,视前圣尤为迥绝,而为古今特出之一人。”张忻:《清真教考序》,见刘智《天方至圣实录》(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印)卷之二十,第365页。他关于礼拜“造化天地万物之主”、礼拜的朝向、礼拜的含义的说明,为的是“拜主则尘缘尽却而生人之本性见矣。本性见,而天运并息之机与一切幽明兼备之理莫不于拜跪起止之间而俱见之。拜主则物我皆忘而身心之私妄泯矣。私妄泯,而忠孝廉节之事与一切尽己尽物之功,莫不于入寺事主之时而思尽之”张忻:《清真教考序》,见刘智《天方至圣实录》,第365页。。其说,有助于人们了解伊斯兰教的源流本末。只是人们无法读到《清真教考》全文而有所惋惜。

明崇祯丙子年(1636年)詹应鹏在《群书汇辑释疑跋》中,关于伊斯兰教信仰真主有他的独特看法。他说:“志云:‘其教专以事天为本而无像。’无像诚是也,第以为‘天’则非也。盖所事者,宰乎天地万物之主;唯主,故无像也。若曰‘天’,天即有像矣,有像者,皆真主之所造,吾教事主之外,凡主一切所造之物俱不事焉。故曰事主,非事天也。作此志者,或以万物莫尊于天,故以天之名称主,非其天即主也。阅者于‘事天’、‘拜天’等语,俱当以‘天’字作‘主’字观。慎勿作‘天’字观也。”詹应鹏:《群书汇辑释疑跋》,见刘智《天方至圣实录》(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印)卷二十,1984,第366页。该跋在简介伊斯兰教的信仰、经典、礼仪等基本情况的同时,对道与教的关系,有其独特的见解。显然,他认为,对于一般信众而言,“至其道之所以为道……即余日服习其中,亦不能以言言之也……虽然,道不可言而教则可言。教贵得其原,事主而无所歧则得其原而不至于入于迷”。詹应鹏:《群书汇辑释疑跋》,见刘智《天方至圣实录》(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印)卷二十,1984,第367页。这里,他以顺畅的语言,表述了苏非主义关于道隐教显、道高于教、教源自道的深刻思想。关于道与教的关系,可以参见刘智的相关论述。见金宜久《中国伊斯兰探秘——刘智研究》(当代中国人文大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第173—179页。

与詹应鹏、张忻几乎活跃于同一时期而又稍晚的张中,也以他的汉文著述(《归真总义》、《四篇要道译解》和《“克里默”解启蒙浅说》),简介了伊斯兰教的信仰、礼仪,特别是表述有关苏非主义关于信仰的奥义。

张中在江苏邗江任讲席时,为使“二仪操觚家不识经字,公御中和初入教,鲜克与闻,恳恳索解”,张中遂译“四篇要道”,“就经解经,因字训字”,“取其浅约,初学易知”,使之得以了解伊斯兰教。这里,“二仪”即为该书写有“四篇要道译解序”的沙维崇;“觚”为古代书写时所用的木板,“操觚家”有书写文章者之义。“公御中和”分别指刚入教的马中龙和李之华。周士骐为该书募刻而做的注解说:“其间或有兴衰,良由经书之明与不明之故也。迩来从教之人,往往进而复去者,亦有业儒者与习经者互相矛盾者,岂吾道不足以笃其志哉,抑亦经书旨趣,彼盖未之深尝焉尔。”张中:《四篇要道译解》,第2页。见周燮藩《清真大典》第十六册,第278—281页。崇祯四年(1631年),穆景修为张中《“克里默”解启蒙浅说》所写序言,有如下评议。他说:“余鉴张子苦心婆志,不揣鄙陋,附数语于篇右,望志士君子舍其浮浅而深究性命,则藉是经之指南宝筏,而昏愚自是之迷津可渡矣!”张中:《“克里默”解启蒙浅说》,第5页。可见,张中在阐释伊斯兰思想方面,有其独特之处。王岱舆的《正教真诠》问世后,他的“教弟”梁以浚为之作序,称他为“四教博通,诸家毕览”梁以浚:《〈正教真诠〉叙》,见王岱舆《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希真正答》,宁夏人民出版社,1987,第3页。以后所引上述三书,将分别以《正教真诠》、《清真大学》和《希真正答》表示。。所谓“四教博通”,指的是他除博通伊斯兰教外,还通晓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基石——儒释道;所谓“诸家毕览”,指的是他大致通读过儒释道诸家的经典,从而得以博通四教。何汉敬则断言“独清真一教,其说本于天,而理宗于一,与吾儒大相表里”,“且立说平易,不事玄诞,与释道两家,绝为霄壤,较之吾儒性理一书,同而异,异而同,亦在所不讳”。何汉敬:《〈正教真诠〉叙》,见王岱舆《正教真诠》,第5页。丁彦则援引“王子岱舆曰:‘……吾教大者在钦崇天道,而忠信孝友略与儒者同……'”丁彦:《真诠弁言》,见王岱舆《正教真诠》,第7页。。上述序言的撰写者,无疑认为伊斯兰思想与儒家文化有其贯通之处。这也是伊斯兰教得以中国化的门径。

中国传统文化对他们的影响,既有思想学理方面的,也有通过一些语词概念汲取其思想精华的。人们从上述学者、经师的表述中,特别是从王岱舆著述序言中可以发现,他在肯定伊斯兰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主要是儒家的思想文化,有着大致和谐、“大相表里”的同时,也觉察到其间仍有其差异之处王岱舆在“问答纪言”中写道:“夫国有君、府有牧、州有守、家有长、世界有主,道一也。儒者纷纷,以理气二字尽之,是天下国家可以无君长而治也。予辩其异吾道者而已,不暇计其浅深也,浅者异则愈深愈异也。若夫孔孟之道,修身、齐家、治国与吾同者,予焉敢妄议其是非哉!”他以此表明伊斯兰教与儒学的异同。见《正教真诠》“问答纪言”,宁夏人民出版社,1987,第9页。,也就是何汉敬所说的“同而异,异而同”,丁彦援引他的话所说的“略与儒者同”。更不用说伊斯兰教与释道的差异了。在这方面,可以说,马注也大致如此。

马注的整个学术生涯,鲜明而又深刻地反映了他所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无法回避他与儒学有着密切关系这一基本事实。他的穆斯林前辈接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后,他的学术活动不过是在前人的基础上,予以继承、延续和发展而已。由于马注所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并非全盘接受,而对儒释道又做出区别对待,从而人们可以发现,他所受的影响主要是儒家的思想,而非佛教、道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