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府领导的特性与使命
领导是在一定的环境中,为实现既定目标,对组织成员进行统御和引导的行为过程。领导是一种目标引导积极互动的力量,即通过思想和行动以激发引领他人形成共同认知与情感的力量,在这种力量的作用下共同致力于组织目标,以实现率众达标。政府领导干部既具有其他领域领导者的一般特征,更有自身独有的特性与使命。
一、政府领导的特性
政府领导干部,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并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我国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是依法通过选举或任命产生的,并具有相应职务、职责与法定职权。政府领导活动是一种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管理活动。所以,政府领导干部角色是社会中的一种较特殊的“角色”,是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群体,他们除了有服务性、责任性、引导性等一般领导的特征外,还有政府领导鲜明的角色特性。
(一)政治性
在现行的“中心—边缘”模式中,政府处于社会的中心,而政府工作是由其领导干部率领引导组织成员推进与运转的。政府领导干部身处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最前沿,各项“精神”的实践要通过政府领导干部的决策、执行等行政行为来体现,其领导水准高低不仅是个人素质高低的反映,更是政府管理科学与否的体现。领导活动状况是政府形象的具体反映,并对全社会起示范作用。政府领导干部的职权是国家和人民授予的,不是由个人或其他组织赋予和认定的,其行政职权具有强制性,领导活动行为受国家法律的规定保护。政府领导干部是国家政治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政治责任的主体。政府领导的政治责任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政府领导干部必须接受党的领导,正确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接受党的监督,并在政治上对党负责,这是政府领导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政府领导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二是政府领导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责任,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决定。政府领导干部的一切行为须以宪法和民意为归依,行使行政权力须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全体人民负责,即“合政体、合民意、合民利”。
(二)社会性
政府领导的决策、管理与社会现实的各种因素相联系,任何政府领导的活动都直接同社会的其他过程紧密结合,政府领导的活动过程也是给社会带来直接影响的过程。所以,领导行为一方面必须向上级领导或组织负责;另一方面必须思考、预测、评估其行政行为对社会的影响。这种影响包括政府领导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决策结果是否有利于社会公平与公正,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在我国对政府领导的评价不仅来自领导上级,更来自社会公众。因为政府领导的政策制定和权力运用是否科学合理,只有社会公众最关心、看得最清楚、体会最深,也最有资格评价。政府领导的社会性特征体现着这样深刻的意义:领导行为必须保持对上负责与对社会公众负责的一致性。领导活动与方式的运用必须考虑社会的接受程度,要以人民群众接受为前提。习近平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改变官僚作风,领导者要以一个服务者的身份走向公众,将“领导就是服务”的本质融入其中,即“直接与公众接触,提供足够的信息,使用灵活的服务方式,尽力为公众提供各种方便,从而使顾客成本最小化,提高顾客的满意程度。”
(三)权威性
政府领导的权威是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前提和基础。首先,权威和权力有着紧密的联系,政府领导的权威是由其权力的来源,即权力是由人民授予的,公意是政府领导权力的合法源泉和原始权威;其次,权威与威信又有密切的关系,即领导有能力做出被众人所认可的业绩,获得对其产生敬佩感、信赖感的威信。从根本上讲,政府领导的权威是一种权力委托和利益代表的关系。当政府领导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能够代表与实现人民的利益时,就会受到拥护并承认领导的权威,但当领导所代表的利益不符合甚至违背人民的利益时,必招致反对且否定已经名存实亡的领导权威。人民群众的信任是政府领导权威的根本动力。政府领导的这一特性表明,只有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建立真正的领导权威。另外,还应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保证不是靠权力,而是靠威信、毅力、丰富的经验、多方面的工作以及卓越的才能来提高领导权威。所以,政府领导要努力提高自身形象,形成强有力的人格凝聚力、渗透力和向心力去感召他人,用实际行动为众人树立榜样;同时深入社会体察民情,把握社会发展动态推出符合客观实际的政策措施,用科学的方法化解社会矛盾与解决问题,用廉洁奉公的风范树立公仆形象,赢得民众真诚的赞同和信任,从而获得真实而长远的领导权威。
二、政府领导的使命
“使命”原意是指使者奉命出行,现指重大任务和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一往无前”。政府领导的使命在于为社会做贡献、为人民的福祉引领社会变革与发展。政府领导的使命涵盖了领导的精神境界、品质和价值取向。“使命感”是担负领导责任与体现职业精神的灵魂。具体来讲,政府领导的使命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追求为人民谋利益的目标
目标是领导理想的体现,是领导者的一种精神动力,这种动力对于推动领导的开拓性工作是一种无穷的力量。“领导者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明确的理想所带来的方向和信任的共同感觉。”
领导的理想、精神是价值层面的追求和动力,即希望在工作中展现怎样的思想,将工作做到什么程度、体现什么样的效果等,然后才会有新思路、新点子、新计划等。领导活动的过程是产生创新思路,并带领群体去实现思路目标的过程。这里首要的问题是领导的理想、目标建立的基础,即它的出发点、衡量标准。目标对于政府领导的理想,首先是由人民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所决定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求,以及在追求美好未来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都需要政府领导有更高的目标定位。人民的追求是无止境的,这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动力,也是政府领导工作不断要有新思路、新目标的源头。政府领导的社会形象和使命是来自于对人们渴望的关注,以及恰到好处地提出这种渴望的内涵与实现的路径。
(二)开创未来引领变革与发展
政府领导要为推进社会历史的进步贡献力量,要有致力于社会长期发展的使命。政府领导的雄心壮志不是建立在个人成就感的基础上,更不是为了个人的所谓政绩而急功近利,而是要把自己与国家或社会发展的伟大事业联系在一起。为此,政府领导不仅要脚踏实地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而且要深谋远虑地为开创未来引领社会变革与发展。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特别需要有这样一批具有高度敏锐感和创新能力的领导,在激烈的社会变革过程中去发现趋势和创新发展,这是政府领导的责任与使命,也是其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政府领导必须确立对事业创新发展的使命感,这是领导工作不断遇到新问题与各种挑战所决定的,也是领导活动本身的特点或使命所决定的。在行政组织内部,政府领导就是要引领其成员到达他们不曾去过的地方,以实现更高的工作目标,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在行政组织外部,政府领导通过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去引导民众,在服务民众的同时将人们的思想提升到更高的境界,以努力推进人们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现代化的共同发展。
(三)扭转被动落后的困难局面
被动落后局面的形成是诸多矛盾的集中反映,这些矛盾有历史遗留的,也有现实产生的,各种问题相互交错,内耗不断,以致难以形成统一的工作力量。这种被动的困难局面无论是前任遗留的,还是当前某种因素触发的,作为现任领导都有责任去把握症结所在并及时扭转,决不能随遇而安或听之任之。能否转换被动落后的困难局面,使之根本转变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对政府领导工作作风、精神境界等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检验。考察领导者的党性、作风和能力状况如何,不是反映在风和日丽的平常时期,而是在困难与挑战袭来之时。有的领导遇到一些困难与棘手的问题就绕道而行,不敢负责任、不愿主动担当,不仅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还可能因错过时机而使矛盾激化,这绝不应该是领导干部的行为。遇到难题矛盾不退缩、不回避,不怨天尤人,而是直面现实迎难而上,勇于承担责任、担当起重任,这是政府领导的使命,也是领导活动能否开创新局面的关键。任何新局面的产生都与锐意进取、开拓前进、摆脱劣势的过程紧密相连,这个过程也是旧观念、旧体制、旧环境得到改造与各种新因素得以建立发展的过程,即只有稳妥有效地化解各种复杂棘手的问题,才能有新的良好局面的形成。
(四)培育造就人才与完善自我
政府领导能否培育造就大批优秀人才,不仅直接影响着领导效能的高低,而且关系到事业的成败和国家的兴衰。古人云:“治国之道,唯在用人”“为政之本在于任贤”。知人善任、培育人才是领导的施政之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
为此,政府领导要有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培育使用人才的使命感,具有这样一种使命感才能更好地履行领导选人用人的职能,即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并科学地使用人才。领导是与部属共成长的,两者之间相互影响,或互相促进,或互相掣肘。所以,能否善于任用人才与培育造就人才,也是检验领导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正如邓小平所言:“善于发现人才,团结人才,使用人才,是领导者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为担负这一使命政府领导应加强自我锤炼。一要培养宽广的胸襟,在用人上不存私念。杜绝用人中的“任人唯亲”“任人唯利”,杜绝用所谓的“潜规则”搞关系网、拉“小圈子”。二要练就识才的慧眼,能正确认识那些不“唯书”“唯上”,有独到见解和勇于开拓创新的人才,为他们创造施展才华的舞台。三要提高统御的能力,即在把握全局的基础上,将人才与职位、资源进行科学合理配置,使其有发挥独特优势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