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章节93 最佳拍档
对于自己第一次和波波克斯相遇的日子,琼斯记的很清楚。
那是大概十八年前,即灾难远征开始后的第三年。这是人类又一次“反攻故土”的尝试,却再一次以惨烈的失败告终。
当然,在最开始的时候,所有的年轻人对这次战争抱有无限的期望,无论是人类还是“异族”。人类,是为了“帝国的荣耀”。而异族,是为了皇帝口中那可以自由生存的自治领。
在那个时代的大背景下,整个帝国甚至喊出了“团结一切力量”的口号,这在过去数百年中是几乎不可想象的。
随着皇帝的命令下达,三大新编军团纷纷成立。它们是:“洛克萨尔”,即来自北方的异族(多数为野蛮人与兽人,矮人只是象征性地派遣了一只巨熊骑兵和部分工匠。)与北部两大王国“洛克伦”和“萨隆”的新兵组成的“神圣第一军团”;“波恩诺斯”,即来自东部的异族(多数为蜥蜴人与蛇人还有有翼族)与东部两大王国“波恩亚”和“诺斯歌德”的新兵组成的“神圣第二军团”;以及“奥莱塞利”,即来自南部的的异族(种族繁多,但南部的精灵并没有参与其中,仍旧保持着自己的生活习惯。)与南部的三大王国“奥莱斯顿”、“塞维克”和“利维拉”(后两者即原“塞利帝国”,现在被人们普遍合称为塞利王国。)的新兵组成的“神圣特别军团”。
而琼斯作为明珠港的居民,最后选择加入了离他最近,同时也是武力最强横的神圣特别军团。毕竟数百年前塞利帝国以区区两个王国之力就敢自称“帝国”,竟然还能和凯撒正面叫板,这是别的所谓“帝国”哪怕拥有十国之力也不敢干的事情。直到现在,人们心中唯二承认的帝国只有两个,一个是仍旧存在的正式的帝国,也就是卡尔萨帝国。另外一个则是虽然被剥夺了帝国的称号,但是被所有人——包括卡尔萨家族甚至是凯撒本人——所认可的“塞利帝国”。
当然,一个军团不可能完全由新兵组成,那样只能出现一只乌合之众。每个新军团都混杂着三成左右的老兵,他们会起到“带头作用”,帮助新兵更快地适应军团生活。不过,这些士兵理所当然地,要欺压一下“新兵蛋子”们,找找成就感。于是很不幸的,在加入军营的头一天,琼斯与波波克斯就成为了下马威的牺牲品。
或者说,差点成了牺牲品。
不记得那个一脸麻子的白痴到底说了什么,总之琼斯与波波克斯都没有耐心听完他的大放厥词。于是在那个白痴来得及说出最后一句话之前,两个硕大的拳头一左一右地揍在了他的眼睛上,直接把这可怜的蠢货打飞出了十几米远。
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了,或许是没人想到一个来自大城市的软蛋,还有一个看起来徒有其表的野蛮人竟敢这么大胆,总之那家伙发出了好一阵哀嚎也没有人来阻止。
不过这边两个家伙可没停下,他们一同扑了上去,挥起王八拳就是一顿痛打。这一次周围的老兵总算是反应了过来,赶紧上来帮助自己的同伴解围。过程中难免推搡了一下周围看戏的新兵。
这一下就炸了锅了。
要知道这本应该命名为“神圣第三军团”的新建部队之所以改名为“神圣特殊军团”,就是因为来自塞利王国的新兵实在是太能打了,其战斗力一点不输给老牌军团。他们欠缺的只是军团化的训练,不过在接下来这场群殴里再怎么标准的训练都派不上用场,反而是个人的武力占据了上风。理所当然的,新兵们几乎干掉了所有参与进来的老兵,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就在那场混乱过后,最开始引发事件的两个人又站在了一起,互相打量着对方,像一对孤狼那样揣摩着,欣赏着。
似乎很和对方的胃口,两人同时伸出手握在了一起。
“琼斯。”
“波波克斯。”
对视一眼,两人又同时笑了起来。
第一次见面时的自我介绍犹然回响在耳边,琼斯甚至能记住之后他们一同喝酒时波波克斯脸上的每一个细节。接下来的五年里,他们一同在远离家乡的大陆上拼死搏杀,交替掩护彼此的后背。很多人都知道了有一个小个子盗贼叫琼斯,而他身后的那个大个子是波波克斯,他们是最好的拍档。
“最好的拍档……”琼斯低声念叨着,手中的零号弩似有千斤之重。还是个新兵蛋子的时候那个脾气暴躁的上尉曾经怒吼着挥舞着鞭子,让他们每一个斥候从心底记住了一个要诀:
“三点——一线!轻扣——不粘!”标准的海蛎子口音,听着就惹人发笑。但是无论是琼斯,还是其他人没有谁敢真的嘲笑这个两鬓斑白的老兵。不是畏惧他的武力,而是尊敬他的教导,他的每一条经验,这些可都是他们日后保命的依靠。
“永远记住!眼睛是最脆弱的,哪怕是巨龙,也不可能放任别人攻击他的眼睛而无动于衷。所以听好了,身为斥候要记住:三点——一线!永远以双眼为优先!”
“呼吸平稳,肩膀放松,让弩指引你的方向。”
“对准敌人最不可能避开的那一瞬间,然后,轻扣——不粘!”
“多谢您,莱姆斯上尉。”低声说出最后一句祈祷,琼斯猛地扣下了手中的弩机,随后看都不看自己的战果,全身瞬间隐没在斗篷下头也不回地向密林深处逃去。
三秒钟,仅仅三秒钟的时间,琼斯就已经凭借帝国正规军传授的斥候步法爆发性地窜出去了四十多米,要论短程爆发力没有职业能超过这些盗贼。
除了一个疯子职业以外。
脑后一阵阴风,琼斯马上想也不想地一个前扑,顺着旁边的斜坡直接滑了下去,眼角余光中一柄大剑拦腰斩断了一棵大树,又气势不减地嵌入了第二棵才堪堪停下。
有臂力飞出这么一剑的不会有别人,琼斯敢拿自己未来的老婆做担保这绝对是波波克斯的杰作。当年在神圣战争中他不知道用这招干掉了多少疏于防范的对手,这一次换自己来正面面对,还真是压力十足。
当然这不可能是波波克斯真正的杀手锏,充其量只是个下马威而已,反正琼斯是没听说有哪个喜欢随便投掷自己武器的家伙能活得久的。他真正忌惮的,是波波克斯用来爆发式杀敌的那一招:
祖先狂暴!
奔跑中琼斯顺手把一只飞镖甩了出去,正好钉在身前不远的树枝上。那上面挂着一面一次性镜子,借助这小工具,他看清了此时波波克斯的样子,随即嘴角便是一抽。
果不其然,后面的野蛮人整个变得通红,好像中将宴会时摆上来的特大号龙虾,甚至肉眼可见地向外冒着热气!好在他身上的纹路还不太明显,看来只是普通的狂暴而不是有狂战之王称号的祖先狂暴,那自己应该还能撑一会。
盗贼从来就不是以耐力见长的职业,不过曾经作为正规军斥候的琼斯那几年的苦没白吃,至少多年来跋山涉水的生活让他的体能有了足够的提高。与此同时,他还把盗贼的各种卑劣伎俩发挥到了极致,什么铁蒺藜烟雾弹辣椒面甚至是棱刺果跳鼠牙铁木枝被扔得满地都是。时不时的还有两张符咒伪装在其中,准备给人一个小惊喜。
当然,这一切在一个狂暴起来的野蛮人——还是一个下半身穿着重甲的野蛮人——面前连一点波浪都翻不起来。各种尖刺直接被沉重的镶铁战靴踩进泥土深处,冰冻火烧符咒被他的斗气直接碾压。就连本应建功的烟雾弹之类都没能影响波波克斯哪怕一秒钟的行动,好像他不用眼睛来观察似的。
“神王纳斯在上。”琼斯看得分明,对方明显没把那些足以让常人双眼瞎上一百回的东西放在眼里。什么辣椒面粉什么刺激性烟雾对方一概无视掉,睁大着眼睛冲了过去。
那几个小子说的对,波波克斯,还有自己其他的队友已经不再是活人了。看看紧追自己不放的老朋友吧,平常在战场上他的战吼永远都是令敌人肝胆俱裂的可怕招数,更令人畏惧的是野蛮人那似乎无穷无尽的愤怒与狂暴,这让他们拥有了战场绞肉机的称号。
而现在……
虽然还是一如既往地使出了他的狂暴,但波波克斯的脸上连一点波动也没有,只知道一个劲地埋头冲刺。这不是他,这不是那个一边战斗,一边高歌祖先荣耀的豪迈北方汉子,不是那个可以和自己一同浴血奋战的老友,不是那个站在桌子上痛饮美酒直到仰天大笑三声后人事不省的蛮族之刃。
莫名其妙地,出发前那个叫安娜的红毛丫头的话语突然回荡在他耳边:
“让你去对付波波克斯,不是因为你曾经是我们的敌人,我们没有半点想要惩罚你的意思。唯一的原因,是你最熟悉你曾经最好的拍档。在这些人里面,你的胜算是最高的。所以,只有你才是对付他的……最好人选。”
“是啊……”琼斯忽然刹住了脚步,身后那擂鼓般的响声也随之停下。他很清楚,波波克斯就在自己身后不远处盯着自己,手里的大剑随时准备收割自己的性命。
但是有什么可畏惧的呢?逃跑?像个懦夫一样?那不是身为波波克斯最佳拍档的自己应该做的。想想过去的十几年来,有哪一次不是自己一边咒骂,一边心甘情愿甚至是甘之如饴地跟着他一同迎战几十倍于自己的敌人?
“你是他最熟悉的拍档,最佳拍档。”
小丫头说的的确没错,如果我想牵制住波波克斯,如果我想战胜波波克斯,靠逃跑和偷袭?那是绝对没有胜算的,毕竟他对我的攻击方式太过熟悉,之前那次狙击绝对是被他本能地化解掉了。如果那样的机会都一点用也没有,那我的选择就只剩下……
一把短剑悄无声息地从琼斯的斗篷中滑出,他整个人的表情就像自己手中的兵器,寒冷无情。转过身,琼斯的面孔对上了波波克斯的脸庞。这是几天来两个最佳拍档的第一次见面。
也可能是最后一次。琼斯心想。
但不管怎么样……
这场最后的架,我来陪你打个痛快,老友。
琼斯手中的锋刃平举于肩,直指波波克斯的胸膛。不知是不是错觉,明明波波克斯已不再是生灵,琼斯仍然从他的脸上捕捉到了一抹微笑。
又或者真的不是错觉?因为他自己也笑得很畅快,那句野蛮人专属的挑战战吼是怎么喊得来着?哦,对了——
“库尔——撒卡!”
伴随着沙哑的怒吼,在这无名岛的林间空地上,曾经最好的拍档互相发起了冲锋。在鲜血浇灌了土地后,真正的胜利者必将只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