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云南省级层面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
适宜性评价是科学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的基础,为使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得到因地制宜地的综合开发利用,对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利用适宜性进行深入分析、调查、评价,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县、试点项目区及试点规模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
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开展,宏观评价立足于省级层面,以划分出试点县及试点规模为主要目的进行适宜性评价;中观层面以县域内低丘缓坡分布地块为评价单元进行适宜性评价,为试点项目及规模的确定提供依据;微观层面将具体到项目区内地块的适宜性进行评价,为项目区内用地布局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依据。三个不同尺度的评价,将为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合理科学的建设开发提供有力支撑。低丘缓坡适宜性评价层次及评价目的如图2-1所示。
图2-1 低丘缓坡适宜性评价层次及评价目的
一 省级层面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主要指标
(一)省级层面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从省级层面开展低丘缓坡建设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其主要目的是从宏观层面对云南省低丘缓坡资源开发的适宜性进行初步界定,通过适宜性评价,初步掌握全省可供建设开发的低丘缓坡土地资源数量与总体布局情况,主要为低丘缓坡建设开发试点县的确定、试点规模的限定、开发战略和政策研究提供依据。通过省级层面的评价将对全省范围内低丘缓坡资源开发在生态环境、地质环境、社会经济环境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明确低丘缓坡资源建设开发中的限制性因素及主要应对措施,提高低丘缓坡建设开发利用的生态友好性,为低丘缓坡建设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提供宏观理论指导。通过省级层面的评价分析将为全省低丘缓坡重点、优先开发区域的确定,相应政策的制定及开发规模的确定提供理论指导与决策参考。
(二)省级层面评价分析的指标体系
省级层面开展的适宜性评价以县为评价单元,主要针对低丘缓坡开发建设关联较强的生态环境、地质灾害、矿产压覆、水地流失、地震危险性等问题进行评价。而其中地质灾害问题、矿产压覆问题对低丘缓坡建设开发的适宜性影响较为关键,需要对其进行单因素评价。在单因素评价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结合各县(市、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低丘缓坡建设开发利用的综合适宜性进行评价。综合适宜性评价将从生态适宜性、经济与资源适宜性、地灾适宜性、矿产压覆适宜性四个方面选择指标进行评价,其中地灾适宜性、矿产压覆适宜性将直接使用单因素评价的结果进行分值计算;生态适宜性将结合单项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结果,进一步增加与低丘缓坡建设开发关联性较强的指标进行分值计算。云南省低丘缓坡建设开发综合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1。
表2-1 云南省低丘缓坡建设开发综合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三)低丘缓坡建设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1.云南生态环境基本情况
云南生态环境状况复杂多样,全面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评估,深化对云南高原山地生态环境状况的认识,对推进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战略实施,保证低丘缓坡土地开发的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云南省地处中国西南边陲,北依亚洲大陆,南临印度洋及太平洋,正好处在东南季风和西南季风控制之下,又受西藏高原区的影响,形成了复杂多样的自然地理环境。作为典型山区省份,整个云南的地势从西北向东南倾斜,大致分三大阶梯递降,依据云南地貌特征,一般以元江谷地和云岭山脉南段谷地为界将其划分为东西两大地形区。东部为云南高原,高原面上的地形起伏表现相对和缓,发育着各种类型的岩溶地貌。西部是以横断山脉为主的纵向岭谷区,其中该区北段为高山峡谷区,南段地貌逐渐趋于和缓,特别是西南及南部边境地区,河谷开阔,地势相对平缓。根据云南省综合自然区划成果,云南可分为5大自然带,8个自然地区,22个自然区;云南低纬高原的主要生态类型系统分为5个一级生态类型,15个二级生态类型,30个三级生态类型;各分区与生态类型内均具有其各自不同的地貌、土壤、气候、水文等自然环境特征及不同的植被覆盖与土地利用特点。
2.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以县级行政区划为评价单元,以主导因子、区域差异、统筹兼顾和可操作性为指标选择原则,以云南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自然生态环境的主导性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为指标选择依据,具体选择6个指标,用模糊数学的方法对云南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得出不同县(市、区)的评价等级。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2。
表2-2 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3.主要结论及应对措施
按以上方法评价,按最大隶属度原则,得出的结果即云南省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现状的优、良、中、差、劣评分等级,如下所示。
优为26个县(市、区):禄劝、姚安、牟定、双柏、红塔区、云龙、漾濞、永平、祥云、腾冲、石屏、思茅、镇源、景谷、绿春、河口、澜沧、西盟、江城、景洪、勐腊、贡山、福贡、香格里拉、古城及宁蒗。
良为35个县(市、区):呈贡、晋宁、安宁、石林、武定、通海、易门、峨山、麒麟区、沾益、剑川、宾川、永胜、华坪、广南、龙陵、昌宁、双江、普洱、景东、新平、元江、芒市、瑞丽、陇川、盈江、梁河、耿马、沧源、勐海、水富、绥江、泸水、维西及马龙。
中为34个县(市、区):嵩明、寻甸、宜良、禄丰、华宁、陆良、师宗、富源、泸西、大理、巍山、南涧、隆阳区、文山、丘北、西畴、富宁、麻栗坡、开远、弥勒、蒙自、屏边、施甸、凤庆、临沧、云县、墨江、红河、镇康、孟连、永善、巧家、兰坪、德钦。
差为23个县(市、区):富民、楚雄、南华、永仁、大姚、江川、澄江、罗平、鹤庆、洱源、弥渡、砚山、马关、个旧、建水、永德、元阳、金平、宣威、会泽、盐津、大关、彝良。
劣为6个县(市、区):元谋、东川、昭通、威信、镇雄、鲁甸。
总体来看,全省生态环境现状以良和中为主。评价为优的有26个县(市、区),差和劣的共2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整体态势较好,但各个区域仍面临不同程度的生态问题。生态环境为优的区域在进行低丘缓坡开发时生态将是其核心优势之一,低丘缓坡开发的社会经济目标的实现应充分利用环境优势,扩大综合开发效应;生态环境现状处于中等的县(市、区)应重点关注低丘缓坡建设开发过程中的生态限制性因素,力促建设开发与这些限制性、关键性生态因素良性互动的形成,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而生态环境差和处于劣的区域,其低丘缓坡的建设开发面临更大的生态限制,开发的经济成本、生态成本都将会明显地高于其他地区。对于此类地区的建设开发应做好相关规划,确保开发过程中不破坏或少破坏区域生态环境;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测、监管体系,对开发进行动态监管,以减少其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建设开发、生态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
(四)云南低丘缓坡建设开发利用地质灾害评估
地质灾害是影响低丘缓坡土地建设适宜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山地普遍存在着岩土地质复杂、地形破碎、河流冲刷作用强烈等特点,较容易出现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这成为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中的限制因素。
1.云南省地质灾害概况
云南地处欧亚板块、印度洋板块与太平洋板块的俯冲交接地带,地质、地貌利于地质灾害的发育,加上气候同时受太平洋季风与印度洋季风交互影响,是中国地质灾害极易发生省份之一。云南省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是泥石流、滑坡及崩塌。地质灾害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构成极大的威胁,是制约云南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近20年来,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平均每年造成200余人伤亡、2亿元以上的财产损失,近十年来,云南地质灾害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仅2010年,国土资源部在云南就启动了三次地质灾害应急一级响应。据统计,2001、2002及2004年云南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为当年中国最高。
2.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
采用直接法与间接法相结合的方法评价云南省地质灾害活动强度。直接法是根据已调查的地质灾害点资料进行评价,间接法则是根据地质灾害形成条件选定特征评价指标,在GIS支持下进行评价。直接评价法通常是在图上圈定一个灾害点,一般标定泥石流的沟口或者滑坡的剪出口,但实际地质灾害区如泥石流或大型滑坡体通常为几平方公里或者几十平方公里的大区域。因此直接法所表示的点难以表达实际地质灾害的实情,需直接法与间接法相结合,才能科学地进行地质灾害活动强度的评价。对云南省地质灾害活动评价如下。
(1)直接法
采用发育强度指标进行评价,发育强度根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及其活动强度的分值密度进行测算。采用全省已有调查大型地质灾害点6000余处资料,将地质灾害分为崩塌、滑坡、泥石流,规模上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据此,采用两个指标衡量各个县地质灾害发育水平,一个是地质灾害分值,另一个是地质灾害发育强度。分别采用公式2.1、公式2.2表示:
式中,Score为地质灾害分值,ni为第i种灾害在某空间位置的数量;ρ为地质灾害发育强度,Score为地质灾害分值,Area为该县区面积。
地质灾害分值计算赋值权重为泥石流3分、滑坡2分、崩塌1分、大型3分、中型2分、小型1分,由此得到各县直接法的地质灾害强度综合分值。
(2)间接法
间接法是根据云南地质灾害的发生,综合考虑形成地质灾害的能量、物源条件、地质灾害活跃程度、岩土体组合等因素。根据灾发环境条件,考虑选取岩土体、地震、高差、坡度、构造、地质灾害活跃程度等因素作为灾发强度评价指标。各个指标采取国家相关标准分段法进行标准化划分,权重根据层次分析进行赋值,地质灾害易发度分区指标及极重见表2-3。根据各个因子权重采用加权法得到云南地质灾害分布图,共分为四级:地质灾害极高易发、高度易发、中度易发和低度易发。
表2-3 地质灾害易发度分区指标及权重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根据分区,云南省主要灾害易发区位于金沙江、怒江、澜沧江的河谷地区,经过与已经发生的灾害点统计结果叠合表明,96.8%的地质灾害点位于极高度与高度易发区内,这说明分区方法、模型是正确的,结果可以很好反映全省灾害情况。极高度易发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8%,高易发区占全省总面积的28%,中度发区占总面积的43%,低易发区占21%。这表明全省36%的高易发区内发育的地质灾害数量占全部灾害总数的96.8%,这说明分区方法是合理的。云南省灾害易发度分区如图2-2所示。
图2-2 云南省灾害易发度分区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通过全省县界与分区结果的叠加,得到各县易于地质发育的面积比例,极高易发、高度易发、中度易发、低度易发区的权重分值分别是4、3、2、1。由此得到间接法的各县地质灾害强度分值。
3.主要结论及应对措施
将直接法得到的分值与间接法得到的分值相加,得到各县地质灾害活动强度综合分值,根据发育强度分值将全省地质灾害区划分为四级,分别为极高强度活跃区、高强度活跃区、中强度活跃区、低活跃区。
云南地质灾害严重,要充分吸取已建或扩建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带的已有经验教训,不盲目上山。历史上,云南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上有过许多惨痛的经验和教训,因地质灾害撤销了一个县(碧江县),搬迁了4个县(耿马、元阳、镇沅、西盟)。尽管国内外有一些建设发展山地城镇的成功典型,如重庆、香港等地,但其地区地质结构稳定,新构造运动不活跃。相反云南大多数地壳抬升强烈,地震活动频繁,因此城镇上山要进行反复充分的论证,建议在条件较好地区实施试点,如红河、文山等山地较少地区。此外,山坡的气象灾害也较平原重,如雷电灾害,也应当考虑。
针对云南省地质灾害现状和发生特点,在进行低丘缓坡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制定各灾点的防灾预案,加强对各灾点的汛期巡查和监测预警,保证防灾预案和监测任务落到实处。当连续降雨量较多,灾害体出现加剧发展的迹象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措施组织群众避险并向主管部门报告险情;加强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民众的防灾意识,做好群策群防工作;设立地质灾害警示标志,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工程经济活动及在危险时段进入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生产活动;严格禁止在各灾点危险区附近地带建房,限制在过高、过陡(高差>5m,近直立)切坡建房及在临空面较陡的斜坡上方附近建房;在综合地灾预防措施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根据地质灾害活动不同强度区制定针对性的防治和减缓措施,提高地灾防治成效。
(五)云南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压覆评估
1.云南省矿产资源概况
云南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42种,占全国已发现矿产171种的83.04%,探明资源储量列入《云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矿产有86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39种、非金属矿产45种。合并后的矿产地(矿区)1214处。
云南矿业经过多年发展建设,已初步建成了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和磷化工基地,形成了包括能源(煤炭)、钢铁、有色、磷化工、煤化工和建材等在内的一套完整工业体系。尤其以磷化工和有色金属为重点的矿业经济,成为云南省工业体系中最有活力的产业。
矿业已成为云南省工业体系中最庞大的产业,其固定资产投资、资本金总额、从业人数、出口创汇及工业总产值均居全省各大工业之首,在该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云南的成矿地质条件好,西部处于“三江”成矿省核心区,东部处于上扬子成矿省西部,成矿潜力巨大。成矿带分布如图2-3所示。
图2-3 成矿带分布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三江成矿省地处阿尔卑斯-喜马拉雅-陆碰撞造山带由近东西向急转为南北向的转折部位,其是欧亚板块与印度板块之间地壳经过多旋回开-合构造演化形成的复杂拼合带,地质构造十分复杂,不同组成部分经历了不同的构造演化过程。三江地区的火山岩和侵入岩都很发育,岩石类型复杂多样,从超基性、基性,到中酸性、碱性岩均有出露,岩浆活动贯穿各个地质时期,岩浆岩的时空分布受构造环境及其演化历史控制,岩浆活动本身又控制了许多金属矿床的形成和分布。三江地区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矿床成矿系列类型,如铁铜铅锌银金、铅锌银、铬铁矿、铜钼多金属、锡钨多金属、煤-砂岩铜矿-盐类成矿系列类型等,已发现黑色、有色和贵金属及非金属矿产30多种,其中铜、铅锌、银、金、锡为优势矿种。其有中国目前最大的铅锌矿(兰坪金顶)和锗铀矿(临沧),有腾冲-梁河锡-稀有金属矿集区、哀牢山金矿集区以及羊拉铜多金属矿集区。
上扬子成矿省处在滨太平洋成矿域(东)、特提斯成矿域(西)的夹持之中,区域成矿作用受它们的影响甚烈,北侧又被秦祁昆成矿域顶位,其阻隔了秦祁昆成矿域成矿作用对该成矿省的影响。成矿省自身又具有前寒武纪基底,其在加里东褶皱基底和晚古生代地台盖层的三层结构的状态下,通过岩浆作用、构造变动、沉积和变质作用,在不同的构造层和不同时期的岩浆作用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矿床类型和矿床成矿系列。区内矿产丰富,类型齐全,勘查工作程度总体上东高西低,规模达大型以上的著名矿床有大红山铜铁矿、东川铜矿、鲁甸乐马厂银矿、个旧锡矿、白牛厂银矿、大厂式锡多金属矿等,属全国主要的矿产富集区之一。
云南有62种固体矿产,矿产保有资源储量排在全国前十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29种,非金属矿产32种。云南省优势矿产有锡、铜、铅、锌、镍、锰、金、银、锑、钼、铝土矿、钛铁矿、煤(焦煤)、钨矿、原生钛(磁)铁矿、富铁矿石、铂族金属、硅灰石、硅藻土、芒硝矿石、磷、钾盐、盐矿、硫铁矿、伴生硫、稀土矿、铌、钽、萤石等。云南的能源矿产以煤炭为主,有较少量油页岩,基本没有油气。
煤炭资源具有区位优势,是开发利用的主要矿产之一,具有成煤期多、煤类齐全、煤质好、分布不均衡的特点。其主要分布于曲靖、昭通和红河,占全省煤炭资源储量的89%。其他州市也有少量分布,而临沧、西双版纳、德宏、迪庆、怒江分布极少,不足全省煤炭资源储量的0.33%。云南的煤炭开发程度较高,主要集中在宣威、富源、麒麟、宜良、寻甸、华坪、开远、泸西、禄丰、镇雄、威信。
黑色金属矿产。云南省已查明的黑色金属矿产有铁、锰、铬、钛、钒5种,具有矿床类型比较简单、矿产地分布集中的特点。铁矿主要分布于澜沧县、安宁市、峨山县、新平县、禄丰县、武定县、石屏县、腾冲县、景洪市、宜良县、维西县。锰矿主要分布于砚山县、建水县、石屏县、鹤庆县、勐海县。
有色金属矿产。云南省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丰富,铜矿石主要分布于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楚雄州、普洱市、迪庆州、大理州,规模较大的矿山集中分布在东川、易门、新平、个旧、大姚、牟定、禄丰、思茅、香格里拉和德钦。铅锌矿主要分布于曲靖、楚雄、红河、怒江、昭通、文山、保山和普洱;大型矿区主要有兰坪金顶铅锌矿区、会泽铅锌矿区、个旧锡多金属矿区、蒙自白牛厂银矿铅锌多金属矿区、马关都龙锡铅锌多金属矿区、龙陵勐兴铅锌矿、澜沧老厂铅锌矿区、彝良毛坪铅锌矿区等。锡矿主要分布于个旧、马关、腾冲、梁河等地。铝土矿主要分布于丘北、麻栗坡、西畴、砚山和文山。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有磷、砷、盐矿、硭硝、电石灰岩、化肥用蛇纹岩、重晶石、钾盐、硫铁矿9种。盐矿主要分布于昆明、普洱、西双版纳,磷矿集中分布于昆明、玉溪、曲靖。
按照《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与矿产压覆有关的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全省规划重点调查评价区24个,面积8.93万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重点调查评价区13个,面积5.78万平方公里;省级重点调查评价区11个,面积3.15万平方公里。全省规划重点调查评价项目24个,基本与重点调查评价区一致,未另做安排。
其二,矿产资源勘查。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分为重点、鼓励、限制、禁止4类规划区。规划重点勘查区74个,面积92121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重点勘查区10个,面积74347平方公里;省级重点勘查区64个,面积17774平方公里。全省规划鼓励勘查区33个,面积106393.94平方公里,其中能源矿产勘查区5个,非能源矿产勘查区28个。规划限制勘查区33个,面积36502.14平方公里。
其三,矿产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开采分为重点、鼓励、限制、禁止、储备5类规划区。全省规划重点开采区52个,面积71414.82平方公里,其中国家规划重点开采区18个,面积26600.486平方公里;省级规划重点开采区34个,面积44814.33平方公里。全省规划鼓励开采区12个,面积10882平方公里。全省规划限制开采区22个,总面积18189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4.6%。
规划将文山老君山钨矿、勐海勐往独居石矿、勐海勐阿独居石矿、勐海独居石矿、勐海勐康磷钇矿、保山板桥钛铁矿、德钦里仁卡铅锌矿等列为矿产资源储备区。对兰坪金顶铅锌矿、澜沧惠民铁矿等超大型矿床,可圈定部分地段或深度范围作为战略储备区。凡在会泽铅锌矿、临沧煤铀锗矿、个旧锡多金属矿、马关都龙锡锌矿、蒙自白牛厂银多金属矿等矿区进行开发的企业,都要对锗、铟产品实行年产量的5%~10%储备,确保国家备用3~5年的总量积累。
2.矿产压覆评估调查
针对全省低丘缓坡地区,本书收集了前人成果资料及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图件等资料,特别是各县(市、区)的矿产压覆评估报告,查阅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期发布的储量表、1∶20万与1∶5万区域矿产地质报告、云南省矿产地质志以及地勘单位开展矿产勘查工作的报告与资料;同时参考《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并向国土资源厅、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查询了低丘缓坡地区的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评价方法如下。
(1)压覆区域确定方法
本书利用GIS叠图技术,把云南省低丘缓坡区域与云南成矿区带、调查重点区域、勘查重点区域、开采重点区域的分布进行叠加,确定建设区域的矿产资源压覆范围。
(2)压覆储量计算方法
依据矿体的形态产状、矿床勘查技术手段、矿种及矿床类型,选择储量的计算方法,如平行剖面法、水平断面法、垂直纵投影地质块段法、水平投影地质块段法、底板等高线水平投影地质块段法(煤矿)进行储量计算,并对储量计算中需要的参数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计算,即用电脑制图软件直接测定压覆面积,并进行几何法校正。对松散矿石测大体重,大、小体重均测定湿度,对湿度超过3%的样品进行校正(干体重)。矿体的厚度(真厚度、视厚度、铅垂厚度、水平厚度)一般视矿体产状而定。平均品位的计算用算术平均法或加权平均法,权可以是厚度、面积、矿石量等。
在资源储量估算中,对共生矿产要按单矿种进行综合评价。铅锌矿体的共生情况处理例外,以某元素为主圈定矿体后,另一元素采取有多少算多少的方式进行估算。
资源/储量要分矿体、块段、矿石类型、资源/储量类别、品级估算。按三维立体分类,现行规范以“111(b)”“122(b)”“2M22”“2S22”“331”等表示储量、基础储量、边际经济基础储量、次边际经济基础储量、资源量等。
对经营性项目即以营利为目的的项目,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法。评价标准(以下两个标准满足一个即可):其一,当内部收益率为8%(或者其他适当的内部收益率指标),经济净现值(ENPV)≥0,项目可行;其二,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8%时,项目可行。
经济净现值(ENPV):项目按照社会折现率将计算期内各年的经济净效益折现到建设期初和现值之和。计算公式:
B——经济效益流量,C——经济费用流量,(B-C)t——第t期的经济净效益流量,is——社会折现率(取8%,如果远期效益大,效益实现的风险较小,社会折现率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6%), n——项目计算期。
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项目在计算期经济净效益的现值累计等于0时的折现率。计算公式:
在国民经济现金流量表的基础上调整:其一,在现金流出项下增加拟压覆矿产资源的机会成本;其二,计算净现金流和内部收益率即可。
在财务评价现金流量表基础上调整(简易算法):其一,将财务费用从总成本费用中剔除;其二,将财务评价现金流量表中的税费剔除;其三,在现金流出项下增加拟压覆矿产资源的机会成本;其四,计算净现金流和内部收益率即可。
非经营性项目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项目,如不收费公路、中小学校、水库等,一般采用“费用效果分析”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国民经济评价要点》没有就非营利性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方法做出规定。非经营性项目的主要特点:效果难货币化,或者货币化的效果不是项目目标的主体。
费用是指为实现项目预定目标所付出的财务代价或者经济代价,采用货币计量,其与费用效益分析法中的费用计算方法相同。效果是指项目的结果起到的作用、效应或者效能,是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效果指标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多项的。费用效果分析应遵循多方案比选的原则。
评价(判别)指标采用效果费用比为评价(判别)指标。计算公式:
RE/C——效果费用比,E——项目效果,C——拟压覆矿产资源机会成本。当E/(C+项目费用)满足行业要求,并且RE/C最大的为优选方案。
3.评估结果及对策措施
由于各县(市、区)已经在微观上进行了矿产资源压覆评估,本书侧重于宏观层面的总体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在各县(市、区)矿产资源压覆报告的基础上,根据云南既有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设置情况,以及国家和云南省的矿产资源调查、勘查、开采规划,结合其中重点、鼓励、限制区域的设置情况,通过GIS叠图技术,把建设区(低丘缓坡区域)与上述矿产资源(潜在)区域进行叠合,确定矿产资源的压覆范围。同时选择适当的矿产资源储量计算方法,计算得出矿产资源压覆储量。
以此为基础,按照矿产资源矿种的重要程度、调查和勘查区域的重要程度、开采区域的重要程度,并考虑云南省矿业经济区的设置情况以及云南省“十二五”经济区划,将云南矿产资源压覆情况以县为单位分为4个级别:很严重(1)、严重(2)、部分严重(3)、不严重(4)。云南省矿产资源压覆按县划分严重程度见表2-4。
表2-4 云南省矿产资源压覆按县划分严重程度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云南省低丘缓坡地区虽然有部分矿产资源压覆情况,但并非全部地区均有矿产资源压覆,只要在进行城镇和工业建设时仔细核对、认真勘察、仔细设计建设方案,就可以避开重要的矿产资源(潜在)分布区域,或者与矿业权人签订同意压覆的协议书,就可以按照建设涉及方案进行建设。综上所述,建议矿产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项目按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但是应在进行具体项目建设时特别仔细地进行具体的详细论证,以尽量避开重要矿产资源分布区域。
矿产资源压覆很严重区域,一般不宜进行城镇和工业建设。若要进行城镇和工业化建设项目,应特别注意加强矿产资源压覆的评估,尤其要注意与国家和省级重点调查和勘探区域的重叠情况,特别要重视地质勘查报告的矿产资源报告情况。
矿产资源压覆很重区域,不鼓励进行城镇和工业建设。在进行城镇和工业化建设项目时应注意加强矿产资源压覆的评估,注意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重点区域的压覆情况。
矿产资源压覆部分严重区域,属于基本适宜建设区域。在进行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时,注意有选择地挑选适当的地块,开展项目的矿产资源压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项目建设的适宜程度。
矿产资源压覆不严重区域,适宜开展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但是并非所有区域均适合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因此在进行具体项目建设时也应该进行具体项目的矿产压覆评估,注意与既有压覆矿业权所有者的协调与沟通。
(六)云南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利用水土流失评估分析
1.云南省水土流失概况
云南属山区,坡度大于8度的土地面积比例达90.4%。新构造运动强烈,地质灾害发生频繁,广泛分布的页岩、板岩、片岩、片麻岩、花岗岩等风化层深厚、抗冲刷力侵蚀弱,在地表植被遭受破坏的情况下,表土层极易流失。此外,云南年降雨量的85%集中在5~10月,高强度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为水土流失提供了动力,加上陡坡垦殖和天然林过度砍伐等活动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曾处于失控状态,这直接导致了全省各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问题。
据2004年云南省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3.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4.2%,年土壤侵蚀总量5.14亿吨,平均侵蚀模数每年每平方公里1304吨·平方公里,年均侵蚀深0.97毫米。
2.水土流失评估调查
本书收集了已有研究成果资料与文献,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
本书采集侵蚀模数、侵蚀面积和侵蚀量等数据,对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区域水土流失进行评估分析,根据各地水土保持试验、水土保持研究站所的实测径流、泥沙资料,经统计分析和计算后将其作为该区土壤侵蚀的基础数据。水土流失评价可以根据土壤侵蚀强度分级评价,土壤侵蚀强度以土壤侵蚀模数(t/km2·a)表征。
3.水土流失评估调查结果及应对措施
根据水利部门对水土流失强度划分等级的界定,可将水土流失的强度分为轻度流失、中度流失、强度流失、极强度流失、剧烈流失5个等级。据1999年遥感调查,云南省的水土流失强度主要表现为轻度侵蚀和中度侵蚀,二者合计占全省总水土流失面积的93.85%。
轻度流失主要分布于坡度在5~8度的坡耕地或是植被覆盖度在60%~75%而坡度在15~25度的地区;或植被覆盖度在45%~60%,而坡度为5~15度;或植被覆盖度在30%~45%,而坡度为5~8度的坡地区域。
中度流失则普遍存在于坡度在8~15度的坡耕地和坡度在8~15度、植被覆盖度<30%的地区;或坡度在15~25度、植被覆盖度在45%~60%坡度大于25度、植被覆盖度为60%~75%的地区。
强度流失区主要分布于人类活动比较强烈的地区和植被覆盖度在45%~60%、坡度大于35度的地区;或是植被覆盖度在30%~45%、坡度在25~35度的地区。强度流失区主要分布在昭通市、楚雄州和大理市。
极强度多发生于植被覆盖度在30%~45%、坡度大于35度,或是植被覆盖度<30%、坡度在25~35度以及泥石流活动较强烈的地区,其集中在昆明市的东川区和昭通市。
剧烈流失地区有昆明市东川区、曲靖市会泽县、保山市龙陵县、昭通市巧家县和镇雄县以及德宏州大盈江的浑水沟流域,其分布于坡度大于35度、植被覆盖<30%的地区,以及破碎程度较高的裸地或裸岩地,泥石流、滑坡密集且活动强烈的地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云南省人民政府划定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三个等级的水土保持分区分别可以对应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的“适度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及禁止开发区”。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名单见表2-5。
表2-5 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名单
续表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1)重点预防保护区。其主要分布在红河流域、澜沧江流域、怒江流域和伊洛瓦底江流域等西南诸河流域范围内,涉及红河、文山、思茅、西双版纳、大理、保山、德宏、怒江和迪庆9个州市的30个县市区。其次包括滇池、抚仙湖、洱海、程海、阳宗海、异龙湖、星云湖、杞麓湖、泸沽湖等九大高原湖泊环湖区和松华坝水库水源区、渔洞水库水源区等重点水源保护区。
(2)重点监督区。其广泛分布在全省六大流域和16个州市,共涉及66个县市区。
(3)重点治理区。其分布在金沙江流域、珠江流域、红河流域、澜沧江和怒江流域范围内,除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和怒江州外,共涉及我省13个州市的99个县市区。
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区域水土流失预测主要是对侵蚀模数的预测,还可以包括可能造成危害的预测,如土地退化问题、下游河道泥沙增加和淤积问题、对下游防洪的影响、对地下水的影响以及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从水土流失发生的特点看,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建设期。项目在建设期必将形成新的开挖面,由于土体结构的扰动破坏了原来的地貌和地表植被,这使土壤的抗蚀能力减弱,会导致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
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对水土流失的强度、性质影响显著。合理的林地、草地利用,可以防治水土流失;交通、工矿地对水土流失的影响比较复杂,其除了改变地表水土流失环境外,还能直接改变动力场的空间分布和相对强度。
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区域,应根据不同开发区所属的水土保持分区要求及开发模式的特点,制定严格的水土保持措施,确保开发区域水土流失的危害控制和减少到最低程度。
(七)云南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地震断裂带危险性评估
1.地震断裂带分布及危险性评估
云南地区处于印度板块与欧亚板块中国大陆碰撞带东缘,地壳运动剧烈,地震活动水平高且与活动块体关系密切。云南地区现代断裂构造格局为喜马拉雅山运动所奠定。云南地区规模较大的活动断裂主要有南北向(或近南北向)、北西向(或北北西向)和北东向三组。南北向活动断裂主要分布于云南中北部的小江断裂以西、程海断裂以东与楚雄—建水断裂以北区域内,北西向活动断裂主要分布于滇西和滇东南地区,北东向活动断裂主要分布于小江断裂以东和澜沧江断裂以西地区。
在这些活动断裂带的基础上,结合历史上发生的强震数量及其空间分布特点,可以划分出云南主要的几个地震带:小江地震带、中甸—大理地震带、通海—石屏地震带、腾冲—龙陵地震带、耿马—澜沧地震带、思茅—普洱地震带、马边—大关地震带。这几大地震带在历史上都曾发生过M≧6级以上地震。
从云南6级以上地震的空间分布特征来看,自公元886年到2001年共记录M≧4.7级地震606次,其中6级以上地震107次。这些地震在空间分布上具有明显的非均匀性特征,而6级以上地震主要集中在那些活动断裂所控制的地震带(区)内,6级以上地震的空间分布比较严格地受活动性断裂控制,且其主要发生在几个地震带内。
2.低丘缓坡开发地震危险预防对策及建议
根据云南省地震的空间分布特点及地震活动的特征来看,处于云南主要地震带范围内的低丘缓坡开发建设区,除应综合考虑地震对开发建设项目、产业选择的限制外,还应按国家颁布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严格进行地基、场地、建筑的抗震设计,确保低丘缓坡开发的安全性。
二 云南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利用适宜性综合评价
生态环境、地质、矿产压覆、水土流失反映了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具体内容,是整个评价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工作。然而,在此基础上,通常还需要考虑开发建设的社会经济条件,将所有指标有机地综合起来,从而得到一个或几个综合性指数,以便把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价的零星、分散的单项信息融合在一起,对云南省整个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系统得出整体性的评价和认识。
为了从整体上对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适宜性做出评价,本书提出2个综合性指标(生态类指标和经济类指标),指标体系分别定为生态适宜性和经济与资源适宜性;2个单项指标,即地灾易发度、矿产压覆等级,分别定为地灾适宜性和矿产压覆适宜性。在分项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得出总体适宜。各类型指标的测算方法如下。
(一)评价指标
(1)生态适宜性
结合《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云南省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报告》、云南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特点,选取海拔高程、植被覆盖状况、土地侵蚀模数、水土流失比重、生态敏感性、大于25度土地面积比例、未利用地面积比例等单项指标,在单项指标分析计算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方法来定量计算生态适宜性值:
式中,I1、I2、Im为各指标标准化后的值,a11、a12、a13和a1m分别为各指标的权重值。
X1值越高,表示生态适宜性越好。
(2)经济与资源适宜性
以云南省129个县为评价单元,选取反映各县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单项指标:人均GDP,二、三产业比重,交通道路密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丘缓坡土地资源量比重,非农业人口比例。在分别测算这些指标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方法来定量计算经济与资源适宜性值,X2值越高,表示经济适宜性越好:
式中,F1、F2、Fm为各指标标准化的值,a21、a22、a23和a2m分别为各指标的权重值。
(3)矿产压覆适宜性
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综合开发矿产压覆适宜性评价,主要根据建设区矿产压覆等级进行划分。矿产压覆等级的确定与否是根据建设用地选址是否有压覆重要矿产(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表所列34个矿种和全省优势矿产、紧缺矿产)来判断的。
(4)地灾适宜性
建设开发地灾适宜性评价,主要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调查及区划确定的各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度进行判别。
(5)建设开发综合适宜性评价
建设开发综合适宜性评价是上述分项指标的有机综合与集成。在分别测算以上4个指标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方法来定量测算建设开发综合适宜性值,C值越高,表示建设开发适宜度越高:
式中,a1、a2、a3、a4分别指各单项指标的权重值。
(二)指标权重的确定
按照德尔菲法(专家咨询法),组织生态、地质、经济、国土等部门15位专家对上述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赋值,经过相应处理后,得到了适宜性评价指标及权重值见表2-6。
表2-6 适宜性评价指标及权重值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三)评价标准
测算出研究区域分项指标分值后,以此为依据进行分级,以便对不同等级进行定性,使研究成果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更好地为实施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提供科学指导和决策依据。
(1)生态适宜性分级
结合《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及云南省低丘缓坡可开发土地资源状况,将低丘缓坡区建设开发的生态适宜性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适宜性差4个等级,生态适宜性分级标准及基本含义见表2-7。
表2-7 生态适宜性分级标准及基本含义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2)经济适宜性分级
根据评价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各区域所对应的分析指标值,将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建设开发经济适宜性等级划分为高度、中度、低度、适宜性差4个等级,经济适宜性分级标准及基本含义见表2-8。
表2-8 经济适宜性分级标准及基本含义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3)地灾适宜性分级
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布情况,结合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具体特点,将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建设开发地灾适宜性分为高度、中度、低度、适宜性差4个等级,地灾适宜性分极标准及基本含义见表2-9。
表2-9 地灾适宜性分级标准及基本含义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4)矿产压覆适宜性分级
根据《云南省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结合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资源的具体特点,将矿产压覆分为高度、中度、低度、适宜性差4个等级,矿产压覆适宜性分级标准及基本含义见表2-10。
表2-10 矿产压覆适宜性分级标准及基本含义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5)建设开发综合适宜性划分
参照上述分级系统及标准,并考虑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利用的总体特点,将建设开发的总体适宜性划分适宜性高、适宜性中、适宜性低和适宜性差4个级别。建设开发综合适宜分级标准及基本含义见表2-11。
表2-11 建设开发综合适宜性分级标准及基本含义
资料来源:云南省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四)评价结果及措施建议
通过在分项指标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各项指标的分值及权重计算得出云南省各县的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适宜性值,并通过充分协调论证、专家咨询,最终划定结果全省129个县中有76个处于适宜性中等以上区域,其中30个县处于高度宜建区域,46个处于中度宜建区,36个县可开发的适宜性低,17个县可开发的适宜性差。各县由于评价指标采用的是社会经济、生态、地灾、矿产压覆这4个方面的指标来进行的,部分县区受单项因素的影响,建设开发适宜性会有所提高;部分区县建设开发适宜性又会有所降低,故在考虑具体区域开发适宜性问题时,还需结合不同开发类型来加以分析,确定其开发方向。
从空间分布来看,适宜性较高的区县主要集中于滇中区域,一方面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较好,生态敏感性较低,低丘缓坡开发受地灾、矿产压覆的影响不突出,整体开发条件较好;另一方面,该区域以滇中城市群为主体,是云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建设用地需求较大,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经济驱动力较强。该区域低丘缓坡的建设开发,重点应在充分利用各项优势的基础上,有机协调与城市建设、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在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需求,合理定位开发建设方向,为城乡工业对接、产业升级提供积极的引导。
建设开发适宜性中等的区域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各州的次级中心城市,其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建设开发部分条件不及适宜性高区域,但从整体来看,该区域建设开发的社会经济条件仍较好,低丘缓坡土地建设开发的需求也较强。该区域低丘缓坡的建设开发应把重点放在区域发展能力提升、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构建上,通过低丘缓坡的建设开发为区域发展格局的优化提供支撑。
适宜性较低、较差区域,根据所选取的指标,其适宜性低除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外,还受生态敏感性、地质灾害及矿产压覆的影响,该类区域如能适当地选择开发项目,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将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建设开发与生态建设进行有机的结合,其低丘缓坡的建设开发仍具一定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