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化特征与分区
陕西各地区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与陕县庙底沟遗址第二期遗存是颇有差别的,有的地区自身的文化特征较为显著,其中可能有区域上的或者类型上的差异。下面我们有必要作一些具体的分析比较。
关中东部遗存 此区陶器与庙底沟遗址第二期遗存共同之处是:陶器均以夹砂灰陶为主,纹饰以篮纹为主,绳纹其次,有一定数量附加堆纹。篮纹风格一致,除横、斜向排列的以外,还有不少是竖向排列的。主要器形基本相同,例如横阵的鼎(H87∶2)、彩陶罐(H91)、尖底瓶(H37)、刻槽盆(H8∶3)、罐(H8)(图一,14、13、15、17、21),分别与庙底沟的A8a式鼎、C3式彩陶盆、B6a式小口罐、B3a式盆、A5a式大口罐(图四,7、18、8、16、10)相似;泉护村的斝、盆(图一,1、2)分别与庙底沟的A9a式斝、A2c式盆(图四,1、17)相似;虫陈村的罐(H4∶3)、杯(H2∶3)、盆(H2∶1)(图一,10、19、16),分别与庙底沟的B7a式小口圆肩罐、A6式单耳罐及A4c式深腹盆(图四,12、9、15)相似;等等。此区陶器与庙底沟遗址第二期遗存也有一定差别。例如,庙底沟的红陶仅占2%左右,而横阵的红陶却占13%,后者明显多于前者;庙底沟的绳纹不足5%,而横阵的绳纹则占30%左右,后者比前者的绳纹多出数倍;庙底沟的盆形鼎(图四,2)腹部很斜,横阵的盆形鼎(图一,16)腹部圆缓,两者风格颇不相同;庙底沟的圜底罐形鼎、B6a式小口罐(图四,3、6),未见于关中东部诸遗址,而关中东部诸遗址的双耳罐、双鋬罐、黑陶碗、大肚瓶、敛口瓮等(图一,20、22、4、3、7),则又不见于庙底沟。
商洛地区遗存 此区资料较少,但仍可看出,陶器形式与豫西、晋南以及关中东部的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有较多近似之处。例如紫荆的尖底瓶(H124∶20)、大口罐(H124∶22)(图二,1、3),分别与庙底沟的B6b式小口罐、A5a式大口罐(图四,8、10)基本相同;紫荆的罐(H124 ∶ 18、H124∶15)(图二,4、7),分别与东下冯腰鼓形罐(T224④∶4)及西王村的罐(H18∶2∶29)(图五,6、4)相近;紫荆的鼎(H124∶55、H124∶54)(图二,8、5),分别与临汝大张鼎及洛阳王湾鼎(图五,1、3)近似;紫荆的尖底瓶及盆(H124∶14)(图二,1、6)与横阵的尖底瓶及盆(H26∶8)(图一,15、19)相似等。
图四 河南陕县庙底沟第二期遗存陶器
1.A9a斝(H564∶20);2. A8b鼎(H558∶50);3. A8a鼎(0∶l1);4. A3b浅腹盆(H563∶45);5. B7b小口圆肩罐(H563∶44);6. B6a小口罐(H564∶23);7. A8a鼎(H558∶54);8. B6b小口罐(0∶12);9. A6单耳罐(H202∶20);10. A5a大口罐(H35∶93);11. A10灶(H35∶90);12. B7a小口圆肩罐(H 564∶22);13. A5b罐(H568∶29);14. B4b深腹盆(H35∶98);15. A4c深腹盆(H564∶24);16. B3a双耳盆(H568∶22);17. A2c双耳盆(HG553∶10);18. C3深腹盆(0∶13)
关中西部遗存 此区陶器与庙底沟遗址第二期遗存共同之处是:陶器均以灰陶为主,纹饰以篮纹最多,绳纹其次,附加堆纹常见,器类基本相同。有的器物形态很相似。例如,浒西庄的鼎(H31)、斝(H33∶16),赵家来大口深腹罐(H1∶9),案板坪的瓶、刻槽盆等(图六,19、22、32、23、34),分别与庙底沟的A8b式鼎、A9a式斝、A5a式大口罐、B7b式小口圆肩罐、A2c式双耳盆(图四,2、1、10、5、17)形态很接近。此外,浒西庄的Y8与庙底沟的Y1均为横穴式,有叶脉状火道,在火道上用草泥土做成窑,因此,两地的陶窑也是相同的。关中西部遗存与庙底沟遗址第二期遗存的主要差别是:(1)关中西部遗存陶器的绳纹、附加堆纹数量远较庙底沟为多。例如浒西庄的绳纹、附加堆纹及两者同时并用的纹饰占35%左右,而庙底沟的绳纹、附加堆纹合起来只有10%左右。(2)关中西部的某些重要器形如圆腹罐形斝、敛口罐、单耳杯形罐、侈口圆腹罐、屋顶形器盖(图六,16、27、24、31、28)等未见于庙底沟,而庙底沟的B6a式小口罐、B7a式小口圆肩罐、A8a式鼎(图四,6、12、3)也未见于关中西部遗址。(3)关中西部的鼎器身多为盆形,仅个别为罐形,而庙底沟则有较多的罐形鼎。(4)关中西部的喇叭口圆肩罐及单耳杯形罐(图六,23、24)为数相当多,是常见器形,而庙底沟则很少发现。(5)关中西部浒西庄及案板坪所见的居住遗址多为半地穴长方形或方形白灰居住面形式,而庙底沟则为半地穴圆形白灰居住面形式。(6)关中西部有一部分灰坑呈套联状,即在一大坑内包括两个小坑,坑口到坑底有台阶通道,这种灰坑在庙底沟遗址乃至豫西、晋南的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址中均未见到。关中西部遗存与关中东部遗存也有一些明显不同之处。例如关中西部遗存的附加堆纹很盛行,有30%的陶片可见到此种纹饰,而关中东部遗存则少得多,如横阵只占3.7%;关中西部遗存陶器的篮纹只有横向或斜向的,而关中东部遗存则有相当一部分篮纹为竖向排列的;关中西部常见的喇叭口圆肩罐、单耳杯形罐很少见于关中东部,而关中东部的长颈瓶、双耳罐、双鋬罐、圜底罐形鼎等(图一,3、20、22、14),则亦不见于关中西部。
图五 东下冯等遗址“龙山”早期陶器
1.鼎;2.尖底瓶(H230∶1);3.鼎;4.罐(H18∶2∶29);5.钵;6.腰鼓形罐(T224④∶4)(1.大张;2、6东下冯;3.王湾;4.西王村;5.白泥窑子)
陕北地区遗存 此区的小官道遗址所出陶器,一方面具有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基本特征,如以灰陶为主,有较多篮纹,手制等。同时,有的器形也与其他地区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址所出陶器很相像,例如该遗址的折肩罐、大口罐(图三,5、11)等与庙底沟遗址的B6a式小口罐以及A5b式大口罐(图四,6、13)近似;瓶(F2③∶9)(图三,7)与东下冯的尖底瓶(H203∶1)(图五,2)近似等。另一方面,有的陶器与常见的庙底沟二期文化陶器有较大差别。例如,该遗址以泥质灰陶最多,而庙底沟遗址以夹砂灰陶为主;绳纹占60%左右,而庙底沟遗址绳纹只占5%;未见鼎、斝等三足器,而庙底沟等遗址的鼎、斝等是最基本的器形之一;该遗址所出的小平底瓮、带流罐、甑以及单耳圆腹罐(图三,3、9、10、6)也不见于庙底沟遗址;等等。此外,小官道保存较好的两座房址均为半地穴双室形式,而其他残存的房址居住面、灶址等形式又多种多样,这与庙底沟遗址所见的半地穴圆形单室居址以及浒西庄的半地穴长方形居址形式是明显不同的。
图六 关中西部庙底沟二期文化陶器与客省庄二期陶器
1.斝(F292∶1);2.鼎;3.盆(H68);4.双耳罐(H20∶1);5.斝(H2∶1);6.碗(H6);7.罐(F134∶1);8.双耳罐(H179∶3);9.双耳折腹罐(H2∶12);10.敛口罐(H27∶10);11.器盖(H168);12.无耳罐(H3∶1);13.单耳罐(T27∶3);14.大口深腹两耳罐(H5∶17);15.豆(H4∶42);16.斝;17.鼎;18.鼎(T15③∶6);19.鼎(H31∶1);20.单耳罐;21.斝(H33∶4);22.斝(H33∶16);23.瓶;24.单耳罐(H36∶15);25.双耳罐;26.斝;27.敛口罐(H23∶3);28.器盖(T17③∶8);29.单耳罐;30.盆;31.侈口圆腹罐(04);32.大口深腹罐(H1∶9);33.筒形罐;34.刻槽盆;35.豆(T19③∶4)(1.康家;2.王家圪垯;3、6、8、1l、13.客省庄;4、5、9、10、14、32.赵家来;7.姜寨;12.大辛村;15.双庵;16.胡家底;17、20、23、25、26、29、30、33、34.案板坪;18、19、21、22、24、27、28、31、35.浒西庄)
庙底沟二期文化分布范围广阔,其间当有类型上的区别。例如,豫东地区的遗存或可以郑州大河村第五期遗存为代表,称为大河村类型,而豫西及晋南地区则可以庙底沟遗址第二期遗存为代表,称为庙底沟类型,视为典型的庙底沟二期文化。通过前面对陕西各地区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的分析比较,我们认为,陕西的庙底沟二期文化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区域类型。
(一)以横阵为代表的关中东部及商洛地区遗存。此区遗存与以庙底沟遗址为代表的豫西、晋南庙底沟二期文化有较多共同之处,文化面貌较为一致,可以归入庙底沟类型的范畴。但是,我们对关中东部诸遗址与庙底沟遗址的差异应予重视,因为它至少可以提示我们:即使是在豫西、晋南、关中东部这么一个庙底沟类型分布范围之内,潼关以东与潼关以西的遗存还是存在一定地域差别的。潼关以西继庙底沟二期文化而起的是客省庄二期文化,潼关以东继庙底沟二期文化而起的是河南龙山文化的三里桥类型。如果说潼关以东与潼关以西的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的区别尚不那么显著,仍可归属于同一类型的话,那么,到客省庄二期文化与三里桥类型时期,潼关东西两区文化遗存的区别十分显著,是不容混淆的。这种情况的产生,与潼关东西两区庙底沟二期文化原来存在的差异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这是一个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也许,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发展,河南、陕西接壤地带的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的地域差别还会更为显著地反映出来。
(二)以浒西庄为代表的关中西部遗存。目前,对此区遗存的文化性质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属于庙底沟二期文化,有的认为属于庙底沟二期文化而具有一定地域性,有的则认为是“一种与庙底沟二期文化大体处于同一发展阶段而又主要分布于关中西部地区的新的文化类型”。看来,这些看法之所以不同,主要是由于对关中西部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与庙底沟遗址的第二期遗存的异同程度估计有所不同。前两种意见比较强调相同方面,后一种意见则比较强调差异方面。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浒西庄等关中西部遗存的陶器在陶质、纹饰以至主要器形等方面与庙底沟遗址第二期遗存以及关中东部的庙底沟二期文化是基本相同的,因此,它们均属于庙底沟二期文化是没有问题的,不能把它们看成是另外的新文化。但是,我们同时认为,浒西庄等关中西部遗存与关中东部及豫西、晋南以庙底沟遗址为代表的典型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在陶器、居址等方面的确存在重要差异,如果仅仅以一般的地域差别为理由去解析这些差异,看来道理就不够充分了。从关中西部地区庙底沟二期文化具有较为鲜明特点来看,我们认为,它事实上已可构成一个自成区域的类型,即与“大何村类型”“庙底沟类型”的庙底沟二期文化并列的另一个区域类型。由于武功浒西庄遗址在关中西部经过发掘的几个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址中发掘规模最大,资料最为全面,而且发掘时间最早,具有典型意义,因此,我们建议把关中西部庙底沟二期文化称为“浒西庄类型”。
(三)以小官道为代表的陕北地区遗存。此区遗存在某些基本方面与庙底沟遗址第二期遗存接近,但它们之间的差异也很明显。小官道的敛口折肩缽(图三,1)与内蒙古清水河白泥窑子等遗址常见的折肩钵(图五,5)完全相同,因之,小官道等遗存与内蒙古的同时期遗存可能有某种联系。由于小官道遗址发掘规模不大,发表资料尚少,而陕北地区有关遗存的调查尚未报道,所以我们仍暂时把它归属于庙底沟二期文化,或可称为“小官道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