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二) 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 劳动报酬;
(五) 劳动纪律;
(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解读与应用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达成口头劳动合同的,视为尚未订立劳动合同。注意,例外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P210)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所应具备的条款做了进一步细化,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 劳动合同期限;(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 劳动报酬;(七) 社会保险;(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17条,P192)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实践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大量存在。对此,《劳动法》第98条和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2条均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对上述问题,作了更进一步明确、严格的规定,该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导致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试用期、见习期和学徒期应如何约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如果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合同期未满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应将试用期计算在工作时间内。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应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因此,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不适合自己,也可随时解除合同。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目前,这一培训方式仍在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见习期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见习制度,期限为一年。综上所述,试用期与学徒期,或与见习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执行时应注意相互衔接好。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请见《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并约定劳动者违约时应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的约定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的解决户口、提供住房、配备转车等特殊待遇都不能成为约定服务期的理由。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其中,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法律没有限制。而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以下两种:(1) 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2) 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以案说法9]上海某科技公司招聘了一位研发部经理。人事经理在代表公司与该研发部经理订立劳动合同时,并没有特别约定薪资一项,因为公司之前未有相关岗位的具体薪资规定,只是口头上说明根据工作绩效具体确定,但双方最后还是签署了这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6个月后,公司对该研发部经理的表现不满意,意欲解除该研发部经理的劳动合同,人事经理认为双方签署的是没有法定条款的劳动合同,所以双方存在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只需提前30天,无需找出其他的理由。本案中,劳动合同中对薪资事项没有约定,可以视为约定不明,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至于人事经理所说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