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解读与应用
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通知要采取书面的形式,不能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且不限书面形式。
■关联参见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P197)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 (P216)
《劳动争议解释》第15条 (P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