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章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从本原处说,“天地”也是由“道”所生,凡由“道”所生者皆“非常”。但就现象界之“非常”而论“常”,则以“天地”为“常”,所以这里说“天长地久”。这层意思,盖以苏辙最为得之。苏辙说:“天地虽大而未离于形数,则其长久盖有量矣。然老子之言长久极于天地,盖以人所见者言之耳。”“以人所见者言之”,也即是就“道”所引导化生的现象世界而言。“长”是言其广度,广度就是方分,就是空间。“久”是言其时间。所以讲“天长地久”,实际上就是肯定了由道体所“生”的宇宙生命整体在空间上与时间上的无限性。宇宙生命之整体是“长”而“久”的,是无限的,但天地间的一切万物,处于此宇宙生命之整体过程中的一切个体,则并不“长久”,而只是暂时的、流变的。正是宇宙全体之中一切个体生命的暂时性、变动性才成就了宇宙生命之全体的“长久”。“长久”或“永恒”是在变化之中实现的。
天地的“长久”,是在任运自然之化的“无为”之中实现的。所以接下来说:“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天地缘何而能得其自身的无限性?“以其不自生”。所谓“不自生”,古来的注解大致统一,大抵是指“不为其自己而生存”之意。所以“不自生”即是不为己的无私,即是“自然”而“无为”,尽管天地之间一切万物皆因天地而显现其生命状态,但天地对一切万物却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的,正因此故,“不自生”在效用上反而实现了天地自身的“长且久”、“长生”。
按照老子的理解,天地因“不自生”而得“长生”,在圣人这里就应当实现其价值的转换,而建立起以“不自生”为“应当”的价值法则或生活态度,所以接着说:“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后其身”,约略是指考虑问题不以自身为先,即便利益当前,也不以己身利益的满足为先决条件;“外其身”意思也基本相同,在日常生活中,当危难时刻、紧急关头、大利当前,把己身置之度外。按老子的“辩证法”,一切相对价值在现实性上都必然导致其“价值逆转”,所以“后其身”的结果反而是“身先”,“外其身”的结果反而是“身存”。“后其身”、“外其身”即是“无私”,“身先”、“身存”即成为“无私”的效用,所以说“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是正面的肯定性结论。“成其私”,在本章的语境中,即指成就其自身的“身先”、“身存”。
从我自己的角度来说,老子书中的这一类话,读起来并不让我觉得心情舒畅愉快。我总是隐约地感觉到老子的此类话语中包含着某种难以言表的“术”的成分。譬如他这里最后讲“故能成其私”,那么所谓“无私”的“后其身”、“外其身”实际上就都成了“成其私”的手段,“后其身”的目的是要“身先”,“外其身”的目的是要“身存”,最终还是归结到“成其私”。所以,我们应当以一种坦易大气、光明磊落的胸怀与态度来研读《老子》,来领会他关于道的宏大阐述,而尽可能把其中所蕴含的“术”,乃至“权谋”的成分最大限度地淡化掉。假如我们为了“成其私”而首先表现出“无私”,为了“身先”、“身存”而首先表现出“后其身”、“外其身”,那么我们的生命境界实在是并不崇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