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势分析与判断:“十二五”时期行政体制改革取得的进展和存在问题
(一)“十二五”时期行政体制改革取得的进展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2020年行政体制改革总体目标至关重要的五年,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多方面进展:一是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向发挥决定性作用加快步伐,新型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健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前十年改革成果基础上,国务院各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资质资格认定、评比表彰评估、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600多项,减少合并了一批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改革了工商登记制度,设立上海自贸区,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激发了企业和市场活力,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性,各地也加大力度简政放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展开。二是政府组织结构不断优化。横向上,2013年再次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优化了部门设置,协调了部门关系;纵向上,加快推进地方机构改革,在一些地方开展了行政层级改革探索,20多个省份进行了财政体制省直管县和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权限的试点。三是行政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由注重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利用市场机制,采用现代科技成果,简化行政程序,调整管理流程,将政府规制、规划计划、舆论引导、经济激励、信息服务等多种管理方式和手段相结合,使行政管理方式更加科学化、更加人性化、更加简便化。四是行政运行机制日渐完善。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组织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行政监督的方式和手段更加科学化、多样化。五是依法行政力度逐步加大。我国法治政府的法律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加强;各级政府大力推进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废、改、立工作,行政立法质量显著改善;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行为实施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度大幅提高。六是行政权力运行得到规范。从行政事务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到结果公开,从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到财务公开,从一定范围内公开到向全社会公开,政务公开的事项、范围越来越广。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建设阳光政府的改革实践逐步扩展、有序深入。七是行政问责制度推行进展明显。八是廉洁政府建设迈出重要步伐。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金监管等措施,构建防范腐败、促进廉政的有效机制。九是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应急管理的各种机制也基本建立,政府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大幅提高。十是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总之,“十二五”期间,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为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障。
(二)“十三五”时期行政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特点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对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提出新的挑战和要求:一是需要适应更加开放背景下的国际形势。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开放,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变化中统筹国际外交和国内改革发展。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要适应未来国际形势变化,强化国家安全能力和外交应变能力,强化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实力,不断提升中国的硬实力和软实力,为国内的发展获得一个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二是需要应对更加复杂的国内形势。“十三五”时期,我国国内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支撑经济发展的要素条件也在发生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凸显,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增长速度换挡期,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以及城镇化的过程中将遇到深层次体制障碍;社会消费需求结构升级对改革提出新要求;社会转型加速和利益格局分化使改革动力机制发生深刻变化。这些因素,都需要我们在“十三五”规划中有所预见,着眼预防,有效解决。三是需要适应更加明确的改革目标要求。“十二五”时期,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总体目标要求相比,各方面的改革进展还远远不够,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十三五”时期行政体制改革需要解决的深层次矛盾问题
“十三五”期间行政体制改革需要解决如下矛盾: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到位;政府机构设置及横纵关系还不顺畅;有些方面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还有待理顺;行政管理方式还有待创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还有待提高;各项改革的统筹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2020年改革目标的收官阶段。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完成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的改革任务,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此,“十三五”时期的行政体制改革应在统筹、深化、制度创新三个方面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