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统海防体系的崩溃
鸦片战争时期,虽然清政府在浙东战场投入了重兵,但在强大的近代陆海军面前,最终还是难逃完败的结局。这说明传统海防体制已经不能适应近代海防的需要了,传统的海防体制开始走向崩溃。
首先,近岸防卫立足于“堵”。鸦片战争前,清王朝的海防对象是海盗,海防重点是防其“出”与“入”,因此海防策略是在沿海各口实行“堵防”。由于水师船小火力弱,最多 “密带火器枪械,相机焚剿”60,因此清军只能放弃海上力量的交锋,把防卫的重点放在岸上要口与敌硬拼,其结果是兵力分散,缺少机动性。如,第一次定海保卫战失败后,清政府主要是通过添兵各口,加固炮台,“堵塞”航道的办法来加强防卫。
其次,武器落后。由于没有强大的海上力量,清军守卫口岸只能依仗于炮台,但“沿海炮台以防内地海盗则有余,若以御洋夷,则适足树的招攻,毫无益于守御”61。鸦片战争期间,浙江修建的海防炮台仍沿用清代前期的方式修建,多为砖石结构的旧式露天炮台。炮台周围没有构筑地下工事,各炮台之间互不联系,势如孤岛,没有纵深防御能力。火炮是铁质(少量的铜铸)前膛炮,射击瞄准全凭经验;由于没有安装炮车炮架,一旦安装无法根据战事的变化灵活移动。而欧洲人早在已经研制成功后装线膛枪炮,并开始大规模列装军队。这种威力大、射程远和命中率高的火炮,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和破坏力。因此,双方一旦交战强弱分明。清军的绝大多数炮台在英军舰炮轰击下台毁人亡,未能起到实际的防卫作用。以定海之战为例,葛云飞指挥清军在土城“开炮数日,仅一次击中其火轮头桅,是数百炮仅得一炮之力也”62。
再次,战术落后。英军在攻打定海、镇海、乍浦时,战术几乎如出一辙:舰炮猛烈轰击,掩护陆军登陆,然后侧翼包抄。但清军未能很快适应英军战术,战术陈旧,严防死守,而一旦一点被击破就全线溃败。如在攻打乍浦时,英军“登入轮船在沙滩上登陆,因以包抄敌人之左,而轮船去攻打炮台,但是立刻知道炮台中的兵士已经撤出去了,因为没有一颗回弹。右路纵队首先上岸,然后左纵队和中央纵队把一连串的防御工事个个都攻克了”63。
鸦片战争浙东战事的失败,表明传统海防体制开始走向崩溃。在之后的数十年间,清政府并未对浙江沿海防务进行实质性改变,只是做了一些增加水师船、加强巡洋会哨以及炮台修筑等工作,战争中暴露出来的海防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例如,要求浙江按照江苏例“先行制造同安梭两只,八桨船四只,酌雇水勇数十名”64。增拨“闽船十只,驾驶赴浙,以资巡缉”65。在炮台建设方面,由于鸦片战争期间浙东地区的炮台悉数被毁,清政府对相关炮台做了相应的修复。如,为了保障省城安全,把原来建在海宁凤凰山顶的炮台移植山下,以便炮火能覆盖主航道;在海宁和海盐交界的谈仙岭建筑石寨一座,内设炮台二座。66在舟山,修复了东山震远炮城,以及五奎山、沈家门、岑港炮台,并在小竹山、莫家山、青垒头和斗六门等处分别添设炮台数座。67此外,还在上虞、象山、宁海、临海、太平、乐清、永嘉、瑞安、平阳等沿海要地修建了多座炮台、烟墩和瞭望台。这些炮台有些虽安置了供火炮升降旋转的滑轮绞架,但其构筑大多为暴露式长墙高台,无纵深配备,防御能力极差。可见,清政府传统的海防策略仍在延续,无法应对外敌对海疆的侵扰。
藩篱已拆,大门洞开,“蔽门户以安堂奥”的传统海防观已经成为过去。1842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宁波成为通商口岸,西方的商船和军舰能够自由进出宁波及相关港口。咸丰十年(1860),英法两国有18艘舰船陆续驶进定海停泊,欲借城内衙署和寺院居住,遭拒。于是,三四千士兵“轮流入城操演,夷目分股巡查”,屡行不轨,“甚至强索钱粮征册,擅入监狱”。68地方官员却无能为力,“惟有饬令该同知等,暂行设法羁縻,并劝居民勿与为难,希冀消弭其事”69。有海无防之窘境,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