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利益共享的公正观
厘清公正的基本价值取向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在这个问题的理解上有所偏差,就会导致对公正基本原则的理解以及对基于社会公正而进行的制度安排和社会政策的制定上的重大偏差。具体地说,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正的基本价值取向包括以下两个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基本内容:第一,让社会全体成员能够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当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而且应当是以全体社会成员为本位的发展。恩格斯指出,应当“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求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7]邓小平提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民收入分配要使所有人都得益。”[8]胡锦涛指出:要“不断在发展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9]。如果一个社会的发展结果只是少数人受益、多数人受损,那么这个社会的发展便失去了最为基本的意义,这个社会的发展不是真正的发展,这个社会必定是一个病态的社会,而不可能是一个健康的、公正的社会。“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10]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包括这样几层含义:其一,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尊严和基本生存条件能够得到维护和满足。这是利益共享最为初级的、基础性的也是最起码的内容。任何一个层面上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和基本尊严如果得不到必要的保证,那么,这就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尊严受到了损害,同时也意味着社会缺乏公正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其二,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发展条件能够得到保证。唯有如此,每个社会成员的潜能才有可能得以开发,社会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平等和有效的合作,社会发展才能够获得持续不断的推动力量。在这个方面,应当特别地关注社会成员的住房、就业、义务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民生大事。其三,每个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准和发展能力能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地得以提升。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完整体现。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社会条件下,社会群体之间、社会成员之间在财富的占有量方面不可能是平均的,但是社会完全可以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种种社会调剂方式消除过大的贫富差距,使相对低收入以及一般收入社会群体的生活水平能够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保持着一种同步的关系。第二,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拥有充分的自由发展空间。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时也就是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正是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阐述人的发展的三种形态的,从“人的依赖关系”占统治地位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再到“自由人联合体”的历史进程表明,人的发展过程是与社会关系发展紧密相连的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在人的发展的第三阶段,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共同的生产能力成为共同的社会财富,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政治自由、经济权利以及发展的机会,他们之间形成了和谐的人际关系、交往方式,真正实现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所有这些方面,抽象地概括,就是“公正”。公正是社会关系发展的价值追求,实现人类社会真正意义上的公正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所在。寻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一生孜孜追求的目标。马克思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1]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一个具有自主意识和独立选择权利的自然人,是一个同他人一样的独立的个体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每个社会成员是自由、自主的。同时需要看到的是,社会成员之间是有差异的。由于种种先赋性的因素以及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个体人在诸如禀赋、能力等客观条件方面以及社会生活环境、机遇等社会条件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差异,因而个体人各自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潜力很不相同。这也就导致个体人在以后各自发展的结果如财富、声望、地位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差别。正是前述两个方面情形,保护每个社会成员自由发展的空间,以求得每个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便成为公正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
公正能保证人人共享社会财富,使每个社会成员普遍受益,从而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物质保障。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应当具有共享的性质,即随着社会的进步,每个社会成员的人格尊严应当更加得到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身潜能应当得到不断的发挥,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应当持续得到满足。社会公正是实现人人共享、普遍受益、自身潜能得到充分发挥这一基本宗旨的必不可少的条件。通过社会公正,不仅每个人的尊严及基本权利得到保障,而且通过社会公正使社会和个人都得到充分发展,为人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创新意识等崭新观念的形成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
公正为人的能力的自由全面发挥提供了广阔天地。标准统一和机会均等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内容和原则要求,其目的都是为了保证每个社会成员无论是社会强者还是社会弱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享有法定的平等权利,防止一部分人享有特权和另一部分人被非法剥夺权利,并且激励每个公民正确使用平等权利,积极劳动,努力学习,掌握各种技能,发挥自己的潜力,拼搏上进。鼓励个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自己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使每个人都得到充分而自由的发展。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的发展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关系的不断丰富而不断发展的,这个发展过程必须是公正的。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和强化。江泽民同志指出:“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12]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公正就毫无疑问地成为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这些年来,我们只重视经济建设,而忽视了公正问题。我国的经济虽在迅速发展,人们的收入稳定增长,但是人们的不满情绪也在增加,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垄断福利、血汗工厂、房价过高、医疗和教育改革负担过重等诸多问题,已经触动每一个人,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发展的终极价值的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不全面、不协调发展又直接影响到社会公正的发展。所以当今社会必须建设公正社会,在继续大力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在发展中解决社会不公正问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设计层面保证一个公正的前提,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一个真正的美好环境,实现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