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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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书法是毛笔和汉字相结合的产物

书法当然是写字,但写字并不就是书法。古往今来,世界各民族的各类文字中,唯有在汉字体系基础上才产生了被称之为书法的艺术样式。对书法有兴趣的人如果能回过头来,反思一下写字和书法之间的不同点,这对其练习、谈论或欣赏书法都会有很大帮助。

史传中国文字是由黄帝时期的史官仓颉发明的,但目前人们所能见到的最古老而成熟的中国文字,是距今约3600年前商代的文字。人们习惯上将这一时期的文字称为甲骨文。

郭沫若曾在《奴隶制时代》中提到:

殷代除甲骨文之外,一定还有简书和帛书。[1]

王国维在《简牍检署考》里也提出一个观点:

书契之用,自刻画始。金石也,甲骨也,竹木也,三者不知孰为后先,而以竹木之用为最广。[2]

因此,甲骨文是商代的文字,但商代的文字并不等于甲骨文。另据考古论定,这一时期文字的书写工具至少有契刀和笔墨两类。

但有笔、有文字却未必有书法。商代文字尽管也古拙别致,并且也可能是用某种笔书写的,但都还谈不上书法,而只能存在各国文字都会有的Calligraphy:形体漂亮、结构整饬,书写者技能巧妙熟练,其与当时世界上各类其他文字在书写上并无特异之处,因而与我们要谈论的书法还不是一回事。

周人在推翻殷商王朝建立周朝之后,继承和发展了商人的文化及文字。周宣王时期一个名叫籀的史官整理和改造了商代的古文字并将之汇编成一个包含十五篇的集子,字数约九千字。这些文字,后世称为篆,又称篆籀,是清末人们发现甲骨文之前的漫长年代里人们所见到过的最古老的文字。

篆者,传也,就是用笔或刀写(刻)字的意思。在秦末汉初,当一种被称为隶书的新书体产生并广泛流行后,为区别两者的异同,“篆”这个字又被用来指称原有古文字的书体—篆书。由于后代人们见到的篆大都刻写在石头上,或者范铸在礼器上,“篆”因而又有了雕刻、印绶、权力等引申义。

秦统一六国,强制推行“车同轨,书同文”。丞相李斯在篆籀基础上“删略繁者,取其合理,参为小篆”,从而推出一种被称为“小篆”的新书体。为区别起见,此前的篆籀被称为“大篆”。

此时的篆文,无论是石鼓文、金文或是用笔墨写就的简牍文字,都还谈不上书法,尽管后期的小篆在外形上略变修长,笔画也更整饬匀称,甚至极富装饰图案的意味,但从大篆到小篆的书体发展并不是由书写工具或书写方式的变化推动的,它与世界上其他民族的文字乃至于现代的美术字都属于同一种审美类型。

只有在毛笔出现以后,书法才成为可能。

据史书记载,毛笔是在秦将蒙恬手上初步完善的。这距离商代人们使用的笔,在时间上已经悬隔千年之久了。可以想见,原始的毛笔应该在蒙恬之前很久就已经出现了。

毛笔最终形成圆锥状,这应该是存在某种偶然性的。因为无论商代文字还是周代篆籀,从书写的方便性而言,笔头齐平的“刷子”—类似现在的油画笔形状的笔,应该更方便实用。但圆锥状的毛笔相对于油画笔而言,其最大的好处是,笔画粗细可以由书写者任意掌握(当然随笔的大小而有一定范围限制),因而用同一支笔可以写出粗细不同的笔画,这应该是圆锥状毛笔最终胜出的重要原因。吸墨多则是其另一重要优势。

然而有一利必有一弊。圆锥状的毛笔写出的笔画,如果不做特别的处理,其笔画必然中间粗、两头尖,很是难看。为避免这一情况,一种讲究“藏头护尾”的笔法(处理起笔和收笔时笔画虚尖问题的技法)便应运而生。因而所谓笔法,正是出于处理毛笔虚尖问题和对美的追求的需要而产生的。

选自战国时秦代的石鼓文,是由大篆向小篆衍变而又尚未定型的过渡性字体。

根据宋代朱长文《墨池篇》的记载,就在蒙恬完善毛笔制作法的同时,秦丞相李斯就已经有笔法传世了。

由于越来越丰富的笔法运用,加上书写时用笔轻重以及运笔速度缓速疾迟的变化,书写者的情绪必然因此传递到书写过程中去,并最终固化在书写的结果上。通观汉字发展史我们还能看到,汉字书体的每一步发展,都与毛笔的圆锥状这一特性有极大关系。用笔技巧的熟练和花样翻新,又反过来推动了书体的发展变化。

一个绝非偶然的现象是,就在毛笔初步完善的同时,开始出现了一种被称为隶书的新的书写方式。

后世的基本看法是:“隶书者,篆之捷也。”隶书的出现是出于简捷和便利的要求。篆体文字雍容端淑的体态、婉转迂回的笔画,在时间迫促或需要大量文字书写的时候,让书写者很是不耐,人们于是将钩绕盘纡的篆体结构“解散”开,将蜿蜒曲折的笔画拉直,这才形成了最早的隶书。由于圆锥状毛笔蓄墨更多,一次蘸墨可以书写很多笔画,这也为快速书写提供了可能。

据史籍记载,隶书是由隶人程邈创造出来并因此而得名的。但笔者私意,这里“隶”字的意思,还可能是在点明这种书体作为篆籀的辅助工具的意思。“隶”字原本就含有从属、辅佐的意思,隶书因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又被称为佐书。隶书概念中的辅佐工具的含义,同时还暗含了把篆体视为正体字的意味:一切隆重正规的场合,例如祭祀、占卜、礼器制作、朝廷和官府文告等,更特别的还有印鉴的制作,都应该使用“正体字”—篆体;文字学(训诂)对六书的分析也以篆体为基础,而隶书则仅仅出于便捷和暂时性需要而成为篆体的辅助性工具。汉末出现的真书也因此就理所当然地也被统称为隶书或佐书了。

由此可见,快捷的需要、毛笔的使用以及对美的追求,这些因素共同促进了书法的诞生。

与篆体相比较,隶书体的最大特点是,在同一个字中,不仅不同笔画的粗细可以不同,而且同一笔画也要有粗细的变化。隶书除了需要横平竖直、藏头护尾外,每个字一般都要有一笔“波画”—捺画和带捺笔的横画,其笔画的形状,俗称“蚕头雁尾”。另外,每个撇画都要笔锋挑起,以取得对捺笔的平衡和对称效果。了解隶书用笔的人都知道,这两类笔画一定要有手腕的翻转动作,否则不可能写得既快又好。成语“一波三折”就源自隶书波画的这种用笔方法。该成语的原意是,每一笔波画,都要经过三次折笔才能写得符合标准,也即运笔时手腕要翻转三次。

注意其波画和撇画的用笔(字体源自《史晨碑》)

据此可知,要体现出隶书笔画的这种复杂变化,使用圆锥状的毛笔是其必要条件。毛笔笔法运用因而也是理解各类书体产生和发展变化的枢纽。

人们在书写时笔画如此这般的起伏变化(圆锥体状的毛笔恰好为之提供了可能),赋予了文字线条和字体结构多姿的色彩,这样书写出来的字有着特别丰富的韵律感、力度感和灵动感,呈现出一种特殊的妩媚姿态,让人赏心悦目;能书者也开始为人所称道和效法;原先作为佐书的辅助性字体也因此渐渐成为了主流书体。于是书写逐渐与某种书写技巧和审美趣味相联系,以至于那些特别为人称道的书写作品被人心摩手追,成为效法的对象,进而被尊之为法书。写字因而升华为某种与特定技法有关并且倾注进书写者情绪的书写亦即“书法”了。

在汉初隶书体广为流行之后,这种笔法还直接推动了隶书的进一步简化—撇画不再挑起而是直接掠出,笔画之间出现顾盼映带,某些字的偏旁固定简化—从而导致草书的诞生。

实际上,在早期隶书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中,还出现过很多不同的书体,例如散草、八分、飞白等数十种。但出于各种原因,最终这些字体在历史长河中湮灭了,这其中也可能存在同一种书体在发展早期有不同的名称,其后逐渐为一种名称所取代的情况,但事实如何已经无法考证了。隶书、草书、行书和其后出现的真书最终成为了中国汉族文字的主流书体。

总括而言,推动古代文字书体变化的动力主要有两点:首先是快捷简便的实用要求;其次是对书法审美的追求。而这都与毛笔的最终完善(从而为笔法技巧的出现提供了可能)这一因素密不可分。

自蒙恬完善毛笔之后,汉文字字体经过汉、魏、晋短短数百年,最终在唐初完成淘汰定型。这个过程也可以理解为:汉文字字体的这些变化,到晋唐时代已经穷尽了圆锥状毛笔笔法变化的所有可能性。

在秦末隶书出现后不久,出现了一种重要的书写方式—草藁,或称草书。

三国时皇象章草法书《急就章》

“草”是草创、不整饬的意思。“草藁”这个词的词义,现代和古代基本一致,就是草拟文章之意。草书比之隶书,笔画更圆转活泼、摇曳起伏,基本取消了横画中的波笔和撇画中的外挑笔法,但仍在捺画中保留了波画的用笔。到东汉末年,草书捺画中的波笔也基本不见了。为相区别,人们把后者称为今草,而把前者称为章草。[3]

如果说,字体变化主要是由实用和审美需要两个因素推动的,那么草书的出现,其中审美因素的作用更显著。理由是,对草书,特别是今草,人们在读认时非常容易出错,所以今草从来都不可能在朝廷文件、文章写作或尺牍往来中使用(书者为展示自己草书能力的情况除外,例如怀素的《自叙帖》)。但这并不是问题,书法成为某种艺术追求的时候,文字本身是否容易辨认,这反而是次要的。正如唐代张怀瓘所说:

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

因而今草从其问世的第一天起,呈现出的基本就是一种纯艺术的样式。

正是由于今草和其他书体的上述区别,古往今来擅草书(特别是大草)者大大少于擅长真书和行书者,这多少反映了书法的实用性一面所起的作用。东汉赵壹曾极力主张“非草书”,他的这一态度就很能理解了。

草书的出现反映了一个重要的事实:人们越来越注重书法的审美意趣,沉醉于书写过程所带来的心情愉悦和视觉美感。更多的时候,书写都在试图摆脱实用性的束缚,而专以过程中的韵律感和字外之象带来的美感本身为目的。

书法之美对于人们的吸引力是巨大的。东汉赵壹在其《非草书》一文中对当时士子们对书法的痴迷程度有过这样的描述:

夫杜、崔、张子,皆有超俗绝世之才,博学余暇,游手于斯,后世慕焉。专用为务,钻坚仰高,忘其罢劳,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虽处众座,不遑谈戏,展指画地,以草刿壁,臂穿皮刮,指爪摧折,见鳃出血,犹不休辍。

但是,书法毕竟不能彻底摆脱其实用性的一面。书写的实用性和对审美的追求是书法发展的两翼。在书法史上,虽然审美因素非常显著而重要,但实用性要求却从不离场,它总是在若隐若现地牵引和规定着书法艺术的发展方向。


[1] 姜可瑜:《初学编甲骨金文论著选读·甲骨选片》,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6年。

[2] 王国维:《王国维考古学文辑》,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

[3] 关于章草的起源,存在两种说法:其一,唐代张怀瓘《书断》载:“章草者,汉黄门令史游所作也。”刘宋王愔道:“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兼书之。汉俗简惰,渐以行之。”其二,北宋黄伯思《东观余论》载:“凡草书分波磔者名章草,非此者但谓之草,犹古隶之生今正书,故章草当在草书先,然本无章名。因汉建初中,杜操伯度善此书,章帝称之,故后世目焉。”

根据宋代朱长文的《墨池篇》记载:“隶草始于秦,行于汉魏,而特盛于江左。”可见章草起源于秦,得名于汉,并且只有在与之有重大区别的今草出现后,为相区分,才把前者称之为章草的。因而可以推知:章草得名的时侯,今草已经广为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