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拓跋部的社会发展
——北魏前期的经济与政治
(一)拓跋部的社会发展
鲜卑拓跋部没有经历过成熟的奴隶社会就迅速地进入了封建社会。由于拓跋部所统治的广大区域,长期以来一直是封建社会,因而它不可能把一个已经成熟了的、经过了几乎上千年的发展历史的封建社会再重新拉回到奴隶社会的轨道上去;相反,拓跋部本身的社会发展却要受汉族的生产方式的影响,在其阶级社会刚形成的时候便迅速地进入封建社会。它虽存在着奴隶制发展的倾向,但只是一个倾向而已,终因受着汉族先进生产方式的制约而不能变成奴隶社会。当时,拓跋部社会阶级的结构有氏族贵族和氏族成员的关系(氏族残馀是长期存在的),有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但大量的、普遍的却是封建主与农民以及与受封建剥削的劳动者的关系。拓跋珪解散了部落组织,分配给部落氏族成员以土地,让他们定居下来,这对部落氏族组织是一个打击(这时部落氏族组织已基本解散,但残馀还存在)。拓跋部灭前燕以后,迁徙了三十多万汉族人民和鲜卑慕容部人民到现在的大同附近(即当时的国都平城附近),分配土地、农具给他们,并由官吏督促农耕。他们有自己的私有经济,每年向国家缴纳赋税。这是一种封建性的剥削,而不是奴隶制的剥削。当时只有牧场上的劳动者中存在着没有解散的氏族组织的氏族成员(畜牧业生产在拓跋部领土内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比如被征服的高车,是保留有部落组织的,仍从事畜牧业生产。拓跋部把被征服的一些部落固定在牧场上从事畜牧业生产,称作“牧子”,地位比较低,但也不能说就是奴隶。至于拓跋部本部落的成员,只不过向国家缴纳租税,服兵役。比如,规定每年缴纳若干牛、羊、马等,这也是渊源于原始的纳贡的封建性的剥削。拓跋部对手工业者则继承了魏晋以来的政策,把手工业者集中起来属于官府作坊,叫“伎作户”,这和过去的所谓百工一样,地位较低。可是我们也很难把伎作户作为奴隶来看待,因为他们有自己的私有经济。一个伎作户家庭虽有义务在官府作坊里劳动,但作为个人来说,并不一定每个工匠都要在官府作坊劳动,事实上这样做也不可能。所以,我们很难把牧子、伎作户和那些被俘虏来从事农耕的人当作奴隶看待。说他们不是奴隶的最重要一点,是他们有私有经济,有家庭,而有些牧子甚至还保留着部落组织。那些皇帝、鲜卑贵族,甚至于汉族地主虽占有奴隶,并使用于生产,但这种生产方式在当时不占主导地位。皇宫里虽有许多奴婢种蔬菜、纺织和豢养家畜牛、羊等,但皇帝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对广大人民所进行的赋役剥削。有些贵族使用较多的奴隶进行生产,甚至是进行农业生产,但贵族使用奴隶的同时,也还占有隶户。隶户与奴隶是有区别的,它以户作计算单位,地位很低,接近于奴隶,但隶户不等于奴隶。由于北魏贵族有向奴隶制发展的倾向,因而便有介于奴隶和封建依附者之间的地位的一种人——隶户出现。以上我们根据拓跋部的社会阶级结构说明当时它没有经过成熟的奴隶社会而迅速地进入了封建社会。
当时,拓跋部氏族成员向两极分化(那些隶户、牧子、伎作户都是被征服的各族人,并不是拓跋部的氏族成员),虽然它保留着浓厚的氏族残馀。这些氏族成员既没有成为奴隶,也没有像希腊、罗马那样成为流氓无产阶级,而是最后分得了土地变成了农民,或者变成牧民。他们要向国家缴纳租税,而发展到后来,有的人丧失了土地,便耕种国家的土地或耕种地主的土地。可见拓跋部氏族成员在逐渐地封建化。封建化的具体例子是:国家把平城附近的土地分配给丧失土地的氏族成员;有牛的人家出牛,没有牛的人家要为借牛的人家劳动(即一边出牛,一边出人力)。这种人、牛力两半的情况虽有原来氏族传统的因素,但在当时封建化的过程中确实变成了原始徭役地租的形式。就是说,国家的土地和富人家的牛构成了生产资料的整体,而耕种国家的土地和向富人借牛耕种的人要提供徭役,替他们从事农业生产。这是一种变相的徭役地租,说明拓跋部的氏族成员在封建化。这是从拓跋部的阶级关系来说明这一问题。
拓跋部原来是游牧民族,但在发展的过程中,它的畜牧业逐渐退居次要地位,农业在平城周围逐渐发展起来。拓跋珪时,一方面他命本族人屯田,另一方面又迁徙大量的汉人以及鲜卑慕容部的人到平城周围,分配给他们以土地、耕牛、农具,让他们从事农业生产。政府还设置了专门管理农业的官职,在平城周围设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所谓八方帅,于是拓跋部的农业生产逐渐得到发展。农业生产是从汉族吸收来的,组织形式具有封建性。所以,拓跋部的农业越发展,封建化就越深,二者是互相关联的。我们认为,这一系列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和拓跋珪分不开。拓跋珪在使拓跋部的社会发展越过奴隶制阶段而迅速地进入一个新的封建制的阶段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对拓跋部的贡献也就是对中国历史的贡献。所以,拓跋珪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人物,在他统治时期基本上奠定了统一的基础。
我们知道,迅速走向封建社会和保留氏族残馀与奴隶制是有矛盾的。有些部落贵族成为革新派,他们和保守派贵族有矛盾;那些旧贵族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反对专制皇权,也不愿意接受新事物,因此,拓跋珪时期存在着以拓跋珪为首的集团和保守集团之间的斗争。这种斗争就是采取新的生产方式而迅速封建化,还是保守旧的生产方式的斗争,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两条路线的斗争,因而拓跋珪时期常常发生内乱,最后,拓跋珪为自己的儿子所杀。
(二)北魏在黄河流域的统治
拓跋珪灭后燕后,将大量的人民(包括汉人和鲜卑人)以及一部分河北地区的官僚、豪强迁徙于平城附近以便控制。类似的措施苻坚也曾有过:苻坚曾将几十万鲜卑人迁徙到关中。虽然拓跋珪没有把被迁徙的人民当作奴隶看待,仍旧进行封建剥削,但是人民是不是愿意迁徙呢?不愿意,因而有反抗。那些官僚、豪强也不愿迁徙。不愿意迁徙的不只限于汉族,也还有各少数族。所以在北魏初期曾经发生过多次零星的反抗。这种反抗具有两种性质,一是人民的斗争,一是豪强的反迁徙。我们知道,黄河流域地区自西晋末年以来,虽然经过“五胡”政权长时期的统治,但地主、豪强的势力并没有被摧毁。他们将宗族和依附者组成武装力量。这种武装力量由于经常的战争和地主豪强之间的火并而有所削弱,但终究是被保存下来了。拓跋部要统治这一广大地区的人民(主要是统治汉族人民),就必须像过去的少数族统治者的政权一样,与当地的地主豪强合作,取得他们的支持。这时拓跋珪已死,他的儿子拓跋嗣继位。拓跋嗣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君主,他一方面保境安民,不向外扩大,以巩固政权;另一方面则竭力争取与黄河流域的大族豪强合作,吸引这些豪强到代京做官。但这时的民族矛盾还是很尖锐的,因而那些豪强都不愿意到代京做官,相反,还起来反抗。对此,拓跋部统治者没有进行镇压,虽然派兵打了一下,但没有大肆屠杀,目的是想进行拉拢。拓跋嗣拉拢了最有威望的地主崔玄伯、崔浩父子。给崔玄伯很高的地位,让他与拓跋部贵族平起平坐。崔玄伯的儿子崔浩以后也为拓跋嗣和拓跋嗣的儿子拓跋焘两代所任用,拓跋焘对他是言听计从。崔浩当权时许多郡的大族、士大夫被吸引到平城做官。拓跋嗣和拓跋焘时代,有大量汉族地主阶级中的知名人物参与拓跋政权。这样便在政治上进一步加强了拓跋部与汉族大地主之间的勾结。
北魏在经济上实行了宗主督护制:取消了农村的基层乡闾组织,政府再不派胥吏去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一切事务都委任宗主负责。宗主便是那些宗族的首领,也就是地主豪强。这一制度承认那些地主豪强的势力,也承认了宗主对其宗族成员的大家长统治和佃客的依附地位,是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肯定了宗主的权利。
拓跋统治者在政治上对汉族地主豪强的争取和经济上对他们特权的承认,终于取得了黄河流域汉族大地主对拓跋部政权的拥护。
北魏前期在黄河流域的剥削制度还没有确立起来,非常混乱。当时,租调的定额看来很高,达到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还有绢一匹二丈,叫做调外费。此外,还有大量的临时征发。为什么北魏租调的定额这么高呢?这和宗主督护制有关。因为当时的一户非常大,几十个家庭组成一户,户之上有宗主。南燕统治时山东地区有所谓“百室合户,千丁共籍”的现象,就是说,一百个家庭才组成一户,人口达千人。北魏时,不会发生很大变化。可见租调的定额是按照宗主督护制的特殊情况规定的。当时,户内成员除了要负担政府的租调外(由宗主负责向政府缴纳),还要向宗主贡纳。宗主庇护下的依附人口不承担国家赋役,但所受剥削大致相当于国家赋税的一倍,政府还有非常频繁的临时征发。比如公元475年,一次便向各户征发数十石谷。这种临时征发没有一定的规章。总的来说,北魏初期的赋税制度很混乱,人民的负担很沉重。当时虽然实行“九品混通”的办法,(北魏按财产将人民分为九等。征收租调时地方官可以进行调剂,命上等的多纳,下等的少纳。比如,租的一项规定为每户二十石,但分配时,可以上等户纳三十石、五十石,下等户纳五石、十石等,只要求每户的平均数达到二十石谷就行了。)但地方官从中作弊,接收了有钱人家的贿赂,便将他们列入下等,真正贫穷的人家反倒列入上等。当时的地方官是三头制,州有三个刺史,县有三个县令(太守也有三个,但并不到任管事,只是空名),其中一个是拓跋部皇族,一个是鲜卑贵族,还有一个是汉人,当然是汉族大地主。这些刺史和县令是没有俸禄的,他们既然没有俸禄便只有依靠贿赂、勒索和贪污了。
总而言之,北魏在黄河流域的统治有两个特点:一是依靠汉族大地主的支持;一是它没有经常性的制度,它的剥削方式带有军事掠夺性质。我们认为北魏前期的吏治是不良的,官吏公开接受贿赂,公开贪污,宗主可以扩大自己的领民,占有更多的包荫户。一般人民向国家缴纳的赋税也为大族所掠夺。因此北魏前期的社会矛盾极为复杂,有阶级矛盾,也有拓跋统治者和汉族大地主的矛盾以及拓跋部内部的矛盾,而最主要的矛盾仍然是民族矛盾。当时各族人民都进行了反抗斗争,其中最大的一次起义是公元445年卢水胡人盖吴所领导的起义。这是各族人民反抗拓跋统治的斗争,他们和官军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拓跋焘亲统大军才镇压下去。大规模的起义虽被镇压了,小规模的起义仍此起彼伏。拓跋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就必须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如何缓和阶级矛盾?如何扩大皇权?如何适当地抑制地主豪强的势力?如何处理与各族人民,首先是与汉族的矛盾?而最主要的是如何加强拓跋部与那些豪强大地主的勾结以巩固其政权?为解决这些问题,北魏孝文帝统治时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