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他山之石:美国大型和微型的家庭农场
农民家庭(农户)经营的农地(包括自己拥有的和租佃来的土地)在全世界被通称为“家庭农场”(family farm),当然也会有更具体的限定。我们以地广人稀、农业发展的环境条件远非西欧和东亚可比、原本最容易发展资本主义雇佣型大农业的美国为例,据美国农业部《1998年农业年鉴》定义,一个“家庭农场”是这样一个农业经营单位:(1)生产一定数量拿来出售的农产品,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农场而不仅仅是一个乡下住户;(2)有足够的收入(包括非农收入)支付家庭和农业经营所需、支付债务、保持所有物;(3)农场主自己经营管理;(4)由农场主及其家庭提供足够的劳动力;(5)可以在农忙时使用季节工,也可以雇佣少量的全职农工。据美国人口普查局资料:1997年美国农场按“家庭农场”(family farm)与“企业农场”(corporate farm)两项划分,前者总面积为5.85亿英亩,后者总面积为1.31亿英亩。另据美国商业部的《农业普查》,1997年美国各种个人(家庭)自主经营的农场(farms operated by individual/family proprietors)总数占全国农场总数的85.9%,拥有全部农地的62.8%,平均面积356英亩;合伙经营的农场(farms operated by partnerships)占农场总数的8.9%,拥有全部农地的16%,平均面积881英亩。由于合伙农场多数为父子或兄弟合伙,若将其列入非企业化经营的广义的家庭农场,则这项统计跟前述人口普查局的田亩数据基本吻合。《农业普查》所显示的另一些数字是:从1949年到1997年,完全为农场主自己所有的农场(farms operated by full owners)一直占农场总数的60%左右(57.6%~62.5%),平均规模则从136英亩增加到276英亩(按:是平均面积,而不是最大面积);农场主拥有部分所有权的农场(farms operated by part owners)所占比例从15.4%增加到30%,占有土地从40%增加到54.5%,平均规模从512英亩增加到885英亩(按:也是平均规模,而非最小面积);租佃农场(farms operated by tenants)所占比例从27%下降到10%,占有土地从20%减到11.6%,平均规模则从147英亩增加到566英亩。(注:这些数字的来源和详细解读见本书第三部分《关于现代农业发展的两个理论问题》一文。我之所以重复引用这一组数据,并在两处加按语,强调说明它们都是平均数,是因为吕新雨的新书《乡村与革命》引用了上述数据并说明是来自我的文章,但随后概述为:“上述数据表明,虽然农场主完全拥有产权的农场在数量上占了一半,但是拥有土地的比重却只有30%左右,属于土地规模只有200英亩左右的小农场,而部分拥有产权的农场数量却上升到超过一半,而且都是土地超过800英亩以上的大农场。”(182页)两个“平均”转眼间一个变成了“只有”,另一个却成了“都是超过”。吕文想说租佃农场和部分产权的农场不是“自由的家庭农场”而是“家庭资本主义大农场”,但“大”字已经掺水,“资本主义”的定性更是缺少学理依据。)
据美国农业部2012年底公布的资料:2007年美国可称为“农场”的门槛仍然是自家农产品年销售额超过1000美元(保留如此低的门槛,说明美国迄今还有不少超小型的家庭农场即“微型农场”)。销售额低于25万美元的为小农场。按此标准,2007年全美有农场220.4792万个,比2002年增加4%;农场平均规模412英亩,平均出售农产品价值13.5万美元;其中小农场199.5133万个,比五年前增加18467个,占总数的91%,多集中在南部和新英格兰地区;增加的基本是销售额少于1万美元的农场。全部农场中新建农场占13%,平均面积201英亩,平均销售额7.1万美元。2007年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农产品57%来自小农场。美国农业部因此而提请“理解小农场的性质和贡献以及它们对于改变美国农业结构的作用,这有重要意义”(注:http://www.agcensus.usda.gov/index.php.)。
美国的家庭农场,小的可以是几十英亩,大的有数千英亩。较大的农场一般自己拥有价值不菲的机械设备。在美国的“粮仓”艾奥瓦州,一个大规模家庭农场的地产价值加上农机设备等固定投资可以高达上亿美元(注:参见新华社记者蒋旭峰报道:《美国现代农民的喜与忧》,http://news.hexun.com/20130606/154908919.html。),算得上超级富农!但它的主人仍然是主要依靠自身和家庭劳动力的农民,而不是主要依靠雇佣劳动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经营型农业资本家。
由此可知,现代化的家庭农场可能有较大面积,也可能只是“微型农场”。但不管面积大小,其农业生产均主要甚至全部依靠家内劳动力。农户平均占有土地的面积,当然跟土地制度有关,但归根结底要看当时当地的人地比例和农业技术水平。
进入20世纪后半叶,西欧各国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已经高度现代化,但许多国家还有大量面积很小的“微型农场”。而在发展中国家历史和现实中尚未实现现代化的农业地区,获得自由的农民已经成为独立的家庭农场主,他们许多人可能仍然生活贫困,少数人可能已经比较富裕,仔细划分可以区别出其中的自耕农、半自耕农、自耕佃农、佃自耕农,乃至完全佃耕的农户;或者从他们中区分出贫农、下中农、中农、富裕中农,乃至富农;为了在农村开展阶级斗争,还可以将他们分别归入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封建性资产阶级”等等。中国土地革命时期,想要拥有“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常常被讥评为落后的小农意识,视为带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小生产者的私有观念。实则它只是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农业技术条件下,千千万万从农村土生土长出来的中国人想要成为自由独立的普通劳动者、能够基本保证全家温饱的美好憧憬、美好愿望,主观或客观上都跟“资本主义”扯不上什么关系。